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客 即 兴 方氏就是方英文,有名的小说家、散文家,现居西安。 凡是作家都爱写字,有写字癖也是写字病,癖就是病。但是少有像方英文同志病得这么重的,病入膏肓。 写诗的人病得轻,写些小诗小散文,字不多,用钢笔轻松挥就;人家呢,一个写小说的,而且是长篇,动辄一二十万字,全是用毛笔,蘸墨舔砚,笔笔不敢松懈。如果不是故意装神弄鬼,那就确实是病得不可救药了。 我曾经问过贾平凹,“方英文的字怎么样?”他说,“小字写得好”。大字怎么样没说,不过小字难写,大字有时候壮壮胆还能唬弄一下,小字难控,手抖得不行。 我看方英文的字,有些地方像他,有些地方不像他。 像他的地方,风神洒脱,世事练达,内显灵秀,外见摹习。有赶考书生之勤奋,无白衣秀士之狭促。观其所书联匾,悬之刻之当之无愧。虽是作家,其书法有不让书家之功力。尤其是他的手稿,小字如蚁排兵、如雁列阵。偶有勾划涂改处,亦不显凌乱。当今能以如此古风写作者,吾不知能有几人?要知道现今不用电脑写作者已经是濒危动物了。 不像他的地方呢,恰恰在于章法严谨,体例圆熟,笔墨有来头,承袭见功夫。一句话,太像书法了。在我的印象里,方氏不像是一个在艺术上守规矩的人,也不像是太严谨的人。以他的性格才情,总觉得他的笔墨里应该再多一些生、拙、狂、野、涩,应该多一些不像书法、让人陌生的东西。 我以为,真正的美一定带有天然的陌生感。一眼就可以认定的美,肯定是公认的,而公认的,往往是即将消亡的。 方氏毕竟是作家,不是书法家。书法家有书法家的讲究,作家呢,要写文人字。文人字是什么样子?说不清,但是有一条可以肯定:不能太漂亮。所以方氏的字概括起来是这样,优点是写得好,缺点是写得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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