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已经确定,文化部最近发布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名录》还在历史上第一次将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收录其中。专家称,《名录》的建立,标志着自清乾隆年间编纂《四库全书》以来,规模超过以往的全国第一次古籍普查已经启动。此次一并 发布和公示的还有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名单。 《名录》共收录2383部珍贵古籍,其中包括汉文字古籍1911部、敦煌文书72件、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宋元及宋元前古籍占一半以上。古籍载体有竹简、帛书、石刻及纸本。据了解,《名录》是去年在全国29个省区市、195个收藏单位(含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管所、书店、出版社)和个人申报的4000余部古籍中,经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5个专家评审组遴选产生的(其中有两部个人收藏的古籍入选)。《名录》还第一次对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做了系统整理,入列《名录》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涉及16种少数民族文字,来源地涵盖西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绝大多数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包括布达拉宫等有特殊影响力的藏书单位。 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包括全国50家图书馆、博物院和档案馆。由10余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组,从最初申报的112家图书馆、博物院中选出古籍收藏量大、具备一定保护条件的50家单位。北京以13家入选单位位居全国之首。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当前我国古籍保护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等。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史金波提出,建立《名录》和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仅仅是个序幕,更重要的是随之而来的中国古籍保护体系建设。据了解,国家财政将每年至少拨款2500万元,重点资助《名录》中古籍的保护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一个“国家级+省级”的古籍保护行政体系也已基本成型。 原载:《中华读书报》2008-02-1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