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之为道,从性情而出”的“至情”说 物我合一、情景交融,乃是诗作的本质与境界:“诗也者,联属天地万物而畅吾之精神意志也”;“文以理为主,然而情不至,则亦理之郛廓耳!”在对诗歌的本质进行界定后,黄宗羲又提出了“诗以道性情”的创作主张:“诗之为道,从性情而出。性情之中,海涵地负,古人不能尽其变化,学者无从窥其隅辙。此处受病,则注目抽心,无非绝港。而徒声响字脚之假借,曰此为风雅正宗,曰此为一支半解,非愚则妄矣。”诗作之灵性,正是以“性情”为载体而衬托出来:“诗人萃天地之清气,以月露风云花鸟为其性情,其景与意不可分也。”基于此论调,黄宗羲提倡写作“情至”之诗文,“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进而言之,黄宗羲基于个人天才的“灵性”,以说明“诗”的产生,这便是明清之际启蒙学者主体自由思想的一种表现。 通过“情”与“性”的比照,黄宗羲认为“性”乃诗歌之灵魂:“言诗者,不可以不知性”,“诗以道性情,夫人而能言之。然自古以来,诗之美者多矣,而知性者何其少也。”这是因为言“诗”须知“性”,方可得真性情、深性情。借此,黄宗羲对“一时之性情”与“万古之性情”进行区分:“盖有一时之性情,有万古之性情。夫吴歌越唱,怨女逐臣,触景感物,言乎其所不得不言,此一时之性情也;孔子删之,以合乎兴、观、群、怨、思无邪之旨,此万古之性情也。”这里,以“儒者之学,经纬天地”为职志的黄宗羲对孔子“删《诗》”之举予以肯定,故而后世之诗作创作当以孔子之性情为性情,因为此系“万古之性情”。此外,黄宗羲还提出了“诗”源于“乐”、“诗、乐合一”的理论:“原诗之起,皆因于乐,是故‘三百篇’即《乐经》也。儒者疑别有《乐经》,秦火之后无传焉,此不知诗者之言也。”这里,黄宗羲并不否认《乐经》的失传,但因为“诗可以乐”,故诗传而乐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