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母亲对着儿子的那么多的朋友,没有任何的厌烦和嫌弃,而是尽心尽力地“供具奉客”;她并非目不识丁的农家妇女,儿子五六岁的时候,她能够教他读《诗经》,而且以之指导自己的行为;对于儿子参加的科举考试,她并不仅仅是期望,而是知其“才必有遇,遇有时也”。有这样的母亲,才有潘之恒对朋友的慷慨、对文化活动的热衷,最终能够有所建树。 徽州女人是勤劳和任劳任怨的。汪道昆的《太函集》中传写了为数不少的徽州女性,其中既有家业富裕的,传中就多写她们节俭的美德;也有家境贫寒的,传中则多写她们的辛勤劳作。如《赠安人江母郑氏行状》中的郑氏,出嫁之后,因为家境贫寒,“孳孳务起家,终夜绩,姑戒安人:休矣,奈何以家忘身?安人谨谢姑,比夜辄篝灯绩如故,姑弗觉也”[48]。不仅于此,在丈夫没有资本去经商的情况下,她脱装资助,终于改变了家贫的状态。 “节妇烈女为徽最多”。徽州女人遵从着封建贞节观,上演了很多人生悲剧,上个世纪黄梅戏《徽州女人》对此有所演绎。但这方面堪为典型的是《纪岁珠》诗及其故事。清代歙县诸生汪洪度作《纪岁珠》诗: 鸳鸯鸂鶒凫雁鹄,柔荑惯绣双双逐。几度抛针背人哭,一岁眼泪成一珠。莫爱珠多眼易枯,小时绣得合欢被。线断重缘结未解,珠垒垒,天涯归未归。 作者在诗前自注道:“乡邻某,娶妇甫一月,即行贾。妇刺绣易食,以其余积,岁置一珠,用彩丝系焉,曰纪岁珠。夫归,妇已三载,启箧得珠,已积二十余颗矣。”此诗及自注均被沈德潜选入《清诗别裁集》,且有评论:“老杜《新婚别》为王家守河阳也,此为行贾而别,倘所云重利轻别离者耶?结意不用说尽,婉约可悲。”[49]此后,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五也记录了这个故事[50]。徽州女人出嫁之后,因为丈夫外出经商,往往得不到婚姻的幸福,但她们又要坚守着妇道贞节,在等待丈夫的归来中耗尽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更有甚者,丈夫去世后,她们还要殉节。守节、殉节的故事在诸多的徽州女人的传记中随处可见。[51] 当然,徽州女人也往往冲破封建藩篱,追求自己的幸福。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郑月娥将错就错》写姚滴珠出嫁之后,丈夫外出经商,她在家受不了公婆的气,遂离家出走,与别人同居。小说中很明确地将姚滴珠写成徽州女人,据今人考证,该小说本于潘之恒《亘史•外纪》卷十四《艳部•两滴珠》,为真实事件。[52]这说明,无论是在文学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在大力表彰守节、殉节的徽州,仍然有并不守节而去追求自己应该有的幸福的徽州女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