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多民族文学共存的文学事实面前,上述概念术语更是有辨识度不高、言不及义之弊,其阐释的局限和暧昧就显得更为突出:“多民族文学史观”⑨下,中华文学是多民族文学这一论断确认了各民族文学共同存在的文学事实和各民族文学的独特性。但随之也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多个民族文学共存时,仅用“民族性”、“民族特性”等概念显然无法说明、区分乃至比较出各民族文学的独特性,也就无法定位判断某种文学的价值意义。譬如,与达斡尔族文学相比,鄂温克族文学在文学风格上显得更为沉郁,若只用“达斡尔族文学有自己民族的民族特性”、“鄂温克族文学有自身的民族特性”来概括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文学的特性的话,其差异不仅没能说明而且有被消弭之虞。并且在更宏阔的文学背景下,比如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场域中,经由上述概念表述而得出的结论同样等于没有得出有效结论,且无法看出不同民族文学间的差异——无须赘言,正是这些差异构成了各美其美的民族文学,并在整体上成就出中华文学宏富绚烂的文学图景。 其次,能够说明各少数民族文学本质性特征的理论与结论仍未出现。对某种形态的文学之文学特性的理解是文学研究的目标之一。正如30年前,在“20世纪中国文学”的理论视域下,研究者们曾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主题题材、形式结构和艺术风格都有精准说明,“以‘改造民族的灵魂’为总主题的文学”⑩等结论代表了那个时期现代文学研究的水准,并且也确实能说明20世纪中国文学的特性,其结论至今有效。但在三少民族文学研究领域内,各民族文学存在的本质性、决定性构成内容到底为何,其独特的文学质地是什么、内在的发展规律和文学精神是什么等问题研究不足、结论的清晰度不够。而上述问题恰恰是具有文学意义的问题,也能说明某种文学的本质性特征。对民族文学发生发展历程的描述固然基本且必要,对民间文学遗产的整理固然也应当持续,但描述和搜集整理本身是否能够成为文学研究的核心构成和主要内容还需深思或是打个问号。洞察、归纳和概括各民族文学的本质特点,应是民族文学研究的题中之义,也是民族文学研究的终极目标。而就目前研究来看,有效、精准的结论尚付之阙如,这恐怕不仅是三少民族文学研究的问题,也是多民族文学或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的普遍性问题。 再次,研究中的文学本体立场不明显,更明显的是文化立场。观照、厘析民族文学文本中文化景观的研究趋势和取向较为多见。这一不足之所以出现,恐怕与研究对象本身的特点有关。就三少民族文学乃至其他少数民族文学而言,民族作家们的题材内容择取和主题意蕴开掘往往与其特殊的文化及地方性知识有很直观的联系,研究者寻觅其文学世界中的文化表征作为一种研究路向而出现其实并不偶然。但问题是,若是文学研究,则研究者还当更进一步,从文化立场深入到文学本体立场中,主要关注和厘析文化因素如何内化为文学因素,两者的转化机制是什么等文学的基本问题。比如乌热尔图小说研究中,猎民独特的文化心理是否也影响作家的创作心理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三少民族独特的宗教信仰是否影响其人物形象的塑造、叙事方式的运用,这都是具体的、有意义的尚待深入分析的文学问题。 最后,研究视角略显单一。这是三少民族文学研究中非常突出的现象:生态视角(11)成为极为强势的解读视角。生态批评的引入确实非常有力地说明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特性或是特性中的某些重要构成,更重要的是,少数民族文学存在的意义价值也由于这一研究视角的采用而被照亮。需要警惕的是,一旦这种研究视角成为常见乃至一以贯之的解读利器,就容易造成对三少民族文学丰富性的遮蔽与无视。就三少民族文学的文学主题来看,表现在萨娜小说中的宗教信仰的失落与追寻;乌热尔图小说中自觉的民族身份的自我认知与对他者的反抗;敖长福小说、空特勒散文中对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冲撞和调适的思考等,共同成就了三少民族文学的多元厚重。倘仅以生态视角观照是难以涵盖的,即研究视角的单一乃至唯一很容易导致研究中出现削足适履的现象,也容易让研究走入狭窄逼仄之境,更不易形成科学客观的价值判断。 应该不断强调的是,当我们谈论三少民族文学研究乃至民族文学研究的不足时,其实有一个厚重的现有研究成果作为前提,它由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历程和诸多前辈筚路蓝缕的研究工作夯实,因此我们谈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其实质是站在更高研究层面上探寻并思考新的研究可能和新的学术生长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