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阐释论纲(3)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9:11:38 《学术研究》 张江 参加讨论
三、文献准备与批判 公共阐释是一个新的复合概念。在目前的历史视野内,尚未发现有关“公共阐释”概念的自觉建构。但是,经过系统总结和梳理,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海德格尔关于存在与时间的学说,伽达默尔关于世界和言说的观点,费什关于阐释群体的设计,等等,从正反两个方面为公共阐释的形成与贯彻提供了文献参考与准备。公共阐释是一个自备广阔理论空间的基础性概念。 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关系的公共性。这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透彻理解与定义。“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由此可以论证,任何理解与阐释,最终归约、受制于人的公共性与社会性。“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2]由此可以论证,阐释的意义与价值,无论阐释者的企图如何任意与神秘,其真理性标准最终由客观的社会关系所决定。阐释的公共性由此而具有基础意义。海德格尔将传统的认识论阐释学改造为本体论阐释学,但其存在论本质无可避免地规定了阐释的公共存在。“此在的存在是共同存在”,[3]“此在之独在也是在世界中共在”,[4]“即使它以为无需乎他人,或者当真离群索居,它也是以共在的方式存在”。[5]由此,对此在的“自我识知”只能“以源始地有所领会的共在为基础”。在这种领会中“已经有对他人的领会”,证明了理解和阐释不可消解的公共性。此在的理解和阐释的出发点及落脚点都是公共性的共在。“每一言说都是向他人和同他人的言说”,因而在他,“言说在本质上就是共享(Mitteilung)”,[6]这明确无误地表达了海德格尔对言说的公共性意义的分析和判断。伽达默尔的“世界”观表达了与海德格尔相同的“共享”意向。“世界这样就构成一块公共的基地,谁也未曾踏上过它,但谁都认可它,这种公共基地把所有相互说话的人都联结在一起。”[7]所谓这个“世界”,作为“公共的基地”,伽达默尔也称其为“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言说或对话,只要是成功的,其“谈话伙伴都处于事物的真理之下,从而彼此结合成为一个新的共同体(Gemeinsamkeit)”。[8]对话的各方,遵循着语言以及围绕着语言所带出的存在,一起进入这一共同体,并在这个共同体中,成为不再固执己见的新人。此类思想和言论,对伽达默尔本人所倡导和坚持的无定解阐释而言,无疑是一种自我反省与批判。接受美学坚决拒斥共同阐释的可能性,主张读者面对文本可以给出无限不同且相互抵触的解读。文本中没有确定性,文本中的一切都依靠读者的任意构建。费什就是此学派的核心人物。但费什却同时主张:“我们所能进行的思维行为是由我们已经牢固养成的规范和习惯所制约的”,“只有置身于它们之中,我们方能觅到一条路径,以便获得由它们所确立起来的为公众普遍认可的而且合乎习惯的意义”,“解释策略的根源并不在我们本身,而是存在于一个适合于公众的理解系统中”。[9]阐释活动的主体不是单独的人,而是“集体意义上的人”,是一个深深植入公共理解系统的“阐释群体”,这个群体而不是个人制约着文本意义的生成。接受美学在理论逻辑上的自相矛盾,由此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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