五 徽州人 无论是山水徽州还是乡村徽州,无论是财富徽州还是书香徽州,构成真正徽州的图景的是徽州人。是人在山水徽州享受山水之美,是人在乡村徽州感受并参与乡村生活,是人创造着财富徽州的财富,是人沉浸在书香徽州的书香氛围之中。人是徽州的灵魂。因此,徽州的图景中最不能缺少的是徽州的人,而明清文学中对徽州人的表现更为充分。 明清的小说、戏曲、诗歌、散文对徽州人都有描写和表现。不过,它们描写和表现得最多的还是徽州商人,这或许是因为徽商活跃于全国各地,特别引人注目;他们“好儒”的文化追求又比较让文人感到自己的价值所在,乐于将他们作为文章的主角;他们也有银子作为润笔让文人给他们撰写墓志铭之类的传记。例如在白话短篇小说中,就塑造了为数不少的徽商形象,在14部话本小说集中,确切点明“徽州商人”、“徽商”、“徽客”等字样、涉及徽商活动的篇目,达40篇之多。其中,《喻世明言》2篇,《警世通言》5篇,《醒世恒言》2篇,《初刻拍案惊奇》5篇,《二刻拍案惊奇》3篇,《西湖二集》2篇,《杜骗新书》5篇,《石点头》3篇,《贪欢报》5篇,《一片情》1篇,《醉醒石》1篇,《生绡剪》1篇,《十二楼》1篇,《豆棚闲话》1篇。相比较而言,散文中的传记对徽州人传述和描写更为集中。 明清文学中所描写的徽州人,有着如下文化性格和文化姿态: 一是崇“德”。徽州人遵循着儒家的文化传统,一向把德行放在人生的首位。这一文化性格在诸多的徽商传记中记录得特别多。桐城派名家戴名世指出:“徽人善为生,往往徒手致素封,然其处家庭朋友多仁让有厚德,盖货殖之事,非有士君子之行,亦不能以有成也。”[37] 综观明清徽商传记,详细描写徽商经营活动的篇章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几乎每一篇都要叙及徽商的“义举”:扶危救贫、赈灾济民、修桥补路、兴建书院、设置义田等。如徽商佘育,在弃商而归潜虬山后,花了很多的钱“于山间构潜虬书院以馆四方交游暨来学者,而收训其族子弟于中;又构屋数十以居其族无屋者”,有人不理解而质问他:“夫商出入风波盗贼中,远父母兄弟之亲,而生尺寸于千万里之外,亦难矣!宜若是费乎?”佘育“笑而不答。退谓其族子弟曰:‘夫散者圣贤之懿,而聚者啬夫之行也。若以为金帛果足使子孙守哉?’”[38]徽商汪玄珍:“尝积米数千斛,贷与吴人,会水旱,吴人愿贸产市子女以偿。长公悉招诸人悉来合券,以债赐诸人,因烧其券。”[39] 在中国古代,“义、利之辨”一直是思想家们讨论的话题。而在徽商传记所传载的徽商经商实践中,“义”总是被放置在“利”之上。程嘉遂曾经记载过一位姓汪的徽商的事迹: 尝与其族人约,共贩卖,然未尝合资。公先行,会盐滞无所售,公急假贷,积若干。已,淫雨,翔贵,且若干倍。客咸谓公曰:“人未尝以资付公,公可独有也。”公笑曰:“余岂忍为是哉,必推让与共。”[40] 这个故事很有些道德意味:传主汪姓商人本与族人相约共同贩盐,但别人并没有出资。一开始他经售的盐滞销,后来碰上下雨,盐价上涨数倍,他很好地赚了一笔。有人就劝他,既然别人没有出资,你赚的利润可以独有,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无可非议的。但他却不愿这样做,而是“必退让与共”,汪姓商人的诚信乃至高尚的形象从而也站立起来了。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中的徽商形象好坏参半,但有相当一部分作品也描写了徽商良好的德行。《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韩侍郎婢做夫人,顾提控掾居朗署》中,写湖州一农民因欠官银二两被监禁,其妻子为救丈夫将家里唯一值钱的猪买掉,谁知被人用假银骗去,绝望之下,她准备抱着儿子投水自尽,恰好碰到一个徽商将她拉住,并赠以银两,赎出丈夫。可是,她丈夫却怀疑银两来路不正,晚上非要和她一同去徽商住处面“谢”,小说写道: 看官,你道徽商此时若是个不老成的,听见一个妇女黑夜寻他,又是施恩过来的,一时动了不良之心,未免说句把倬俏绰趣的话,开出门来撞见其夫,可不是老大一场没趣,把起初做好事的念头多弄脏了?不想这个朝奉煞是有正经,听得妇人说话,便厉声道:“此我独卧之所,岂汝妇女家所当来!况昏夜也不是谢人的时节,但请回步,不必谢了。”其夫听罢,才把一天疑心尽多消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