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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我没有去过巴黎

http://www.newdu.com 2022-10-31 十月(微信公众号) 三三 参加讨论

    关键词:三三
    一、关于孙明磊与《巴黎来客》
    我没有找到他的讣告,大概是三年前发布的。公众平台、社交网站、聊天记录里,信息早就清理干净。如今,他单位官网最新通知是《关于调整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长长一段,断句时容易失语——没有讣告。为了确保告别的绝对性,讣告本该无遗迹可寻。红丝绒幕布落下,假如勉强撕开一角,只能看见落幕前的景象已遭风蚀,舞台因积压陈腐皮屑而寸草不生。
    对于我在写作一事,他略知一二。每次问起,我都矢口否认。
    “随便写写的。”或者,“最近单位里事情很多,没空写。”或者别的借口。谎言是人类最擅长的织艺,大可信手拈来。尽管如此,他还是常想把家族史告诉我,让我翻译成具有根须的书面语言。为了考证,他花去很多时间,回宁波老家找族谱,逐一询问幸存的老人。长久以来,他一直试着弄明白:消失的祖先如何一路南下,开垦生活,将不值一提的个性装饰进新居……然而,因为缺乏必要性,他的叙述总是被轻易搁置。
    他从意大利旅行回来,告诉我,从那不勒斯到威尼斯的路那么美,连他都想写小说了。还有一次,他向我推荐S.A.阿列克谢耶维奇的《二手时间》。他让我“写出真正的文学”——但是,究竟怎样才算得上“真正”?在罗盘上,磁针始终失灵,它在不同时刻没有稳定的指向。我只能自行揣测,他想表明的,大约是一种独属古典的东西。在他死后的三年里,我浑浑噩噩买过四次《二手时间》。寄到手中,才想起原来已经有了。
    但我没写过“真正的文学”。文学对我而言,多是“顾左右而言他”——制造一个不受评判的空间,以便把无法消解的负面成分打碎排出。在他消失的三年里,我感受到一种极富重量的、沉默的情绪。从某种程度而言,它接近于痛苦,但它不是。它并不像痛苦那样,具有一种生硬的力量,假如承受者足够聪明(哪怕只是足够有毅力),总能领悟到痛苦的超自然用途,而化其为前进的燃料。它使我疲软,使我感到,从此成为一个没有影子的人。失去生命中重要之物,就像身怀一种古怪的残疾。
    他的命运中有畸形奇特的成分,我在《巴黎来客》中提到一些。他是2010年世博会注册报告的英法双语译者;是中国唯一一个在法国获得人口学博士学位的学者,记录由千禧年初设并保持至今。这些宏大的词句,似乎更适合用于他的葬礼。
    除此以外,他的生活与他人无异,中庸偏坏的运气居多。
    如果不是因为高中老师特意登门恳求,家里不会让他念大学,他将以一个食品厂工人的身份度过这段命运。
    九十年代初,他用《罗马假日》里同款“真理之口”算命,抽到的纸条上写着:这个人一辈子不会发财,可一旦没钱,总能及时得到救济。为此,他很高兴。
    关于家庭,他无意间察觉到父亲的诸多情事,但没有向任何人讲过。唯独一次,在父亲去世的几年后,他告诉姐姐:你对他一无所知。
    他比别人聪明,但与真正的天才相去甚远,而那超出的一点点,根本不值一提。自始至终,他对这一点都很明白。
    他喜爱音乐,出国前留给我大量CD与磁带,包括刘文正、潘安邦、叶佳修、罗大佑、钮大可、李春波,也有Beatles、Eagles、U2、Led Zeppelin、Carpenters、Bob Dylan等等。在互联网普及之前,这是一种重要的启蒙。
    他懂得欣赏古怪事物,并且收藏——收藏美听起来多么绝望,首先他必须明白这种收藏的不可穷尽性。在死亡来临前不久,一天凌晨,他给我发来一个诡异的面具,说是二十六年在孟买旅行买的。
    他是我的舅舅,孙明磊。
    在他死去之后,我曾试图为他写一篇散文。写到一万三千字,突然无法继续下去,我甚至憎恨自己所做的事:我在以错误的方式提炼他,试图物化一种精神现象,语言恰是那毫无主见的工具。只不过在此刻,语言是我能抓住的仅有之物。
    时隔两年后,又尝试写了《巴黎来客》——这并非一篇关于他自传的小说。实际上,Lou是个纯属虚构的人物,只不过叙述中借机调用了他的视角,就像一种越过时间与他重逢的方式。写这篇小说时,我常常哭起来,哪怕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例如写到,明磊家附近有一口井,儿时他听说,一旦有地震,井水会露出先兆,因此常常去井边探水,但地震从未发生过。有一天,井突然被封了。我小时候常站在那口被封的井旁边,除了深泥,里面什么也没有——我是真真切切在那什么都没有、什么再无可能发生的井边站过许多日子的,我从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二、关于《即兴戏剧》
    《即兴戏剧》的创作动力,源于四月末的一次徒步运动。当时与三位朋友相约,从王坪村一路走到潭柘寺。二十八公里,还包括上下额外做功,走完后却神清气爽。我们打车回市区,吃了一顿四川火锅,那简直比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美味。我们相约过几天再徒步,后来又一同吃过好几次饭,但至今再没运动过。
    徒步时,有许多印象凿凿之事。在山路口,我们遇见一位保安,可能因为深山清寂,他很乐意与我们聊天。朋友们陪他抽了烟,他告诉我们,他以前在市区的一所学校当保安,后来辞职到山里,才刚工作十三天,实在受不了封闭的环境,决心做完这个月就走——走,那是去哪里呢?他穿着红色的运动鞋,与一身保安服非常不配,倒是还算干净的。脚边还摆着一双皮鞋,可能他穿鞋的姿势不对,脚后跟快踩烂了。再往边上,还有一串核桃佛珠,一个照Gucci老花纹仿制的假钱包。在诸多琐碎的日常用品中,这个钱包是使我震撼的,仿佛隐喻着某种对于更广阔的真实生活的无知。而那些使用正版Gucci的人,对他的生活同样一无所知。
    再往深处走,则能看见几所被废弃的房屋,我们随意走进一所。墙多已发黄,有些地方贴着比墙黄得更快的旧报纸。报纸的边角已模糊,根据中缝播放的电视剧,可以推断出大约是1996年的报纸,当时浙江电视台还在播《东京爱情故事》,云南电视台准备直播金鸡百花奖的颁奖晚会。左侧版面上有一首诗,《土家族人》,作者叫贾永龄。除了小说里摘引的一句,另有一段,“屋里喷发着老酒的醇香,腌制的腊肉房柁上挂,一串串红辣椒爬上屋檐,背篓里盛满了古老的神话。”其中有一种过去的气息,非常动人。而其他几段都彻底剥脱了,看不清楚。
    在是否要把这篇小说写完的问题上,我犹豫了很久。这篇小说想直切“真实”去写,设置了四重空间:吴猛作为创作者的空间;被吴猛创作的“我”和三位朋友去徒步的空间;徒步过程中,“我”叙述的与吴猛因即兴戏剧而相识的空间;在我叙述中,吴猛创作的《小翠》对应的一段被他隐藏的真实空间。这四重空间所提供的“真实”是相互映射的,内层的真实到了外层会歪曲——其实是因为该层空间的创造者具有自己的立场。这篇小说的构想就像一个迷宫,但我并非善于建造迷宫的代达罗斯,我只是受困于迷宫之中的、一头普普通通的弥诺陶洛斯。因为恐惧与无助,我才想看见它。可我时时怀疑,自己所见只是某种幻觉。正是这种怀疑让我走得更远,也让我永远无法抵达正确的出口。
    最后决心写完这篇小说,多少源于与朋友C对于“真实”的讨论。在他的智慧与悟性支撑下,我才偶尔感到一点自己所想的东西有意义,能朝“虚无”这位敌人短暂地做个鬼脸。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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