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解梦》 (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著)虽然1989 年由北京燕山出版社一次便印了两万八千册。但正如其原书名叫《红楼隐侠》 所体现的,人们更多地是将它与各类沾了点历史边的“侠”文学联系在一起,没有把它看作红学的学术著作,因而红学界中人普遍认为用不着去与之争论。但1995 年中国文学出版社两次共印了三万册增订本,首都一些新闻媒体争相介绍,有的称该书“为红学研究的一次全面突破。”霍国玲女士自称:“二百年来,只有戚寥生和我真正读懂了《 红楼梦》 。”“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位红学界人写文章正式批驳我,我也相信自己是驳不倒的。”① 漫漫二百年,我煌煌中华,竟然仅仅只有两人“真正读懂”《 红楼梦》 ,不知曹雪芹九泉之下作何感想:知音何其稀少!是他自己聪明过头用的“密码”② 太高级了,还是包括胡适、鲁迅、俞平伯、王昆仑、何其芳在内的万千学者和数以千万计的读者都太笨了? 一、“野史”≠历史 霍国玲等在这部书中主要想阐述的是:《红楼梦》 “除去表面所叙述的小说故事外,其中还深隐了一部令人触目惊心的历史。这 部历史真实地反映作者曹雪芹与他倾心相爱之女子的离合悲欢,并真实地记录了清朝历史上雍正帝暴亡这一疑案的始未和谜底。”是曹雪芹与其恋人林黛玉的生活原型竺香玉“合谋害死雍正,在一定时期内改变中国的历史进程。”③ (重点为笔者所加)这就是说,《 红楼梦》 不仅仅是作为小说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某些历史现象的本质,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部历史。而将《 红楼梦》 写成历史是曹雪芹自觉的精心安排。 因此《 红楼梦》 是或不是“历史”,曹雪芹是否有意将它写成“历史”,就成为《红楼解梦》 能否“解”成的关键。 《 红楼解梦》 (以下简称《 解梦》)说:“小说是为了掩护这部历史而空虚幻设的一篇假话,而隐入其内的历史,才是此书的精髓。小说是《 红楼梦》 一书的躯壳,而隐入其中的历史,才是它的核心和灵魂。”( 38 页)为了证明曹雪芹的根本目的不是创作小说而是隐写一部历史,《 解梦》 作者举了几条理由,主要是引用曹雪芹“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那几句话,说是 “作者将他的著作与野史相比”(重点为原有),立刻得出结论“由此可见,作者的著书本旨,是为了修著一部野史并留存人”( 38 页)下面还引用了脂批中的五处“野史”,以证明《红楼梦》的确“是以小说作掩护隐写历史”( 42 页)。 一般地说,“野史”确实是指旧时私家所著的史书,与官修正史相对。但在古代文学史上“野史”尚另有一义,即指小说。中国古代小说的一个重要源头便是史、传。即使小说形态比较完备走向成熟之后,许多小说家依然以“史”或“传”来命名自己的作品。以“史”作为小说书名篇名的便有外史、逸史、艳史、媚史、趣史、后史、快史、痛史、小史、情史、浪史、仙史、迷史、太史、烂污史等十余种。有的干脆叫什么教育史或进化史,但它们不是科学著作而是小说。直接以“野史”作小说书名的明清两代也颇不少见: 沙滩上的大厦― 评《 红楼解梦》 《绣榻野史》 ,明代小说,作者不确。书叙秀才姚某为了报复诱奸其妻的小秀才赵某,勾搭其寡母。全书充满淫秽描写,不堪入目。是十足的床上史! 《 艳婚野史》 ,明末清初“江海主人”编。主要讲两个财主互相勾引对方美妾成奸等故事,与历史毫不相干。 《 呼春野史》 ,清代小说,作者不详。早在道光年间已被列为禁书。书叙某官宦之子游尼庵时爱上了一美貌尼姑,淹留不归。后二人皆死于纵欲。全书充斥淫词秽语。著名小说史家阿英的评价是:“一无是处,文字极拙劣。”④ 《 株林野史》 ,清代小说,作者不详。小说以春秋时期郑穆公之女夏姬的放荡故事为基础,大肆渲染私通、淫乱。虽有一点“史”影,却绝非历史,而是一部著名的清代黄色小说。《闲情野史》 和以上几种不同的是,这是明代的一部文言小说选集,收八种。分别是《 钟情丽集》 、《 双双传》 、《 三妙传》 、《 天缘奇遇》 、《 娇红记》 、《三奇传》 、《 怀春雅集》 、《 五金鱼传》 。从这些篇名便可知道都是闲情、言情小说,与史无涉。 曹雪芹在《 红楼梦》 第一回中批评“历来野史,皆蹈一辙”, 声明自己“不借此套”,正是从小说意义而非历史意义来使用此词的,脂批亦然。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第一回“野史”条注曰:“一般是指与官修正史相对而言的私家编篡的史类著作。‘野史’之名始见于《新唐书· 艺文志》 ,后渐与小说家言的‘稗官’连用,称‘稗官野史’。这里即指小说。”(一回)此说很是。《 解梦》 作者见而不取,也可理解。但奇怪的是,曹雪芹在两次提到“历来野史一”时都是从小说角度来批评那些小说旧套和标榜《石头记》 的“新奇别致”的,而且一再声明自己写的是“故事”,《 解梦》 者何以竟视而不见?第一回回前总批引作者自云要“敷演出一段故事来”,又借空空道人之口说:“石兄,你这一段故事… … 意欲间世传奇”。石头也说,“… … 我这一段故事”云云。曹雪芹正是从“故事”( 小说)的角度议论“历来野史”,批评那些“或汕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之作,还有那种“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的“风月笔墨”。摆着这么多“故事”, 《 红楼梦》 写的究竟是什么,“野史”到底指什么,岂不十分明显吗? 为了证明《 红楼梦》 只是一个“躯壳”,实际上是一部“历史”,《 解梦》 者引用了五处带“野史”二字的脂批,以表明脂砚就认为它是“历史”,殊不知恰恰相反,这五条脂批正好有力地证明,脂砚笔下的“野史”就是小说,在这个问题上他与曹雪芹毫无二致。今按《解梦》 顺序重引如下: ① 第三回“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处有甲戌眉批:“二词更妙,最可厌野史,貌似潘安,才如子建等语。”潘安子建八字乃最典型的才子佳人小说用语,是用滥了的套话。此处“野史”正是这类小说。 ② 第十三回(《 解梦》 误作十二回)“谁知尤氏正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 解梦》 作“胃痛旧痰” )庚辰眉批曰:“所谓层峦叠翠(之)法也。野史中从无此法… … ”(《 解梦》 脱“之”)。尤氏显然是发现了贾珍与秦氏私情,故于可卿死后托病不出。曹雪芹写得十分含蓄巧妙,为读者提供了反复思考回味的余地。这比一般小说将情节平铺直叙(更不要说污秽不堪的风月笔墨)高明得多。脂批“层峦叠翠”正着眼于此,与“历史”何涉! ③ 第二十一回(《 解梦》 误作二十回)在“生得十分水秀”处庚辰本批曰:“二字奇绝,多少妓态包括一尽。今古野史中,无有此文也。”这是宝玉与袭人察月赌气,一个人歪在里间看书,“因要茶,抬头只见两个小丫头在地下站着。一个大些儿的生得十分水秀”。一般小说写少女容貌,描绘眼、眉、嘴、齿,都有几句俗套。而曹雪芹偏偏“不借此套”。“水秀”二字将一个长得灵俐、秀气、楚楚动人的少女形象勾勒出来。真是惜墨如金,一以当百,确实是古今小说中未见之妙笔。岂能硬将“野史”说成“历史”! ④ 第四十三回,“二人听说,干恩万谢的方收了”处,庚辰本批日:“尤氏亦可谓有才矣。论有德比阿凤高十倍,惜乎不能谏夫治家,所谓人各有当也。此方是至理至情。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脂砚是批评许多普通小说在人物形象,性格描写上的简单化、公式化和绝对化,赞扬曹雪芹在人物塑造中尊重生活,合乎情理。“野史”即指小说,再明白不过了。 ⑤ 第四十九回写到宝琴“且本性聪敏,自幼读书识字”处庚辰本有一条批语:“我批此书竟得一秘诀以告诸公:凡野史中所云才貌双全佳人者,细细通审之,只得一个粗知笔墨之女子耳。此书凡云知书识字者,便是上等才女,不信时只看他通部行为诗词诙谐皆可知。妙在此书从不肯自下评注……”脂砚是将《石头记》 (此书)与一般小说对比,指出在人物刻划上前者从不笼统评注,而是进行具体描写,后者不仅尽用套话,而且每每不合实际。这里的“野史”显然就是小说而非“历史”。 《 解梦》 者还引用了脂批中称曹雪芹为“史公”的文字来证明《 红楼梦》 就是写历史,也是错误的。其引六十九回回前总批所谓“史公用意”,很明显是指曹雪芹描写人物手法的高明。 二、小耗子的“分身法”不是魔术师的魔棒 《 解梦》 第二大支柱是所谓“分身法”。这是一个魔术师手中魔棒般的奇异法宝。它试图证明史无明文,连稗官野史各色杂书均无记载的“竺香玉”不仅确有其人,而且有各种经历与身份,最后奇迹般地与曹雪芹联手谋杀了雍正,“改变中国的历史进程”( 23 页)。《 解梦》 者认为,《 红楼梦》 中的许多人物都“分”到了一点“竺香玉”之身,“合”起来就成了“竺香玉”。 “分身法”一词见于十九回。其情节原点是宝玉给黛玉讲小耗子偷香芋的故事。其中写到小耗子说:“我也不学他们直偷。我只摇身一变,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听不见,却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 … ”小耗子在变成一位美貌小姐后现形笑话别的耗子,说他们“不知盐课林老爷的小姐才是真正的香玉呢。”《 解梦》 者强调,为了隐写所谓曹雪芹与竺香玉的恋情被雍正破坏,雍正夺爱,对竺纳妃,封后,曹竺合谋毒死雍正这些“史实”, “作者写书时采用诸多奇法、秘法。脂砚斋利用批书之机,向读者透露”( 7 一8 页)。果真如此的话,那么脂砚对这个最重要的“分身法”和书中唯一提到“香玉”一词之处,肯定应当“利用批书”的机会,“向读者透露”一些线索的。因为据说“曹雪芹… … 借助了脂砚斋的合作,他二人一个著书,一个评点;一个藏谜,一个揭谎”( 7 页)。但事实恰恰相反。作者本人就明白写着宝玉是“顺口诌”的,黛玉也笑他“扯谎”,庚辰本在“等我说完了,你再批评”后有一条夹批:“不先了此句,可知此谎再诌不完的。”在宝玉瞎编完后,己卯本有一条脂批:“前面有‘试才题对额’,故紧接此一篇无稽乱话。前无则可,此无则不可。盖前系宝玉之懒为者,此系宝玉不得不为者。”脂砚哪里有什么揭谜揭谎,分明是和作者一样,肯定宝玉在信口胡编。而且“不可”“不得不为”六字恰好否定了“香玉”神秘的“分身法”。宝玉是怕黛玉饭后就睡,存食弄出病来,故将她唤醒,与她说笑。因“闻得一股幽香”,一把拉住黛玉衣袖,要瞧瞧是否笼着什么生香之物。黛玉便取笑道:“难道我也有什么‘罗汉’‘真人’给我些香不成?便是得了奇香,也没有亲哥哥亲兄弟弄了花儿、朵儿、霜儿、雪儿替我泡制。我有的是那些俗香罢了。”并笑问他:“我有奇香,你有‘暖香’没有?”宝玉这才明白黛玉是针对宝钗的“冷香”在笑话他,于是他才现编了个香玉的故事来逗她。回目中“玉生香”的“玉”就是黛玉,“香”就是这么来的。这正符合宝玉深爱黛玉,最懂女儿心的特殊个性。脂砚深知雪芹用心,故有“此无则不可… … 此系宝玉不得不为者”之言。王府本回末总批才说:“若知宝玉真性情者当留心此回。”哪有什么写作上无所不变的“分身法”! 按《解梦》 者的说法,林黛玉的生活原型竺香玉的经历身世个性“分身”于作品许多人的身上。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元春。这不仅因为她身为贵妃,“竺香玉”的皇妃身份及最后与曹雪芹联手毒死雍正这一惊人“发现”,要靠她来落实。而且“香玉”之名与她的下述行动有关。《解梦》 写道:“当贵妃元春回家省亲,改怡红院的题字‘红香绿玉’为‘怡红快绿’,悄悄地从前者中偷掉了‘香玉’二字时,使我们得知:元春的讳字(即名字)当为香玉,就是说元春事实上也是香玉在小说中的一个分身。由此使我们了解到香玉除作过小戏子、丫环、尼姑外,还作过皇帝的妃子。”( 10 页,重点为笔者所加)曹雪芹借元春之口将多少有点俗气的“红香绿玉”改成比较高雅的“怡红快绿”,不仅要展示一下元春的文才,使这个形象更为丰满多采,而且最主要的是要借此再次突出全书悼红、颂红、怡红的主旨。让贵妃提出“怡红”,也许还表现了曹雪芹对理想统治者的某种期望。而与《解梦》 者“得知”的恰好相反,元春的名讳决不可能是香玉。若是,则宝玉与黛玉开玩笑诌谎时,竟以小耗子变“香玉”,岂不犯了“大逆”之罪,祸及满门!元春贵为帝妃,她的名讳岂可随便出现。即使需“偷掉”,也不会借她之手。 要使“竺香玉”具有如此复杂的经历,自然要由小说中的许多人物来“分”担其“身”份与个性。就因为前面有个贾宝玉胡诌小耗子(鼠)变香芋的故事,所以《解梦》 者便“解悟出书中着貂鼠袄、披银鼠披风、坐灰鼠椅搭的诸女儿,都是在香玉被小耗所变的众多分身上作出的一种标志。同时对于小说中的小戏子龄官、丫环晴雯、少妇秦氏、小妾香菱、尤三姐等人都直接间接地酷肖黛玉,及作者之所以借“种得兰田玉”的旧典生发出黛玉、妙玉、红玉、茗玉、玉官、玉钏、玉爱、宝玉等许多玉的良苦用心有所理解。对此,作者说写出上述人物‘妙在各人有各人的好处’。批者怕读者不解,具体批出‘补出女戏一段伏一案’;‘补出尼道一段又伏一案’。继之又进一步说明,这是‘分叙单传之法’。也就是说,为了将香玉的身世经历、身份地位交待清楚,作者将她隐写在众多小说人物身上,分阶段、分方面地加以表述。”前已分析,正因为决不可能以鼠喻(变)“香玉”,所以这些穿鼠皮的少女才不可能是“香玉”的分身,龄官等人都在某些地方,或长相,或某种个性,与黛玉相似,但绝无一人达到“酷肖”的程度。更不能因为有某种相象便断定某人是那个不存在的“香玉”的“分身”。至于名中有“玉”字便也成为“分身”之一,就难免陷入荒唐或荒谬。“玉爱”是贾府义学中的一个小学生的外号,那男孩“生得妩媚风流”,是喜好男色的薛蟠的玩弄对象。他也是黛玉原型“分身”之一,真不知分得了些什么,与玉爱一并提及的另一男孩叫香怜。第九回这千余字的情节中多次提到“香、玉二人心中”, “把香、玉二人… … ”, “自有了香、玉二人”, “近日连香、玉亦已见弃”, “只怨香、玉二人不在薛蟠前提携帮衬他。”古文是没有标点的,因此上述文字便成了“香玉”如何如何了。果真如《解梦》 者言,“香玉”乃元春名讳,那么曹雪芹就决不会这样写;果真雍正有个贵妃名香玉,曹雪芹更不敢这么写。再说,既有这么多(五个)“香玉”写在书上了,又何劳元春贵妃将那“红香绿玉”中的二字挑出来“偷掉了”呢?岂不自相矛盾么? “分身”最终必然要归诸“合身”才行,否则便不可能凑出那么离奇的故事来。而任意“分”的结果,必定破绽百出,使“合”变得荒诞不经。《解梦》 “对书中人物作出如下分类:甄、贾宝玉、秦钟、贾兰、贾蔷、潘又安、冯渊及众多的二爷― 琏二爷、芹二爷、芸二爷、柳二爷等人为一类(隐作者)” ( 11 页)。贾琏是个“只离了凤姐便要寻事”的色欲狂,独寝了两夜便已受不了,找了两个清俊小厮“出火”,后来又与多姑娘淫态百出。庚辰本脂批道:“一部书中只有此一段丑极太露之文,写于贾琏身上,恰极当极。”同一回稍后处又针对贾琏“浪上的火来”一语批道:“丑态如见,淫声如闻”。作者曹雪芹在这样一个人身上居然也要隐自己的一些什么,岂不是糟蹋自己?这怎么可能呢?还有比这更令人费解的,同一人物身上可以“分”担完全相反的角色,然后又“分”别“合”到《解梦》 所需要的人身上去。“譬如宝玉,作者在他身上既写了作者本人,又夹写了香玉,偶尔还承担着雍正的部分角色。”( 13 页)《红楼梦》 的第一主角贾宝玉,这个浸透了曹雪芹对社会人生理解感悟塑造的不朽艺术典型,竟然还承担着曹雪芹深恶痛绝终于“谋杀”了的政敌兼情敌雍正皇帝的部分角色,真不知曹雪芹是出于什么心态了! 类似如此“分身”而引起的自身相矛盾与荒谬费解在《 解梦》 中比比皆是。《 解梦》 者认为甄士隐家的丫环也是“香玉”的另一个分身,“与元春遥相呼应”。“雨村亦是隐写在小说中的雍正帝的分身。为此,脂砚斋一再咬牙切齿地骂雨村为‘奸雄’。小说中雨村讨甄家丫环后,先作二房,后来又扶侧作正室夫人。这过程是喻指雍正帝纳作者‘真家’中的丫环为皇贵妃后,又册封为皇后这一史实。这里所用的,同样是脂砚斋所揭示的‘以家喻国’。”( 16 页)曹雪芹笔下的贾雨村确实人品不佳,但恰恰是在娇杏的间题上,表现出他也尚存有情之心,故网开一面,落以肯定性笔墨。当时贾雨村正值落魄,忽然有一动人少女对他十分注视,“便自以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便狂喜不尽,自以为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雄,风尘中之知己也。”(一回)因而便在诗中流露出如若科举及第将去求婚之意。后来官至知府,轿内偶见,立即差人打听、迎娶,嫡妻死后,并不嫌她丫环出身、扶为正室。而娇杏则确实是对贾雨村怀有好感。一是他生得雄壮如伟丈夫,二是听主人说“他必非久困之人”,故而又回头两次。娇杏与贾雨村的关系基本上是一种有情人的结局。《解梦》 称雍正将“竺香玉夺入宫中,先作御用少尼,后来纳作妃子,进而封为皇后。”这和以后竺曹“二人合力将雍正帝用丹砂毒死”完全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物关系与结局。 同样道理,“这一史实又被作者隐写在可卿身上”则更不可能。《 解梦》 的理由是可卿为宁府第五代承业继宗者贾蓉的正室夫人,而贾蓉为清朝第五代皇帝雍正的数不清分身之一。“由此可知,可卿实为隐写中的皇后”( 16 页)。秦可卿这个人物曹雪芹对她虽有同情的一面,却是十二钗中批判最烈者。且不说被删却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许多文字,仅从第五回判词“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和《好事终》 曲“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来看,曹雪芹对秦可卿的人品是很不满意的,,认为她在与贾珍的不正当关系中负有自己的一份责任。而据说竺香玉是曹从小青梅竹马生死相爱的恋人,在二人合力谋杀雍正后,“最后香玉又以身殉情”。(7 页)这是一位重情专一誓死不移的烈女子,曹雪芹怎么会将她分身到一个他认为“擅风情”的“主淫”并最终“淫丧”的女子身上去?那不仅是亵渎了自己心爱了几十年的恋人,也是在咒骂自己呀!― 当然,那得首先假如真有“竺香玉”其人其事才行。 三、戚廖生也没有“真正读懂” 《 解梦》 1989 年版的《 前言》 在“作了少量增改,并加了标题”,成为1995 年增订本第一卷的开卷之作《 〈红楼解梦>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l 页)《 解梦》 之所以离奇得让世人或目瞪口呆,或哭笑不得,盖因其方法确实与众不同。这些方法的基本特点就是主观随意性按照自己的“解梦”需要任意曲解或臆断。 戚寥生《 石头记· 序》 是《 解梦》者主论的重要依据,结论是:“在戚序中,戚寥生明确指出《 石头记》 是在写历史,而曹公所写出的历史象《 春秋》 之有微词;又谈到,曹公在书中所写历史不是直接了当地写出的,而是借用了史家之曲笔。是运用了‘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犊’等诸多奇法‘秘法’。”( 38 页)《 解梦》 引用了戚序开头部分并作今译。为弄清戚序真义与全貌,特将其全文录出。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发现《 解梦》断章取义,并在今译中加上了并非戚序原意的东西。 戚寥生《 石头记· 序》 : 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犊,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犊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二歌,一手也而二犊,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 一书。嘻,异矣!夫敷华技藻,立意遣词,无一落前人案臼。此固有目共赏,姑不具论。第观其蕴于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橘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 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周按:《 解梦》 者引戚序并今译至此,重点为其所加下文中之重点为笔者加)。试一一读而绎之:写闺房则极其雍肃也,而艳冶已满纸矣;状阀阅则极其丰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写宝玉之淫而痴也,而多情善悟不减历下琅邪;写黛玉之妒而尖也,而笃爱深怜不窗桑娥石女。他如摹绘玉钗金屋,刻画萝泽罗襦,靡靡焉,几令读者心荡神怡矣,而求其一字一句之粗鄙狠襄不可得也。盖声止一声,手止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笞双管之齐下也。嗯,异矣!其殆稗官野史中之盲左腐迁乎?然吾谓作者有两意,读者当具一心。譬之绘事,石有三面,传处不过一峰;路看两蹊,幽处不逾一树。必得是意以读是书,乃能得作者微旨。如捉水月,只拒清辉;如雨天花,但闻香气,庶得此书弦外音乎?乃或者以未窥全貌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万缘无非幻泡,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而万千领悟便具无数慈航矣。彼沾沽焉刻褚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寤者几希。 序中“微词”亦作“微辞”,语出《 公羊传· 定公元年》 :“定哀多微辞。”是说孔子修《 春秋》时对鲁定公、哀公多用隐晦含蓄的词语进行批评、贬斥。后世常以这类隐含批评贬意之辞作“微辞”,对象可以是任何人,不一定专对统治阶级。但是,《 解梦》 者在今译“如《春秋》 之有微词”一句时,却译成“写《 石头记》 正象写《 春秋》 一样,暗中隐藏着对统治者的指责和抨击。”于是戚廖生笔下原来广指全书写人写事的修辞、写作手法变成了“是在写历史”,而且是专指“统治者”,成为一场惊心动魄的政治谋杀案!戚序何来这样的意思?不仅没有而且戚寥生虽然是怕读者不理解或误解了他关于“两歌”、“二犊”、“微词”、“曲笔”的见解,故而特意“试一一读而绎之”,举了一连串关于描写和刻划人物的例子。提醒人们不要光看直接描述的现象,还要深入体味其本质、个性、原因。如不能光看到宝玉的“淫而痴”,主要应认识他对少女们多情、体贴、善解人意的特点。对黛玉也不能只见她爱忌妒,使小性说话尖刻,要明白她是由于爱宝玉太深切之故。以“雍肃”突出“艳冶”,写“妒、尖”是示情深,正是“微词”、“曲笔”之处。而这种十分高明的写作方法,在一般小说(“稗官野史”)中是找不到的。但这“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却在《石头记》 中“得之”。因而戚寥生才赞颂作者为“稗官野史”一一小说创作中的左丘明与司马迁。而绝不是说《 石头记》 隐写了历史,作者也是史家。戚寥生还提醒读者,不要去钻牛角尖,要以“一心”去体会其神韵、精华,否则就不明白书中之妙了。这样看来,按《解梦》 者的标准,戚寥生也没有“真正读 懂”。于是二百年来“真正读懂”的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四、脂砚没有给《 解梦》 者“帮助指点” 研究《 红楼梦》 的确离不开脂批的指引,小说中有许多隐喻最早就是脂批者发现的,而且它对作者家事和小说素材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线索,对写作方法等也有不少精彩见解。《解梦》 者在书中多处引用脂批以证明自己的论点和“分身法”等“秘法”有脂批作依据。遗憾的是并不符合脂批的原意,而且漏洞百出。今略举一、二, 《 解梦》 道:“为了隐写上述史实,作者写书时采用了诸多奇法、秘法。脂砚斋利用批书之机,向读者透露。”( 8 页)其引用的甲戌本第一回眉批今照录如下: 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现,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傅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复不少,予亦于诸回中搜剔剖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 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小说历来案臼。闻其笔,则是《庄子》 《 离骚》 之亚。(重点为《 解梦》 者加) 这些脂批并不能“发掘并归纳出曹公隐写历史时所使用的秘法。”( 9 页)脂批所谓“事则实事”是从《 石头记》 所叙某些故事及细节和有的人物具有生活原型而言,丝毫没有隐写历史或这就是历史之意。相反,却在“打破”一句中,通过与历来小说的对比,清清楚楚地肯定这就是小说。而且所谓“诸奇”、“秘法”也根本不是两类东西― 《 解梦》 者云:“作者除采用了‘奇法’外,运用了‘秘法’― 而是一类。我们只要顺着读下来,认真体会一下“亦复”(即“也还”或“还有”)二字即可明白。脂砚是指除了上述“草蛇灰线”等等诸奇法之外,还有一些方法他还没有概括出来,准备在下面各回中“搜剔9lJ 剖,明白注解”。事实上脂批者在后面果然又指出一些前面未提及的“奇法”,如“不写之写”(十三回), “一树千枝,一源万脉”(十九回), “转叠法”(十三回), “特犯不犯”(十六回等), “未扬先抑之法”(十七至十八回), “避难法”(十六回), “倒卷帘法”(二十回), “衬贴法”(二十五回)等共十余种之多。要是《 石头记》 中真的存在那么一种神通广大、无所不变、到处“分身”,而且小说文本中还出现了这三个字的“分身法”,那么据《解梦》 者言负有“诱导读者去发现,掌握并运用奇法,揭开书中之隐秘”( 8 页)之责的脂砚,理应如他宣称的“明白注释”,却为何对如此重要的“分身法”竟不置一椽? 脂批中用某些方法解读了小说中的某些隐喻,但并不能就此不考虑实际情况滥用,否则便会陷入瞎猜和自相矛盾之中。《解梦》有一段重要文字便很有代表性: “皇商”隐“皇上”,贾“珍”谐胤禛,谐音法更身手不凡(黑体字)。 为使读者相信这部小说是剑刺清宫,作者在小说中大量使用了“谐音法”。在脂砚斋的帮助指点下,除使我们得知甄士隐谐“真事隐”、贾雨村谐“假语存”外,还使… … 在写贾芹的舅舅卜世仁时,暗谐“不是人”,表现出他对此人所怀有的恨怨之情。从而使我们解悟出,在他书中所刻画的最为丑陋的“皇商”薛蟠身上,寄托了他对“皇上”的无限憎恨之情。同样,用这样的谐音法,他又将雍正帝的溢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义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这冗长的称谓,缩写在贾敬的“敬”字上;将雍正帝的讳字胤禛的“禛”字,隐写在贾珍身上;又将清朝第五代君主雍正帝,交代在直以犬戎名姓呼之的贾蓉― 这个宁国府的第五代承业继宗者身上。作者正是运用了这种方法,才使我们明白无误地判断出,这部书中不仅隐写了皇上,而且隐写的就是雍正帝。(“珍、蓉、戎”三字重点为《解梦》 者加,其余均为笔者所加) 汉字总共只有四百多个音节,因而同音字多是汉字的基本特点之一。涉及雍正名讳的同音同调字,仅据《 现代汉语词典》,胤就有9 个,禛22 个,雍18 个,正13 个。同音而不同调者不可胜计。谐音虽为曹雪芹爱用,但他并不滥用,也并非某人某字相同相近便一定有隐喻义在内,脂批亦然。《解梦》 者上述引文至“恨怨之情”为止,都是二百余年来人们熟知的,也是《 红楼梦》 各种校注本注明了的。但“从而使我们解悟出”一句,却使我们实在无法“解悟出”,这怎么就能“从而”起来?“皇商”一词在《石头记》 中仅出现一次,那是在第四回介绍薛蟠时。它若承担着如此重要的影射任务,那必须同音同调才是。这和“单聘仁”这类小角色谐“善骗人”不同。如果说不同声调也可以随便影射“历史”的第一主角,那么甄士隐要比贾珍更有资格,因为他有两字而非一字接近)9L 镇。难道甄士隐也是雍正的一个“分身”?再说,贾政不是“假正”吗?他比《解梦》 中提到“薛蟠、贾敬、贾珍、贾蓉、贾赦、贾瑞及贾雨村、孙绍祖等极为丑恶的… … (隐雍正)" ( 11 页)似乎更应是“分身法”了!这样“分”来“分”去,不要说小说没有法写,“历史”那就更没法写了。真不知“曹雪芹”为什么要如此劳神,以致二百年来只有一个人“真正读懂”了他挖空心思写出来的这部奇书! 五、学理工的人治学就一定比专门从事文史工作者严谨? 霍国玲女士说:“学理工的人特有的严谨、推论、求证的方法往往是一般专门从事文史工作的人所缺乏的。”⑤ 此言差矣。 严谨是一种态度或作风,它是由从事某些工作或学术研究者的修养所决定的,与人们的理工农医或社会科学的职业毫不相干。同样道理,推论、求证是一种思维方法,是谁都可以运用的。学理工或从事文史工作者毫无例外地要依靠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至于用得好坏,“缺乏”还是具备这样的能力,那就要看是否受过一定的思维训练,有无严肃的学术态度,是否正确按推论、求证的规则办事了。如果任凭主观愿望,无根据或根据不足地随意“推”而“论”之,或者只以符合自己所需所“求”,不顾事实便自以为“证”了,那么,那种“论、证”必定破绽百出,经不起推敲。 《 解梦》 者说:“作者又从戏曲舞台上汲取营养。他从一个演员可以在舞台上粉墨登场扮演不同的角色受到了启发,从而使他小说中的人物被赋予了多种人物的脸谱。甚至可以发展到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场合扮演生、旦、净、末、丑等截然不同的角色(合身法)。譬如宝玉,作者在他身上既写了作者本人,又夹写了香玉,偶尔还承担着雍正的部分角色。对于作者这无孔不入之笔… … ”( 12 一13 页,重点为笔者所加)这可真是惊人的发现! 人们一直希望弄清曹雪芹是如何创作出这部伟大艺术作品塑造出如此众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典型来的。发现这些材料不仅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红楼梦》 ,而且对推动当代文艺创作也十 分有益。可是有什么证据证明曹雪芹“从… … 从… … 受到了启发,从而使… … ”并使贾宝玉还“偶尔承担着雍正的部分角色”?是发现了曹雪芹的自述文字,还是同时代人的回忆性诗文?请拿出材料来!据我所知,如果不说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材料,至少是至今尚未发现。因而所谓“从… … 从… … 从而”的“推论”是毫无根据的,违反逻辑的。虽有所“求”,却绝不能“证”。 遗憾的是,《 解梦》 中这类推论比比皆是,有的不仅没有任何文献依据,其至连起码的形式逻辑条件都不具备。但是一个从不存在的“竺香玉”却出现了,她几岁干什么,几岁发生了什么事,被说得活灵活现,直到最后与作者曹雪芹合演了一出谋杀雍正案。有一段文字也许有助于我们认识《解梦》 的思维方式与研究路线: 我们对《 红楼梦》 一书作出的阐释是否正确,如何加以验证?说来竟也简单。举例说罢,对于甲骨文,半个世纪以前人们还认不出许多字,是郭沫若先生给释读了出来。对于那些复杂奇特的符号,郭老一一确定了它们的读音和含意。但人们如何去鉴别这种辨认的正确与否呢?唯一的办法就是― 把这些已经被释读出来的甲骨文字,放到一篇篇甲骨文中去,如果在不同文章的不同位置上,它们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无疑,郭老的辨论是正确的,成功的,否则将是失败的。因此说,结论的正确与否,是可以考核与判定的。(26 页) 郭沫若研究甲骨文与《 解梦》 者《 解梦》 ,其实根本不能类比。在郭沫若之前已有不少学者,如刘鹗、罗振玉、王国维等对甲骨文包括释读在内作了大量研究。郭老正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继续前行,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而不是说他做了前人从未做过的工作, 得出了与前人截然不同的结论。事实上释读工作郭老之后不少学者(如于省吾)也取得了很大进展。而《 解梦》则不然。它是前无古人(二百年来只有一个其实也没读懂的戚寥生)的。据紫军《 红楼解梦· 序》 借“读者”的话说,这是“一部奇书”, “是对《 红楼梦》 研究的‘全面突破’”。(l 页,8 页)第二,郭沫若“释读”甲骨文是根据大量考古资料,历史学,古文字学进行的,是以十分严肃的科学态度作了大量考证,分析之后作出的。这和《解梦》 者将“野史”当作“历史”, “历史”就是雍正夺曹之爱,曹“竺”合谋杀死雍正史,以及到处靠“推断”、“应该是”( 19 页)“当是”( 20 页)主论,完全不是一种路子。二者根本区别在于得出结论的过程的科学性完全不同。如果研究过程就不科学,那么结论就不会正确。而《解梦》 者却将重点强调的“辨认”结论,对其结论进行“考核与判定”, “检验和裁决”。这样有什么意义呢?事实上《解梦》 的结论如本文前面所述,是经不起“检验”的,除非是按《 解梦》 “分身法”将“竺香玉”先分到许多人,甚至包括贾宝玉身上,再按“合身法”将这一点那一点都合起来。但是,这不就成为“同义反复”了么?你说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不,他的容貌、个性、经历分别一点一滴地存在于许多人身上。你再把它合起来,就成为一个人了。但是,这还是科学么? 《 解梦》 者一再声称:“曹公为了在《 红楼梦》 中隐写厉史人物,隐写历史事件,使用了许多奇法、秘法。”( 167 页)曹雪芹与雍正帝有“不解之仇”,所以才“如此煞费心机编一部书来骂他”( 7 页)。而曹雪芹的良苦用心与奇特方法当时得到了脂批者的配合。而脂批者好几个人,有人如畸笏活得比作者还长。他们一直在“诱导”( 8 页)和“点拨”( 9 页)读者读懂这部“历史”。这就奇了!起码从心理学上来分析就不可理解。曹雪芹既有如此深仇,目的是骂雍正,自然要让读者明白所骂何人、何事才是。其写作的(不论是写小说抑或“历史”)行为方式、路线必定要符合动机的要求,并采取最佳方案,否则就无法实现这个目标。以曹雪芹之才,他隐写的内容何以会这般难懂,何况当时又有好几位脂批者的协助“点拨”,怎么会弄到二百年来仅一两个人才“真正读懂”呢?是二百年来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都太笨了,还是曹雪芹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把《石头记》 变成一部“隐写的历史”( l3 页)的初衷? 1996 年3 月15 日至22 日于北京语言文化大学三间屋 注释 ① ⑤ 见《 红楼梦不是密电码》 ,北京青年报,1996 年3 月1 日第一版。 ② 紫军:《 红楼解梦序》 ,增订本第一集18 页。 ③ 《 红楼解梦》 (增订本)第一集1 、23 页。以下引此书文字页码均注于句末。 ④ 转引自《 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 173 页。 原载:《红楼梦学刊》 一九九六年第三辑 原载:《红楼梦学刊》一九九六年第三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