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之所依附、思想之所生发的事物,应该是客观存在的 散文写作能否虚构,是一个近年来被反复提及并引发争论的话题,莫衷一是。我的看法是,既然散文属于文学样式之一种,当然要遵循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有虚构的权利。关键是如何理解散文的“虚构”二字。在此不妨套用一个熟悉的句式:当我们说起散文的虚构时,我们是在说什么? 事物总是在比较中更能够凸显自身。散文的最为本质的属性,和小说相比更容易看清楚。虚构是小说创作的核心,是通过描绘并不存在的人和故事,达到对于生活本质的揭示,是“无中生有”,是虚幻中的真实。相比之下,构成一篇散文的基本材料,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的,散文是在“有”之上,建立起自己的艺术开掘。对于散文来说,真实是最基本的遵循,最明确的尺度,居于其价值谱系的前端。譬如一个年代中不曾存在的人物,一个人不曾经历的事件,一桩事件不曾产生的结果,一种结果不曾发生的影响,等等,这样的“无”,就不应该成为散文作品中的“有”。 但这并不意味着堵塞了散文虚构的管道。散文的真实性,其实有着足够开阔的空间和弹性,没有理由担心它会带来对于想象力的束缚。譬如写到历史上的某个人物,在面临重大抉择时内心的矛盾冲突,虽然史料中没有记载,但基于对人性、人情和具体的时代环境的认识和理解,写作者完全可以将自己代入进去,通过设身处地的想象,进行一些场景的设置,一些细节的编织。这样的“虚构”,是对中断之处的接续,是对空白之处的填补,是使其残缺漶漫之处恢复完整清晰,其本质是一种艺术提炼,当然是允许的,甚至是必要的。还有一类描写,也超越了具体的经验世界,如驰骋诗意的想象,抒发强烈的感情,上天入地,夸张变形,显然也属于虚构的范畴,但对于这样的手法,读者通常也都不会质疑其真伪,做穿凿的理解。 当然,上述种种做法的前提是,这些情感之所依附、思想之所生发的事物,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这种真实性,便是散文虚构的边界,不能逾越。倘若无视这一点,向前大步迈进,放纵想象,置基本的事实于不顾,作品中关键性的人物事件等都是缺乏依据的,那就是明显的跨界,进入了小说等以虚构为主的文学样式的领域了。当一篇散文中过度地使用这一类的“虚构”时,便意味着散文的自我消解。 这里其实关涉到一种预设。当我们翻开一篇散文时,就会很自然地认为即将读到真实生活中的某个侧面或者片段:一种经历,一种情绪,一种感悟,一种玄想……它们形态不同,分属于生活在不同年代和地域中的人们,但都统一于真实性的前提之上。作为读者,想到这一点会感到内心踏实。阅读时,我们只需要评判作者感知和洞察生活的能力,而不需要甄别所讲述的内容的真伪。无论如何,真实性既是散文的立足点,也是散文的生长点,更是散文的独特魅力的重要来源。它在人们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就仿佛“两点之间最短的是直线”,是不需要证明的数学公理。 那么,今天又有什么必要去颠覆这一点呢?仅仅为了表明我们在“创新”?如果对手段的追求导致了事物本质遭到篡改,这种买椟还珠式的结果真的是我们的初衷吗?从尊重存在的真实性本身入手,不是也足以表达我们对世界和生活的理解,并将自己的感受和发现传递出去吗?事实上,作为一种自由度高、主观性强的文体,散文发展到今天,推陈出新,腾转挪移,其表达手法已经不可谓不丰富了。一个写作者如果仅仅是因为喜欢营造跌宕起伏的戏剧性效果,完全可以到小说等虚构文体中去寻求实现。当你喜欢榴莲味道的浓烈奇特时,不会想到清香淡雅的枇杷也需要如此。说到底,如果取消了本质上的真实性,散文将何以确立自身的存在价值? “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也可以指代散文面对的自由和约束。在真实性的边界内,散文仍然可以大有可为,天高地阔,鹰翔鱼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