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复句如何区分的问题,是引起人们较多争论的问题之一。1957年曾在《中国语文》上引起讨论,但这一历史问题到了八十年代仍未解决,此时的单复句研究在继承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朝着多角度、多方法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 单句 复句 划分标准 作者简介: 唐红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汉语语法的研究始于《马氏文通》,复句理论的从无到有也始于此书,之后的《英文汉诂》、《中国文法通论》、《国文法之研究》、《新著国语文法》、《中国语法理论》、《语法修辞讲话》等等,都有关于汉语复句的论述。如何区分单复句,1957年曾在《中国语文》上展开讨论。在那次讨论中,郭中平先生对《马氏文通》之后几家语法体系在单、复句的划界问题上作了比较系统的归纳和分析,黎锦熙、刘世儒两位先生对汉语复句学说的源流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单、复句的区分标准,也都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 汉语单、复句的研究结论主要是:包孕句和主从句的异大于同,应该把二者区分开来;包孕句应归入单句,主从句归入复句。但关于等立句和主从句的划分只是提出了要从形式和内容、语法结构和逻辑关系的密切结合上去划分,至于怎样分类和分几类的问题没有解决。 到了八十年代以后,人们一方面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区分单、复句即探索划分单、复句的划界标准,另一方面,不同的学者又按照各自的标准划分了单、复句。这一时期的单、复句研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有的按照句子内部的构成区分,有的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去区分,有人从认知的角度去探索,有人主张教学和学术要分情况对待,甚至有人主张取消单、复句的划分。下面我们详细说明。 一、按句子内部构成区分单复句 20世纪80年代的语法学界,就单、复句的划分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标准,如结构标准、意义标准、语序标准、语音停顿标准、关联词语标准等。在这些标准中学者较为认可的是应把结构标准作为最主要的标准,但由于单、复句的划分问题很复杂,在辅助标准上各学者的看法就有了分歧。 黄伯荣、廖序东(2002)认为,“复句是由两个或几个意义上相关、结构上互为不包含的单句形式组成的句子”。这个划分标准有了进步,因为他指明了复句的构成成分不同于单句。但也有不足,他以“句子形式”作为划分单、复句的标准,可是“句子形式”的指称不单一,既可以指单句的构成成分又可以指复句的构成成分。 倪祥和(1985)指出:单句和复句本身是根据结构标准划分出来的,因此区分单复句必须从结构入手。他的结构标准包括了“关联词语”和“停顿”,可以说倪先生的标准比较宽,基本上可以解决单复句的划分问题。但是他认为复句的分句都有谓语,不见得妥当,因为单独的名词和名词性词组也可以充当分句。例如:蓝天,白云,金黄色的麦浪,就不是由谓语充当分句的。 可以看出八十年代之后的语法学家为了区分单复句,尽力从句子内部寻找答案,但是并没有解决问题。我们认为,也许可以借鉴词类的划分标准。众所周知,词类的划分一直是汉语的老大难问题,但是按分布、功能和意义相结合的标准来划分可以给绝大部分词划定词类。单复句的区分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把停顿、结构成分、关联词语等和语义关系以及语用结合起来作为划分标准,当然也得分清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