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出台后,笔者反复思索为什么“低度娱乐”会如此疯狂,以致到了必须借助政策调控手段非限不可的地步。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但电视批评的不作为是重要原因之一。当下电视创作的繁荣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电视批评的疲软也是有目共睹的。 电视批评中敢于讲真话、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为真理而奋起的真批评十分稀缺,倒是一些“颂扬批评”和“和事佬批评”时常见诸媒体。所以批评萎缩和批评异化的现象令人十分揪心。电视批评疲软的原因纷繁芜杂,但是对批评标准的漠视和放逐是主因所在。可以说,由于批评的失职,致使创作处于失范状态,低俗之作冒充精品力作,庸俗之作充当经典之作,这不仅混淆了美丑,而且糊弄和误导了“一代人”的审美格调和审美趣味,以致让搞笑滑稽、挑逗暗示、粗制滥造、涂脂抹粉的“下乘之作”在荧屏上公然“大行其道”。基于此,从正本清源的初衷出发,理应正视电视批评的基本标准。 笔者认为,电视批评的基本标准应当是“美学的历史的”标准。然而,近年来,收视率标准和观赏性标准一直对电视批评的基本标准有着过多的干扰和挤兑,以致给电视创作带来了诸多负面的影响和损失,今天部分电视节目出现的低俗跟风、娱乐无度和文化缺钙现象即是明证。 收视率标准不应成为评价和衡量电视艺术的首要标准。“意见”中明确指出不搞收视率排名,笔者认为,这是扭转中国电视节目畸形评价机制的一次革命性宣示。电视节目的良性发展需要一定的广告收入做后盾,电视节目观众满意度的测评需要收视率做参考。然而,收视率标准却是电视节目“三俗”困境的主要幕后推手之一,为了收益的最大化、为了提升收视率,部分电视节目从最初的“吸引眼球”、到后来的“刺激眼球”,直至今天的“毒害眼球”,收视率无孔不入且无所不能的“资本”本性被强化到了近乎极端的位置。所以,说收视率标准是电视低俗化的罪魁祸首和始作俑者一点都不为过。客观而言,这与电视批评的基本批评标准是背道而驰的,荧屏娱乐之风和低俗之风甚嚣尘上即是这种不科学的艺术评价标准酿成的恶果之一。电视批评的基本标准只能是“美学的历史的”标准,而不是收视率标准,收视率标准可以作为测评观众满意度的参照标准之一,但不能僭越电视批评的基本标准。 观赏性标准的提出其实是对以往“喜闻、乐见”标准的一种通俗化表达。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创作者和广告投资商将其曲解和夸大为——“什么好看演什么,什么刺激和吸引眼球就拍什么,无论如何要把观众抓住”。说句实在话,低劣电视节目的不断批量生产与观赏性这一标准的误导有着必然的联系。其实,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兼备的“三性合一”的标准是将“创作美学”的范畴与“接受美学”的范畴搅和在了一起,暂不讨论这样是否科学,但从当下的创作实践来看,对这一标准的践行出现了一头重、一头轻的现象,极度强化观赏性,而弱化或无视思想性与艺术性存在的实例比比皆是。不时出现为观赏性而放弃思想性与艺术性的恶劣倾向,更有甚者,将思想性与艺术性当做胡椒面撒在观赏性的表层之上,让渴望与呼唤精品力作的观众欲哭无泪。实际上,观赏性是从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和谐共振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没有必要人为地将其单独剥离出来且过度强化,这是对“美学的历史的”这一基本批评标准的误读。 具体而言,在电视创作和批评中坚持“美学的”标准即是坚持如何准确理解和深刻领悟电视艺术的功能和作用,充分认识并彰显电视艺术给人“思想超拔、灵魂荡涤、澡雪精神”的美学功能和审美理想。而不是通过一些诸如低俗的“相亲节目”、恶俗的“选秀节目”、庸俗的“名著翻拍”、无聊的“穿越剧”去撩拨和蛊惑观众本能中潜藏的原初欲望和快感;也不是刻意拿一些非民族性的东西去肢解或破坏民族固有的审美心理和文化认同;更不是在消费文化的名义下让无深度、无意义与无导向的浮泛生活表象公然哗众取宠。坚持“历史的”标准,主要是看它能否牢牢抓住并运用一时代“最高端、最先进和最前沿”的历史观去剖析和品评电视艺术作品,即最大限度地考察艺术家“意识到的历史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只有这样,电视艺术才有可能准确反映和科学预见历史的可能走向和必然趋势。 冷静思索发现,“美学的历史的”批评标准应成为匡正和疗救当下电视批评标准混乱的一剂良药。部分媚俗的电视节目崇尚为形式而形式、为新奇而新奇,以炫目的伎俩去“愚乐”和“麻醉”观众,这样的创作误区实际上是对“美学的”标准的肢解与亵渎。一些电视节目思想性含混不清和迷离恍惚,它们仿佛墙头草随时准备两头倒,本质上是对“历史的”标准的一种漠视。当然,正视电视艺术的基本批评标准,不是一种从理论到理论的空谈,必须将其与电视艺术的本体属性相契合、相统一。 原载:《文艺报》2011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