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光 摘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有一卷次、篇题、作者不明的残篇,本文研究认为是马融《上林颂》的遗存。文章首先对该篇文本中存在的讹脱衍倒现象进行校勘,改正讹误十馀处。该篇书写校猎,先至其文已佚的“某处”,再至广成苑,根据东汉制度,先至之处应为上林苑,结合汉赋命名惯例推测,残篇原秩以“上林”命篇实属合理;考察东汉中期以后,以“上林”命篇的赋、颂作品,目前所知,仅有马融《上林颂》。而挚虞、刘勰俱以为该篇近于赋体。残篇则以主客问答形式结构全篇,确从赋体脱胎而出,并与《广成颂》的主旨相同,以上均指向残篇为马融的《上林颂》。根据《典论》佚文和《后汉书》的记载,《上林颂》作于桓帝永兴二年,既谏桓帝不可耽于游乐,又劝桓帝应借校猎以加强武备。 关键词:《文馆词林》 马融 《上林颂》 永兴二年 《文心雕龙·颂赞》称“马融之《广成》、《上林》,雅而似赋”,[1]因《广成颂》载入《后汉书·马融列传》中,自无异议,而《上林颂》在后世几乎难觅其踪迹,清人常疑为《东巡颂》之误,[2]严可均《全后汉文》亦未收。挚虞《文章流别论》指出“若马融《广成》、《上林》之属,纯为今赋之体,而谓之颂,失之远矣”,[3]因此郝懿行认为“挚虞《文章流别》作《广成》、《上林》,是必旧有其篇,不见于本传,而后世亡之耳”,[4]范文澜也指出,“《艺文类聚》引《典论》逸文,亦称融撰《上林颂》,是融确有此文矣”。[5]而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言:“《玉烛宝典》三引《上林颂》,严未采。”[6]今检隋代杜台卿编《玉烛宝典》尚存一则引文“马融《上林颂》曰‘鹑?如烟’”,[7]可见马融确曾写过《上林颂》,隋时尚存,此后亡佚。 随着对《文馆词林》研究的深入,有关《上林颂》的话题再被提起,并引起争议。 《文馆词林》一书为唐人许敬宗编成,共一千卷,后在中土亡佚,及至近世始由日本渐次传回,然其书已是残本,以日本古典研究会1969年出版的《影弘仁本〈文馆词林〉》搜集最为全面,罗国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就是以日本《影弘仁本〈文馆词林〉》为底本整理而成。[8]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有一卷次、篇题、作者不明的残篇,起于“之忠言。既览斯而淹思兮,复动轸而南辕”,止于“不教人战,孔子所讥。是以农部”,首尾阙失。罗国威根据文中涉及光武帝之事及永平、建初年号认为,“永平、建初皆后汉年号,则此文当系后汉文,可补入《全后汉文》中”;[9]姜维公辨此残篇为马融的《上林颂》,并指出,“《上林颂》当成于汉安帝延光二年(123)十一月左右,是一篇抚时感事之作,可作为《广成颂》的姊妹篇看待”;[10]陈君赞成此篇为马融的《上林颂》,但“作于顺帝永和四年(139)左右”。[11]姜、陈两文之所以定其为马融所作,基于马融对重文轻武之风的批评,这一点在马融所作的《广成颂》中已有体现,而此篇亦持相同观点。然而许云和认为,“残篇是魏文帝黄初年间的作品,题名当如时所称《校猎赋》或《羽猎赋》之类,可补入《全三国文》中”,其判断依据是文中出现的“农部”一词:“‘农部’为曹魏一代独有的职官名”;[12]杨化坤在许文基础上认为,马融原作反对游猎,而残篇持提倡态度,两者矛盾,因此残篇不是马融的《上林颂》。[13]由于此篇仅见于弘仁本《文馆词林》,确有其价值。笔者在研读此篇文献及前贤研究成果以后,亦有一些个人的见解,故形成文字,以就教于学界。 罗国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对这一残篇未施校语,但笔者在阅读过程中发现文本中有许多文献问题有待解决,直接关系到文本归属、时代的判断。因此,笔者在前人基础上,重新对文本进行校勘、标点,并作为本文讨论的依据。 一、文本校读 日藏《文馆词林》“屡经传钞,讹误颇多”(杨守敬语),残篇文本的校勘、标点以罗国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下文简称“《校证》”)为基础。[14]误字以圆括号“()”标识,改正、补入者以方括号“[]”标识。 ……之忠言。既览斯而淹思兮,复动轸而南辕。径造舟之飞梁兮,迄广成之囿园。徒察夫坰野之窊廅汙阏,?寥旷荡。陵夷连延,(唐)[浩]茫傥莽(1)。卷阿曲阜,高原显敞(2)。遥望藐观,杳冥勿罔。兽如流川,鸟如浮云。日未移景,人马未勤,获车已实,纡轸而旋。虽云蒐狩三驱之法,亦有凶荒杀礼之文。诸夏未徧被鸿奖之泽,而独惠此封圻之六军。窃惧闻管籥之音,见[羽]旄之美者,有举疾首(慼)[蹙]頞之怨(3),不皆欣然愿此游田。鄙人固陋,亦私惑焉。”(4) 主人曰:“吁!子所谓(?)[筩]中窥驳(5),见前蔽后,识左暗右。以(震)[宸]?燕雀之知(6),度鸾皇之意,犹坎井蛙黾之思,?蛟龙之谋。从下亿天,十不中(千)[壹]者也(7)。往者盗窃宝玺,覆国歼家。元恶大憞,猾夏乱华。鲸鲵九婴,封豕长(驰)[虵](8)。剥落天下,虔刘普加。亿兆夷人,天昏礼瘥。十有一存,析离奔波。于是皇矣上帝,临下有赫。鉴观四方,求人之瘼。乃眷南顾,新野是宅。然后光武乘天机,运玉衡,建参旗,揽(搀)[欃]枪,操篲(拂)[笰],曳长(庾)[庚](9),扫彼四野,芟荑九区。拯斯人于沉溺,复太祖之弘基。至于永平,明光上下。来远以文,崇德偃武。经始灵台,路寝在后。躬化正本,孝友三五。建初郁郁,增修前绪。班固司籍,贾逵述古。崔骃颂征,傅毅巡狩。文章焕烂,粲然可覩。自时厥后,(以)[似]续妣祖(10)。(弈)[奕]叶载德(11),不忝神符。文献之士,(设)[谋]于众寡(12)。三九之辅,必乎儒雅。茂才尤异,乡举之徒,实署经行,课试图书。不论蒐狩,不讲狝苗,为日久矣(13)。故有言穰苴、孙吴之法,宋翟、李牧之守者,谓之末技、贱工,不容于州府。有论成荆、孟贲之断,(不)[叔]詹、狼瞫之惈毅者(14),谓之戆[愚]、越訬(15),摈弃于乡部。是以托病辞干戈、避扞御者以增名,益高前时议所与。见危内顾(16),临难奔北者,谓之明哲全身,获福利于后。故魑魅魍魉,陆梁乎梁并;夔(虚)[魖]鬼蜮(17),涫沸乎徐杨;(隅郄)[蜋]蛛蝥(18),蠢动于蛮荆。王师数败绩,困惫乃克征。方今圣朝远度,深惟图难为大,必于细微。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教人战,孔子所讥。故以农(部)[郊](19)…… (1)“唐茫”不通。唐,疑作“浩”,形近致误。 (2)《校证》句读原作:“徒察夫坰野之窊廅,汙阏?寥。旷荡陵夷,连延唐茫。傥莽卷阿曲,阜高原显敞”,误。 (3)“旄”前脱一字,当补入“羽”,“羽旄之美”与“管籥之音”相对;慼,当作“蹙”。《孟子·梁惠王下》:“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頞而相告。” (4)《校证》句读原作:“有举疾首戚頞之怨,不皆欣然。愿此游田,鄙人固陋,亦私惑焉”,误。 (5)?,姜维公言作“筩”,是,形近致误。 (6)“震?”不通。震,当作“宸”,“宸?”即“宸宇”,谓屋檐,是言燕雀居处屋檐之下,目光狭小,与“坎井”相对。《国语·越语上》:“君若不忘周室,而为弊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宸宇”作“庇覆”解。 (7)“十不中千”,逻辑不通。亿,通“臆”,谓预料事情,《论语·先进》:“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十不中千”,疑作“十不中壹”。敦煌写本中“壹”字草写时,其上方近似“千”,钞本或因此致误。 (8)驰,当作“虵”。《左传·定公四年》:“吴为封豕长虵,以荐食上国。” (9)搀,当作“欃”,写本中“木”近“扌”;拂,当作“笰”;庾,当作“庚”。欃枪、篲笰、长庚,皆星名。 (10)以,姜维公言作“似”,是。 (11)弈,姜维公言作“奕”,是。 (12)设,当作“谋”。《鬼谷子·揣篇》:“度于大小,谋于众寡”。古人又常用“议于众寡”,“设”字近“谋”。 (13)《校证》句读原作:“三九之辅,必乎儒雅,茂才尤异。乡举之徒,实署经行,课试图书,不论蒐狩,不讲狝苗,为日久矣”,误。 (14)不詹,当作“叔詹”,人名。“叔”字或在传抄中仅剩“尗”,与“不”字形近致误。《史记·郑世家》载,晋文公围郑欲得叔詹,叔詹自杀以殉国,与晋国狼瞫同为古代勇武之人。 (15)“戆”下脱一字,疑当补入“愚”。《淮南子·修务训》:“越人有重迟者,而人谓之訬”,“越訬”自成一词,可知“戆”后脱一字。《淮南子·齐俗训》:“今世俗之人,……以遭难为愚,以死节为戆”,似可以“戆愚”成词。《校证》句读原作:“谓之戆越,訬摈弃于乡部”,误。 (16)《校证》句读原作:“是以托病辞干戈,避扞御者以增名益高。前时议所与见危内顾”,误。 (17)虚:当作“魖”,扬雄《甘泉赋》:“捎夔魖”,传说中的山怪。 (18)隅郄:实难索解,疑作“蜋”。按上文之例,“隅郄蛛蝥”四字或从“虫”得义。蛛蝥,即蜘蛛,贾谊《新书·谕诚》:“蛛蝥作网”,“隅郄”亦为一种昆虫名,方可与“蛛蝥”连称。《说文解字·虫部》:“,渠蜋,一曰天社。从虫、卻声”,《广雅·释虫》:“天社,蜣螂也”,《广雅疏证》:“《说文》‘’注云:‘渠螂,一曰天社’,《集韵》、《类篇》引《说文》作‘渠螂’,《御览》引作‘螂’,无‘渠’字,……《御览》所引者是也”,隅郄,或本作“蜋”,乙倒为“蜋”。“虫”与“阝”、“良”与“禺”均属形近,因此误作“隅”;“”又脱“虫”部,“卻”与“郤”形近,“郤”可写作“郄”。蜋,即俗称“屎壳郎”,抟粪为球,与蜘蛛结网相映成趣。 (19)部,当作“郊”。此字涉及文章时代的考证,下节详论之。 二、“农部”当为“农郊”考 笔者细读文本之后认为,“农部”乃“农郊”之误,非曹魏之官职。 首先,“农部”确为曹魏新设职官,至晋武帝时罢,后世未曾复置,史有明文。如果“农部”不误,残篇极可能是曹魏人作,那么其不通者有三:一曰痛斥王莽篡汉,有讥刺曹丕篡汉之嫌疑;二曰极写光武受命之正,与曹氏篡汉行为不侔;三曰尊称刘邦为“太祖”,置曹操于无地。实则,作者通言东汉前期三位君主之功绩,是言大汉统绪传承有序,其作者非汉人莫属,这一点可与《东都赋》相互发明: 往者王莽作逆,汉祚中缺,天人致诛,六合相灭。于时之乱,……书契已来未之或纪。故下人号而上诉,上帝怀而降鉴。乃致命乎圣皇。于是圣皇乃握乾符,阐坤珍,披皇图,稽帝文。赫然发愤,应若兴云。霆击昆阳,凭怒雷震。遂超大河,跨北岳。立号高邑,建都河洛。…… 至乎永平之际,重熙而累洽。盛三雍之上仪,修衮龙之法服。铺洪藻,信景铄。扬世庙,正雅乐。…… 于是圣上睹万方之欢娱,……乃申旧章,下明诏。命有司,班宪度。昭节俭,示大素。……登降饫宴之礼既毕,因相与嗟叹玄德,谠言弘说。咸含和而吐气,颂曰:盛哉乎斯世![15] 可以明白看出残篇对《东都赋》的刻意模仿。纵览历朝颂德之赋,罕见有大段铺叙前朝天命所归、君主英明的内容,此与情理也不契合,何况作为篡夺者的曹丕,岂能容臣下赞美汉朝的神圣与伟大?! 其次,从汉人赋颂用语、上下文的语境以及残篇用典来看,“农部”应作“农郊”,“部”与“郊”形近而误。 “农郊”出自《诗经·卫风·硕人》“硕人敖敖,说于农郊”,毛传曰:“农郊,近郊。”[16]郑笺同。司马相如《上林赋》“于是乎乃解酒罢猎,而命有司曰:‘地可垦辟,悉为农郊,以赡氓隶,……’”,颜师古注曰:“邑之外谓之郊,郊野之田故曰农郊也。”[17]马融《广成颂》“疏越蕴慉,骇恫底伏,锽锽鎗鎗,奏于农郊大路之衢,与百姓乐之”,李贤注曰:“农郊,田野也。”[18]崔骃《北巡颂》也有“济河州之皋渚兮,税农郊于怀鄙”。[19]因此“农郊”有近郊、农田两种解释。具体到残篇而言,“方今圣朝远度,深惟图难为大,必于细微。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教人战,孔子所讥。是以农部(下阙)”,作者接下来将正式描写有关游猎的内容或阐述游猎的意义,而“农部”只能作“农郊”,文意方能上下通贯。此处“农郊”,或是具体指“农田”,盖言农田已经收获,出猎不会伤害庄稼,如唐人也曾言:“今陛下以丰岁皆秋,农郊始隙,因依时令,习用戎事,游涉灵囿,经于上兰。”[20]或是泛指校猎位置,盖言都城“近郊”。总之是逗引出校猎一节,再言校猎之意义。 残篇全文用《诗经》之典尚多,如“于是皇矣上帝,临下有赫。鉴观四方,求人之瘼”,出自《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21]“经始灵台,路寝在后”,出自《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22]《鲁颂·閟宫》“松桷有舄,路寝孔硕”[23]; “似续妣祖”,出自《小雅·斯干》“似续妣祖,筑室百堵,西南其户”[24];“临难奔北者,谓之明哲全身”,出自《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25]“蠢动于蛮荆”,出自《小雅·采芑》“蠢尔蛮荆,大邦为雠”[26]。因此残篇用“农郊”之典,符合全文用典惯例,亦符合汉人化裁《诗经》入赋的传统。 再者,还应指出的是,曹魏“农部”之职掌在屯田,《历代职源撮要》指出,“屯田郎中。汉尚书郎四人,其一主户口垦田,盖屯田之始也。魏有农部郎曹,晋始置屯田郎中”[27],其职务与游猎没有必然关联。 《通典·职官四》云:“自黄初改秘书为中书,置通事郎,掌诏草,即今中书舍人之任。而尚书郎有二十三人,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课,非复汉时职任。”[28]曹魏将汉代以来的尚书职掌分得更为细致,所谓“虞曹”,《通典·职官五》“虞部郎中一人”下有“虞部盖古虞人之遗职,至魏尚书有虞曹郎中,晋因之”的记载,[29]历朝均有相关设置,《隋书·百官志中》“虞曹,掌地图、山川远近、园囿田猎、殽膳杂味等事”,[30]农部郎、虞曹郎同为尚书郎,但曹魏天子出猎,则应由虞曹郎负责,与农部郎无关,残篇若读为“农部”显然不合制度。张衡《西京赋》谓“在彼灵囿之中,前后无有垠锷。虞人掌焉,为之营域”,[31]《东京赋》“虞人掌焉,先期戒事”,[32]前文已言及“径造舟之飞梁兮,迄广成之囿园”,表明此时是在苑囿之中进行活动,“虞人”是具体管理山泽、苑囿、田猎的官员,其由来已久,《尚书·尧典》载“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佥曰:‘益哉。’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33]《二京赋》均以虞人掌管苑囿是为证明。 综上,“农部”乃“农郊”之误,不可因此判断残篇为曹魏时代的作品。 三、从篇名的推定考证作者、作年 残篇在颂德之后,着重批判建初(章帝年号)以后朝廷对蒐狩之礼的忽视。《后汉书》记载:[34] 和帝永元五年(93)二月诏:“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税。”(第175页) 安帝永初元年(107):“二月丙午,以广成游猎地及被灾郡国公田假与贫民。”(第206页) 永初三年(109)四月:“诏上林、广成苑可垦辟者,赋与贫民。”(第213页) 延光二年(123):“十一月甲辰,校猎上林苑。”(第237页) 延光三年(124):“冬十月,行幸长安。……历观上林、昆明池。”(第240页) 顺帝永和四年(139):“冬十月戊午,校猎上林苑,历函谷关而还。十一月丙寅,幸广成苑。”(第269页) 桓帝永兴二年(154):“冬十一月甲辰,校猎上林苑,遂至函谷关。”(第300页) 延熹元年(158):“冬十月,校猎广成,遂幸上林苑。”(第304页) 延熹六年(163):“冬十月丙辰,校猎广成,遂幸函谷关、上林苑。”(第312页) 灵帝光和五年(182):“冬十月,……校猎上林苑,历函谷关,遂巡狩于广成苑。”(第347页) 从和帝永元五年(93)将皇家园囿赋予贫民耕种,到安帝延光二年(123)恢复校猎,前后有三十年的时间,延光三年(124)到永和四年(139)、永和四年到永兴二年(154),分别又间隔了十五年、十六年,确乎是“不论蒐狩,不讲狝苗,为日久矣”。 据此,姜维公认为作于安帝延光二年(123)十一月左右,其依据是残篇所反映出来的史实:“陆梁于梁并”、“涫沸乎徐杨”、“蠢动于蛮荆”,恰好梁、并、徐、扬、荆五州此前均有叛乱,而至此时平定。陈君认为作于顺帝永和四年(139),因为他判断文中“茂才尤异,乡举之徒,实署经行,课试图书”,是针对顺帝阳嘉元年(132)的“左雄改制”而言。“左雄改制”又称“阳嘉改制”,主要内容为“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35]笔者认为,陈君先生关于残篇作于阳嘉之后的判断是准确的,但具体作年仍有待商榷。 《艺文类聚》卷一百引曹丕《典论》曰:“议郎马融以永兴中帝猎广城(成),融从,是时北州遭水涝、蝗虫,融撰《上林颂》以讽。”[36]如果残篇确为马融所作(而这也是姜、陈两文的基本判断),则《典论》的记载值得珍视。“永兴”为桓帝年号。据《后汉书》本传,马融两次出任“议郎”,一在顺帝阳嘉二年(133),二在桓帝时,“桓帝时为南郡太守。先是融有事忤大将军梁冀旨,冀讽有司奏融在郡贪浊,免官,髡徙朔方。自刺不殊,得赦还,复拜议郎,重在东观著述,以病去官”(第 1972页),曹丕所载即此时。马融之所以为梁冀所陷害,起源于梁冀与梁不疑兄弟之间的矛盾。“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合萧何之礼仪、邓禹之爵禄、霍光之封赏以赐梁冀,且“每朝会,与三公绝席”,[37]但梁冀仍不收敛,而梁不疑好学问,颇得士人之心,自耻兄弟有隙,于是辞官归家,“冀不欲令与宾客交通,阴使人变服至门,记往来者。南郡太守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过谒不疑,冀讽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殊,明遂死于路”,[38]因此马融遭梁冀迫害之后再为议郎必在元嘉元年之后。按《后汉书》,桓帝元嘉、永兴年间大赦有三次: 元嘉元年(151)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第296页) 永兴元年(153)……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兴。……二年(154)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第298-299页) 桓帝于大赦后才启用“元嘉”年号,此时马融并未遭梁冀迫害,与之无涉。永兴中两次大赦,马融遇赦应在永兴元年五月至永兴二年正月之间,再为议郎。曹丕距离汉世不远,其说有据,可以凭信,即《上林颂》作于永兴年间。“永兴”年号只用到“二年”十二月,次年正月改元“永寿”,因此确切地讲,《上林颂》的创作不会晚于永兴二年。 根据《后汉书》记载,桓帝有三次出猎的记载,其中一次只去了上林苑,即在永兴二年,而另外两次活动都是先至广成,再至上林。试将安帝、顺帝、桓帝、灵帝出猎的时间和场所排列出来: | 十月 | 十一月 | 安帝延光二年 | | 上林 | 安帝延光三年 | 上林 | | 顺帝永和四年 | 上林 | 广成 | 桓帝永兴二年 | | 上林 | 桓帝延熹元年 | 广成、上林 | | 桓帝延熹六年 | 广成、上林 | | 灵帝光和五年 | 上林、广成 | |
从表中可以看出,校猎时间集中在十月、十一月,不会再推后;安帝时两次仅至上林,未去广成;顺帝时先至上林,再至广成,分月进行。桓帝延熹以后至灵帝时,广成、上林一并巡幸,均在十月进行,只是场所顺序略有不同。桓帝永兴二年的这次巡狩,《后汉书》只列上林,而《典论》又称“永兴中帝猎广成”,结合顺帝以后上林、广成一并巡狩的制度,桓帝永兴二年应有出猎上林、广成之举,《后汉书》或有遗漏。如果上林之猎在先,则广成之猎只能在十一月发生;如果广成之猎在先,或在十一月,或在十月。结合相关记载、作品,其可申说者有三: 第一,残篇已然交代“既览斯而淹思兮,复动轸而南辕。径造舟之飞梁兮,迄广成之囿园”,“既”表前事完成,而“复”表转换场所,结合惯例,之前必有上林之猎的记载。 第二,《典论》谓“帝猎广成……撰《上林颂》以讽”,说明广成之猎与上林之猎是合为一体的,此前必有上林之举,并在文章的前半段加以书写,否则若仅猎于广成,又岂能以“上林”命篇?!其与《后汉书》互相发明,则上林之猎在先,广成在后,共同发生于永兴二年十一月。 第三,根据汉赋篇章的命名方法,如《汉书·司马相如列传》载“上既美子虚之事,相如见上好仙,因曰:‘上林之事未足美也,尚有靡者’”,[39]《史记》也称“子虚之事,大人赋说”,[40]“子虚”在前,“上林”在后,是《子虚赋》、《上林赋》又可并称《子虚赋》的例证,因此残篇称《上林颂》也是合理的。 综上,从史实上看,永兴二年十一月,桓帝出猎,先至上林,复至广成;从《典论》的记载推测,《上林颂》原作将上林、广成之猎依次书写;从残篇文本看,先写上林,再及广成,以《上林颂》命篇也属合理;从后世记载看,和帝以后有据可查的《上林颂》只有马融所作一篇。结合以上证据,残篇应为马融《上林颂》的一部分,作于永兴二年十一月。再者,残篇使用主客问答的形式铺写成文,模仿大赋体制,确如刘勰、挚虞所批评的,“雅而似赋”、“纯为今赋之体”,具有以反彰正的效果,更能说明其与马融的关系。而文中“越訬”之典非常罕见,出自《淮南子·修务训》,《后汉书》载马融曾“注《淮南子》”(第1972页),马融对《淮南子》的熟稔,更能进一步证明文本与马融的亲缘关系。 四、《上林颂》主旨考 有论者认为残篇提倡校猎,而《典论》载《上林颂》反对游猎,故而两者存在矛盾,不是一篇。那么是否确实如此呢?残篇中与“主人”相对的提问者言:“虽云蒐狩三驱之法,亦有凶荒杀礼之文”,意即蒐狩虽是“三驱之礼”的要求,但在斯时有“凶荒”即自然灾害发生,按礼家之规定,凶年、饥荒发生之后,天子应该停止校猎。提问者的话,正可用来解释相关疑问。残篇之“主人”针对提问者回答说:“吁!子所谓筩中窥驳,见前蔽后,识左暗右。”认为其见识不高,文章的后半部分专门用以驳斥反对者,这就涉及到对校猎活动分层次理解的问题。 《典论》所言马融献《上林颂》以讽的现实原因是,此时“北州遭水涝、蝗虫”,这与残篇“凶荒”之说吻合;也符合《后汉书》对史实的记载:永兴元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第298页),二年六月,诏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同时“京师蝗”(第299页),九月日食又诏“朝政失中,云汉作旱,川灵涌水,蝗螽孽蔓,残我百谷”(第299页)。水、蝗之灾给民众带来饥馑之苦,如果说桓帝的出猎只为游乐,那确实与和帝、安帝时将上林、广成假以贫民耕种、收获相去甚远。总的来说,校猎的目的可分三类: 1.纯粹的娱游。文帝时贾山上言:“秦皇帝以千八百国之民自养,……所以自养者驰骋弋猎之娱,天下弗能供也。”[41]此为后人对秦始皇的批判。 2.三驱之礼的要求,残篇已言之。颜师古解“田狩有三驱之制”乃从《礼记·王制》取义:“三驱之礼,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也。”[42]分指田猎获取猎物的三项用途,即宗庙祭祀、接待宾客、自己食用。 3.振兴武备。《周礼·春官·大宗伯》载:“大田之礼,简众也。”田即田猎,郑玄注指出:“古者因田习兵,阅其车徒之数。”[43]校猎有军事训练的性质,故校猎又属军礼。 三者并非对立,互有交融。残篇提问者认为因自然灾害应取消蒐狩,而“主人”恰又十分重视蒐狩之礼与振兴武备的关系。《典论》载桓帝狩猎与马融献颂之事,桓帝确实可能只是为了娱乐,但是马融的《上林颂》难道就只能反对“纯粹的娱游”吗?实际上,反对“娱游”的同时,与提倡武备并不矛盾,而且更有时代的紧迫感。质言之,残篇《上林颂》既是因百姓疾苦而反对桓帝肆意游猎,又因国家面对数十年的战乱不能平定,无法一概否定校猎之意义,因此在劝谏之中将体恤百姓与加强武备融为一体。 正如姜、陈二位先生所指出的,残篇与《广成颂》在主旨上非常接近。东汉以后文教大兴而武备渐弛,虽然有和帝时窦宪对匈奴作战的决定性胜利,但对东汉的边防安全威胁最大的就是位于西部边陲的羌人部落,安帝时羌乱所及,至于三辅、赵、魏、汉、蜀之地,焚烧西汉皇帝陵园,大量屠杀民众,史称“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国若斯其炽也”,[44]因此元初二年(115)马融献《广成颂》,直指和帝以来东汉朝廷荒废武备的做法。《后汉书·西羌传》论安帝时汉军不能取胜的原因时说:“和熹以女君亲政,威不外接。朝议惮兵力之损,情存苟安。”此后“段颎受事,专掌军任,资山西之猛性,练戎俗之态情,穷武思尽飙锐以事之。被羽前登,身当百死之阵;蒙没冰雪,经履千折之道。始殄西种,卒定东寇”(第2900页),直至桓灵之际,段颎方将羌乱最终平定。段颎之所以能够成功,实是源于桓帝的信任。桓帝曾主动问“术略”于段颎,“帝许之,悉听如所上”。[45]桓帝虽称无德,对于外患,却能精心选拔将领,在位期间,使得西北羌乱基本平定,而又有效抵御了鲜卑的侵略。桓帝堪称光武帝之后,在军事上最有作为的东汉皇帝。而从抵御外侮层面言之,西汉最有成就者为汉武帝,东汉唯有桓帝。因此,马融献《上林颂》也是极有针对性的。 本文通过对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中起于“之忠言。既览斯而淹思兮,复动轸而南辕”,止于“不教人战,孔子所讥。是以农部”一段的文本整理,订正既往传抄中的一些讹误。同时也以此为基础,结合东汉制度以及汉赋命名的惯例,考证作品确为马融《上林颂》的遗存,创作年代当在汉桓帝永兴二年。是篇既谏桓帝不可耽于游乐,又劝桓帝应借校猎以加强武备。期待本文的结论对汉代文学研究有所裨益。 注释: [1]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157页。 [2]黄叔琳:《文心雕龙辑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七十七,中华书局影印本,1958年,第1905页。 [4]转引自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167页。 [5]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167页。 [6]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十九引,《师石山房丛书》本。 [7]《玉烛宝典》卷三,《古逸丛书》影日本钞卷子本。 [8]罗国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一书,“直接采用弘仁本复印件为底本付排,减少了再次转钞可能增加的讹误”(徐俊:《<文馆词林>的回归及其文献价值——〈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评介》,《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2002年第6期),因此罗书是目前国内较好可供采信的本子。 [9]罗国威:《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中华书局,2001年,第486页。 [10]姜维公:《〈文馆词林〉阙题残篇考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4年第1期,第65-70页。 [11]陈君:《马融〈上林颂〉的作年及其时代背景》,《济宁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32-34页。 [12]许云和:《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卷次不明之阙题残篇考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年第5期,第21-24页。 [13]杨化坤:《马融〈广成颂〉、〈上林颂〉考辨》,《古典文献研究》第16辑,凤凰出版社,2013年,第159-169页。 [14]罗国威曾撰《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记》(上)(下),分载《中国古典文献学丛刊》第五卷、第六卷,亦未涉及本篇的校勘问题。 [15]萧统:《文选》,中华书局影印本,1977年,第30-34页。 [1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第322页。 [17]班固:《汉书》卷五十七上《司马相如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573页。 [18]范晔:《后汉书》卷六十上《马融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967-1968页。 [19]《文馆词林》卷三百四十六《颂十六》,民国《适园丛书》本。 [20]《册府元龟》卷三十七《帝王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19页。 [22]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24页。 [2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18页。 [2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436页。 [25]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68页。 [26]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426页。 [27]王益之:《历代职源撮要》不分卷,民国《适园丛书》本。 [28]《通典》卷二十二《职官四》,清武英殿刻本。 [29]《通典》卷二十二《职官四》,清武英殿刻本。 [30]《隋书》卷二十七志第二十二《百官中》,中华书局,1973年,第753页。 [31]萧统:《文选》,第44页。 [32]萧统:《文选》,第62页。 [3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31页。 [34]下引该书,均随文标注页码。 [35]范晔:《后汉书》卷六十一《左周黄列传》,第2020页。 [36]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730-1731页。 [37]范晔:《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传》,第1183页。 [38]范晔:《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传》,第1185页。 [39]班固:《汉书》卷五十七下《司马相如传下》,中华书局,1962年,第2592页。 [40]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59年,第3317页。 [41]班固:《汉书》卷五十一《贾邹枚路传》,第2332页。 [42]班固:《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上》,第1319页。 [4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60页。 [44]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第2899-2900页。 [45]范晔:《后汉书》卷六十五《皇甫张段列传》,第2149-2158页。 作者简介:蒋晓光,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与文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汉代礼制与赋体文学关系研究”(15CZW032)的阶段性成果。 原载《文献》2019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