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虚词之间 虚词的词汇意义已经虚化,我们把同为虚词而语法意义类属不同的算作不同词。如介词、连词、助词之间的分词情况。 和1:①平和;和缓②和谐、和睦③结束战争或争执④(下棋或赛球)不分胜负 和2:①连带:和衣而卧②介词,引进相关或比较的对象③连词,表示联合 和3:指日本 和:①和谐地跟着唱:曲高和寡②依照别人的诗词的题材和体裁作诗词回应 《说文》:“和,相和也。”其本义指声音相应,即跟着某种声音发出一模一样的声音,如“和声”、“曲高和寡”、“和诗、和词”是“和”字记录的本词。 和1表示“和谐、和睦”义,本字为“龢”,为书写简便,采用同音的简化字“和”。词义进一步虚化,“和”出现介词、连词的用法,通过语法途径派生了新词。《现汉》将介词、连词归并为一个词。我们认为虽然二者词义相关,但其表示的语法意义对立,为使用方便,应分词为宜。 以1:①介词:用、拿②介词,依、按照③因为(表目的)④连词,表示目的:以光视听⑤〈书〉于,在(时间) 以2: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 《说文》:“以,用也。”有学者认为“以”本义是“提携、携带”。引申为抽象的“率领”义。在甲骨卜辞中多有用例。词义进一步虚化,作介词,引进动作行为赖以进行的工具、凭借、原因。由于介词宾语可以是动词,宾语又可以前置,具备了词义进一步虚化的条件,虚化为连词,表示顺承、目的、因果等语法意义,《现汉》“以”介词、连词用法放在一个字头下,本文认为应分词为宜。 词的同一性问题由于涉及汉语字词关系、汉语语义、语法关系等诸多方面,这些关系盘根错节,矛盾重重,被称为“语言学的困惑”之一。就“词的同一性”标准,本文认为应该语音、意义、语法三者兼顾,并在三者内部析分了不同层次和类别,规定了操作细则:意义方面,立足现代汉语的共时层面,考察词义引申关系时凡是需要联系古代汉语探求引申链条的中介环节、需要通过本义溯源的、需要考察词义间隐性共同点的都作分词处理;语音方面,同样是语音变化,结合语义引申关系的远近;语法功能方面分实词之间、实词和虚词之间、虚词和虚词之间三个层次考察。需要指出的是,在对词的语音、语义、语法功能的综合考察中,基于汉语无形态标志而又兼类词众多的实际,我们更强调以意义标准为核心,以语音、语法为参照标准。 【参考文献】 [1][5]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46,70-87. [2]詹鄞鑫.汉字说略[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252. [3]张博.现代汉语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分原则和方法[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4(4):36-44. [4]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42,146-160. [6]王宁.训诂学原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142. [7]李运富.论汉字的记录职能[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3(1):59. [8]高名凯.语言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68. [9]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65-71. [10]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26. [11]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G].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37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