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歧义性。对于“他的头发理得不错”这类句式的真定语解读,即“别人给他理头发,理得不错”,我们认为,其中的“的”字表示领属义,是直接从终端表中提取出来放在词汇阵列中的。具体而言,“他的头发”先构成一个DP,作为整体进入句法推导,生成于轻动词短语的标志语位,最后移到TP标志语位。在我们的框架中,真定语和准定语有着不同的词汇阵列,推导过程也不同。可见,“的”字直接通过词汇阵列进入推导,还是在音系式分支通过特征引入操作插入句法结构,是导致歧义的根本原因。 第四是非强制性。准定语句中的“的”字是构形成分,不出现在词汇阵列中,是句法推导完成后,在推送至音系式的过程中通过特征引入操作添加的,属于句法后的操作。所以说,准定语结构中“的”字不是句法推导的必需成分,是应汉语合法性要求而在音系式分支添加的。上文提及,为满足汉语的合法性要求,“的”字插入不是唯一的办法,还有其他两种选择。显然,这一特征与形义错配是紧密关联的。 第五是参数变异性。虽然动词拷贝句在汉语方言中都是合法的,但准定语句只用于部分方言,说明动词拷贝句的分布区域更广。这一事实也可在我们的分析中得到合理的解释,上文指出,在 DM 框架下,特征拷贝比特征引入代价小,受到的限制少于特征引入。这样即可解释动词拷贝句的普遍性。对于准定语句仅存在于北方方言中的事实,我们可以认为,特征引入操作在南方方言中受到的限制大于北方方言,或者说该操作属于参数设定范畴,在南方方言中设为不可用,在北方方言中则设为可用,结果导致准定语句的参数变异性。从历时角度来看,史金生和邝艳(2010)通过考察大量语料,证明动词拷贝句至少产生于明末清初,甚至更早,而准定语句最早产生于清代。这说明,动词拷贝句先于准定语句出现,这也能从本文的分析模式得到解释:动词拷贝句由特征拷贝而来,准定语句则由特征引入得到,前者的操作较后者更为经济。可见,本文的分析可以较为自然地解释动词拷贝句较准定语句在历史上出现更早、区域分布上更为普遍的现象。 5 结语 本研究采用了分布式形态学和最简方案相融合的方案,运用了分布式形态学关于在拼读和音系式之间可以添加语素的思想,同时吸纳了最简方案中的词汇阵列、语段推导等核心概念。本研究的基本假设是,准定语中的“的”字在其词汇阵列中不存在,是在从拼读向音系式推导过程中通过特征引入这一句法后操作添加的。根据因语言而异的合法性要求,音系式分支会添加某些语素。这些语素对语义解读毫无用处,因为在插入这些语素之前,推导就已分裂成音系式和逻辑式两部分了。如此便能较为合理地解释形义错配现象。 与重新分析法和动词移位法相比,本研究中的分析具有以下优势:首先,增强了语言事实解释的系统性。我们基于分布式形态学理论提出了一种涵盖从词汇阵列到音系式和逻辑式两个接口层的完整语法推导模型。并基于该模型,以词汇阵列为起点,同时对汉语准定语句的5个特征做出了系统、合理的解释。其次,认为准定语句、动词拷贝句和(部分)焦点句具有相同的词汇阵列,即在推导起点是相同的,实现了对三个句型的统一解释。第三,我们并未采用GP、NomP、羡余动词删略等现有分析的常用方法,没有特设条件,消除了现有分析过于繁复的问题,因此更加自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