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这个词,最近十几年在学术界逐渐通行,其特点是与“传世文献”相对举。“传世文献”是指从古时传抄递印下来的文献,一般来说就是各种古籍,而“出土文献”指的是通过地下发掘得到的文献,属于考古文物的范围。“出土文献”如就广义来讲,时代跨度可以很长,甚至下及明清,但习惯上多偏重秦以前(或稍延到汉初)以古文字书写的材料,本文所论即采用这种狭义的解释。 | |
出土文献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段落
中国学者历来对出土文献非常重视,但能对有关研究做出理论性探讨的,应首推王国维先生。大家知道,王国维1925年秋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提出著名的“二重证据法”。他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他所谓“纸上之材料”,即传世文献,“地下之材料”固然可包括各种考古文物,然而从他讲课中说“地下之材料仅有二种:(一)甲骨文字,(二)金文”,这些实际就是出土文献。通过以出土文献来印证补正传世文献,开辟研究中国古史的新途径,乃是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真谛。
当然,在王国维的时代,出土文献的种类和数量都还有限,特别是现代考古学在中国的田野工作可以说尚未开始。这种工作能够大规模铺开,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出土文献大量发现,其繁多丰富,远出前人所能预想,这也就使遵循“二重证据法”研究中国古史有了广阔的用武之地。
我们要讨论的中国古史,不是漫无边际地从中国这块大地上人类的出现讲起,而主要是指中国文明由萌芽形成到其早期发展的历史。传统上一般认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这是以司马迁《史记》等传世文献关于炎帝、黄帝的记载为依据的。现在看来,自炎黄以下,不妨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段落:
第一个段落是炎黄到尧舜,即所谓“五帝时代”。大家公认,这属于传说时期,然而如王国维所言,“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二者不易区别,此世界各国之所同也。”
第二个段落是夏朝到西周,这属于近年学者讲的原史时期。其间又可以商代盘庚迁殷划一界线,其后由于有甲骨文、金文,我们运用“二重证据法”的机会更多。
最后的段落是东周到秦的统一,由于存在大量传世文献,已属于严格意义的历史时期,但出土文献的意义仍然不可低估。
出土文献三大段落在中国文明的历史中的作用
王国维在1925年时曾称他那时为“发现时代”,今天我们所处的更可称为“大发现的时代”。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一定会在新世纪里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使我们对中国早期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入和更新。
下面,我们就试举一些例子,说明出土文献对于研究上述三大段落中国文明的历史会起怎样的作用。
1973年冬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中的《黄帝书》,有学者认为即《汉书·艺文志》著录的《黄帝四经》,是战国时黄志之学的经典性文献。篇中说:“昔者黄宗(即黄帝),质始好信,作自为象,方四面,傅一心,……践位履参,是以能为天下宗。吾受命于天,定位于地,成名于人,唯余一人,□乃配天,乃立王、三公;立国,置君、三卿。”这是说黄帝时始称王,同时设立诸侯,与《史记·五帝本纪》有关记载相合,都表明传说中黄帝的时代是文明的初现,称黄帝为“人文初祖”是适当的。
炎黄的传说也见于传世文献《逸周书》的《嘗麦篇》,近期的研究证明该篇文句多近于西周较早的金文。篇中记有炎帝、黄帝以及蚩尤的事迹,可是这些传说的古远。其以黄帝刑杀蚩尤论证法律的起源,也可见当时人认为黄帝时已有国家制度。
相对于黄帝来说,有关尧舜的文献神话色彩要淡薄得多。上海博物馆1994年入藏的战国楚简《容成氏》和《子羔》两篇,都强调舜出身民间,没有什么感应神迹;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竹简《穷达以时》,2008年清华大学入藏的战国竹简《保训》,对舜的描述也是如此。《古史新证》批评疑古派学者,主张尧舜是实有人物,可能是有道理的。
王国维、郭沫若论述夏禹,只能引用春秋时的秦公簋和齐侯、钟。2002年出现了一件西周中期的青铜器(遂)公盨,改变了这种局面。这件盨有98字的铭文,开头说:“天命禹敷土、随山浚川”,与《尚书·禹贡》“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及《禹贡序》“禹别九州,隋山浚川”惊人地相合,提供了大禹治水传说在出土材料中的最早例证。
在殷墟甲骨文的研究证明了《史记·殷本纪》所载商王世系基本真实可信之后,许多人都期待同书《夏本纪》的夏王世系也能以类似方法证实。殷墟甲骨乃是商王室遗物,占卜的是当时大事,自然很难涉及被商朝取代的夏朝人物。实际上夏朝的史影,在甲骨文中还是存在的。
例如在甲骨文祭祀卜辞里,祖先总是或以上甲为首,或以大乙(汤)为首,同时伊尹的地位也极重要,这显然是因为大乙是代夏的第一位先王。如果没有夏朝和伐桀之事,这种现象怎样解释呢?至于上甲以及上甲的父亲王亥,为汤的六世、七世祖先,实际就是生活在夏朝的人物。
上面已经说过,殷墟甲骨文主要是反映商朝后期,即迁殷以后的历史文化面貌,而且多数卜辞是以商王为主体的。近年研究指出,殷墟甲骨里也有若干不是以商王为主体的所谓非王卜辞,以1991年花园庄东地H3所出内容最为丰富,拓宽了对当时历史状况探索的眼界。
殷墟甲骨分期的深入研究已经证明,已发现的约13万片有字甲骨,几乎没有可以确定是早于商王武丁的,并且属于武丁早年的卜辞带有种种粗糙原始的特点。因此,想在更早的商朝遗址中发现内容丰富的甲骨文,恐怕是不大可能的。1953年在郑州二里冈找到的一片早于殷墟的刻字肋骨,字数寥寥,也表明这一点。
商朝末年开始有文字较多的青铜器铭文,即金文,但字数最多的,如日本白鹤美术馆所藏卣,也不过49个字。然而周朝一开始,金文便呈现显著加长的趋势,例如1963年陕西宝鸡贾村塬出土的何尊,作于周成王五年,铭文即有122个字。尽管近年发现了若干珍贵的西周甲骨文,对研究西周所起作用最大的,还是金文。
1995年开始实施的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为了推断西周共和以上年代,制订了“西周金文历谱”。这份历谱的特点,是强调以青铜器的考古学类型学研究作其基础。通过历谱,可以把大量金文材料排比系联起来,结果发现,西周历史上有四个时期,能够确定的金文较多:
第一个是周朝初年,武王死后三监叛乱,周公摄政的时期。这段时间的金文,许多可与传世文献联系对照,如《尚书大传》载:“周公摄政,一年救乱”,有记伐纣子武庚的大保簋;“二年克殷”,有记周公夷平殷都的何簋;“三年践奄”,有记伐盖(奄)的禽簋和冈刦尊、卣;“四年建侯卫”,有记封卫国的簋;“五年营成周”,有上文提到的记建成周的何尊,等等,不能缕述。
第二个是周昭王晚年。古本《竹书纪年》及《吕氏春秋》、《水经注》等书记载了昭王十六年伐楚,至十九年南巡,死于汉水的史事,有令簋、令尊与令方彝、中方鼎、中甗、中觯,以及近年出现的静方鼎、甗,等等,很多青铜器,足以证实这一段令人惊异的历史。
第三个是西周中期的周恭王之世。能够排在恭王时的青铜器特别多,人物互相系联,历日彼此调谐,是其他时期少有的。
最后是西周晚期的周厉王、宣王时期。这个时期有关的传世文献较多,特别是《诗》,有不少重要诗篇,可与虢季子白盤、兮甲盘等等金文一一对照。总的说来,厉王史事更多依靠金文,宣王史事则更便于运用“二重证据法”来研究。
商朝后期到西周,甲骨文、金文这些出土文献,与传世书籍结合考察的结果,是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当时中国已经处于早期文明的发达阶段,过去有些学者对之估计过低,是不够准确的。等到进入东周(包括春秋、战国),文明的发展于是走向高峰。春秋时的出土文献,仍以各国金文为主,战国时这方面最重要的发现,则是竹简和帛书。
竹简(在没有竹子的地方是木简)和帛书是我国纸的发明和普遍应用以前的书写载体。由甲骨文知道,至少在商朝已经大量使用简了。至于丝织品的帛书,最早使用的证据是在春秋晚期。
战国简帛大致可分为书籍和文书两大类,而书籍对古代文明历史的研究更加重要。这种战国时期原本书籍最早为现代学者所见,是1942年发现的长沙子弹库帛书,但由于那时楚文字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其内容很长时间未能得到解读。50年代以后,陆续有楚国竹简出土,同时楚文字释读的水平也逐步提高。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墓发现的竹简和1994年上海博物馆入藏的竹简,主要是儒、道两家的著作,有非常高的学术价值,有关研究已经使孔孟之间或老庄之间的学术史得到改写,其影响至为深远。
2008年7月,清华大学经校友捐赠入藏一批战国竹简,计2388枚,内容主要是经史一类的书籍。经过初步观察,发现有多篇《尚书》,有的见于传世本而文句颇多不同,有的曾为传世文献引用但久已佚失,还有些是秦汉以来从未有人知道的。又发现有一种编年体史书,很有些像《纪年》,所记史事自周初直至战国早期,对传世文献有很重大的修正和补充。此外的珍异内涵还有不少,有待深入探讨。
王国维在1925年时曾称他那时为“发现时代”,今天我们所处的更可称为“大发现的时代”。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一定会在新世纪里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使我们对中国早期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入和更新。
原载:《光明日报》2009-11-05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