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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词与造句:汉语学习词典编纂的两个重心(8)


    《鲁本》对二词的处理: 
    
    从词性看,“回忆”是动词,“记忆”兼具动词和名词,但因汉语构词缺乏屈折变化,二词词性上的差别无法从词形变化上得到反映,因此外国学习者无法借助词形变化上的标记来识别和记住二词在词性上的差别。不仅如此,由于“回忆”和“记忆”都含有相同语素“忆”,这在外国学习者看来,这两个词反而“差不多一样”了,于是在学习中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偏误句子。 
    为预防外国学习者出现造句偏误,汉语学习词典在处理这两个词时,应该以“同素近义 类义词”观念为线索,把这两个词联系起来处理,通过对比,来细化二词在造句甚至意义方面的细微差别。从对外汉语教学角度看,“回忆”“记忆”二词语法功能的主要差别是,“回忆”主要用作动词(并且可以ABAB式重叠),“记忆”主要用作名词;其次是,“回忆”“记忆”在具体使用当中,各有一些常见的搭配,也存在一些词性和用法上的交错(主要是用作名词时、出现在“… …的~”格式中时)。为此汉语学习词典在处理这两个词时,应该分层次处理二词的造句功能: 
    第一层次,词典应首先确立“回忆”“记忆”词性大类上的界线,如“回忆”是动词,“记忆”是名词,以便给外国学习者一个容易把握的标注; 
    第二层次,通过例句、提示或对比栏等,具体展示“回忆”“记忆”在搭配、词性“变异”方面的情况。 
    根据以上分析,《刘本》《鲁本》对“回忆”“记忆”二词的处理,似可做以下调整: 
    首先,两部词典都应把“记忆”的第二个名词义项列为第一个义项,以突出“记忆”的最常用用法及与“回忆”的不同;另一个动词义项可列可不列。在这一点上,汉语学习词典的处理应不同于《现汉》(《现汉》的处理是第一个为动词义项,第二个为名词义项),以彰显对外汉语学习词典不同于母语语文词典的地方。 
    其次,两部词典应通过例句、提示、对比栏等,在“回忆”和“记忆”之间建立起词义和语法功能上的联系,细化“回忆”“记忆”语法功能的展示和描写。从这一层面看,《刘本》应精简短语例证和整句例证,精选那些能够反映“回忆”“记忆”搭配组合特点的例证,目前的处理,例证选择有点“杂”,也有些重复。 
    和“回忆、记忆”一样,“跳舞、舞蹈”也是一组“同素近义类义双音节词”,在汉语学习词典中应遵循同样的处理思路。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