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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诗歌的断裂与成长:从“诵读”到“视读”(4)


    四、在诗与大众之间
    这不得不让我们回到原点,诗是“为什么人”的?
    无论如何,“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不容回避的。因为它关涉诗学理论型构、创作方法,以至诗的起点和指归,关涉艺术产品价值的最终解释:“为谁写诗”?“诗何以为诗”?
    大众化要求是新诗的缘起,是奠定“白话诗”、“自由体诗”合法性基础的要素。在一波三折的新诗史上,“大众化”一词置身不同的历史语境,被种种意指叠加其上。在当下理解中,“大众化”被视为对社会功用、意识形态属性的过度强化,又和总体性对个体性的宰制、世俗性与诗性的对峙搅在一起。总之,是对诗无益的外部要求。而小众化、个人化,越来越私我,则借助特殊历史现实因素和西方理论话语的裹挟,成为具有无限正当性和统摄性的诗学主张。
    诗之为诗就不能大众化了吗?
    我们且不谈诗的情感和立场之于诗歌境界的关键意义,再放下诗歌内容与大众生活的必然联系,也离开诗歌功用问题,把诗的社会学意义暂且搁置,就从诗歌的文体生成、范式演进和语言机制等“纯诗”问题入手,去讨论诗歌和大众不可割裂的“正相关”联系,恢复诗歌的大众身份,并重新发现大众化的诗学意义。
    诗生于大众,成于大众。
    关于诗歌的起源,有各种各样的争论,但我们认为,大众的原始表达是诗性特征生发的前提。大众诗性表达的需求,是诗歌存在的依据。没有大众就没有诗的产生。诗由民歌而起,证实了诗的大众起源。从民歌到诗歌,诗在口口相传中存活,在群体流动中成熟。群众的喜好、相传、加工,是诗歌在文体上独立并成为社会公有之物的必要过程,没有这个过程便没有诗歌。就一个民族而言,对诗性的感知和确认,是集体性的共识,不是单个人及少数人的自我命名。关于诗的最起码的范式、规则、标准的理解,也必然是各个民族基于共同的审美习惯和语言习惯,长期积淀而成。这已经被文体学、考古学、人类学等学科考证并反复证明。
    从诗歌形式的演进看,诗歌的形式,大都起于民间。民众的创造推动其更迭。没有群众创造的形式,就没有诗人的形式。以四言诗为例。四言诗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形式,起因在民众的语言特质。当时,单音词是汉语言的主要构成要素,从句法和节奏上说,四言最简单、最易于习得和流传。诗歌选择四言体,便于表达民众情感,便于接受和传播。更重要的是,四言基本上可以“一句成意”,用四言写诗,断句自然,意义完整,节奏鲜明,四言体当然作为形式固定下来。历史还反复证明,形式在诗人手里固定成型,发扬光大,同时也在诗人手里枯萎、僵死,产生“接受危机”、“范式危机”、“合法性危机”。唐诗即是如此。在它确立之初,因为有强大的民间资源支撑,五律、七律生机勃然,涌现了无数经典之作。发展到后来,专业诗人苛严的规则追加,繁复的韵律、整饬的对仗、教条的对偶、晦涩的用典,让唐诗一步步陷入僵化之途,不再能够充分表情达意,不再易于民众接受,唐诗因此而衰败下去。民众当然放弃它,另外寻找更为自由灵活的形式表达自己,取代僵死的律诗。宋词于是崛起,称霸天下几百年。
    诗是以语言为材料的艺术品。没有语言,诗人就无法思维和表达。他所采用的语言,必须取自于群众整体创造和参与、被广泛使用的交流符号系统,参照的是一整套约定俗成、共同遵循的语法规则体系。诗歌的语言离不开大众创造和使用的语言。由语言结织而成的诗歌文本,渗透着大众的语言经验和文化沉淀。
    诗歌语言的进步,以大众语言的发展为基础。生产、生活与交往的需要,促使大众不断创造新鲜、活泼的语言。语言携带的意义和信息,也在大众的使用中不断地流转和丰实。诗人把这种动态性反映在诗歌中,不断改变着诗歌的语言面貌。大众生生不息的语言活力,让诗歌的语言繁茂而新鲜。
    也许有人会说,诗歌语言和大众语言是隔离的。因为在诗人看来,既成的词语都是被反复征用而僵化的。诗歌必须使用“活”的词语。但是,从修辞学的要求讲,让词语“活”起来的办法,可以用险用奇,却不宜冷僻无着、荒诞无稽。它应该是平实的习常词语,被反常化使用后,才在新的结构中发散出诗性语言的光泽。它的规律是,越是平易熟习、与原本用法和词义的距离越长、重新结构的契合度越完美,诗性指数就越高。所以语言的诗性,不在于“生”,而在于“熟”,与民众语言贴得越近越好。这在中国诗学里,就是“言近旨远”,在西方诗学里,就是“陌生化”的功能。公认的是,诗人运用现实的、活的语言,诗性效果远胜于旧的、“死”的语言,运用民族的、自然的语言,效果远胜于外来嫁接的和硬造的语言。诗性的语言,天生具有大众化的基因。
    必须说明,肯定大众对于诗歌、大众化对于诗歌发展的意义,并非否定一些有小众化倾向的诗歌的作用。
    这些诗歌的意义在于,它们往往追求诗的探索性、先锋性、实验性,在诗歌的风格、形式、语言上另辟蹊径。这种性质,这样的诗,虽然可能暂时不被更多人理解和接受,却在为诗歌成长开辟新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也许是失败的,最终也无法进入诗歌传统。但是它们当中的成功尝试,经过淘洗,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被诗歌借鉴运用,形成新的形式、风格。这种探索,对于提高诗歌的品质,创新诗歌的形式发展,以及提升民族审美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诗歌可以偏执于小众化、个人化立场。无论作为理论主张,还是实际创作倾向。一旦如此,必定危机重重。
    首先,一味小众化、个人化,等于放弃了诗的表达之维,折损诗性之翼。
    诗是具有强烈个性化特征的艺术,同时又是一种表达的技巧和学问。诗歌艺术地加工语言材料。语言本是交流的介质,“艺术的”,是美的、别致的、独特的,也是吸引人的、媒介性的、合群性的。从根本上说,诗的个性化、艺术化特征,是以传送和抵达为指归的。别致的个性,本意在于从庸常的视听体验中脱颖而出,就是要以个性来吸引受众,把个性交给读者。“表”是为了“达”。诗性在孕育之初、经营之间,都有不可分割的双重考量。
    就此而论,如果表达作为一种特性、一门学问,它的研究和构成,就要以科学的方法,在一个整体性视阈中,在尽可能广泛的意义上去证实和归纳其方式、规范、标准,在普遍性的基础上形成规律性和科学性。如果执意放弃有关表达和传播的维度,刻意封锁语言和艺术的媒介性,“表”而未“达”,诗还是诗吗?如果拒绝普遍意义的表达探讨,诗何以成“学”?
    其次,一味小众化、个人化,会削减诗的丰富性,破坏诗性之根。
    小众化、个人化写作的主张和表现,是诗歌就是要表现自我、抚慰自我。自我的心理、情感、经验,成为唯一合理的诗性承载者。而且,这个自我卸下了社会性负担。社会性成为外在之物,它进入诗,必须经过一个具有无限权力的个体生理性的批准和过滤。我们且不论从艺术的个性化要求转向自我成为唯一表现对象是不是诗学上的必然逻辑,也不对这样的诗歌文本,做社会价值上的判断。仅就诗的表现方式和诗性构成而言,这个主张,虽说开拓了一个被诗忽视的领域,但执著于此,就产生许多问题。
    自我表现的要求,只肯定自我的经验,又把它限定在平常、琐碎的、感官性的生活经验。这样就极大限制了表现对象的丰富性,限制了诗性资源和表现形式的丰富性。而诗性的根柢,正在于这种丰富性。单一地、过度地表现自我,就会造成诗歌的意象匮乏、意境单薄、联想狭窄,还包括语言单调和美感不足。出现这些缺欠,就会使原始材料向诗的转换颇为困难,使诗性空间和现实空间的位置失当,缺少照应和张力。
    再者,一味小众化、个人化,会妨碍审美反应过程,斩断诗性之链。
    诗歌创造审美反应过程。诗性存在于文本,更兴发在受众。读者多种多样的反应,不断赠予文本重重的诗意。而且诗歌的审美反应过程没有固定的终端,它的反应链条在空间和时间上不断延长,使诗歌文本拥有更多的诗性价值,有时甚至是文本的制造者都不曾意料到的。但诗歌反应的链条有脆弱的一面,因为诗是一种含蓄的表达。诗人在满足编码解码兴趣的同时,又要考虑让这种反应链条不至于迅速中断,让更多的读者有兴致、至少有耐心继续下去。
    小众化、个人化带来的问题是,以诗建立在“理解”之上自命,对语言成规“狂欢”式反叛的过度热衷,必然会严重影响更多的诗性感受和生发过程。显然,如果一个流派的诗人只把诗写给本派别的人看,如果诗只写给写诗的人看,如果诗只写给有鉴赏力的文化精英看,不去广泛调动诗性阅读的能力,不仅他的读者会越来越少,他创造诗性的能力也会越来越退化。企图建立在“理解之上”的小众追求,也就近乎一种诗学臆想,只能一路小众下去,直到销声匿迹。
    过于偏激的小众化、个人化主张和实践,与其说是对诗学规律的前沿认识,不如说是对社会、诗歌特定阶段的历史性反映。除了西方王尔德、瓦莱里及之后的一系列现代、后现代思想的影响外,小众化、个人化被一些人推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对于诗歌工具论的逆反;二是对消费主义、精神物质化、同质化的“精英”式拒绝;三是面对诗歌边缘化、无人喝彩的姿态调整。也就是说,对于小众化、个人化,更多的合理性只能在社会历史的角度解释。归结起来,从社会学意义来说,小众化、个人化主张,是诗歌对现实的一种逃避,是专业诗人自我认知的迷失;从诗学意义上说,是面对手中的诗歌形式僵化、表达有效性降低而产生的困惑和自我安慰。
    小众化、个人化,也要面对与诗人内心创作动机的矛盾。诗人苦心经营艺术介质,努力让诗歌成为社会性文本,不是为了给更多的人看,又是为了什么呢?或许因为担心大众化使诗歌蒙羞,诗人宁愿使用为了“无限的少数人”这样的表述。说穿了,“无限的少数人”,其实还是想让更多的人接受他的诗,更希望这样的人无限多下去。至于用“少数人”来提高门槛,如果不是一种“欲迎还拒”式的表达策略,就很可能是一种掩饰主观愿望的“不诚实”的说法。
    基于诗歌自身规律和时代的特征,我们需要对大众化有个新的认识。
    对于大众化,我们可以理解为诗歌使自己具备向最广泛读者开放的性质。这里面也隐含着一定的打通或抹平文化级差的意识。但从根本上,它应该是一个强调沟通性、洽适性和对等性的概念。它意味着,诗歌与大众彼此提供意义,互相进行诗性摄取,共同求索各自体认的范式和标准。诗歌在大众那里获得生存发展的资源和根基。
    诗歌需要正视读者。在许多人那里,诗歌和大众仍然是“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关系,仍然把大众当成带有明显文化层级性的概念。且不说这在现代文化语境里正当与否,单论对于现实的大众接受能力和审美水平的判断,也是不准确的。文教事业的发展、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已经从总体上改变了大众的知识结构和审美水平。尽管人们对诗歌的态度变了很多,但诗歌潜在读者的水准已经今非昔比。诗人固然有天赋异秉和独立的思考,但那种自我世界和大众生活格格不入、真实的表达和大众无涉的感觉,越来越缺少依据。大众对于诗歌,可以说喜欢不喜欢,而不再是有没有能力接受。认为大众化必然降低思想和艺术水准,恐怕个中有一些错觉。同时,大众化本身和多元化、多样化的生活状态、审美兴趣并无冲突,它意味着在这种状态下,使诗歌具备更大的包容性和丰富性。
    时代在发展,诗歌也要发展。无论如何,诗歌仍然是文学桂冠上的明珠。人们对它有更高的美学期待。诗歌也只有包容和亲近大众,才能和大众一道,对诗歌内部秩序进行重建,激活它的生命力,构建新的诗学观念和美学模式。保持面向大众的姿态,才能使诗人离开自我立法的虚妄和自我评价的盲目,坚持对表达形式的变革意愿和敏感性,为诗歌的文体自觉不断提供创造性的形式依凭。这也是新诗百余年进程留下的任务。
    固然,当前人们对诗歌的关注和敏感大不如前,现实生活的物质性在贬抑诗性,强悍的市场机制也会销蚀诗的品质,诗走向大众的路途注定是艰难的。但是这条道路必须坚守,方向不容改变。否则,离开这个原点,一切成果都难以成为提升的台基。
    回过头来看,六十年来的诗歌,一个形式上的重要遗憾,是把“诵读”与“视读”、音响和修辞分割、对立起来。在修辞要基于话语现场、音律要照顾语言习惯的前提下,音响就不能意象吗?意象就不能音响吗?让语言富于韵致,把声音还给语言,不啻为推进诗歌形式进步、让诗歌重返大众的一个办法。
    新诗百年,历经断裂与成长。一个或许不是问题的问题让一些诗人纠结:选择诗还是选择大众?我们的回答是:选择有大众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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