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解释说:“要理解一种语言,以致要完全具有心理状态,就要具备比仅仅一套形式符号更多的东西,就要具备一种释义,或者说那些符号都要有意义。”尽管任何一种语言对于使用它们的人来说是有意义的,但对于不认识它的人来说,它只是一种形式符号。在塞尔的中文屋实验中,中文怎样转换成英文,并按照英文的符号进行处理,我们一无所知。但是,塞尔一开始就将中文设想为像英文那样的符号系统,这就将具有表意性质的汉语汉字与以拼音字母为读写基础的英语混淆起来,进而又将某种语言符号本身是否具有意义表征与人们能否识认和理解某种语言的能力混淆起来。 就绝大多数人类语言来说,文字是语言的组成部分,是语音的书写载体。但汉字在汉语中的地位特别突出:它不只是记录语音的符号,而且更多的是记录视觉信息的符号(因而本质上是一种“视觉文字”)。由于汉字认知的视觉符号特性,汉字具有典型的指事、象形、会意等效应。由此,将这种表意文字简单地与以拼音字母为基础的英语画等号,显然抹杀了汉语尤其是汉字的特性,或以英语的形式语法特殊性掩盖了汉语汉字的表意功能。 但塞尔的中文屋实验原本就不复杂,且不那么严谨。例如,他所说的“汉语符号”到底是通常所说的汉字,还是汉语拼音,或两者兼有之?又如,被试的认知能力和文化背景如何,同样没有交代。只是“想当然”地认为,不能识认的符号便是纯粹的形式符号,而全然不考虑不同语言符号在释义方面的差异,以及不同认知能力和文化背景在识读和理解方面的差异。事实上,按照塞尔的思路,我们同样可以设想一个简版的“中文屋”:向屋内传递一些如“日”“月”“山”“水”“鱼”“鸟”一类的简单汉字(最好是接近象形的文字),并让屋内的被试回答其含义,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被试不需要借助英语词典即可理解(或部分理解)并加以回答。 汉语汉字的性质和特征,使塞尔的某些观点面临挑战。这些观点主要是,语形不等同于语义(或语法不足以满足语义);程序不能构造真正的心理能力。汉语汉字虽然也是一套符号系统,具有形式化的特征,但是它以其指事性、表意性和形象性而保持着与经验世界的关系,体现了语形与语义的统一。用塞尔的话来说,汉语汉字在语形与语义之间相互满足。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汉语汉字的形式因素从属于意义因素,服从所谓“意在笔先”的原则。这至少说明,从意义出发可以生成形式因素;反过来,从形式出发也可生出意义因素(例如英语)。塞尔的中文屋实验在一个侧面已经证明了汉语汉字的语形特征,即它与英语存在的某种对应的或“可翻译”的方面。然而这一点在塞尔看来是难以理解的,但又却是事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