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江《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简介(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9:11:42 中国社会科学网 郭雅静 参加讨论
四、不同语体有不同的语法 不管是汉语学界还是功能语法的传统中,都对语体问题非常重视。 吕叔湘先生曾说过:汉语语法规律好像约束力不强,很大的原因是我们总结规律的时候没有区分出不同的语体来,各种不同风格的语言现象摆在一起,得出的只能是最大公约数;如果把各种条件摆出来分别地看,是各有不同的规律的。朱德熙先生也强调,无论是研究口语还是书面语,都应该把各个层次都一一弄清楚了,才谈得上是整体上的综合性研究。之后的学者也一直强调语体划分的重要性。 功能语法学者把语体分类的语法学意义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他们的看法是:以语体为核心的语法描写应该是我们今后语言研究的最基本的出发点。任何严谨的语法学家如果打算忽视语体的区别而提出汉语语法的规律必须首先在方法论上提出自己的依据来。这样一来,口语书面语的两分法显然不再合适了,语体的划分越来越精细化。 口语中还有叙述语体与对话语体的差异,书面语中“把”和“将”功能有差异等等问题的提出,都显示了语体进一步细分的必要性。 五、动态的论元结构观 功能语法持一种“用法先于语法”的语法观。这是Hopper的一篇题为《浮现语法》的文章中提出的。这种语法观把语法看成是动态的、在使用中逐渐成形的,这种“语法的非稳定性”观点是功能主义者自始至终一以贯之的观点,这时更加明确地把动态的观点跟“句法自主”的观点区分开来了。 “动态浮现”的观点特别关注语言使用的频度,关心使用频率是如何影响了语言形式的。因此语法角色与语用频率就是功能语法的一个重要论题。 当普遍的语法研究发现主语、宾语这样的概念并不具有跨语言的共性基础的时候,施事、受事等语义角色成为公认的语法关系支柱。张伯江曾详细考察汉语施事句里主语名词的词汇语义、动词的自主性、句式以及说话人的主观态度等,结果表明,多数情况下汉语的施事概念是个语用理解的程度问题。 在结构主义语法的背景下,曾经分析出“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两个动词类别,其中“自主动词”一向被认为是施事者有意的行为,但是现代汉语中的百余个“自主动词”实际使用频率却有高低不同。作者发现,那些高频的“自主动词”常常可以有“非自主”的用法,所能出现的论元结构式选择也比较多;而那些低频的“自主动词”却几乎没有非自主的用法,论元结构也比较固定。 作者以汉语中“学习”、“研究”、“反驳”、“推荐”四个动词为例进行了考察,得出不同的论元结构式。作者认为,四个词在实际使用中的频率不同。“研究”、“学习”都是比较常用的词,而“反驳”和“推荐”使用率相对低得多,因此,它们前面的论元只有施事一种理解。 除此之外,作者还谈到了“及物性”的动态浮现观、高频动词的论元结构变化等问题。 通过对功能语法的观点、发展情况、研究概况的介绍,作者指出,功能语法的很多观点甚至得到了形式语法学派的认同。在汉语研究中强调功能语法的重要作用,是对汉语现状而言的。由于普通话的推广,各个方言区的汉语使用者呈现出混杂性特征,如果这时过于相信自己的语感,相信内省的语料,难免会有偏差。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客观的语言材料,使用统计的方法,从而分析出语言的真实面貌,析清语言表现中分歧和统一的种种制约因素,就会更有科学性。 (本文刊于《语言学前沿与汉语研究》,刘丹青/主编,2005年,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网 郭雅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