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唐文学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兼论文学文本的“不可靠性”问题(6)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2:11:05 《上海大学学报》2014年第 孙少华 参加讨论
三 文学文本“可靠性”与“不可靠性”的辩证思考 《剑桥中国文学史》曾对明人改元杂剧使得结构、语辞发生变化的问题提出指摘。其实,如果结合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这一问题很容易得以理解。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文本,皆存在与当时社会需求接轨的需要,这必然使得文本产生不同的变化。也就是说,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是时代学术发展的必然产物,这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角度认识一些学术现象。比如,宋明人刊刻古书时对文字的随意改易情况,清人编纂《四库全书》对古书的毁禁与文字删改情况,都属于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现象,属于中国古代学术发展与文化心理的自然现象。诸如此类,决定了古代文本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靠性”。但一切文本的“可靠”与“不可靠”都是相对的,对这个问题要作辩证的理解。就文学文本而言,“可靠”与“不可靠”的矛盾关系,往往不如经史文本那般突出。 文学文本——尤其是先唐文学文本,脱离不开经史文本的深刻影响。例如,《文选》注中,经、史典籍中的文献俯仰皆是。但这些经史文献,只不过是作者卖弄文采的“用典”,而非“实录”。他们的目的,还是借题发挥,言在此而意在彼,重在个人感情的抒发、义理的阐释。很多情况下,经史文本的材料被移植到文学文本之后,已经不再是“原始的义理”或“真实的历史”,而是成了作者本人借题发挥的噱头。经史文本的“可靠”与否,也就不再是文学研究者考虑的事情。 先唐文学文本与经史文本虽然有雷同与重合,但二者无法简单等同,更不能简单堆砌在一起开展文学研究。例如,《乐记》中的材料,分别见于《史记》、《礼记》等记载,但载录者对它们学术性质与价值判断的认识不一样,就不能简单地将它们归拢在“音乐文献”中进行简单的文献比较研究。同理,韩日对我们朱子之学的接受与认识,不同于中国大陆,将流传在三地的朱子文献进行简单的版本文字对比,而不考察造成不同的学术与政治动因,是不科学的。 文学文本只是“代经史立言”。文学文本中的经学哲理、历史事件或描写对象,即使在经史上都能找到原型,但与文本原意、历史记载或实际情况,已经相去甚远。文学文本研究,如果像经史研究那样紧盯“真伪”或“是非”,可能会得到与原始文本完全相反的结论,甚至这种研究会离文学学科越来越远。在经史文本中,作者与文本是客观的,事与理都是特指的,我们仅仅关注作品的实际内容就可以了。文学文本恰恰相反,作者、文本都是主观或感性的,事与理都具有多义性。这就决定了文学研究在方法与理念上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一个愤怒的诗人,具体因何愤怒、愤怒为何,从其作品中是无法完整把握的。如果将其人与文,放在特殊的历史事件与政治背景中,虽然可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很可能与文本原意谬之千里。文学文本的复杂性,来源于人性的复杂性。所以,除了作者本人与文本这个实物是可靠的,文字永远是不可靠的。我们说“文本不可靠”的时候,也主要就此而言。 问题是:如果文学文本具有“完整性”与“碎片化”特征,并且由此会造成文本的“不可靠”,那么,我们究竟如何开展我们的文学研究呢? 这就需要我们对中国传统的文学研究方法与西方汉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全面清理与反思,同时,还要尽可能寻找文学文本研究的出路。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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