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古代文学 >

夏商周“乐府”考论(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学术论坛》2013年8期 王辉斌 参加讨论

    三、商周乐舞职官之文献记载
    “乐府编钟”、封泥“乐府丞印”、“北宫乐府”残磬,以及南越于“文帝九年”由“乐府工造”的铜句鑃的先后出土,使得汉武帝“乃立乐府”说,已令人不可相信,而秦有“乐府”,即成为了确凿可信之史实。如果以此合勘杨宽《战国史》认为“少府”始置于战国的结论,则“乐府”之始置又可向前推至战国。据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所载,历史学上的战国,主要指公元前402年至公元前256年的146年,而是时正乃周王朝之晚期,这样看来,说周朝有“乐府”也就言而无据了。虽然如此,但周朝主管乐舞、技艺之职官,既不名“太乐”,也不称“乐府”,而是曰“大司乐”,或者为“乐尹”。对此,杜佑《通典》卷二十五《职官七》于“太乐署”乃有载:“周官有大司乐,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紧接其后的,便是“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云云。此则表明,在杜佑看来,周之“大司乐”与秦、汉之“乐府”,在职能、职责方面应是大致相同的。《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云: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秦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共亨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事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9](P789)
    这就是周朝“大司乐”的职责范围之所在,即其既负责成均(周之“大学”)的乐舞教育,又主管朝廷的各类乐舞祭祀。除“大司乐”外,周朝负责管理音乐、舞蹈等方面的职官,还有“乐师”、“大师”、“小师”(俱见《周礼·春官宗伯第三》)等。这些乐舞职官,因均属于周朝“春官宗伯”的范畴,而以负责朝廷的雅乐、雅舞等乐舞为能事,如郊庙祭祀、朝享射仪等,即其实际所肩负之职责,与秦、汉之“乐府”并无二致。所以,从总的方面讲,周朝的“大司乐”,与秦、汉之“乐府”在职能、职责等方面,确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而事实上,不仅在周朝有“乐府”,而且在殷商甚至是其前的夏朝(含先夏时期),也是不乏这类专门负责对前代乐舞进行管理与修定的“乐府”官员的,对此,《吕氏春秋》卷五《古乐》乃有所载。其云:
    帝喾命咸黑作声歌:《九朝》《六列》《六英》。有倕作为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鞀椎钟。帝喾乃令人抃或鼓鼙,击钟磬,吹苓展管篪。因令凤鸟、天翟舞之。帝喾大喜,乃以康帝德。……舜立,命延乃伴瞽叟之所以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帝舜乃令质修《六列》《六英》,以明帝德。……殷汤即位,夏为无道,暴虐万民,侵削诸侯,不用轨度,天下患之。汤于是率六州以讨桀罪,功名大成,黔首安宁。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10](P59)
    其中所载“帝喾命咸黑作声歌”之咸黑,“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修《九招》《六列》”之伊尹,就都属于上古时期的乐官范畴,或者说是兼有乐官之职能的。据王国维《商先公先王考》,帝喾乃先夏时期人,为商族始祖,其既命“咸黑作声歌”,则这种“作歌”制度就一定会传之于夏朝,或者说会为夏朝所承袭。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吕氏春秋》卷五《古乐》对此亦有记载:“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决壅塞,凿龙门,降能漻水以导河,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以利黔首。于是命皋陶作为《夏籥》《九成》,以昭其功。”又,《史记》卷二《夏本纪第二》有载云:
    于是夔行乐,祖考至,群后相让,鸟兽翔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百兽率舞,百官信谐。帝用此作歌曰:“陟天之命,维时维几。”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善哉。”皋陶拜手稽首扬言曰:“念哉,率为兴事,慎乃宪,敬哉。”乃更为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舜又歌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帝拜曰:“然,往钦哉。”于是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数声乐,为山川神土。[11]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于是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数声乐”,表明“乐”在夏朝作为一种制度存在而兴盛。所以,《吕氏春秋》卷五《古乐》中之“命皋陶作为《夏籥》《九成》”,与“帝喾命咸黑作声歌”,情况乃完全相同,即皋陶在夏初虽然并非专门的乐官,却兼有乐官的职能。而皋陶所“作为”之《夏籥》《九成》,自然是由当时的乐工演奏与伎艺表演的,而管理这些乐工与伎艺的机构,也就理所当然地属于人类历史上早期的“乐府”了。
    从先夏经夏朝到殷汤,由于“作歌”的传统代代相传,所以才又有了“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之史况的存在。这样看来,可知咸黑、皋陶、伊尹三人在当时虽然均非“乐府”职官,但却分别在帝喾、夏禹和商汤时代扮演了“乐官”的角色,而为之参与种种“作歌”的音乐文化活动。由是而观,这三人之所作所为,已初具秦、汉时期“乐府”职官之职业功能,则应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此外,据李孝光《乐府诗集序》一文还可知,殷商时期与周代的“大司乐”之相类似者,也即负责管理当时音乐的职官,乃为“瞽宗”。其云:“乐府者,教乐之官也。于殷曰瞽宗,周因殷,《周官》又有大司乐之属。”[12](P65)李孝光是元末“古乐府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在乐府诗创作与乐府诗批评两个方面,均颇具建树,其所言殷之瞽为乐府的“教乐之官也”,自应是可信的②。其实,李孝光《乐府诗集序》中的“瞽宗”之说,乃是据《礼记》郑玄之注而为。上引《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云云,《礼记·明堂位》则谓:“瞽宗,殷学也。类宫,周学也。”郑玄注云:“瞽宗,乐师瞽矇之所宗也。”[13](P1491)所谓“殷学”,即殷学宫之名,也就是朝廷用以管理乐舞、传授技艺的一个机构。此则表明,商朝也是角有“乐府”的,只是和周朝一样,其名称与秦、汉不相同而已。
    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设置有“乐府”的战国时期之秦国,其音乐之始,主要是受殷商之“西音”影响所致。对此,《吕氏春秋》卷六《音初》亦有记载:
    周昭王新将征荆,辛馀靡长且多力,为王右。王反涉汉,梁败,王及蔡公抎于汉中。辛馀靡振王北济,又反振蔡公。周公乃侯之于西翟,实为长公。殷振甲徒宅西河,犹思故处,实始作西音,长公继是音以处西山,秦缪公取风焉,实始作为秦音。[14](P68)
    这条材料表明,周昭王时期的辛馀靡,因“振王北济,又反振蔡公”有功,而被“赏之为长公”(高诱注语),并因继殷商之“西音”而“以处西山”,最终则导致了“秦缪公取风焉,实始作为秦音”的出现。由是而观,可知“秦音”的产生,与诞生于殷商时期的“西音”是颇具关联的。秦缪公即秦穆公,在位39年(公元前659-前621年),为著名的“春秋五霸”之一,其之“始作为秦音”之“秦音”,当为“瞽宗”所负责的一种主要音乐品类。由“瞽宗”而“大司乐”,再由“大司乐”而“乐府”,这就是商周“乐府”与秦“乐府”发展、演变的一条较为清晰的历史轨迹。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