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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料库驱动词典学、语料库词典学与语料库辅助词典学——论语料库在注释专科术语词条时的局限性(5)


    五、语料库与普通词典中术语的释义问题
    不仅专科词典会涉及术语的释义问题,普通词典也会有此类问题。例如Bergenholtz & Kaufmann(1997)分析了收录在不同的德文和英文普通词典中的许多和分子生物学相关的术语的释义,包括一些平时常用的术语,如gene,chromosome,enzyme,bacteriophage等等。著名的英语学习词典《牛津高阶英语词典》和《柯林斯COBUILD高级英语词典》中包含了普通语言中用到的主要的法律术语。这两部词典公开声称运用了权威的语料库,例如英国国家语料库,牛津英语语料库和英语语料库。但是,如Nielsen(2013:151)所言:“两部词典都未包含英国法律1999年新引入的民法程序术语,例如claim form取代了writ of summons,statement of case取代了pleading。这两部词典收录的是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取代的术语。”
    英国民法1999年以claimant取代了plaintiff。如果目前(2015年6月)查阅在线的《牛津英语词典》,会发现词典里收录了claimant和plaintiff,并附加说明这两个词的释义取自《牛津高阶英语词典》。但是,这两个词条列举的普通释义义项(见截自屏幕的图1与图2)都不包含法律意义。词典的这一做法暗示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法律界在20世纪末就已摈弃的法律术语。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语料库的文本过于陈旧,普通语言中可能仍然在使用那些过时的、废弃的法律术语,新的术语要一点点地融入普通语言。词典收录“陈旧”的术语对文本阅读仍有用。但是,如果词典要帮助文本输出,则需添加信息说明这个法律术语已被摒弃,并提供参见新的术语,即使这些新的术语在语料库中并未达到被选录的词频标准。
    
    
    根本上而言,这是由于词典编纂者不了解1999年的“新民法”(虽然网络上可以获得相关信息)造成的。这个问题普遍存在于许多普通词典中。对于此类问题一般有两种解决方法,但都不完美。词典学家在编纂《丹麦语网络词典》时使用了第一种方法。该词典的大部分编纂人员并不是语言学家,而是各个专业(例如数学、物理、化学、分子生物学、法律和经济学)的学生(Bergenholtz 2013:5)。经过一段时期的词典学训练(主要是从语料库中挑选词义,撰写释义)后,学生们一般可以撰写和本学科领域相关的术语的释义,也包括在普通语言中使用的专业词汇的释义。他们所撰写的释义质量也很高。但是,这些经过训练的学生在撰写其他领域的术语释义时,依然困难重重。
    释义撰写有困难,也可采纳第二种方法——咨询专家。但是,这种做法也有很多问题。因为很难找到理解问题现状,并能用普通语言简洁解释术语的专家。在编纂《丹麦语网络词典》时也遇到过这类问题(Bergenholtz 2013:5)。如果找不到专业人士参与词典编撰,那些错误的、有误导性的释义就会在普通词典中长期存在。普通词典既然收录了这些术语,就应该尽力提供专业含义。语料库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所以人的因素就至关重要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