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杨一清提学陕西与弘治北地文风的兴起 如前所言,天顺六年颁布新《敕谕》十八条,代表着明代提学制度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之后的发展态势如何,学界有一些不同的意见。郭培贵认为,提学制度自天顺六年至万历初有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严重缺陷,直到万历三年(1575)重订《敕谕》,方进入成熟期(参见《试论明代提学制度的发展》)。而徐永文认为,正统至正德年间,提学官员比较称职,督学工作颇有成效;正德以后,开始出现轻授、渎职等不良现象,直至明末不变⑥。当然,二人的观察角度略有差别,前者关注制度本身的完善度,而后者更关注人之于制度的能动性。但不管哪一种视角,他们都承认,明成化至正德年间,是提学制度比较稳定而有效的一个时期。 一般认为,宋室南渡后,整个中国文学的重心移至南方,作为文化区域的北方文学(不包括作为政治区域的京城文学),几乎再没有统领全国文坛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明代弘治、正德年间“前七子”的崛起,确是一个较特殊的个案。而提学制度之于馆阁、郎署文学场域的变化,放在北方的文学现象中,更能呈现其内在的机制。因为南方作为明代文学的核心区,多种要素叠加在一起,使得我们很难判别相关场域的变化,到底是归因于制度、地域还是其他。 复古派“前七子”中,诗推李梦阳,文推康海,两位都是陕西人。他们登第后的文坛声望,自不待言;与之相比,难得的是他们在登第前,都深得陕西提学杨一清的赏识。如果说学校教官是受业之师,科举座师是名义之师,那么提学官就是知遇之师,对未第士子之人生轨迹的改变尤为重要。杨一清是明代政治史中的重要人物,以往学界考察其功绩,重在弘治十五年(1502)后的总制西北军务、计除刘瑾、两度入阁主政三事上,较少从学脉传承的角度去探究他入仕之初二十余年的教学识人之功。笔者目力所及,余嘉华、陈书录、师海军等先生有所论及⑦。关于杨一清早年的这段经历,王恕在《赠陕西提学宪副杨公升太常寺卿序》中做出概述: 授中书舍人,暇则授徒于京邸,从游之士得其指授,登进士为京职者甚众,由是誉望益隆。前天官卿以为公授徒既有成绩,使之提督学校,必能大成就贤才而为国家用。乃举授山西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校。公在山西不数年,学政之修,士风日振。丁内艰,服除,余适典选,素闻公名,且知其行检,于是举授本省提学。公至,开示教条三十余款,行令郡邑及边卫学校师生遵行肄业。又刊行古丧、射、冠礼,使士习之,且禁止有丧之家作佛事。复亲临考较,视其勤怠从违而赏之。由是士皆孜孜进学厉行,而游惰苟且之徒不得杂于其间;衣冠之族咸执古礼,而闾阎之间,反道悖德者鲜。此皆公教化之所及也。去年乡试,除中式举人外,尚有可中者百余卷,非公提督造就,能如是乎?公在陕西,由佥宪升宪副,又将四年矣。始终一节,略不少渝。于西安,在城修复正学书院,武功修复横渠书院,商州秦岭改佛寺为韩文公祠。斯皆崇儒重道之盛事,亦可见公拳拳用心于斯文,以尽斯职也。⑧ 以上文字,不止介绍了杨一清早年授徒、提学的经历,更关键的是,王恕明言“余适典选,素闻公名,且知其行检,于是举授本省提学”。杨一清补陕西提学佥事在弘治四年(1491),而王恕任吏部尚书在成化二十三年(1487)至弘治六年(1493)间。也就是说,这一人事任命,有王恕利用职权之便的嫌疑。作为明代关学的代表人物,王恕在中央陕籍士大夫中威望极高,后来康海为救李梦阳而拜谒刘瑾,提到当今三秦豪杰有三,第一人即“王三原秉铨衡,进贤退不肖”⑨,那时王恕已致仕十余年,在陕西士人心中的地位和声望依然不减。也就是说,在政治生涯的巅峰期,王恕为家乡安排了一位青年老成、教学能力突出的提学官员,而杨一清也不负所望,用了七年的时间,将陕西学校的教学风气及人才质量提升了一个台阶。 先前学界探讨杨一清与陕西作家群的关系,主要是梳理诸人之间的学脉师承关系,而本篇将尝试去探究相关学脉关系的建立和运作机制。杨一清历陕西提学佥事、副使七年,教学改革可谓大刀阔斧。特别是弘治九年(1496),在提学副使任上重建正学书院,尤为时人所称道。“拔各学俊秀会业于中,亲为督教,其大规先德行而后文艺,故院中士连魁天下为状元者二人,其以学行、功业著闻者甚多。”⑩这里所说的状元二人,即康海与吕柟。如果我们着眼于杨一清个人,那么正学书院不过是他学政事业的巅峰而已;但如果我们跳出个案的视阈,进入制度与社会结构的视野,则此事意义重大。李东阳撰《重建正学书院记》,对书院建置介绍如下: 划为三区,其中为祠,左为提学分司,而书院实居其右。……书院之制,皆与司称。又左右环为肄业之室,堂之后为会馔之所。共为门三重,以通出入。塈而垣之四周,而其制始备。……杨君受命分省,任兴教作人之寄,其督学州郡有成效矣。兹又聚徒置院,为养蒙储俊之计,为之标的绳准以示之。(11) 由上可知,陕西提学分司的官署,与正学书院位于同一院落内。建筑形制上的捆绑,意味着杨一清的诉求,不仅是创建书院,更希望“亲为督学”,即直接管理书院。他早年以授徒闻名京城,实际教学经验相当丰富,“初授中书舍人,职务清简,横经授徒,从者日益众,以其教魁天下、魁两京诸省、登显位者百余人”(12)。朝廷正是看重这一点,才任命他为山西提学佥事。但提学官不同于塾师、教官等一线教师,主要起提督学校之责,并不承担具体的教习任务。故在山西、陕西提学佥事任上,他做事虽然雷厉风行,却停留在提学官的常规职能以内,未有太多逾矩,此即李东阳所说的“督学州郡”。弘治七年(1494),杨一清由陕西提学佥事升本司副使,或许是掌握了更充分的教育主导权,也可能是其教育思想更趋成熟,他改用重建书院的方式,让提学官来集中教习优秀生员,“群陕士高等者其中,亲课之”(13),此即李东阳所说的“聚徒置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杨一清的从教经历,分为横经授徒、督学州郡、聚徒置院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的横经授徒,是身为中书舍人的杨一清的私人行为,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也为他赢得了巨大的社会声望;第二个时期的督学州郡,是身为提学佥事的杨一清的官方行为,行事严谨果决,但至多算是职权范围内的政绩出色而已;第三个时期的聚徒置院,其实是身为提学副使的杨一清,合理利用职权边界、拓宽职能范围的一种行为。一方面,他将私学性质的书院融入到提学体制之中,以此发挥他在横经授徒上的经验优势。在名义上,他并未干涉府县官学的日常教学事务;但事实上,他在更高层级介入了对生员的直接教学,这显然溢出了提学官的权责范围。另一方面,如此安排又在制度层面上,为那些有潜质的未第生员提供了一个在省城集中学习的机会,其教学质量无疑比府县官学要高出一个档次。经过数任提学官的经营,最终成就了弘治、正德年间陕西文士的“井喷”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变相地填补了明代学政制度的一个空缺,即省一级行政区划没有统一、稳定的官学机构。 中国古代书院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无疑在两宋。宋代的官学系统,尚未成熟到覆盖所有府县,官学生、私学生皆可应解试,地方书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明代的情况则不一样,洪武年间诏令天下,所有府县必须设置官学,只有官学生员才可应科举试,这在很大程度上断绝了地方书院的发展前景。虽仍有一些乡居士大夫积极创办私学书院,但纵观整个明前期,书院讲习之风远未兴盛。有鉴于此,明人根据自己的经验,也在摸索一些新的发展道路。王守仁借书院来讲习心学,继续保持书院的私学色彩,即其中一途;而杨一清的官学化改革,借提督学校之名义,将私学性质的书院半官方化,同样是新法之一。此法的优势,在于它不偏离“科举必由学校”的国家政策,不会分散年轻生员的学习精力。是一种比较保守而稳妥的试验法,较适合在陕西这种教育普及程度较低的地区推行。 我们应当承认,杨一清的提学宗旨,是“先德行而后文艺”,文学不是他的教习重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必要去探究其中隐性的文学传承关系。正德年间,杨门弟子编《同门题名录》,得七十人,明言寄寓“邃翁先生复古之教”(14)。这里所说的“复古之教”,笔者以为,包括政教复古和文教复古两个层面。政教层面的复古是否成立且不论,至少文教层面的复古,在陕西提学任上,有很多线索可寻。陕西诗人胡缵宗回忆道:“(杨一清)视学关中,亦以古文辞启发诸士子,诸士子皆勃然兴起。尝语人曰:‘吾于秦中得李献吉,诗不愧李、杜;得康德涵,文不愧马、班。’”(15)嘉靖后期,王世贞送李攀龙任陕西提学副使,亦以杨一清事迹相勉:“吾闻孝庙时,北地有李献吉者,一旦为古文辞,而关中士人云合景附,驰骋张揭,盖庶几曩古焉。父老言故相杨文襄公实为之师倡之,献吉诸君子时时慕称杨公不衰也。”(16)万历年间,冯从吾撰《关学编》梳理陕西学统,亦云:“邃庵杨公督学关中,见先生与康德涵、吕仲木,大惊曰:‘康之文辞,马、吕之经学,皆天下士也。’”(17)以上三条材料,皆聚焦在“古文辞”的层面上,讨论杨一清之于李梦阳、康海等陕西籍作家的影响,显然不是道德规导、时文教习等常规的师授路径所能涵盖的。 弘治十一年(1498),杨一清回京任太常寺少卿。接替他工作的,是新任提学佥事王云凤。与杨一清任提学官之前只是品阶较低的中书舍人不同,王云凤在出任陕西提学之前,已经在中央郎署颇有名望: 弘治丙辰间,朝廷上下无事,文治蔚兴。二三名公方导率于上,于时若今大宗伯白岩乔公宇、少司徒二泉邵公宝、前少宰柴墟储公瓘、中丞虎谷王公云凤,皆翱翔郎署,为士林之领袖。砥砺乎节义,刮磨乎文章,学者师从焉。(18) 丙辰为弘治九年,正是李梦阳活跃于郎署文坛的开始。一位是锐意文学复古的郎署新人(时任户部主事),一位是“刮磨乎文章”的郎署领袖(时任礼部郎中)。刚在郎署年轻人中兴起的复古文风,是否对接下来历任陕西提学佥事、副使共五年的王云凤产生影响(19),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在陕西提学任上,确实很好地延续了杨一清的督学方针。比如遵循先德后文的教育宗旨,“教人先德行后文艺,锄刁恶拔信善,崇正学毁淫祠。学政肃清,三秦风动,豪杰之士莫不兴起”(20),“设四科以取士,曰求道,曰读书,曰学文,曰治事。……取人首名节,次文辞”;又如坚持正学书院的教学活动,并“建书楼于正学书院,广收书籍藏之,以资诸生诵览”(21)。作为省一级的半官方书院,必须有足够的藏书,方能满足优质生员的阅读需求。杨一清督学期间努力扩大典藏,但收效甚微,“杨公为提学副使,建书院,即搜葺各学遗书,得《仪礼陈氏礼乐书》《真西山读书记》《通鉴记事本末》,以示学者。……云凤继至,益以石刻五经等书,兹八载矣,然蓄犹未广,士用固陋”(22)。故后任者王云凤专门建造了一幢藏书楼,典藏从各地征集来的图书。从他撰写的《正学书院藏书记》,可知当时已有《文苑英华》《册府元龟》等大型类书,显然不是未第士子通过私人途径可以看到的。这也为年轻人在常规的经义之学之外,开辟了文艺之学、经世之学等多种可能。 杨一清和王云凤在陕西连续十二年的提学工作,特别是对正学书院的改革,选拔出了一大批青年才俊,“所识拔李梦阳以文学名天下,而状元康海、吕柟与名士马理、张璿辈,皆与焉”(23)。其中李梦阳是弘治五年(1492)陕西解元,时正学书院尚未重建,他与杨一清应只是知遇提携的关系,未必有直接而紧密的教学关系。但比李梦阳稍后的一批士子,如康海、吕柟等人,皆受益于正学书院的新教学体制。弘治十八年(1505)状元康海,自言“予为诸生时,邃庵先生提学关内,以予就业正学书院”(24);王九思之弟王九峰,颇受王云凤的赏识,王云凤“督学关中,按鄠,首问寿夫,得其文大喜。命为学官弟子,遂携入正学书院,与高陵吕仲木辈亲受其业”(25)。正德三年(1508)状元吕柟,“屡为督学邃庵杨公、虎谷王公所拔,入正学书院,授以所学,复友诸髦士,由是见闻益博”(26)。可见正学书院的功能,不止于让提学官来直接教习生员,更在于为全省的优质生员提供一个共同的交流平台。天才们成群结队地涌现,并非出于某种偶然,而是他们相互勖勉,“友诸髦士,见闻益博”的结果。这一互学机制,在正学书院的后续发展中得到了很好地保留。如嘉靖四十年(1561),孙应鳌任陕西提学副使,撰《教秦绪言》一卷,就要求“各择同志为会……有师从师,无师从长,商议文字,谈说经籍,各尽所长,虚怀以解”,再三强调“本道躬亲查核”(27),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双线交流机制,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了,此为后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