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朱自清:《诗言志辨序》,《朱自清说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页。 ②闻一多:《歌与诗》,《闻一多全集》第10册,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页。 ③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067页。 ④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33页。 ⑤郑玄注,孔颖达疏,龚抗云整理:《礼记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295页。 ⑥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龚抗云等整理:《毛诗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7页。 ⑦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8页。 ⑧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龚抗云等整理:《毛诗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7页。 ⑨左丘明传,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浦卫忠等整理:《春秋左传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1675页。 ⑩左丘明传,杜预注,浦卫忠等整理:《春秋左传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1239页。 (11)班固:《汉书》,第1755-1756页。 (12)《论语·季氏》,何晏注,邢昺疏,朱汉民整理:《论语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261页。 (13)《论语·阳货》,何晏注,邢昺疏,朱汉民整理:《论语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270页。 (14)《礼记·学记》,郑玄注,孔颖达疏,龚抗云整理:《礼记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1233页 (15)《论语·阳货》,何晏注,邢昺疏,朱汉民整理:《论语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269-270页。 (16)《论语·阳货》,何晏注,邢昺疏,朱汉民整理:《论语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第269-270页。 (17)黄宗羲:《南雷文定》四集卷一,《黄宗羲全集》第10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82-83页。 (18)王夫之《姜斋诗话》卷上云:“‘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可以’云者,随所‘以’而皆‘可’也。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丁福保辑:《清诗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页)王夫之将“兴”、“观”、“群”、“怨”作为诗歌艺术表现不可分割、贯穿为一体的四个环节,而将其串起者则为情,其解释从诗歌艺术表现和表现效果来讲,是对“兴”、“观”、“群”、“怨”的横向解释与理论发挥。 (19)洪兴祖撰,白化文点校:《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9-50页。 (20)《文心雕龙·辨骚》,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48页。 (21)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531页。 (22)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514页。 (23)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530页。 (24)韩愈:《荆潭唱和诗序》,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62页。 (25)董浩等编:《全唐文》卷五三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419页。 (26)皇甫湜:《答李生第一书》,董浩等编:《全唐文》卷六八五,第3110页。 (27)周济著,顾学颉校点:《介存斋论词杂著》(外二种:谭献:《复堂词话》,冯煦:《蒿庵论词》),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3页。 (28)钟惺著,李先耕、崔重庆标校:《隐秀轩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49-250页。 (29)钟惺著,李先耕、崔重庆标校:《隐秀轩集》,第236页。 (30)谭元春著,陈杏珍标校:《谭元春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594页。 (31)谭元春著,陈杏珍标校:《谭元春集》,第627-628页。 (32)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下册《丁集中·钟提学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71页。 (33)关于清代诗学家对钟、谭的意见,贺贻孙的观点要平和许多,在其《诗筏》中他说钟、谭二人所选之《诗归》是“生面皆从此开,稂莠既除,嘉禾见矣”,又指出:“今人贬剥《诗归》,寻毛锻骨,不遗馀力。以余平心而论之,诸家评诗,皆取声响,惟钟、谭所选,特标性灵。其眼光所射,能令不学诗者诵之勃然乌可已,又能令老作诗者诵之爽然自失,扫荡腐秽,其功自不可诬。”虽然指出《诗归》有“专任己见”之失,但也看出了钟、谭二人别出心裁的诗学匠心。郭绍虞、富寿荪编:《清诗话续编》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7页。 (34)钟嵘著,陈延杰注:《诗品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第2-3页。 (35)郭绍虞、富寿荪编:《清诗话续编》第四册,第2405-2406页。 (36)孟浩然写给张九龄的《望洞庭湖赠张丞相》、白居易干进顾况的《赋得古原草送别》及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都是此类作品,都具有具体的写作目的,但不妨其为上品佳作。 (37)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538页。 (38)钟嵘著,陈延杰注:《诗品注》,第3页。 (39)梅尧臣:《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赠述诗》,傅璇琮等主编,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第5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884页。 (40)马克思:《致马克西姆·马克西莫维奇·柯瓦列夫斯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43页。 (41)《文心雕龙·物色》,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693页。 (42)钟嵘《诗品序》云:“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钟嵘著,陈延杰注:《诗品注》,第2页)与上引《物色》篇之句同趣。 (43)莫泊桑曾指出:“总之,公众是由许多人群构成的,这些人群朝我们叫道:安慰安慰我吧。娱乐娱乐我吧。使我忧愁忧愁吧。感动感动我吧。让我做做梦吧。让我欢笑吧。让我恐惧吧。让我流泪吧。使我思想吧。只有少数出类拔萃的人物要求艺术家:根据你的气质,用最适于你自己的形式,给我创造一些美好的东西吧。艺术家尝试着,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法]莫泊桑:《“小说”》,《文艺理论译丛》1958年第3期)个人抒写与社会受众接受适应性间的关系正是如此,或离或合,或亲或疏,“用你的……”与“给我创造”即是如此,它们在不平衡的关系中发展并相互促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