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认认知”:两种思维方式的趋同与发展 从狄尔泰的“体验”到海德格尔的“领悟”再到波兰尼的“默会”,三者之间无疑存在着深刻的学理关联。可以说,这是西方哲学一个多世纪以来反思“理性中心主义”传统,反思“主客体二分”模式、“主体形而上学”和“概念形而上学”的标志性成果,在西方哲学史上有着重大意义。而在客观上,这一成果体现出西方哲学与以“体认”为标志的中国传统哲学的某种“趋同”倾向,而对此一现象,更值得学界高度关注与深入研究。其要有二:第一,这种“趋同”主要表现在物我合一、心物浑融的思维指向上。当然也可以说是表现在对“主客体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拒斥与超越上。第二,这种“趋同”还表现在运思过程的“身心合一”上。 对于中国哲学来说,“天人合一”原本就是其基本观念。如果笼统言之,所谓“天人合一”是指人与自然宇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的个体生命属于生生不息的宇宙大生命的组成部分。如果具体言之,则《中庸》的“合外内之道”之说实为“天人合一”思想之核心观念。所谓“合外内之道”,就根本而言,就是使人自身的价值规范与自然宇宙的运行规律统一起来,也就是通过人的自觉努力,使自身秉持的人伦规范符合天地自然之道,即“以人合天”。那么“天地自然之道”是什么呢?对于道家来说,“天地自然之道”就是万物的本然自在性,就是自然而然、自己而然,也就是“无为”,根本上是反对人为了一己之私的刻意而为。对于儒家来说,则“天地自然之道”主要体现在自然宇宙那种生生不息、化生万物的功能和有条不紊的森然秩序。道家效法自然,否定人为秩序的合理性;儒家敬畏自然,主张人应该自觉参与到天地化育万物的过程之中。二者都是“天人合一”的,但价值取向却刚好相反。原因也很简单,天地自然并无不同,只是儒道两家所取者不同而已。然而儒道两家也有其共同之处,那就是在他们看来,“天地自然之道”并不外在于人,并不是超越于人世之上,而是一种“内在性”的存在。因而人们把握天地自然之道的方式就不能是对象性的,不是纯客观的,而只能是“体”或“体认”。对于人与天地自然之道的这种关系,张载的《西铭》颇可说明: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惟肖者也。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40) 这里讲了几层意思:一是说人和万物一样,为自然宇宙所化育,同时也是自然宇宙的一部分。正因为如此,人应该把自然宇宙视为父母,把他人视为兄弟,而把万物视为同侪友朋。二是说,人世间的道德规范与天地之道是一致的,仁爱孝顺之类的美德就是人对自然宇宙的固有秩序的遵从与效法。三是说,作为个体生命,应该自觉地遵从天地之道,安时而处顺。这里讲的“穷神”“知化”值得特别注意,这不是指人对大自然的客观认知,而是指人对自然宇宙之道的体认。换言之,人是依靠对默默无言的宇宙自然之道的体认而建构起社会道德秩序的。其所存之“心”,所养之“性”,都并非纯粹的个人品性,而是与宇宙自然之道息息相通的,故而“存”“养”作为修德功夫,亦即是对天地之道的“体认”。整体言之,这篇文字比较集中地展现了中国古人在“天人之际”处寻求价值本原的努力,也显示出“体认”作为运思方式的特点之所在。 对于狄尔泰的“体验”、海德格尔的“存在之领悟”、波兰尼的“默会知识”来说,也同样是在从不同的角度谈论一种“物我合一”“心物浑融”的境界。在伽达默尔看来,狄尔泰拈出“体验”概念旨在张扬生命整体性在人们认识世界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反对理性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实证主义。与感觉或感知不同,“体验”是人作为生命整体与世界相交接、融汇的产物,是“生命客观化与意义构成物中”的结果。“体验”的结果也不是客观认识或客体之真相,而是“生命”本身与其所交接的事物共同构成的“意义统一体”。因而,“体验”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心物交融”“物我一体”的。 海德格尔的“存在之领悟”同样具有这一特征。在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视域中,既没有纯粹的主体,也没有纯粹的客体,人(此在)与世界是一种相互展开、相互呈现的关系。人的各种行为,身体的和心理的,同时也是世界向人展开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人理解外在世界的过程也就是此在“在世界之中”的过程,在此在与世界之间呈现一种浑然一体的状态。海德格尔指出: 世界并不是此处存在的可数或不可数、熟悉或不熟悉的纯然聚合。但也不仅仅是加上我们对这些物的总和再现的想象框架。世界世界化了,它比我们自以为十分亲近的那些可把握的东西和可认识的东西在存在中更加完整。世界从来不是立于我们面前让我们观看的对象。只要世界作为诞生与死亡、祝福和诅咒从而使我们进入存在的道路,那么,世界便从来不是作为相对于我们主体的对象。在此,相关于我们根本存在的历史性决断才会发生……一块石头是无世界的,动物和植物也同样没有世界……与此相反,农妇却有一个世界,因为她居于存在者的敞开之中,和万物所是的敞开之中……(41) 按照海德格尔的理路,人作为此在不是外在于世界的,或者说,并没有一个先在于人的“世界”,“在世界之中”是此在的存在方式,因此人无法站在世界之外客观地认识这个世界,但人可以通过“存在之领悟”来把握世界,而把握世界也就是“存在之澄明”。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海德格尔的“存在之领悟”与中国古代的“体认”具有某种深刻的一致性。 波兰尼的“默会”也同样具有心物交融、物我一体的特点。首先,在波兰尼这里,认识不仅是人的心灵的事情,同时也是整个身体的事情,是全身心的投入,而且难以清楚地表达出来的身体参与在认识过程中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其次“默会认识”的前提是“寓居”,而“寓居”也就是海德格尔的“在世”。正如国内“默会认识论”的研究专家郁振华教授指出的:“……波兰尼从默会认知的from-to结构引申出一个重要结论:我们的认知活动是通过寓居而展开的(knowing by indwelling)。在此基础上,波兰尼断言‘寓居就是在世’,揭示了默会知识论和海德格尔的‘在世’思想的关联。”(42)从某种意义上说,波兰尼正是在海德格尔存在论的层面上进一步展开自己关于人的认知行为的思考的。在他看来,人对世界的认知首先表现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因此“默会认知”实际上也就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之领悟”具有了密切关联。 与对“主客体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拒斥与超越相联系,上述从“体认”到“默会”的思维方式特别重视认识活动中的“身心合一”,或者说是“生命整体性”投入,即全身心投入。这无疑是对西方传统的“理性中心主义”的突破。“体认”的本质是“知行合一”,不仅知道,而且做到。“体验”也同样如此。如伽达默尔所说:“每一个体验都是由生活的延续性中产生,并且同时与其自身生命的整体相关联……由于体验本身是存在于生命整体里,因此生命整体目前也存在于体验之中。”(43)“体认”“体验”以及“领悟”和“默会”等等都不是一种单纯的智力活动,而是一种生命活动,是交织着感性与理性、生理与心理、物质与精神等各种因素的复杂的生命过程。可以说,从“体验”到“默会”,这里呈现出西方哲学在思维方式上与东方传统思维方式“趋同”的趋势。究其原因,东方哲学,包括老庄、孔孟与佛学对西方的影响与渗透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在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系统中,马丁·布伯、海德格尔、雅思贝尔斯等人都直接受到过中国古代哲学的影响,这促进了他们的哲学转向。当然,更重要的原因还是西方哲学发展自身的问题,即传统概念形而上学越来越远离人们的现实需求与生活经验,成了虚无缥缈的东西,活生生的人和人的现实生活反而长期被忽视,“具体性”被误置了。如前所述,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哲学家们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一个半世纪以来,西方哲学走上了向人“回归”的漫漫征程。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生命哲学、现象学、精神分析主义、存在主义、空间哲学、身体哲学都标志着这种向自身回归之途的一个阶段或者环节。体验、领悟、默会之所以受到空前的重视,也正是因为它们较之可以清楚说出来的概念表达、逻辑推理更切近人的生命整体,更能够呈现人的本真存在状态。 对于西方近代以来产生的从“体验”到“默会”思维与中国传统的“体认”思维之间存在的这种明显的相通性,我们可以视之为中西思维方式上的“趋同”现象。正如张祥龙教授所言,在古代,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走着两条完全不同,也不相交的道路,而到了近代,这两大哲学传统呈现出趋近的倾向。(44)但是由于各自有着不同的思想渊源,又面对着不同的现实问题与需求,故而即使在这一“趋同”的倾向中,差异毕竟还是相当明显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中国古人选择“体认”作为运思方式是因为他们的学术,或者所思所想都是关涉着人伦关系的,原本就是在“我与你”而不是“我与它”的关系中产生出来的,故而中国古人没有“对象化”或“客观化”的需求。他们对自然的认知不过是其人伦观念的衍化而已,在他们这里,“物”是作为人来理解的。西方人则不然,他们的思考并不限于人伦范围,他们之所以认识到“体验”“领悟”与“默会”的重要性,是因为他们经过长期反思发现,那种传统哲学的“对象化”的、“概念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并不能真正解决人类知识的全部问题,而且很容易给人们造成新的精神桎梏,从而遮蔽一些对人类而言更重要的东西。他们认识到以往关于人的思考也常常是自然科学之实证精神的泛化,在这里“人”是被作为物来理解的。因此他们强调生命整体、感性、身体等在认知活动中的重要性,目的乃在于把被压抑的生命力进一步释放出来,进而解放人们的思想。这与中国传统学术运用“体认”的方式来“究天人之际”是有着根本差异的。 其二,在中国古人那里“体认”是修身养性、成圣成贤的“功夫”范畴,其根本之处乃是知行合一,这是他们在长期道德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在西方哲人那里,“体验”“默会”等本质上依然是认识范畴,是自康德以来西方哲学对人自身认识能力不断反思的合乎逻辑的结果,也可以说,是更接近人的认识的实际过程了。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对现代以来西方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在思维方式上的“趋同”现象有了一个大致的勾勒与描述,我们揭示了西方的“体验”“领悟”“默会”与中国的“体认”这两种思维方式之间的异中之同与同中之异。那么接下来我们应该做什么?在我看来,在这里比较孰优孰劣是没有意义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是,通过这种阐释、描绘与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一种趋势,一个在东、西方哲学思维相互渗透、融合的基础上呈现出来的人文科学研究的新方向。因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在比较与综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去探寻、揭示并完善一种具有现代意义的思维方式,其中既包含上千年的中国古代智慧,也含有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哲学苦苦探索的成果。对于这种思维方式,我们可以命名为“体认认知”。为什么用“体认认知”这个词呢?这是因为从语义的丰富性角度看,与“体验”“领悟”“默会”相比,作为纯粹汉语词汇的“体认”有着突出的优点。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体认”这个词包含着“整体感知”的意思,因为“体”原本就是指整个身体而言。“认”则是分辨、识别之义,故而“体认”即是从整体上分辨、识别,也就是全身心地去认识的意思。所谓从“整体上”或“全身心地”究竟是何义呢?用现在的学术概念来表示,也就是在感性与理性、直觉洞见与逻辑判断的结合中来展开认知。事实上,人原本就是一个生命整体,在与世界照面之时,本来就是全身心的投入,而不仅仅是“理性”在运作。以往认识论过于看重“理性”的作用而有意贬低“感性”的意义,这无疑是一种“理性中心主义”的谬误。 第二,如前所述,“体认”带有“知行合一”的含义。在中国古人那里,知即是行,行即是知,能知不能行,只是未知。这里所谓“行”并不一定是去做事情,而是指在“知”的过程中有真情投入,真心相信其所知。一旦面临实际的情境,他就会自然而然地去践行其所知。这是王阳明在“传习录”中反复说明的道理,也是宋明理学的真谛之所在。对于现代人来说,“知”与“行”相分离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普遍现象了,故而倡导“体认认知”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第三,“体认”含有“自得”之义。所谓“自得”含有“自己而得”或“得之于己”的意思,可以说与西方现代知识论强调认知的个体性具有相通之处。知识必然具有共同性、普遍性,否则便不成其为人类的知识。但作为具体存在,知识又有着个体性特征,由于知识的获得不仅仅是概念演绎和逻辑推理,而是“体认”,是一个身心合一的过程,故而人人得到的知识都必然带有个人的、无法言说的因素。中国古人强调“涵泳”“自得”等“体认”功夫,可以说是对知识个体性的尊重。 第四,更为重要的是,从老庄、孔孟以降,中国古代学术在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体认”一直是基本思维方式,积累了大量相关经验,为发展具有现代意义的“体认认知”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