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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异形词规范的俗成性原则——谈异形词规范中的三个问题

再论异形词规范的俗成性原则
——谈异形词规范中的三个问题
(刊《语言文字研究》2002年第2期)
苏新春
厦门大学
    提要:论文认为俗成性是异形词整理与规范的最重要原则,并对相关的三个问题作了阐述:学理性在异形词中的正体与异形之间从来没有表现出整齐划一的规律,它只有在几个异形词之间难以分辨高下时才能起辅助作用;对《现汉》异形词整理的成果要充分地继承,但要进行新的求证,使之符合当代语言事实;对已经完全定型了的异形词进行整理与规范,不应是“推荐”性的,而应突出它的“规定”性。
    关键词:异形词   词汇规范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公布后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报刊上发表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可以将这些意见归结为这样三个问题:如何看待学理与词频的关系;如何对待已有的异形词规范结论;如何看待“异形词规范整理表”的性质与作用。而这三个问题的解决都与正确理解异形词规范的基本原则有着密切关系。我们曾对《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用大型语料库作过绝对词频与相对词频的调查,指出《草案》中正体词的相对词频在50%以上的达93%,这是《草案》基本可行的最主要依据。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异形词规范中应遵循俗成性、实用性与指导性原则,特别是俗成性应成为异形词规范的基本原则。[①]从《草案》到正式公布的《整理表》,出现了部分调整,有44组由正表移至附表,其中有3组是其中的一个异形词移动,这是因为《整理表》严格遵循已有的各种语言规范标准,特别是文字规范标准,把含有繁体字、异体字的词归入附表,显示对这部分词语作的是“追加性”、“类推性”的规范;另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删除了50组。另有若干组的内部作了变更,如由“划策-画策”改为“出谋划策-出谋画策”,由“侈糜-侈靡”“糜费-靡费”改为“侈靡-侈糜”“靡费-糜费”。但这些调整可视为局部的,它主要从词语形式上作了从严的处理,基本原则和思路并未发生变化。
    本文将仍参用在讨论《草案》时所使用的调查数据,其原因除了《草案》与《整理表》一脉相承外,主要是因为这个语料的构成规模较大,构成比较合理,这可以从若干《整理表》的数据与笔者的调查数据的对比中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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