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复加浓的寄人篱下之感 第四十五回写道:“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第二十六回写道:“林黛玉听了,不觉气怔在门外,待要高声问他,逗起气来,自己又回思一番:‘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如今认真淘气,也觉没趣。’一面想, 一面又滚下泪珠来。” 我们往往由黛玉的“寄人篱下之感”,联想到第二十七回里的黛玉的《葬花吟》。“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真是催人泪下。 我们往往由黛玉的“寄人篱下之感”,联想到后四十回里的黛玉病逝——“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第九十八回)。真是令我们悲痛欲绝。 《葬花吟》和“苦绛珠魂归离恨天”,又返回来加浓“寄人篱下之感”。 二、黛玉并非“一无所有” (一)黛玉应有根基和家私 黛玉以为“我是一无所有”。然而,贾母、王夫人、贾琏、凤姐都知道黛玉的财产寄放在荣府里,只不过为时尚早,没让黛玉知道。 何以见得呢? 第二十五回写道:“凤姐笑道:‘你别作梦!你给我们家作了媳妇,少什么?’指宝玉道:‘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 “根基”是家庭的财产。“家私”是个人的财产。宝玉的根基、家私是非同凡响的。拿宝玉的根基、家私来说配得上“配不上”,可见,在凤姐的潜意识里,黛玉的根基、家私,也是相当可观的。 黛玉真的有根基、家私吗?有!且看我的分析。 黛玉尚未成年,她的根基、家私,就是父母留下来的遗产。 (二)贾敏丰厚的嫁妆 第七十四回写道:“王夫人叹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从公细想,你这几个姊妹也甚可怜了。也不用远比,只说如今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象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 从王夫人的感叹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贾敏当小姐时,其“金尊玉贵”远远超过现在年轻一代的小姐迎春、探春、惜春。 不难断定,王夫人见过贾敏出嫁的场面。于是乎,我们可以用年轻一代小姐的出嫁准备金来说明问题。 第五十五回写道:“平儿道:‘可不是这话!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还有两三个小爷,一位老太太,这几件大事未完呢。’风姐儿笑道:‘我也虑到这里,倒也够了: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下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两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老太太事出来,一应都是全了的,不过零星杂项,便费也满破三五千两。如今再俭省些,陆续也就够了。只怕如今平空又生出一两件事来,可就了不得了。……’” 宝玉和黛玉的“一娶一嫁”,花多少银子,凤姐没说清楚。 “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这句话,能引起无数的矛盾。 “二姑娘”是迎春,也的确是“大老爷”贾赦的女儿。但“也不算”很有些说不通——凤姐和平儿在一起算荣国府远期的开支账,而迎春就是荣国府的小姐,迎春之父贾赦就是荣国府长房的老爷,怎么能“也不算”呢?凤姐和平儿本来就属于荣国府长房,她们对迎春怎么能“也不算”呢?本来贾赦就认为贾母偏心,邢夫人认为凤姐偏心,而一个小姐的嫁妆竟要花“一万两”这么一大笔钱,而凤姐来个对迎春“也不算”,岂不是对这些已经比较僵的关系火上加油吗? 揣度凤姐的这一段话,不难得出这个结论——惜春属于“剩下三四个”之列,荣国府必须“满破着”为她“花上一万银子”。这就更不合情理了。惜春是宁国府的小姐,为何要荣国府完全承担这么一大笔开支呢?凤姐作为荣国府的当家人,作为迎春的亲嫂子,能大大方方的为宁国府的惜春小姐“花上一万银子”,却对荣国府的迎春小姐来个“也不算”,对自己的小姑子迎春小姐来个一毛不拔,于情于理,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因此,有几位专门研究《红楼梦》成书过程的红学家,高度重视“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这句话,他们认为迎春原本是宁国府的,而惜春原本是荣国府的。不仅仅如此,还有更复杂、更广泛的分析与推断。 本书不是专门研究《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只好就此打住。 言归正传。无论如何,探春属于“剩下三四个”之列,荣国府必须“满破着”为她“花上一万银子”。依照王夫人的说法,探春的富贵远远比不上她的姑妈贾敏,这种差别,仅仅是同一个家族不同时期的富贵的差别,而决不含有除此以外的任何因素。贾敏的嫁妆到底花了几万两银子,是无从推测的。不过,贾敏的嫁妆超过了“一万两”,这是绝对可以肯定的。退一万步说,贾敏的嫁妆等于探春的嫁妆准备金“一万两”,总不至于贾敏的嫁妆少于探春的嫁妆准备金。 因此,我以贾敏的嫁妆价值“一万两”作为讨论的基础。 贾敏去世后,其嫁妆归林如海所有。林如海去世后,贾敏的嫁妆归其女儿黛玉所有。 贾敏去世时,黛玉有六岁。那么,贾敏嫁给林如海,至少有七年。贾敏去世后三年九个月,林如海去世。经过了十年多,贾敏的嫁妆还值钱吗?还能作为巨额遗产让黛玉继承吗? 古代的大富大贵之家,其小姐的嫁妆五花八门、品类繁多,有随穿随用的各种物品,有金钱,有金银首饰,甚至有田产。 贾敏嫁给林如海,当然用不着带田产,但其他物品应该是应有尽有。 我想,除了那些易损耗的物品外,贾敏的大部分嫁妆都在,都值钱。因为林如海有家产、有工资,所以贾敏带来的金钱都可以存起来。金银首饰是可以变钱的。《红楼梦》里凤姐多次将金银首饰变钱。 我想,作这么一个推测——贾敏嫁妆的大部分,折合成八千两银子,让黛玉继承,应该是说得过去的。 (三)林家四代侯门的遗产 第二回写道:“那日,偶又游至维扬地面,因闻得今岁鹾政点的是林如海。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偏又于去岁死了。虽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他聪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 第五十七回写道:“紫鹃笑道:‘那些顽话都是我编的。林家实没了人口,纵有也是极远的。族中也都不在苏州住,各省流寓不定。纵有人来接,老太太必不放去的。’” 林如海是列侯之后,他的祖先四代(含“如海之父”一代)受朝廷封袭,他继承的遗产是相当可观的。这些遗产,与远房堂族是不相干的。林如海去世后,他的“几房姬妾”应继承部分遗产,但黛玉作为林如海的嫡妻之女,其继承的份额应是比较大的。 我多次强调——林如海的主要原型是康熙五十二年的探花魏廷珍,其次要原型是曹寅和李煦等。 曹家籍没(被抄家)后,曹家在扬州的一栋房屋被雍正帝赐给隋赫德。隋赫德回京时,变卖这栋房屋获五千两银子。雍正十一年年初,老平郡王纳尔苏(曹寅的女婿)向隋赫德要回了剩银三千八百两。 我认为:《红楼梦》不是曹寅家的自传。曹寅家的事,只是《红楼梦》素材的极小的一部分。 不过,曹家在扬州的那栋房屋的价值,可以启发我们对黛玉继承父母在扬州的遗产的推测——如果贾琏代表黛玉变卖了林家在扬州的一栋房屋,可代表黛玉得银五千两左右。 (四)贾琏操办林如海的丧事 第十二回写道:“谁知这年冬底,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贾母听了,未免又加忧闷,只得忙忙的打点黛玉起身。宝玉大不自在,争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拦劝。于是贾母定要贾琏送他去,仍叫带回来。一应土仪盘缠,不消烦说,自然要妥贴。作速择了日期,贾琏与林黛玉辞别了贾母等,带领仆从,登舟往扬州去了。” 第十四回写道:“正闹着,人回:‘苏州去的人昭儿来了。’凤姐急命唤进来。昭儿打千儿请安。凤姐便问:‘回来做什么的?’昭儿道:‘二爷打发回来的。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二爷带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爷灵到苏州,大约赶年底就回来。二爷打发小的来报个信请安,讨老太太示下,还瞧瞧奶奶家里好,叫把大毛服带几件去。’” 第十六回写道:“林如海已葬入祖坟了,诸事停妥,贾琏方进京的。本该出月到家,因闻元春喜信,遂昼夜兼程而进,一路俱各平安。” 可见,当林如海重病时,贾琏就陪黛玉到扬州去了。后来,贾琏操办了林如海的丧事。又是贾琏陪黛玉回荣国府。 林家的巨额遗产(包括贾敏的嫁妆)到哪里去了呢?我想,应该是贾琏代表黛玉带回荣国府。 贾琏是个非常精明能干的人。第二回写道:“子兴道:‘……这位琏爷身上现捐的是个同知,也是不肯读书,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所以如今只在乃叔政老爷家住着,帮着料理些家务。……’”我想,“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之贾琏,必定把林家的巨额遗产(包括贾敏的嫁妆)之事办得非常妥贴。 为什么从第十六回到第八十回,没有谁说林如海、贾敏留下了巨额遗产呢?(凤姐在第二十五回隐隐约约的点了一下“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我想,应是贾琏将这巨额遗产兑换成了银票,以便于携带。结果,人们没看到贾琏带回贵重的财产。(黛玉带回了书籍和纸笔) 为什么荣国府的当家人——贾母、王夫人、凤姐、贾琏,都没有将黛玉拥有巨额遗产的事情告诉黛玉本人呢? 我想,这应是贾母的意思——留待黛玉成家时再说。 三、黛玉日常的物质生活非常幸福 我以平民的眼光来看,黛玉日常的物质生活是非常幸福的。 我们来看看有多少人直接为黛玉服务。 第三回写道:“黛玉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作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外亦如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当下,王嬷嬷与鹦哥陪侍黛玉在碧纱橱内。” 第二十三回写道:“两人正计较,就有贾政遣人来回贾母说:‘二月二十二日子好,哥儿姐儿们好搬进去的。这几日内遣人进去分派收拾。’薛宝钗住了蘅芜苑,林黛玉住了潇湘馆,贾迎春住了缀锦楼, 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李氏住了稻香村,宝玉住了怡红院。每一处添两个老嬷嬷,四个丫头,除各人奶娘亲随丫鬟不算外,另有专管收拾打扫的。至二十二日,一齐进去,登时园内花招绣带,柳拂香风,不似前番那等寂寞了。” 在第三回,侍候黛玉的有:王嬷嬷、雪雁、紫鹃、四个教引嬷嬷,两个贴身丫鬟、六个小丫鬟。在第二十三回,侍候黛玉的人增添了:两个老嬷嬷,四个丫头。“另有专管收拾打扫的”,多少人?没写。我想,最少有两个。 侍候黛玉的人,总计有二十三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