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南宋初年,胡安国父子与陈渊就杨时墓志铭的写作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便涉及双方对陶渊明的不同认识:胡氏父子主张以陶渊明的高洁比附杨时之贤,陈渊则认为渊明去就随意、不合于义,与任事行义的时代精神不相吻合。在宋代的陶渊明接受史上,胡氏父子的推崇、认同是常调,而陈渊的批评、否定当属别调。对这一别调的探析,既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陶渊明接受史,也有助于把握南渡士人的精神导向——“行义以达道”。 【关 键 词】宋代文学/陶渊明研究/文学接受学 【作者简介】王建生(1981-),男,河南泌阳人,郑州大学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唐宋文学。 在陶渊明的接受史上,宋代无疑是非常关键的时段。经过苏轼、朱熹等人的努力,陶渊明的经典地位被确立。人们通常以为,宋代文人对陶渊明无不顶礼膜拜,似乎举世崇陶。实际上,南宋初年就曾出现过非议渊明的别调,甚至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成为陶渊明接受史上的插曲。探讨这一插曲发生的历史语境及具体过程,对于我们深入把握陶渊明接受史及南宋初年的思想文化态势,不无裨益。 一 谈及宋代的陶渊明接受史,无法绕过苏轼的崇陶及和陶诗,学界对此已有充分的研究。陶渊明自然真率的人生境界、仕隐自如的处世态度以及冲淡质朴的文风,成为苏轼追慕的对象。此后黄庭坚等人尚友渊明,崇陶热依然在持续。至宋徽宗朝,不少文人游离于政局之外,其心境与陶渊明有相通之处,如吕本中在《读陶元亮传》中,鲜明地表达“我爱陶彭泽”的立场;谢逸绝意仕进,对于陶渊明的任真亦极力推崇,云:“初不求世售,世亦不我贵。意到语自工,心真理亦邃。……我欲追其韵,恨无三尺喙。嗟叹之不足,作诗示同志。”[1]陶渊明成为一种精神象征:任真、高洁、远韵。文人对陶渊明的推崇,正是对这种精神的认同。 应当说明的是,在整个宋代对陶渊明的接受中,推崇、认同始终是常调。不过,南宋初年的一些文人,在陶渊明评价问题上,却有过激烈的讨论与争辩。争论双方对陶渊明或褒或贬,各执一词。其具体情况是:绍兴五年(1135)四月二十四日,杨时卒,其身后事由其首座弟子兼女婿陈渊料理。陈渊对杨时的碑传文字相当重视,先是请吕本中撰写行状,一年之后,又请当世名儒胡安国写墓志铭。绍兴六年(1136)左右,胡安国、胡宁、胡宏父子三人与陈渊就杨时墓志铭的遣词立意发生了争论,争论的焦点便涉及双方对陶渊明的不同认识。这一争论,为我们了解陶渊明接受史提供了生动的历史片段。 胡安国撰写的杨时墓志铭中,有一段文字记述其家世、履历:“公讳时,字中立,姓杨氏。既没踰年,诸孤以右史吕本中所次《行状》来请铭。谨按杨氏出于弘农,为望姓,五世祖唐末避地闽中,寓南剑州之将乐县,因家焉。公资禀异甚,八岁能属文。熙宁九年中进士第,调汀州司户参军,不赴。杜门积学,渟滀涵浸,人莫能测者几十年。久之,乃调徐州司法。丁继母忧,服阕,授虔州司法。公烛理精深,晓习律令,有疑狱,众所不决者,皆立断。与郡将议事,守正不倾。罹外艰,除丧,迁瀛州防御推官。知潭州浏阳县,安抚使张公舜民以客礼待之,漕使胡师文恶公之与张善也。岁饥,方赈济,劾以不催积欠,坐冲替。张公入长谏垣,荐之除荆南教授,改宣德郎,知杭州余杭县,迁南京宗子博士。会省员,知越州萧山县,提点均州明道观、成都府国宁观,后例罢。差监常州市易务,公年几七十矣。是时天下多故,或说当世贵人,以为事至此必败,宜力引耆德老成,置诸左右,开导上意,庶几犹可及也。则以秘书郎召,到阙,迁著作郎。及对,陈儆戒之言,除迩英殿说书。”[2] 应该说,胡安国的写作完全符合墓志铭的体例,杨时的生平职任大体上已经交代清楚。不过,上文引述的是墓志铭的定稿,而在初稿中,“差监常州市易务”下,原本是“不就”二字,并没有“公年几七十矣”句。 陈渊与胡安国对“不就”二字的理解,有很大分歧。监常州市易务,为监当官(别名管库),负责平抑常州的物价、保障商品流通。陈渊对“差监常州市易务”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辩解。杨时于宣和四年(1122)罢祠禄官后,生活一度陷入贫困之中。在朝的郭慎求就为他求得监常州市易务这一差遣。不料,这一官阙已经除授于人,杨时只能待阙,不过他反应很平淡,说道:“非见阙,固与吾事无济,然市易事,吾素不以为然。纵便得禄,其可就乎?”[3]至宣和五年(1123)秋,监常州市易务还是没有空阙。到了宣和六年(1124),在朝臣傅国华的再三举荐下,杨时才以秘书郎应诏。陈渊要申述一个事实——“差监常州市易务”不是杨时“不就”,而是没有现阙可任。 陈渊之所以花气力陈述这一事实,因为在胡安国所写杨时墓志铭中,监常州市易务是监当小官,杨时拒绝就任;而秘书郎乃京朝官,杨时从命应诏。这种记述容易给人一种坏印象——杨时贪恋名位。所以,陈渊坚持要求删掉“不就”二字。 对于陈渊的要求及申述,胡安国有什么回应呢?在回复陈渊的书信中,他说道:“只如差监市易务事乃平生履历,故不可阙。若据龟山所言,却甚明白,虽书‘不就’,无害也。但《行录》乃言不欲为市易官,于语脉中转了龟山之意,却似嫌其太卑冗而不为,须当削去‘不就’二字。夫‘年已七十,欲为筦库’,即见得遗佚阨穷不悯怨之意,正要此一句用,岂可不书乎?”[4]由此可以看出,胡安国的着眼点并不在“不就”的取舍上,而是在差监市易务事上。也就是说,“不就”二字可以删去,但年七十而欲为监当之差,足见杨时不鄙小官,体现了君子固穷的精神气度。所以,差监常州市易务事,无论如何不能缺省。 陈渊、胡安国在“不就”二字上的讨论,基本上还停留在行实本身。陈渊援引了杨时生前的言行,说明差监市易务的实际情况。行实如此,胡安国最终还是同意删去“不就”二字。但这并不表明,围绕“不就”二字的争论就此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胡安国所言“遗佚阨穷不悯怨”,语出《孟子·公孙丑上》,以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进不隐贤”比附杨时。而且,在杨时墓志铭的结尾处,有“果何求哉!心则远矣”句,实际上以陶渊明高远的气象来想见杨时之贤。胡安国的这番好意,引起陈渊激烈的辩解,胡宁、胡宏也加入到争论之中。至此,讨论的中心内容已转移到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