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工智能学者和计算机科学家已经注意到,程序指令和计算机符号在一定意义上具有某些语义性质,不管这一性质受到何种限制;计算机程序固有的过程结果都给了程序一个语义的立足点。并且,这里所说的语义不是指称的,而是因果性的。因此,系统程序的执行与它作为形式句法系统性质之间,并不完全分离。据此,现代人工智能学者已经尝试从语义的角度来建立所谓“属性文法”,即在句法模式识别系统中,将所描述对象的“属性”带入基元之中,使基元不仅是一个符号,而且带有属性,这样,使得句法模式加入了语义信息,最终既包括句法部分,也包括语义部分。其做法与汉字中“以象表意”的造字方法相似,并已取得一些成绩(例如将属性文法用于汉字描述的工作)。 如果语形与语义不能截然分开,形式化的东西也能像汉语汉字那样生成有意义的东西,那么指出形式的东西或程序的东西生成有所谓“心理能力”的东西,也并不困难。虽然塞尔一再强调,根据定义,内在心理状态就是指具有某种内容,即指思想、心理能涉及某些事物,而决不止一些抽象的符号串,因而具有所谓“意向性”等,但他所谓的心理能力不可能离开形式或载体而孤立存在。不论意向的对象是否存在、意义的建构如何改变对象的描述,意向的生成总是要借助于对象物以质料的形式向意识提供实在的“呈现方式”或图像媒介。它既是表象的,也是形式的。显然,汉语汉字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由此,依据汉字生成形象和意象的过程,就是人们“理解”汉语汉字的过程,并且是一个体现了塞尔所谓“因果效力”的过程(因为它发生于人类的生物性的大脑)。 塞尔的中文屋实验提出了一些深刻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的激烈争论一直存在。但由于塞尔对汉语汉字了解不够,以及思想方法上的绝对性,所设想的中文屋思想实验暴露出他某些观点的漏洞。在笔者看来,塞尔批评福多等人心理表征理论的做法原本是正确的,其缺陷在于他将心理表征理论的不足加以扩大化,将英语的范型想当然地推及到汉语范型当中,进而得出语形与语义截然分开、语形不能满足语义条件等有失偏颇的结论。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