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老师当得好”与论元的选择——语法中的显著性和局部性(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3:11:10 《世界汉语教学》 胡建华 参加讨论
三、基础生成还是转换生成? 在“他的老师当得好”这一结构中,“当”的主语是“他”还是“老师”? 说“他”是“当”的主语而“老师”是“当”的宾语,或者说“老师”是“当”的主语,都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如果我们进行话题化测试,就会发现既可以有例(23)这样的结构,又可以有例(24)这样的结构: (23)a.他啊,老师当得好。 b.他啊,就老师当得好(,其他就不怎么样了)。 c.他就老师当得好。 (24)a.老师啊,他当得好。 b.老师啊,就他当得好(,其他人不行)。 c.老师就他当得好。 如果我们把“啊”看作话题标记并区分话题与主语,那么在例(23)中“他”是话题,“老师”是主语;而在例(24)中“老师”是话题,“他”是主语。当然,如果我们凭语义断主语,就会认为在例(23)(24)中都是“他”做“当”的主语,“老师”做“当”的宾语。 凭语义断主语与凭句法结构断主语,常常是不对应的。“他的老师当得好”表现出来的就是语义与句法之间的不对应性,这使得句法学家总是不断生出要把语义和句法对应起来的冲动,所以才会假设出各种复杂的推导步骤和过程,目的就是让语义与句法在某一个句法层面上相对应。但实际上,人类语言中句法与语义的经常性不对应,还真可能就反映了人类语言的一种本性(nature)。自然语言中的句法和语义在多数情况下是对应的,这代表着语言的理性要求,体现了语法系统运作讲究简单、有效、经济、可靠、稳定的特性。然而,自然语言的句法语义又经常表现出不对应性,经常性的不对应才会增加语言的灵活性、丰富性、变通性和变异性。对应反映了语言的本性,不对应也反映了语言的本性,总体上的对应与经常性的不对应,二者合在一起才构成人类语言的本性。如果一味追求句法语义对应的绝对性,而不考虑句法语义经常性不对应的现实性,试图把语言中一切不符合理想状态的失序现象通过句法推导的方法解决掉,所得到的并不一定是问题的解决,而很可能是事实的扭曲和一种分析技术的虚妄。我们认为,形式语言学研究,如果忽视人类语言事实的深度复杂性,偏执于理想中的简单一致对应性,所丧失的很可能就是经验科学研究所必须具备的一份闪耀着理性主义光辉的冷静。 深入到语言事实之中,我们就会发现,在很多情况下,我们还真不一定能很清楚地知道涉及主宾语认定的句法和语义是如何对应的。比如在以下例句中,我们似乎不太好确定是“他”看得远还是“眼光”看得远。 (25)他的眼光看得远。 在以上例句中,我们可以把“眼光”看作“看”的外论元(external argument)吗?也就是说,眼光能看吗?如果仅凭语义来判断主语,必然会遇到这类难以回答的问题。对例(25)进行话题测试,我们可以得到下面的两种变式。 (26)他啊,我一直认为眼光看得远。(27)论眼光,我一直认为他看得远。 从以上两种话题变式来看,“他的眼光”中的两个名词词组,即NP1“他”和NP2“眼光”,似乎都可以做主语。 有的分析认为“他的老师当得好”是从“他当老师当得好”这样的动词拷贝结构(通过动词删略)转换而来,并认为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所有的这类伪定语结构都能换成动词拷贝式(潘海华、陆烁,2011)。但是,这一说法在处理语言事实上有问题。比如,我们虽然可以有例(28)中的结构,但我们却没有相应的例(29)中的结构: (28)a.他看问题看得远。 b.他看问题眼光看得远。 (29)a.*他的问题看得远。 b.*他的问题眼光看得远。 例(28)中的两个动词拷贝结构都合法,而例(29)中的两个结构都不合法。如果说“他的老师当得好”是从“他当老师当得好”转换而来的,那么为什么从“他看问题看得远”“他看问题眼光看得远”分别转换而来的“他的问题看得远”“他的问题眼光看得远”却不合法? 转换分析一直有一个过度生成的问题,也就是说它不仅能生成合法的结构,也会生成不合法的结构。显然,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动词拷贝分析存在过度生成的问题。 除了以上问题,还有一些句子,在语义上虽然可以把其中的NP1和NP2分别理解为主语和宾语,但在句法上却无法把它们分别放入主语和宾语的位置(虽然这两个位置是可以放相关成分的),如下所示: (30)他的眼光放得远。 语义上,“他”和“眼光”分别是“放”的主语和宾语,但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到动词“放”的宾语位置,句子却不能说,如下所示: (31)a.*他放眼光。 b.*他放眼光放得远。 但在例(30)中“他的眼光”表达的意思却的确是“他放眼光”的意思。 把例(28)(29)与例句(30)(31)放到一起综合考虑,就会发现在动词拷贝基础上提出来的动词删略分析或者说重新分析方法(潘海华、陆烁,2011)在处理语言事实上是有问题的。比如,从例(28)动词拷贝结构通过动词删略而来的例(29)就不合法,而例(30)又找不到生成这些结构的源头,即合法的动词拷贝结构。如例(31)所示,能够生成例(30)的合法的动词拷贝结构不存在。但是,如果找不到合法的动词拷贝结构,那么又怎么通过动词删略来生成合法的例(30)呢?或者说,如果根本就没有例(31),那么例(30)是怎么来的呢? (32)a.汤唯的替身演得好。 b.蒋介石的特型演员演得好。 c.汤唯的替身当得好。 d.那把小提琴的琴手拉得好。 e.那个案子的法官判得好。 以上例句会给动词拷贝说、重新分析说以及各种动词移位分析带来不小的麻烦,因为在以上例子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再是NP1如何做主语,而是NP1如何做宾语。比如(32a)这一例子所表达的意思不是“汤唯演替身演得好”而是“替身演汤唯演得好”,而“那个案子的法官判得好”也不是“那个案子判法官判得好”而是“法官判那个案子判得好”。 实际上,吕叔湘(1984/2008:176)早就讨论过类似的句子。他举出的例句是“他的针扎得不疼”,认为这句话中的“他的针”除了可以表示“针是他的”这一意思之外,还可以表示“他给人扎的针”和“人给他扎的针”这两种意思。其中,“人给他扎的针”的意思也就是“针扎他”的意思,伪定语“他”是受事而不是施事。 沿着这一思路来重新看“他的老师当得好”这一特定的例子,就会发现“他当老师”也不是这个句子中“NP1的NP2”的唯一解。比如,当我们说“一班的老师当得好”或者“一班的老师教得好”时,我们当然也可以把其中的“老师”理解为“当一班老师的老师”或“教一班的老师”。如此,“他的老师当得好”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比如,当“他”是指一个小学生时,“他”就可以理解为受事,而“老师”则理解为施事。 除了以上“NP1的NP2”结构施受反转的例子,以下例子似乎也不太好用轻动词这把“万能钥匙”或重新分析法来处理。 (33)a.*安检人员一件行李一件行李地检查e。 b.*要想学好英语,就得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死记硬背e。 在以上例子中,宾语这一论元要从状语中找,而且宾语位置还无法把论元补出来。实际上,如果把做状语的名词放回到宾语位置,句子反而别扭,如下所示: (34)a.*安检人员检查一件行李一件行李。 b.*要想学好英语,就得死记硬背一个单词一个单词。 我们认为,例(33)中的结构和本文讨论的伪定语结构正反映了汉语的特点。由于汉语没有时态(tense),不区分定式与非定式(finite vs.nonfinite)(Hu,Pan & Xu,2001),而且名词词组不需要格(胡建华,2007),所以汉语中动词的题元特征可以不被激活(胡建华,2010),名词性成分的允准除了通过句法之外,还可以通过语义来进行(Pan & Hu,2008;Hu & Pan,2009),其解读则由显著性和局部性条件来调节(胡建华,2010)。这一切使得汉语语法系统与英语语法系统有若干本质上的不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