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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伦理与信息共享原则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杨莉 参加讨论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Internet已经应用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特网已经离不开我们的生活,更离不开我们的工作和学习。因特网要求人们将各种资源信息进行共享,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将造成知识侵权和共享的滥用,严重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而对知识产权人的过度保护则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网络信息领域知识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因此制定合理的保护周期,将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一、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
    1.网络伦理的定义
    网络伦理不是生来具有的,而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逐渐产生的。生活中的伦理是基于建立协调的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诚信关系,网络伦理则是要在网络世界建立协调的角色与角色之间互相尊重的诚信体系。网络伦理的概念源自于计算机伦理,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著名应用伦理学家W.Maner对计算机理学的定义为:计算机伦理学是运用传统哲学原理研究计算机应用中产生的伦理问题的学科。按照W.Maner对计算机伦理学的定义,网络伦理学是指运用哲学原理研究网络应用中产生的伦理问题的学科,但是,这种定义既不清晰也不准确,不能准确反映网络伦理的实质,因此更为通俗的定义为: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应该遵守的行为道德准则和规范[1];或者是指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专门领域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2]。
    2.网络伦理产生的原因
    网络伦理的产生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应用的普及而出现的,网络伦理产生的根源包括技术根源和社会根源。在社会根源中,网络道德与社会伦理的冲突是网络伦理产生的内在动力。导致网络道德与社会伦理冲突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3]:第一,网络本身的技术、功能特点,是催生这种道德冲突的物理土壤;第二,现行的知识价值观和人才评价体系,是产生这种冲突的思想根源;第三,网络立法的滞后,是产生这种冲突的客观环境;第四,网络道德对个性化的高度认可与传统社会伦理评价机制之间存在的矛盾,是这种冲突产生的人文环境。网络伦理产生的技术根源包括[4]:第一,网络技术及网络建设的先天不足,包括网络的安全性不高,各种漏洞、后门的普遍存在等;第二,网络技术快捷、便利和虚拟的特点易于导致出现网络伦理问题;第三,由于Internet建立之初就定义的开放性诱发了人们内心的反叛心理的出现,使得人们的交往面、交往层次和内容迅速扩大,出现了膨胀真空。
    3.网络伦理的主要内容
    网络伦理包括了由浅到深的三个层次的内容[5]:第一层为网络礼仪,是指在网络上通过电子媒体而体现的、规定的社会行为和方式,它是网络交往中人们所能找到的能使网络社会正常运行的系列规则和行为方式;第二层为网络规范,是指在网络社会中,人们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行为标准,是网络礼仪的升华,是网络道德评价的标准;第三层即最高层为网络原则,是网络礼仪和网络规范的集中概括,是网络伦理关系的集中体现,网络原则包括全民利益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自律原则。网络伦理带有明显的民族性、地域性,也带有鲜明的文化烙印。
    4.网络伦理的特征
    网络伦理具有与传统伦理不同的特征,首先网络伦理是具有他律性制约下的自律性特征;其次,网络伦理具有明显的民族性、地域性特征,即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网络伦理的认知层次和认知范围有所不同;再者,网络伦理具有延伸范围广、判定尺度难、隐蔽性强、不易被监督和管理的特征。
     二、网络伦理中的信息共享
    1.网络伦理的根本原则
    从伦理学的角度研究网络,网络伦理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无害原则,即要求网民对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要有限制地享受;自主原则,要求网络主体在不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和活动原则,也要求主体对其他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给以同样的尊重;公正原则,即网络为每一个行为主体的平等参与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诚信原则,即要求网络主体做到坦诚待人、行事不欺、言行一致;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网络主体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有利于网络的健康发展,树立“网络生态观”。
    2.资源共享的内涵
    因特网出现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其上可以找到大量有用的信息资源,因此,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信息的快速传输也就成为因特网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特网为人们查找信息、传递信息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手段。资源共享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总体上说,在因特网中包括:按照资源的物理属性分为硬件资源、软件资源;按照资源的逻辑属性包括信息资源(各种文字信息、数据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声音信息、视频信息、加密安全信息、认证信息、客户信息、知识信息等等)、社会资源(信誉资源、声誉资源、关系资源、知识智力资源等等)、设备资源。因特网力求能够使得这些资源充分共享,以降低社会获取这些资源的成本,提高资源的价值。
    3.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的特殊性
    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与传统的资源共享相比有其特殊性,表现在:所有信息均以二进制的数字形式存储,存储效率高;由于网络的存在,各种信息资源的传递速度快;由于网络的覆盖范围大,所以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大,出现了跨地区、跨国家的资源共享;由于信息复制的简单和获取容易,所以信息共享时信息无传递损失,经过多级的传递信息仍与原始信息一致,信息的传播范围呈几何数增长;由于信息中容易携带传输信息以外的信息,因此病毒和其他信息也会随着信息的传递而传播。这些,都是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与传统的信息资源共享的区别所在。
     三、因特网中的资源共享与资源保护
    1.因特网中的资源共享
    在因特网中,包括信息资源在内的各种资源共享是因特网发展的实质,也是推动网络能够快速发展的内在动力。失去或者缺乏资源共享,因特网就犹如一个个孤岛、一段段没有连接的高速公路,难以生存。所以,网络或者说因特网的发展历史,就是资源进一步共享、信息进一步快速传输的历史,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也就是如何快速、安全、高效地共享各种资源。例如,目前正在研究中的网格技术,就是从网络资源共享的层次达到应用共享的层次,因特网正在从WWW(World Wide Web)发展到GGG(Great Global Grid),也就是被称为因特网的第三次革命。这些都说明共享是因特网发展的实质所在。
    2.信息资源的保护
    信息资源作为人类创造的知识资源,当然应该受到保护,其他的资源也应该得到保护。在网络伦理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公正原则,也就是创造信息资源的人应该公正地得到应该得到的各种回报,换句话说,就是要在信息资源共享时考虑如何向信息资源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报酬,或者在信息资源保护了多长的时间后这些资源才可以向公众免费开放并得以共享,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这些信息资源,这些就是信息资源的保护。如果没有保护,信息资源的创造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将会严重打击信息资源开发者的积极性,阻碍他们的开发热情,从而减少因特网上可以供公众共享的资源;但是,过度的保护却违背了因特网发展的内在原则,减少了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制定信息资源保护的原则和界限则显得非常重要。
     四、信息资源共享与保护的关系
    1.交叉理论与X曲线
    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保护是一对矛盾[6],如何正确处理和恰当调和这对矛盾,是网络伦理中的重要问题。根据笔者的研究,提出信息资源共享与信息资源保护的X曲线(见图1),该曲线可以很好地说明共享与保护之间的关系。
    附图
     图1 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X曲线
    在图1中,资源共享=资源级别×时间1×价值,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级别×时间2×价值。其中:时间1,2=f(知识更新周期×领域系数),领域系数为与不同领域知识开发研究成本有关的系数,如信息技术领域系数则大于传统学科物理数学学科的领域系数,而知识更新周期却大大短于传统学科,所得的时间乘积也较小,表明快速发展领域学科的保护时间应尽可能短,而传统领域学科应受到较长时间的保护。
    图1中有两条曲线,分别是共享曲线和保护曲线,两条曲线的交叉点就是临界点,也就是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最佳结合点,过度的保护将造成信息的垄断,而过度的共享将造成资源的泛滥。共享不够或者保护过度都将造成社会成本的升高。在曲线的右端,保护与共享之间的距离就是信息或者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掌握曲线的临界点是确保信息资源能够被合理利用和共享的重要条件。利用一个简单的实例可以理解该曲线,如传统的文学作品与新出现的网络文学作品的共享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就是存在非常巨大的区别的。
    2.社会和法律的保障
    美国思科公司的创始人、现任CEO钱伯斯先生在1998年6月18日朗讯诉讼思科在数据网络方面的8项专利侵权的应诉时说:朗讯的举动是一种“阻挠业界领袖脚步的纯粹的市场策略”、“是绝望公司的绝望举动”、“是一种在过去的年代才会使用的竞争手段”,“现在的互联网年代就如狗年(狗的寿命为人的1/7),所以那些专利就像70年前的专利一样”。可见,在因特网中沿用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将严重阻碍因特网的发展步伐,必须制定一套适应因特网快速发展的法律法规,来合理恰当地保护网络中各种资源的产权,适应和推动因特网的发展。可以看出,动态调整专利、著作权(包括软件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周期,将能够更加合理分配和使用社会资源,确定在网络中的WWHCSR原则,即在网络中谁(Who)、何时(When)、怎样共享(How)、以什么代价(Costs)、多大安全性(Security)基础上共享何种资源(Resource),以降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的成本,从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五、结束语
    寻找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交汇点,是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基本依据,并动态地调整,可以大大加快社会资源和知识的更新周期,降低社会发展中资源使用的成本。合理充分地利用全社会的各种资源,符合网络伦理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最终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 黄巧玲.网络伦理困惑探析[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1):33.
    [2] 肖应连.网络论理学的发展与思考[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4):100~101.
    [3] 李卫东.网络道德与社会伦理冲突琐议[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31(1):84~85.
    [4] 凌小萍等.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8(1):43~45.
    [5] 陈有富.网络伦理的搏弈分析[J].情报学报,2003,22(1):90~91.
    [6] 张震.网络时代伦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131.
    原载:《科学·经济·社会》200402
    
    原载:《科学·经济·社会》20040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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