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消极的悲情主义者。这么说,对自己着实有点儿残忍,不过真实的情况或许更为糟糕。对那些激昂的旋律、正向的人事、鲜的场面,我真是提不起一点的兴趣,甚至已有些厌恶了。我常怀疑它们的逻辑架构以及所要抵达的真实目的,总觉得这些东西很假,倒不如虚构的小说真,恐怕也是因了这个原因,我当初才胆敢写起小说来。如果把虚构这门艺术当成一个女人,当初对小说的感觉就是爱,现在四年多过去了,我发现我深深地爱上了写小说,不能自拔了。到现在,我还真是为了这个女人而活着,就像前头所说的,我对生活失去了最为原始的激情。迷惘、挣扎的结果,就只能像一只自愿离群的麻雀一样,躲在那个阴冷、潮湿的角落里,享受孤寂带给我的愉悦,腿脚站麻了,就原地扑腾几下子。却就在不尽人意的角落,我自认为发现了一些东西,在这笨拙的虚构中,我看清了自己眼中的真实,因为虚构带给我的真实,是我在现实中无法看清的。 长时间以来,我被焦虑所折磨,我痛绝了这种绵绵的感觉,它就像无色的毒气一样,慢慢地浸透我体内的每一寸空间。连续两年都会有一周的失眠之夜毫无征兆地冒出来,一个人大半夜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无法安静下来,今年这回还是服了些中药之后方才好转过来。那几天的深夜里,我重复反问自己:人究竟是从哪里来,又要往哪里去?后来我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在电话里打着哈欠说:“你这个问题呀,世界上就一种人清楚。”我赶紧问:“谁?”朋友大笑起来,说:“你个呆子,门卫啊!”朋友的回答让我放声大笑,还真解了我心里的疙瘩。每次想起朋友的话,我总要笑好久,且还要在心里骂道:“你呀,还真是个呆子。”想起来,这两年我写了很多的少年小说,几乎都是在晦暗的心境下写一些遥远的东西。我突然发现,我原来是如此迷恋那种俗世的东西,那种有着烟火气息的日子,我曾经奢侈地拥有过,现在我无比怀念它们。每次回老家,走在吵闹的集市上,听着那暧昧的讨价声音,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总能快乐很久。 既然那些日子已经遗失了,我也就只能在小说的虚构过程中,无限度地去怀念。悲情的我竟就在这反复的劳作中找寻到了慰藉。那块属于我的地方,或许就是《我从未见过麻雀》中的那块谷子地,一旦我放开跑入,我的悲情便渐渐消解,反而变得浑圆可爱了。在山羊追逐吃谷的雀群时,大地上则出现了有如处女般圣洁的秩序,神性就降临在了人间。我向往充满神性的东西,因为神一旦出现,我的寂寞与悲情,神就会看见。在神缓缓降临的时刻,我不至于过于孤独,世上至少有神在伴着我。而神走了的时候,神的影子便投射在我的身上,我与神也就合体了,这是我至死都想达到的境界。《我从未见过麻雀》中的山羊,就是那位追神的少年,他在见证世界的荒凉。少年对神的追求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纯粹,然而他却跌倒在了现实的淤泥里,被困住了双腿,几度爬不起来。他满眼泪水,挣扎着想站起,在多次徒劳的尝试后,他放声哭了起来。这时他朝东天望去,只见那里黑云滚滚,电闪雷鸣,天地混沌一片,他再次想起那个久远的问题:我这是向何处去啊?他一时竟泣不成声。 少年的境遇也正是我此时的境遇,只是这种境遇要抽象一些,它是内心里的一种幽暗成分,也是虚妄的现实带给我的致命一击。某些天,当我试图逃离现实的泥沼的时候,竟不由自主地进入了那片谷子地,与此同时,那群麻雀也从天而降,落在了谷子地里。它们是如今这个世上最为孤寂的一个群体。我与它们相遇的时分,就悄无声息地建立起了某种带着神性的联系。也就是说,当雀群出现的时候,我的存在也有了意义,当雀群发现了那个顽劣的少年时,雀群的起飞也产生出意义。我以为在这玄妙的追逐过程中,人最为本真的意义会凸显出来,然而行进到结尾时,我才悲伤地发现,所有的意义仅仅是我的一厢情愿。原来这种意义仅存于真实而又遥远的梦幻中,那种真实,让人感到刻骨铭心,以至它在广袤的大地上透射出最为耀眼的图影,现实就在这图影之中不断组合,反复勾勒,呈现出常人所无法感知到的超现实,人类最原初的良善就藏匿于此。当我每次主动将自己置身于现实的泥沼中时,我总是努力试图唤起人身上已经丢失了的性灵。不过梦幻终究是梦幻,很快就破灭掉了。 (作者系鲁迅文学院第三十二届高研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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