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变量的情况如(19)所示。在(19)中, ![]() ![]() (张三让李四打了头) 其中“打”的受事看似只是“头”,而实际上暗含一个空的所有者,也即由x代表的语义变量。该语义变量设定一个由“头”的所有者构成的集合,它与“张三”代表的集合的交集不为空,因此“头”在语义一语用界面得到允准(Pan and Hu 2008;Hu and Pan 2009)。在这种情况下,句首NP(“张三”)不是占据论元位置的主语,而是处于非论元位置的话题。在此本文提出:“给、让、教”构成的致使义句式中,句首NP是主语,而被动义句式中,句首NP是话题,二者的句法地位不同;并且,作被动解读的“给”类结构不等同于真正的被动句,因为被动句的句首NP是主语。我们通过以下两组例证予以说明。 (20)a.张三,王五让警察抓走了。 b.张三(,)让警察抓走了。 (21)a.*张三,王五被警察抓走了。 b.张三被警察抓走了。 在(20a-b)中,“张三”是话题,因而在(20a)的谓语前,“王五”可以作为主语出现;当主语脱落后,就是如(20b)所示的被动义句式了。“被”字被动句却不能比照(20a-b)的模式生成。(21a)不合法,肯定不能作为合法的被动句(21b)生成的基础,亦即合法的(21b)不能通过不合法的(21a)脱落主语而来,因此,在真正的被动句(21b)中,句首的“张三”就是主语,而非话题。 蒋绍愚(2003)也提出以区分句首 ![]() ![]() (22)a.这筐水果给张三吃光了苹果。 b.那个村子让警察抓了三个人。 在以上例句中,句首的NP没有一个原始的句法位置可以还原回去。这说明,相关结构的被动义解读是一种句式解读,与句首NP的移位无关,因此也就不存在还原句首NP的问题;句首NP是一个基础生成的话题位置,也不存在移位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