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以“爱国主义”或“平民意识”等语汇去主观定位老舍作品的思想主题,进而将其深受基督教文化影响的事实全然于不顾,最终都或多或少地偏离了老舍从事文学创作的原初动议。所以,我们认为从基督教人文主义的透视角度,去切入老舍作品文本的故事情节,我们将获得另外一种了解老舍思想状态的认识途径。 一、爱的力量与救赎的魅力———《赵子曰》的人物塑造 1924年夏,老舍远涉重洋,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汉语教员。独处异国的冷寂和只身一人的孤独,使他更能在一个信奉基督教文化的西方国度里,同上帝保持着心灵的对话。此时,他在英国遇到了另一位信奉基督教文化的新文学作家许地山,他们两人经常在一起,畅谈一些宗教问题与人生哲学,并以此为道德准则去透视国内发生的各种事情。《赵子曰》的创作,便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朱自清在谈及这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时曾说,“老舍先生写李景纯,始终是严肃的;在这里我们看见作者的理想的光辉。”〔1〕而朱自清所指的“理想的光辉”,其实就是基督精神的艺术折射。对于涉世不深、阅历不厚的老舍来说,他在作品中极力去向人们阐述的“爱”的人生哲理,明显是对《圣经》“博爱”教义的形象化释义。 对于信奉上帝精通《圣经》的老舍而言,这种博爱与施善是他终生坚守的神圣信条,同时也是构成他作品中人物性格的道德戒律。《赵子曰》中,作者明显是以悲悯的情感与劝善的动机描述赵子曰、莫大年、武端等善良可笑且又糊涂愚昧的的年轻人从思想沉迷到心灵觉醒的人格发展历程。特别是赵子曰从“混世”到“救世”的思想转变过程,更是带有极其强烈的艺术寓意。作品将赵子曰描写成一个正直、善良、富有正义感但又胆小怕事、性格怯弱的“迷途羔羊”。他“心好”的一面,是曾经在天津试图搭救沦落风尘、备受凌辱的妓女谭王娥;他“堕落”的一面,则是一时糊涂听任欧阳天风牵着鼻子走向邪恶。当他经过进步青年李景纯的人生教诲之后,于是乎茅塞顿开决定弃“恶”向“善”。到了作品结尾,作者已经让赵子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不再是过去的昏天黑地胡混的有钱阔少,也不再是听了两句恭维话就飘然欲仙的可笑“名士”,更不是美丑莫辨的世俗蠢人,李景纯的所作所为以及他的悲惨结局,耶稣式的无私献身,深深地感动了他。他对武端说:“几时有机会,再把他(李景纯)埋在公众的处所,立碑纪念他,他便是历史上的一朵鲜花,他的香味永远吹入有志的青年心里去。……我们既有心收他的尸身,就应当履行他的教训。”〔2〕而唤醒赵子曰思想觉悟与道德良知,最终使其得到了救赎的,无疑是作者内心世界里“爱”和“善”的宗教因素,是《圣经》教义的艺术转化与基督精神的直接折射。对于老舍本人而言,赵子曰的弃“恶”从“善”之举,是上帝感化功能的现实显现,是耶稣基督广施博爱意志的必然结果。赵子曰最后对“正义”的皈依,也正是他对“爱”与“善”的道德皈依。 与赵子曰形成映衬的是李景纯。在他的身上,可以说是寄托着老舍完美的道德理想。他像是射进黑暗王国的一束光辉。他品格高尚、为人正直,绝不同赵子曰等一伙人在一起放荡鬼混;他学习刻苦、注重实际、鄙视空谈、心怀博爱、明确是非,在关键时刻冷静而果断;当国家利益和朋友感情发生冲突时,他能够深明大义、秉持公心、坚持正义。与此同时,李景纯又是一个侠肝义胆、敢于献身的志士仁人,虽然最终事败成为狱囚旋即被杀,但他使徒式的拯救壮举,却使读者从中清晰地感受到了受难者耶稣的身影。相信复活的结果,于是产生了基督教的神圣教义;而这种教义以耶稣为中心人物,阐释了一种西方文化的救赎意识。对于老舍而言,李景纯之死,换回了赵子曰的再生,这是他对《圣经》箴言的中国式解读,也是他对西方人文精神的独特感悟。 二、人性的启航与两性的责任———《离婚》的主题构想 老舍1930年春自新加坡经上海回到了梦魂牵绕的故乡北平,终于同久别的亲人团聚。但他只在北平停留一个短暂的时日,当年夏就应山东齐鲁大学文学院的聘请前去任教,在济南一呆就是四年多。他自己曾经这样回忆:“四年虽短,但是一气住下来,于是事与事的联系,人与人的交往,快乐与悲苦的代换,便显明的在这一生里自成一段落,深深的印划在心中。”〔3〕1931年暑假,他与胡絜青美满结合,人生经历的逐渐丰富以及对《圣经》教义理解的更加深入,构成了他的另一部小说《离婚》。《离婚》讲述了一个既传统又显得有些离奇的故事:某一财政所几个小公务员因为家事纠纷,几对夫妇闹离婚最终又重归于好。 说它传统,是因为夫妻拌嘴、吵嚷离婚,是中国家庭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平常琐事,在古往今来的文学作品里,几乎都是作家极力表现的内容素材;而说它离奇,是因为作品中的主人公,最后都没有离成婚,当然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但对于信奉基督教义的老舍而言,则是上帝的旨意所在。 作为基督徒的老舍,他对婚姻的信仰是非常基督教化的,心心相印、忠贞不渝、承担责任、尊重女性,不仅使他与妻子之间形成了和谐相处的平等关系,同时也使他在新婚不久写下的《离婚》当中,同样赋予了婚姻家庭以相同的认识理念。作者向人们生动地展示了中国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婚姻状态以及面临的严峻挑战,揭示了每一场婚姻都趋于剑拔弩张的非理性情绪。耶稣基督借《圣经》的训条告诫他的信徒:人在创造语言和使动物服从自己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并创造了自由,之后才出现了人类的婚姻。婚姻除了作为生命自然延续的传宗接代手段之外,它还具有其更为重要的文化意义———妻子是丈夫的“助手”,是他的“第二个我(other ego)”,丈夫必须像尊重自己一样去尊重妻子的存在。因此,婚姻中的两者关系己不仅仅是相濡以沫,而被命定是互生互存的依附关系。婚姻的神圣性是不可动摇的,然而人类面对婚姻,又有一种本能上的叛逃和挑衅。《圣经》的教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调整这种不和谐的人际关系。应该说人类堕性对于上帝意志的现实背离,引起了老舍主观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在《离婚》中,他对种种婚姻危机背后的人性弱点,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解构,并以老李和张大哥的婚姻状态为主要线索,构成了作品复杂的故事情节。在《圣经》的注解里,婚姻是快乐的同义词,因为拥有和享有自己对象的爱就是快乐。李太太没有这种爱,老李也没有。他们之间似乎只在等着某一天,出现某一个人来对他们进行拯救,除此之外没有生机。老李有人性中追求美的自由,美的根源在于“神”的本身,而马少奶奶在老李的心目当中,就被视为是“神”的眷顾,当然,仅仅是眷顾而已,无从企及。老李陷入一种对既得的不满和没得的怅惘,这种夹缝中的心态,与基督宽宏博大的胸怀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照———老李的心中没有神圣的寄托,世俗的观念填充了他的双目,“凡由互爱连在一起的人们,必有主与他们同在”。老李的心中显然是没有那个崇高的存在———人应在婚姻中形成超个体的,实质上又是统一的,但又是以三位一体面貌展示的上帝形象。自我的萎琐与渺小,使老李的婚姻日渐无望。 婚姻的维系单靠神的恩赐与上主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也要求人类拒绝自身人性中的邪恶因素,体现出“爱”与“善”的本质,以及因为“爱”与“善”的动因所衍生出来的必要牺牲。在爱情中人不仅要“获得”,而且还要“丰献”;不放弃个人的利己主义,就不可能使两者组合的婚姻生活构成完整。婚姻与爱情的牺牲则更进一步,达到不只牺牲物质幸福而且要牺牲精神幸福的地步,甚至婚姻盟约显示出明显的道德危机,也不给夫妻任何一方以废除盟约的个体权利。老李病了,这可算是第三回合的开始,但同时也宣告了夫妻双方矛盾挣搏的结束,“他欠着她一条性命的人情”〔4〕。此后老李也不再有挣扎与反抗的勇气,就那么沉下来,慢慢地往下降,在堕入谷底的内心里,“越是要原谅太太越觉得苦恼,他恨自己太自私,可是心中告诉自己———老李你已经是太宽容,你是整个地牺牲了自己”〔5〕。牺牲,正是因为牺牲,婚姻被保存了下来,使他的“离婚”最终成了留在北平的一个模糊幻影,老李举家回乡获得了道德人格的完善。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基督一再告诫他的子民:“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小说实际上正是以形象化的艺术手段,去演绎《圣经》的谆谆教诲。这既是老舍本人所理解的人生,同时也是一个虔敬教徒的使命。但老舍也有着自身的困扰:仅仅是不离婚,并不足以回答现实生存中的种种矛盾问题。圆满了“教化”,必然会违背人性的“本真”。这恐怕是老舍心中永远难以解答的思维困惑。 三、生死考验中的理想之光———《四世同堂》的情节安排 《四世同堂》的写作,是中华民族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在抗日战争的大背景下完成的(前一、二部)。在《四世同堂》的故事叙事当中,老舍始终不渝地让读者坚信人生困境中会有一个救世主的客观存在,尽管这个救世主不是以万能的上帝形式存在,但却通俗地告诉人们那是植根于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自救与救赎意识。他还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艺术形象暗示,信仰的坚定必会战胜现实的逆境,坚持正义必会得到灵魂的拯救。善恶有报的故事结局,作为一种形象化的说教方式,它给予人们以强烈的民族自信及人格力量。耶稣基督的终极关怀,也以一种潜在流动的话语模式,深深地浸透于作品的每一个细节。 老舍将《四世同堂》中追求幸福的人们分成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钱默吟、仲石和祁瑞全为代表的,用正义抵抗暴力,用个人的牺牲来换取大部分人的幸福的殉道者形象;第二类是以马寡妇和李四爷为代表的,善良而又愚昧、麻木而又被动的普通百姓形象,他们坚守着“忍”是一切的传统训条,相信人的命运具有因果报应的历史必然;第三类则是以冠晓荷、祁瑞丰、蓝东阳之流为代表的,盲目地把此岸当作彼岸,并以残害他人为目的去获取短暂幸福,最终身败名裂的“罪人”形象。作者围绕着这三类人物的命运轨迹,以基督精神作为道德审判的尺度,形象地揭示了到底哪类人会因“爱”与“善”的精神动因,最终遵循着上帝的旨意“走出埃及”〔6〕而获得了灵魂的再生。钱默吟有如殉道圣徒的化身,他使人们清晰地感受到“一个人信仰上帝,不在于接受那些正统的教条,而在于接受耶稣的伟大人格”〔7〕的上帝使者的身影,老舍对他做了这样的高度评价:钱默吟出狱后,“看着这像是沉睡,又像是昏迷的老人,瑞宣不由的时时不出声的祷告。他不知像谁祷告好,而只极虔诚的向一个具有人形的正义与慈悲祈求保佑。现在,他看钱先生简直像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真的,耶稣并没有怎么特别的关心国事和民族的解放,而只关切着人们的灵魂。可是,在敢负起十字架的勇敢上,钱先生却的确值得崇拜”〔8〕。 作出第二种选择的人,是社会生活的中下层人物:他们的忍耐没有换来幸福的出路,于是以各自的方式走向反抗。从忍耐到反抗,老舍并没有私自修改神圣的宗教教义与上帝告诫信徒遵循正义秉持公理的谆谆教诲。他用文学艺术形象向世人表明,人们在追求幸福的路上要忍耐挫败与痛苦,但更需要的却是徒手反抗的坚韧勇气。对老舍来说,天国在他的心中,他于无望中看到了希望。 第三类人具有共同的凶残与卑劣性格。他们共性特征是为了眼前的狭隘利益与个人幸福,丧失了起码的人性,违背了上帝对人的殷切希望,他们作为现世罪人不肯扪心思过,其结局必然要受到正义之剑的惩罚。在老舍的设计下,他们的悲惨结局是一种因果报应的真实显现,是上帝劝善惩恶的必然结果。《圣经》里的各种诫规都规劝人类建立赎罪意识,净化自己的原本邪恶的肮脏灵魂。 老舍有意这样去安排找寻幸福的三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明显带有宗教意识的道德教化目的。不过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此时老舍对于基督神学的虔诚态度,已经开始融入他自己某些更具有民族性的独特思考。由于作者努力去使他的宗教意识平民化,人们更容易去从世俗道德理念的层面上,去诠释其作品的道德主题,所以往往忽略了其中的宗教因素。 四、行为与命运的交相辉映———《正红旗下》的思想追寻 老舍1921年正式受洗皈依,在后来的岁月中饱经忧患磨难,虽历经坎坷命运多舛,但是他的宗教信仰始终是坚持如一。不过,老舍对于基督教的理解并不是机械呆板的,他善于将宗教教义平实地演变成为一种常人的朴实情感,融入到日常琐碎的实际生活当中,并对其进行了由外向内的经验转化,进而以宗教情怀去人类生命的本体意义。而《所罗门智训》中所阐述的“善恶因果”说教,似乎正是《正红旗下》强大的精神支撑。 老舍在《正红旗下》里不是分析追究谁是酿成这一恶果的始作俑者,而是用他基督教信条去观察解释作为人类一分子的“我们”,必定要同他者一样去忍受这一切现世痛苦的必然性。由于宗教般的虔诚信念,苦难之中常常因会有一些“奇迹”的出现。老舍紧紧扣住宗教学说里的因果思想,作品中星星点点善举都将得到应有的报答与补偿,而那些潜在的祈祷行为,又使贫穷、正直、谦卑、虔诚的行善行为,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命运改变。《正红旗下》里所有那些自由与希望的观念,都依赖于耶稣基督的“救赎”信念。 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在用自身的行为去改变着个人或民族的命运,似乎在他们的心灵深处始终都存在着一个牢不可破的终极信念:为着求生存的“活路”———一条更好可以通往幸福的路,人们必须付出自己的道德善举。小说中还有一大批正宗的旗人代表,那就是姑母、大姐夫、大姐公公、大姐婆婆以及大舅等等。作为一个正在走向没落的贵族阶级,这些人物自身同时又承担了历史性的悲剧命运。他们谦和温厚到对一切的不公正丧失了人性的反抗本能。老舍写他们,心里充满着对同族人信仰丧失后的浓浓感伤,在《正红旗下》里,老舍将自己对族人命运的担忧和煎熬,演变成了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忏悔,二是祈祷。忏悔是对民族沦落的理性反思,祈祷是对民族再生的遥祝。老舍承担起了本民族所有的苦难和罪孽,形成了他晚年对于生命延续与生存意义的艺术探索,强烈的自省净化了他的思想情感,同时也增强了他同苦难和黑暗做斗争的勇气。《正红旗下》实际上粗略地展示了作者的主观意志:超越现实同时超越苦难,一个沦落的民族必须具有崇高的信仰才能获得族类的群体再生!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老舍孜孜不倦的精神探索,也体验了他复杂的心灵历程。可以说这部残缺不全的《正红旗下》,虽然没有给老舍的文学创作画上圆满的结尾符号,但却真实而坦诚地揭示了他从事文学创作的真正目的———用爱去抗争恶俗势力,用善去期待苦难命运的最终改变。 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基督教文化情怀。对于一个信奉基督教的作家,如果脱离了他的宗教信仰去主观诠释他的创作动机,我们将一无所获。所以,真正理解老舍和他的作品,应该首先从基督教的教义入手,这才是一条符合历史原场的科学正路。 〔参考文献〕 〔1〕知白(朱自清).《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N〕.大公报:文学副刊,(57),1929-02-11. 〔2〕老舍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395. 〔3〕老舍.吊济南〔J〕.大时代(3),1938-01-01. 〔4〕〔5〕老舍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166,245. 〔6〕圣经·马太福音:第18章20节〔M〕. 〔7〕阿巴·埃班.犹太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15. 〔8〕老舍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100. 〔作者简介〕宋剑华(1955-),男,辽宁丹东人,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 (暨南大学中文系,广东广州510362;2·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湖南长沙410081) 原载:《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2期(总第163期) 原载:《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2期(总第16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