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原本定位于记录美好生活、记录世界的“南抖音、北快手”,皆成为某些微商展示假冒化妆品、山寨奢侈品的橱窗。视频作者们通过留下微信号,将自制的三无产品出售牟利。 由此可见,如果不对此类现象加以重视,在其他电商平台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快手和抖音无疑将成为木桶中最短那块板,沦为假货集散地。其实,这种销售模式看似新颖,实则并没有超出相关法律的监管范畴。 无论是为了防范法律风险,还是履行社会责任,这些短视频平台都不能让自己沦为监管空白地带,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平台应严格落实主播实名制,以便事后追查兜售假货的始作俑者;利用图片分析、语义分析等技术筛查相关广告,着重监管有“前科”的视频制作者,封禁情节严重者;要求这些“网红主播”将有购买欲望的消费者引流到正规电商平台,而非进行私下交易。如果不能做到以上这些,就该一刀切地杜绝任何视频作者“展示”所谓的自制商品。 当然,在一些经营者从传统电商平台转战到娱乐平台、社交平台的背景下,消费者须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绝对相信主播的“脑残粉”。此外,监管部门也应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时俱进地扩展监管触角。除了要求视频平台履行好管理职责外,还应从交易平台、快递物流等渠道入手,以全方位的监管切断跨平台的售假产业链。如此才能让消费者通过短视频平台记录美好生活,而非掉入“假货橱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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