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近年来有学者开始关注汉魏六朝的奏议文,代表作有王启才《汉代奏议的文化意蕴与美学阐释》,2004年复旦大学博士论文;侯迎华《汉魏六朝公文批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仇海平《秦汉魏晋南北朝奏议文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②任子田、王小盾认为《魏名臣奏议》是一部文学总集,是魏晋文学自觉的标志。详见任子田、王小盾《从<魏名臣奏议>看魏晋文学的新变》,《南京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③詹福瑞先生认为西汉辞赋出现了追求辞藻的华美,呈现出铺采摛文、靡丽多夸的特点,在此背景下形成了“丽”的文学观念。他又指出这一文学观念的形成是在西汉,但直到曹魏,在奏议这类文体中才出现这种美学追求(参见詹福瑞《“文”、“文章”与“丽”》,《文艺理论研究》1999年第5期)。侯迎华先生认为魏晋公文批评中“雅”是主要的文体风格,这诚然不错,但我以为这一理论主张继承了汉代的看法,更兼有矫正时俗的用意,就当时的奏议及批评家的描述来看,重“丽”已是一种倾向了。详见侯迎华《汉魏六朝公文批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5-108页。 ④刘明华已经指出中国古代公文存在文学因素,具有艺术化的倾向。详见刘明华《文学的政治化与公文的艺术化》,《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⑤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中以“人的自觉”来概括魏晋的时代精神,其实是从另一角度对“文学自觉”说的理论支持。宗白华先生《世说新语与晋人的美》对魏晋时期士人重视形容的现象作了阐释,详见宗白华《艺境》,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参考文献: [1]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38. [2][清]姚鼐.古文辞类纂[M].北京:中国书店,1986:1. [3]张宗祥,校注.论衡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4]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457. [5]徐公持.论秦汉制式文章的发展及其文学史意义[J].文学遗产,2012,(1). [6][宋]范晔,撰.[唐]李贤,注.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0:2007. [7][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2010:602. [8][清]严可均.全晋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9]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1:237 [10]袁津琥,校注.艺概注稿[M].北京:中华书局,2010. [11]王水照,编.历代文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12]许结说“渊懿”——以西汉董、匡、刘三家奏议文为例[J].文学遗产,2008,(5). [13][汉]班固.汉书[M].[唐]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2501. [14][梁]萧绎,撰.金楼子校笺[M].许逸民,校笺.北京:中华书局:2011:966. [15]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134. [16][唐]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9:1453. [17][唐]姚斯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691. [18]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13. [19][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3:177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