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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议文的演进与汉魏六朝文学变迁(3)

http://www.newdu.com 2018-11-13 《学术交流》 王勇 参加讨论

    三、重“文”轻“笔”:南朝时期奏议文文体品格的下降
    奏议文在汉末获得了文体的独立,在魏晋受到批评家的关注,从现有的文献来看,时人似未对诗赋及奏议等文体进行高下优劣的判断。但到了南朝伴随着“文笔之辨”的论争,出现了重“文”轻“笔”的倾向。六朝对于“文”、“笔”的含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刘勰以有韵、无韵区别文笔,据他所说,这是“今之常言”[4]655,也就是齐梁时代的一般意见。刘宋时期范晔的意见与刘勰的说法大致相近,但在其说之外,萧绎主张将“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这类抒写性情的作品视为“文”,而谓章奏为“笔”。[14]966姑不论文笔的内涵究竟如何,从现有的标准来看,奏议文无疑都属于“笔”的范畴。刘师培《中古文学史讲义》在论述“笔”包含的文体时就将奏议纳入其中:
    然史传诸云“文笔”、“词笔”,以及所云“长于载笔”、“工于为笔”者,笔之为体,统该符、檄、笺、奏、表、启、书、札诸作言,其弹事议对之属,亦属于史笔,册亦然。凡文之偶而弗韵者,皆晋、宋以来所谓笔类也。[15]
    建安至魏晋,文学自觉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文章辨体。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李充《翰林论》及挚虞《文章流别论》等对文章的体式、风格等进行了清晰细致地辨析。“文笔之辨”最初是对名目繁多的文体进行归纳的一个标准,但到了南朝随着对文学性的进一步认识,追求辞藻,讲究音声成为了作文的风气,“文”与“笔”开始出现了高下的分别,而“沈诗任笔”的说法即是反应当时“文”“笔”优劣观念的一个例子。
    沈约与任昉是梁代文坛的领袖,但二人擅长的文体并不同。《南史·任昉传》载“(昉)尤长为笔,颇慕傅亮才思无穷,当时王公表奏无不请焉。昉起草即成,不加点窜。”[16]1453梁简文帝萧纲《与湘东王书》中评论了南朝以降的文坛弊病,也透露了自己以情志为本的文学主张,他在文章中列举了近于他文学理想的作家:
    至如近世,谢朓、沈约之诗,任昉、陆倕之笔,斯实文章之冠冕,述作之楷模。[17]
    我们可以看到沈约之诗与任昉之笔并为简文帝所称道,而奉为文章与述作的典范。综上来看,沈约、任昉虽同为梁代文坛的领袖,但沈以诗著称,任以笔闻名,这可以从《文选》选录二家作品得到印证。《文选》选录沈、任的作品共三十一篇,其中沈约诗十二首,奏一篇,论体文两篇,碑文一篇,而任昉诏令奏议等庙堂公文多达十三首,而诗只有两首。齐梁时代的“文笔之辨”除了延续魏晋以来对“文”“笔”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体现出重“文”轻“笔”的文体高下意识。
    《南史·任昉传》载:
    (昉)以文才见知,时人谓“任笔沈诗”。昉闻甚以为病。晚节转好著诗,欲以倾沈。[16]1455
    梁代文坛称“沈诗任笔”,虽以沈约、任昉并称,但其中暗含了高下的评判。任昉“专主文翰”[16]1453,他所擅长的是公文性质的“笔”,而非沈约擅长的“诗”,在听到“沈诗任笔”的说法后“以为病”,并且在晚年转向作诗意图压倒沈约。任昉的反应说明当时“沈诗任笔”的说法并不意味着二人是并驾齐驱的,而是昭示沈约高于任昉,原因在于当时“诗”的地位高于“笔”。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立言篇下》言及“文笔”曰:
    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惠笔端而已。至如文者,维须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适会,情灵摇荡。[14]966
    萧绎对“笔”的态度是比较轻慢的,他责备“笔”不取儒家的道德,甚至认为笔都不能说是完整的篇章。在萧绎的观念里“文”与“笔”是存在高下之别的,他是以“文”为高,而以“笔”为卑的。黄侃注意到梁元帝的这段议论,他认为萧绎之说“以有情采声律与否分工拙”,是以“文”为工而以“笔”为拙,工拙的说法本身就昭示了文体的优劣高卑。萧绎的这种文体品格的高卑观念并非是他独有的,《南史·萧子云传》载:
    梁初,郊庙未革牲牷,乐词皆沈约撰,至是承用。子云启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庙歌词,应须典诰大语,不得杂用子史文章浅言。”[16]1075
    梁武帝的言辞透露出这样的文体意识,即典诰高于郊庙歌词,郊庙歌词高于子史文章。郊庙歌词是有韵之文,属于“文”的范畴,其文体品格高于子史文章这样的“笔”。齐梁士族对“笔”的态度也是轻视的,《南史·王纶之传》载:
    (纶之)为安成王记室参军。偃仰召会,退居僚末。司徒袁粲闻而叹曰:“格外之官,便今日为重。”贵游居此位者,遂以不掌文记为高,自纶之始也。[16]653
    王府记室是专掌章表奏议等公文工作的,而王纶之不愿执掌此职,士族却以此举为高格。王纶之出身琅琊王氏,齐梁时代的王氏虽已不复东晋时的显赫,但仍是当时社会的第一流门望。王纶之对章表奏议之流的公文表现出不屑的态度,而这得到士族的认可,很能代表齐梁时代士族对奏议这类文体的轻视。从以上几条证据我们可以看到南朝时代普遍存在着重“文”轻“笔”的观念,而这正是时人以沈约优于任昉的原因。
    奏议文在南朝受到轻视是当时重“文”轻“笔”的一个体现,究其原因则是南朝以来对文学的认识与魏晋不同。曹丕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所论的文章范围很广,既包含诗赋铭诔,也包含章表奏议等实用文体。[18]陆机《文赋》所论“文”之范围与曹丕相近。在魏晋时期,实际上看不到对诗赋与奏议进行轩轾的意见,到了南朝时期将魏晋的“文”以有无藻韵为标准区分为“文”与“笔”。南朝以来,人们对文学的审美特性认识较魏晋更加深入。南朝文论在继承魏晋文学本于情志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文学的形式,讲究文辞与声律。沈约的意见当然是重视声律,他的要求比较严格,讲求音声的配合,达到“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艺术效果。[19]而萧绎认为“至如文者,维须绮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适会,情灵摇荡”[14]966,他既重文辞藻饰又讲求声律协调。萧子显的意见比较折衷,虽然他对诗文声律的要求没有沈约严格,但他也表现出重视文辞音声之美的倾向,所谓“吐石含金,滋润婉切。杂以风谣,轻唇利吻。”[20]以这些普遍的意见来看,奏议文当然是不符合这些要求的。
    总之,汉武帝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博士上升进入国家官僚层,国家政治形态也变为儒生政治。儒生作为奏议的主要创作群体,其儒学思想与经学修养对奏议文产生渗透与影响,使汉代奏议呈现出“典雅”的风貌。到了魏晋随着经学衰落以及人的自觉,士人对外在形容的重视也成为了风尚。⑤与这一潮流合拍的是魏晋时期的文学也开始注重文学的形式层面。文学逐渐自觉,除了继承汉代“雅”的风格之外,魏晋人更加注重“丽”。奏议文在这一风气下开始讲求辞藻,逐渐显示出与汉代不同的文体风貌。奏议文的文体风格的变化不仅是汉魏文学变迁的一个例证,同时更反映了经学衰落与文学自觉的历史背景下整个社会审美风尚的变迁。南朝以来士人崇尚清谈,然此时的清谈已经不复魏晋时以辨理为务,转而更加讲究清谈的音声流转,文辞洁丽。清谈已经从魏晋时重内容转为重形式,与这一潮流契合的是文学创作也呈现出形式主义的倾向,追求声律与文藻成为了风气。在这一潮流下,当时发生的“文笔之辨”出现了重“文”轻“笔”的取向,属于“笔”的奏议自然受到轻视。
    奏议文在汉魏六朝时期实现了文体独立,其文体风格发生了转变,文体地位也存在着升降的变化。奏议文的发展变化并非是孤立的,它与社会的审美风尚息息相关,反映的乃是汉魏六朝文学观念的变化与文学的变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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