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作者到底是谁,从初唐到现在,争论了一千四百多年,还没有定论。根据唐袁孝政《刘子注》序载,唐代时就有刘歆著、刘孝标著、刘勰著、刘昼著四种说法。《刘子·慎言三十》云:“魏武漏语于英雄,玄徳遗其匕箸”,此用汉魏时曹操、刘备典故,书当成于此后,所以认为该书是汉代刘歆著的观点不攻自破。隋虞世南《北堂书钞》多次引用《刘子》,上世纪又在敦煌残卷中发现了六朝晚期的《刘子》抄本,足证该书出现在唐以前,故此书产生的时间当在汉末至隋之间。汉隋之间,唐代袁孝政《刘子注》序提供了三个可供选择的作者:刘孝标、刘勰、刘昼。刘孝标仅仅是袁孝政在《刘子注》序中提到有人这样认为,袁孝政自己也不相信,刘孝标的传记中也从未提到他有类似著作,所以不值得一辨。最终,人们把注意的焦点集中在刘勰和刘昼身上。《旧唐书·经籍志》下、《新唐书·艺文志》三、宋郑樵《通志·艺文略》四,均著录为刘勰撰;《宋史·艺文志》四、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二、赵希弁《郡斋读书志附志》诸子类、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杂家类等均著录为刘昼撰。 20世纪,研究者发表多篇论文,讨论《刘子》作者问题。余嘉锡、杨明照、王叔岷、程天祜等人认为该书是北齐刘昼作,林其锬、陈凤金力主刘勰撰,杜黎均、张光年等表示赞同 。本文将跳出刘勰、刘昼之争,从新的角度来讨论《刘子》作者和创作时代问题。 一、《刘子》非刘勰、刘昼撰 1.《刘子》非刘勰撰 四库馆臣《四库全书总目》中对“刘勰说”提出三点反对意见: 案梁通事舍人刘勰,①史惟称其撰《文心雕龙》五十篇,不云更有别书。②且《文心雕龙·乐府篇》称:“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夏甲叹于东阳,东音以发。殷整思于西河,西音以兴。”此书《辨乐篇》称:“夏甲作破斧之歌,始为东音”,与勰说合。其称“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则与勰说迥异,必不出于一人。③又史称勰长于佛理,尝定定林寺经藏,后出家,改名慧地。此书末篇乃归心道教,与勰志趣迥殊。白云霁《道藏目录》亦收之太元部无字号中,其非奉佛者明甚。近本仍刻刘勰,殊为失考。 (按:序号为笔者加) 除第二条意见值得商榷外,其他两条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这里笔者想补充两点:即从刘勰生平遭遇和《刘子》避讳看此书非刘勰作。据《刘子·惜时第五十三》说: 岁之秋也,凉风鸣条,清露变叶,则寒蝉抱树而长叫,吟烈悲酸,萧瑟于落日之际,何也?哀其时命,迫于严霜而寄悲于苑柳。今日向西峰,道业未就,郁声于穷岫之阴,无闻于休明之世。已矣夫!亦奚能不沾衿于将来,染意于松烟者哉! 从“日向西峰,道业未就”可推知《刘子》当是一位隐于偏僻之所,未能建功立业的不得志的隐者晚年作品,这和刘勰生平遭遇颇有不同。刘勰虽官位不高,却很有成就和声望,《梁书·刘勰传》载:“出为太末令,政有清绩。除仁威南康王记室,兼东宫通事舍人。时七庙飨荐已用蔬果,而二郊农社犹有牺牲,勰乃表言二郊宜与七庙同改,诏付尚书议,依勰所陈。迁步兵校尉,兼舍人如故。昭明太子好文学,深爱接之”,可见刘勰不仅官做得不错,还深得萧统等当权者喜爱。刘勰也很有学术成就,写有《文心雕龙》,颇为文宗沈约赏识,同时“勰为文长于佛理,京师寺塔及名僧碑志,必请勰制文。有敕与慧震沙门于定林寺撰经证” 。刘勰为官有政绩,为学有成果,在当时很有名气,和《刘子·惜时第五十三》所慨叹“道业未就”之情形明显矛盾。 《刘子》作于晚年,如果真为刘勰所作,当成书于《文心雕龙》同时或稍后,时正值梁武帝萧衍在位时。根据现代学者研究,《文心雕龙》有四处避萧衍的讳: (1)《诸子》:“驺子养政於天文”:“驺(同邹)子”本为“邹衍”; (2)《诸子》:“邹子之说,心奢而辞壮”:同上; (3)《时序》:“邹子以谈天飞誉”:同上; (4)《序志》:“位理定名,彰乎大易之数”:“大易”本为“大衍”。 而《刘子》中“衍”共出现三次: (1)《清神一》“蔓衍于荒淫之波,留连于是非之境”; (2)《九流五十五》“阴阳者,子韦、邹衍、桑丘、南公之类也”; (3)《九流五十五》“然而薄者,则芜秽蔓衍,无所系心也”。 可以看到《刘子》对梁武帝名并不避讳。六朝书籍避讳并不严格,如果《刘子》为其他作者所作,不避梁武帝讳并不奇怪。但《文心雕龙》避讳,而《刘子》不避讳,则此两书明显不是自出同一人之手了。 2.《刘子》非刘昼撰 唐袁孝政首次提出此书为刘昼作,他在《刘子注》序中称: 昼伤已不遇,天下陵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为刘勰;或曰刘歆、刘孝标作。 然《北齐书》、《北史》刘昼本传未载他到过江南,与袁序矛盾,故而要坚持刘昼说,首先得对“播迁江表”作出合理解释。邢澍认为“至播迁江表之说,与传不合,安知非史册失载。” 此想象之辞,难以服人。唯余嘉锡独出机杼,解释“播迁江表”说: 孝政之序曰:“天下陵迟,播迁江表”。详其文义,非谓昼也。晋室虽得天下不以正,然当时皆以正统归之,故王猛临死以之戒苻坚,盖江表一隅,衣冠文物存焉。当昼之时,江左已为陈氏,晋亡久矣。然昼之视陈,犹猛之视晋也……孝政推之其意,故曰伤己不遇,天下陵迟,播迁江表也,特孝政文理不通,不免词不达意耳。若以播迁江表指昼言之,则当曰时天下陵迟,昼播迁江表,伤己不遇,故作此书矣。 余嘉锡的解释多少有为古人改文章的嫌疑。且刘昼是否真的以南方为衣冠文物存焉之正统,,还值得讨论。黄永年《论北齐的文化》讨论了当时流落北齐的颜之推的思想和生活状况,指出“颜之推最后确以北齐为其本朝,以北齐见灭于北周为亡国”,“北齐统治区内多数地区是务农桑而尚儒学,也就是在封建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当时较为先进的文化”。 南人入北齐反以之为本国,足见北齐文化并非一无是处。 从刘昼生平看,除“播迁江表”一事难以解释外,还有数事也和《刘子》一书矛盾。 (1)《北史》本传称“孝昭即位,好受直言。昼闻之,喜曰:‘董仲舒、公孙弘可以出矣’。”昼以董仲舒、公孙弘自比,当对董仲舒、公孙弘十分推崇。《刘子》书中对董仲舒称赞颇多,推崇有加,如《崇学五》说“仲舒垂卒,口不辍诵”;《遇不遇二十四》说“董仲舒智徳冠代,位仅过士”。而对公孙弘,《刘子》并不欣赏,《荐贤十九》说“公孙弘不引董生,汲黯将为妬贤”,是以公孙弘为忌贤妒能之人。 (2)刘昼性格兀傲,不肯依附于权贵。《北史》本传载“刺史陇西李玙,亦尝以昼应诏。先告之,昼曰:‘公自为国举才,何劳语昼’。齐河南王孝瑜闻昼名,每召见,辄与促席对饮。后遇有密亲,使且在斋侍,昼须臾径去,追谢要之,终不复屈。” 而《刘子·因显二十》主张“人之寓代也,亦须声誉以发光华”;《托付二十一》更直白的表露“夫含气庶品,未有不托附物势,以成其便者也”;谈论的都是依附于人以求显赫的道理,与刘昼性情、行事大异其趣。 (3)《北史》本传载“昼常自谓博物奇才,言好矜大。每言:‘使我数十卷书行于后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容止舒缓,举动不伦,由是竟无仕,卒于家”。“自谓博物奇才,言好矜大”与《刘子》主张的为人要韬光、戒盈、明谦明显不符,如《韬光四》说“古之有徳者,韬迹隐智,以密其外,澄心封情,以定其内”。 (4)《北齐书》、《北史》刘昼本传均未载他有《刘子》一书。 由此可见此书也非北齐刘昼所撰。 二、《刘子》是魏晋人的著作 我们应该从最早著录该书的史志和《刘子》本身寻找该书作者的线索,因为它们是最可靠的原始材料。 1.《隋书·经籍志》列《刘子》于魏晋人著作间 史志中最早著录《刘子》的是《隋书·经籍志》,在“《时务论》十二卷,杨伟撰”后注:“梁有《古世论》十七卷,《桓子》一卷;《秦子》三卷,吴秦菁撰;《刘子》十卷,《何子》五卷。亡。” 《旧唐书·经籍志》卷47著录:《秦子》三卷,秦菁撰;《誓论》三十卷,张俨撰;《说林》五卷,孔衍撰,又二十卷张大素撰;《抱朴子外篇》五十卷,葛洪撰;《时务论》十二卷杨伟撰;《古今善言》三十卷范泰撰;《记闻》三卷徐益寿撰;《何子》五卷何楷撰;《刘子》十卷刘勰撰。 《新唐书》著录书籍顺序大体同于《旧唐书》。比较《刘子》在《隋书·经籍志》和新旧《唐书》中的位置,可以发现其位置有所变化。《隋书·经籍志》著录《刘子》十卷在《何子》前;在两《唐书》中,《刘子》排在了《何子》后。从作品的著录顺序看,《隋书·经籍志》和两《唐书》是以类著书,同一类书大体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有规律可循。而这种变动显然是两《唐书》编者有意为之:即认为《刘子》产生时间比《何子》晚。这也反过来提醒我们应该注意《隋书·经籍志》中的排列:《刘子》在《何子》前,《秦子》后,当是《隋书·经籍志》作者认为《刘子》产生时间比《何子》早,比《秦子》晚。 《秦子》作者秦菁为吴末人,《何子》作者何楷为东晋初年人。 《隋书·经籍志》、两《唐书》中关于三书的著录情况是:《秦子》、《刘子》、《何子》的作者和时代为: 两《唐书》作者认为《刘子》是梁代刘勰的作品,时代比东晋的何楷要晚,将它移到后面无可非议。《隋书·经籍志》时间比两《唐书》早,资料来源是齐、梁、陈时的书目,对《秦子》、《刘子》、《何子》三者的时代先后关系比两唐书作者应该更清楚,它的排列顺序才是符合实际的排列。正是注意到《隋书·经籍志》的这个特点,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梁有《刘子》十卷,亡”条中说:“《七录》列是书吴晋人之间,似犹为东晋时人,其书名亦名《新论》,与魏晋风尚尤近。” 姚振宗注意到该书位置处于吴晋间,疑《刘子》为东晋著作,是很有眼光的。 但《隋书·经籍志》列《刘子》于吴晋人之间,似还不足以论定为东晋作品,如果认为是魏晋时著作,也许更客观。同时,《刘子·慎言三十》云:“魏武漏语于英雄,玄徳遗其匕箸”,称曹操为“魏武”,则此书当成于三国曹丕称帝,为曹操立庙后。2.《刘子》本身的线索:《刘子》作者是魏晋间人 《贵农十一》云: 故农祥晨正,辰集娵訾,阳气愤盈,土木脉发。天子亲耕于东郊,后妃躬桑于北郊。 《刘子》载“天子亲耕于东郊”之事,与《礼记·祭统》载“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之典制不合。故诸注家颇有怀疑。杨明照认为:“孔昭(笔者按:刘昼字孔昭)谓天子亲耕东郊,与《礼》文异。《新唐书·礼乐志》曰:‘贞观三年,太宗将亲耕。给事中孔颖达议曰:“礼,天子籍田南郊,诸侯东郊,晋武帝犹东南,今帝社乃东坛,未合于古。”太宗曰:“书称‘平秩东作’,而青辂黛耜,顺春气也。吾方位少阳,田宜于东郊。乃耕于东郊。”是天子耕东郊,乃唐制也,非《刘子》所宜言,岂传写者妄改欤?”王叔岷曰“杨氏耕于南郊、东郊之说,本于《帝范·务农篇》注。彼注末云:‘盖高祖崩于贞观九年,太宗东耕于贞观三年,此时高祖尚存,故云“吾方位少阳”也。’窃谓《刘子》此文本作‘天子亲耕于南郊’,其作东郊者,盖唐人所改也。” 《吕氏春秋·孟春纪》“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春于东郊,……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田”;《白虎通》卷六“天子亲耕,……耕于东郊何?东方少阳,农事始起,……故曾子曰:‘天子耕东田而三反之’”;《春秋公羊传·桓公》十四年“御廩灾”,何休注:“天子亲耕东田千亩。”傅亚庶引上述材料认为:天子耕东郊之礼,古亦有之,杨、王之说不确。 傅引材料证天子亲耕于东郊,除《吕氏春秋·孟春纪》材料有问题外(混“迎春”与“籍田”为一),其他材料均十分可靠,如班固(32~92)《白虎通·耕桑》全文云: 王者所以亲耕,后亲桑何?以率天下农蚕也。天子亲耕以供郊庙之祭,后之亲桑以供祭服。《祭义》曰:“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大夫、士七推。”耕于东郊何?东方少阳,农事始起。桑于西郊何?西方少阴,女功所成,故曾子问曰:“天子耕东田而三反之”。《周官》曰:“后亲桑,率外内妇蚕于北郊。”《礼·祭义》曰:“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外水为之筑宫,棘墙而外闭之者也”。 《春秋公羊传·桓公十有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何休(129~182)注:“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 值得注意的是班固、何休同时提到后妃先蚕(即亲桑)于西郊,此又和《刘子》所谓“后妃躬桑于北郊”矛盾。这个矛盾是历代注家没有注意的问题,也是揭开《刘子》创作时间的重要线索。今先据《通典》叙历代“籍田”、“先蚕”制度如下。 历代“籍田”制度: (1)周制,天子孟春之月,躬耕籍田千亩于南郊。 (2)汉时文帝制曰:“农,天下之本,遂开籍田,朕躬耕,以给宗庙粢盛。”旧仪“春始东耕于籍田,官祠先农。” (3)后汉明帝永平中二月,东巡耕于下邳。章帝元和中正月,北巡耕于怀县。 (4)魏氏天子亲耕籍田。藩镇阙诸侯百亩之礼 。 (5)晋武帝泰始四年正月丁亥,帝躬耕籍田于东郊。 (6)宋、齐时均有籍田事。梁初,依宋齐礼,以正月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以启蛰而耕。普通二年,又移籍田于建康北岸,筑兆域如南北郊。别有亲耕台,在坛东。 (7)北齐籍于帝城东南千亩内,每岁正月上辛后吉亥,祠先农神农氏于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 (8)隋制,于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行礼。播殖九谷,纳于神仓,以拟粢盛。穰藁以饷牺牲。 《通典》载宋、齐、梁时籍田方位不详。据《南齐书·礼志》载永明三年太常丞何荄《亥日藉田议》说:“《郑注》云:‘元辰,盖郊后吉亥也。’亥,水辰也。凡在垦稼,咸存洒润。五行说十二辰为六合,寅与亥合,建寅月东耕,取月建与日辰合也。”梁元帝《庆东耕启》说“伏惟陛下,敬授民时,造幄籍圃。汉之元凤,未足捧羁;晋之太始,非堪扶毂。但承明侍从,即事未由。周南留滞,伏深恋仰。” 则齐梁时秉承了晋以来的传统,籍田于东郊。 历代“先蚕”(即“躬桑”)制度: (1)周制:仲春,天官内宰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 (2)汉时皇后蚕于东郊。 (3)后汉时四月皇后帅公卿列侯夫人蚕。 (4)魏文帝黄初七年,皇后蚕于北郊,依周典也。① (5)晋武帝太康六年,蚕于西郊(盖与籍田对其方也)。惠帝后,礼废。 (6)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蚕所,设兆域,置大殿,又立蚕观(其礼皆循晋氏)。 (7)北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外。 (8)隋制,先蚕坛,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②。 今将周至隋籍田、先蚕方位列表见文末。 历代籍田、先蚕方位各有不同,无足怪也。而班固和何休都认为天子籍田于东郊,后妃先蚕于西郊,与周典不合。此二人俱学识渊博,怎么会犯这种明显错误呢?班固明明已引《周官》“蚕于北郊”,却依然说是西郊,很是令人费解;何休,《后汉书》本传称他“雅有心思,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作为经学大儒,怎么会连《礼记》都会解错。笔者认为并不是班固、何休有错;天子籍田于东郊,后妃先蚕于西郊是他们根据后汉时的现实礼仪制度作出的解释。而《刘子》言籍田于东郊,躬桑于北郊,既非周制,更非梁或北齐制度,也应该是有现实依据的论述。前论《刘子》为魏晋人作品,根据《刘子》此处所论还可以进一步考证该书的成书时间。《晋书·礼志上》载武帝泰始四年耕籍诏: 今修千亩之制,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率先天下。主者详具其制,下河南,处田地于东郊之南,洛水之北。③ 晋武帝籍田于东郊,潘岳曾作《籍田赋》赞美之。但此时却没有躬桑先蚕的记载,原因是当时根本就没有进行这项活动;至晋武帝太康六年,天子下诏准备明年实行躬蚕礼,但也没有举行,直至太康九年(288年),方有杨皇后先蚕西郊事。《晋书·武帝纪》载“(武帝太康九年春)三月丁丑,皇后亲桑于西郊,赐帛各有差。壬辰,初并二社为一。”④《晋书》卷31《武元杨皇后传》也载有此事。至东晋,先蚕仪式仍然采用太康时的制度,如徐禅永和九年(353年)上《褚太后敬父议》说:“今朝士备职,而先蚕仪,乃太康中事,至惠帝之代,玄之便自不可同汉代。”⑤宋、北齐仍是“先蚕”于西郊,这也正证明《刘子》不是晋后作品,更不可能是北齐著作。魏有天子籍田的记载,但不知具体方位;故无法判定《刘子》载籍田于东郊的记载是否出现在晋武帝泰始四年武帝籍田于东郊后;而288年后后妃均躬桑于西郊,《刘子》所载躬桑于北郊已经没有了现实依据,所以《刘子》载籍田于东郊,躬桑于北郊的情况只能出现在太康九年先蚕于西郊前,即在288年前。 综上所考,笔者认为《刘子》是魏晋时的作品,产生的时间在公元220年至288年间,作者为魏晋间人。 原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