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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玉之宝玉”即传国玉玺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逗红轩 参加讨论

    《石头记》,周汝昌 校评,漓江出版社2009年5月,定价:398.00元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说:“《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鲁迅也认为是自叙传,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中说:“《石头记》……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他们都认为,曹雪芹即贾宝玉,《红楼梦》是曹 雪芹的家事实录。
    《石头记》真的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吗?我们通过解读《石头记》文本来回答这个问题。
    “通灵宝玉”来自于传国玉玺
    “通灵宝玉”是一块很奇特的玉,第二回介绍贾府时说:“……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甲戌侧批:青埂顽石已得下落。]就取名叫作宝玉。”
    宝玉出生时口衔“通灵宝玉”,脂砚斋道:“青埂顽石已得下落。”表明“通灵宝玉”来自于僧人用“青埂顽石”变幻而来并“镌上数字”的“宝物”。
    《石头记》的故事,就从“青埂顽石”开始。
    第一回原文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甲戌侧批:补天济世,勿认真,用常言。]于大荒山[甲戌侧批:荒唐也。]无稽崖[甲戌侧批:无稽也。]练成高经十二丈、[甲戌侧批:总应十二钗。]方经二十四丈[甲戌侧批:照应副十二钗。]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甲戌侧批:合周天之数。蒙侧批:数足,偏遗我。“不堪入选”句中透出心眼。]只单单的剩了一块未用,[甲戌侧批:剩了这一块便生出这许多故事。使当日虽不以此补天,就该去补地之坑陷,使地平坦,而不有此一部鬼话。]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甲戌眉批:妙!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甲戌侧批:煅炼后性方通,甚哉!人生不能学也。]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果何石哉,如斯之神也!此乃传国玉玺之前身。
    从周朝开始,中国人就用印信来表示信用。先秦前,玺和印指同一样的东西,到了秦朝,“玺”被皇帝独占,才有了玺和印之分。只有皇帝的印才可以称为“玺”,官吏及一般人的则叫作“印”。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传国宝,为秦始皇所作,正面刻着秦丞相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后来的历代中国帝王,都把它当作“皇权神授”的信物,用以证明自己皇权的正统性。得到它就表示自己“受命于天”,是“真命天子”;失去它就表示“气数已尽”。如果没有得到这个玉玺,即使当上皇帝,也会显得先天不足,被嘲笑为“白版皇帝”,乃至统治的正当性也会遭人质疑。所以,想要做皇帝的人,为了得到传国玉玺,大打出手,你争我夺。从这个角度出发,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也可以说是争夺象征皇权的传国玉玺的历史。
    传国玉玺是用什么做的呢?一说是陕西蓝田玉,一说是和氏璧。
    《韩非子·和氏》记载,春秋时,楚国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玉璞,献给楚厉王。但玉工鉴别后,说是石头,厉王便以欺君之罪砍了卞和的左脚。后武王即位,卞和又去献玉,武王又以相同的罪名砍了卞和的右脚。公元前690年,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文王派人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意思是说:他不是因为被砍了脚而悲伤,而是因为别人把宝玉说成石头,把忠诚之人说成骗子,他才这样地悲伤。于是文王让人剖开玉璞,果然得到了一块宝玉,并命名为“和氏璧”。
    

    《石头印红楼之传国玉玺传》,逗红轩 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2月,定价25.00元
    
  公元前228年,秦王嬴政得到了和氏璧。后来嬴政一统天下,称始皇帝。秦二十六年,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用篆文书写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又让咸阳一个叫孙寿的玉工,将和氏璧磨平,雕琢为玺,并刻上这八个字,于是就有了传国玉玺。
    《石头记》也记述了和氏璧从玉璞到玉玺的这一过程。
    第一回原文
    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甲戌侧批:明点“幻”字。好!]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甲戌侧批:奇诡险怪之文,有如髯苏《石钟》《赤壁》用幻处。]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甲戌侧批:自愧之语。蒙双行夹批:世上人原自据看得见处为凭。]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甲戌侧批:好极!今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者,见此大不欢喜。]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甲戌侧批:世上原宜假,不宜真也。谚云:“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信哉!]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甲戌侧批:伏长安大都。]诗礼簪缨之族,[甲戌侧批:伏荣国府。]花柳繁华地,[甲戌侧批:伏大观园。]温柔富贵乡[甲戌侧批:伏紫芸轩。]去安身乐业。”
    我们将历史记载与《石头记》原文对照着看:
    “和氏璞”:“一块大石”,即“青埂顽石”。
    “和氏璧”:“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
    “传国玉玺”:“可佩可拿”的“宝物”,“再镌上数字”。
    至此,我们可以初步判定:补天石,和氏璞也;“宝物”,和氏璧也;“镌上数字”的“宝物”,传国玉玺也。既然“通灵宝玉”来自于“镌上数字”的“宝物”,那么,“通灵宝玉”来自于传国玉玺。
    “宝玉”来自于“金镶玉”之传国玉玺
    《石头记》中的宝玉来自于“赤瑕宫神瑛侍者”。对“赤瑕宫神瑛侍者”一句中的“瑕”字,“甲戌眉批”道:“按‘瑕’字本注,‘玉小赤也,又玉有病也。’以此命名恰极。”
    “脂批”中的“玉小赤也”,来源于《说文》:“瑕,玉小赤也。”《说文·瑕·义证》:“玉尚洁白,故谓小赤为瑕。”意思为:玉上的红色的小斑点。“又玉有病也”,指玉有瑕疵,“病”即瑕疵。《礼·聘义》:“瑕不揜(掩)瑜”,郑玄注曰:“瑕,玉之病也。”
    这句批语的意思为:“按‘瑕’字本注”,“瑕”指玉上的红色的斑点,即玉有瑕疵。脂砚斋为什么要特意对“瑕”字的本义进行一番解释呢?我们来看原文及其“脂批”。
    第一回原文
    赤瑕宫[甲戌侧批:点“红”字“玉”字二。]神瑛侍者[甲戌侧批:单点“玉”字二。]
    我们分开解读:
    (1)赤瑕宫[甲戌侧批:点“红”字“玉”字二。]
    脂砚斋道:“点‘红’字‘玉’字二。”“赤”为红色;但“瑕”一为“玉小赤”,一为“玉有病”,上面已“按‘瑕’字本注”作了解释,“瑕”并不是玉。那么“玉”在何处呢?
    (2)神瑛侍者[甲戌侧批:单点“玉”字二。]
    脂砚斋道:“单点‘玉’字二。”“瑛”,美玉,此一“玉”也,但还有一个“玉”呢?
    按照批语,上下两处都缺少一个“玉”,究竟哪里还有一个“玉”呢?
    有!但必须读谐音。“赤瑕宫”之“宫”,“珙”也,一种玉,此乃二“玉”也。脂砚斋写这几个批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一个字,一个与“宫”字谐音的“珙”字!
    显然,“单点‘玉’字二”这句批语,并非针对“神瑛侍者”这四个字,而是针对“赤瑕宫神瑛侍者”这整个名称。所谓“点‘红’字‘玉’字二”,乃指“赤瑕宫”中的“赤”和“宫”也,“宫”即“珙”也;“单点‘玉’字二”,乃指“赤瑕宫神瑛侍者”中的“宫”和“瑛”也。
    我们先解读“赤瑕宫神瑛”这几个字。
    “赤瑕宫神瑛”,“赤”,不仅指红色,还指“赤金”,即金子,比如成语:“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脂砚斋还特别指出是“小赤”,即小小的一块金子。“瑕宫”,“瑕珙”也,意思是:有瑕疵的玉。那么“赤瑕宫神瑛”即“赤瑕珙(之)神瑛”,意思为:由一块小小的金子和一块有瑕疵的玉共同组成的神玉。
    果何“玉”哉,如斯之怪也!
    究其实,这就是传国玉玺。它诞生于秦二十六年,为秦始皇所作。但到了西汉末(公元8年),王莽篡汉,那时皇帝非常年幼,传国玉玺由王莽的姑母孝元太后保管,王莽命令他的堂弟前去索要,太后大骂说:“我老已死,如而兄弟,今族灭也!”然后将玉玺抛掷于地,结果玉玺崩掉了一角,后王莽命令工匠修补,以金镶之。
    这就是所谓的“赤瑕宫神瑛”,即“一小块金子和一块有瑕疵的玉共同组成的神玉”,乃“金镶玉”之传国玉玺也。
    “赤瑕宫神瑛侍者”一句中的“侍者”呢?“侍”,“是”也。分开解读:“赤瑕宫神瑛侍”,“金镶玉之神玉是也”;“赤瑕宫神瑛侍者”,“‘金镶玉之神玉是也’者”之意。所以贾宝玉来自于用金子镶补了一角的传国玉玺。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脂砚斋所作的“眉批”:“按‘瑕’字本注,‘玉小赤也,又玉有病也。’”脂砚斋为什么要这么强调这个“瑕”字呢?并说:“以此命名恰极。”究竟什么地方“恰极”呢?
    所谓“玉小赤”,“赤”即赤金,“小赤”,即“小金”,指小小的一块金子;那么,“玉小赤”,就是“玉”和“一小块金子”。将“玉”和“一小块金子”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什么呢?“金镶玉”之传国玉玺也。这和“赤瑕宫神瑛侍者”一样,介绍的是同一块玉,说的也是同一个故事。
    所谓“玉有病”则指传国玉玺有“瑕疵”,即缺了一角;而“玉小赤”正是指王莽用一小块金子镶补传国玉玺。
    “以此命名,恰极!”恰极的是“玉小赤,玉有病”。脂砚斋只“按‘瑕’字本注”了一下,居然注出了一个“金镶玉”之传国玉玺!
    作者和脂砚斋同时用同样隐晦的手法,讲述着同样的故事,即关于传国玉玺的故事。那么,“赤瑕宫神瑛侍者”就是“金镶玉”之传国玉玺。也就是说,贾宝玉来自于“金镶玉”之传国玉玺。
    作者和脂砚斋为了说明贾宝玉来自于“金镶玉”之传国玉玺,用了“赤瑕宫神瑛侍者”和“玉小赤”这两种说法来作为佐证;而为了说明传国玉玺在《石头记》中的存在,作者又用“通灵宝玉”和贾宝玉的来历这两件事情来佐证。
    “衔玉之宝玉”,传国玉玺也
    1、宝玉,“有病”之传国玉玺。
    我们先来解开宝玉的生日之谜。
    《石头记》第二十九回中有张道士的一段话:“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很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
    “遮天大王”,“遮”,挡住也;“遮天”,挡住“天”,补天也。所以“遮天大王”,乃补天石也。
    传国玉玺为秦始皇制作于秦二十六年。而原文中的所谓“四月二十六日”,“四月”,“史曰”也;“四月二十六日”,“史曰二十六耳”也。(“耳”,表示肯定或语句的停顿与结束,如同“矣”,相当于“了”、“啊”、“也”)这正与传国玉玺的制作年份相符,也就是与传国玉玺的“圣诞”完全一致。脂砚斋反复强调:“大有考证!”确实如此。
    张道士所说的“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指的是《石头记》第二十七回,书中交代:“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在《石头记》原稿中,由于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是合在一起的,即是一个章回,没有分开,所以在庚辰本中,第十七回一开始,脂砚斋便批道:“此回宜分二回方妥。”如果将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当作一个章回,那么现在的第二十七回就是原稿中的第二十六回。(注意,第十七回和第十八回合成一个章回,乃作者有意为之)
    也就是说,作者将传国玉玺的“圣诞”:“史曰‘二十六耳’”,写在了《石头记》的第二十六回,这能是巧合吗?显然不是,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   
    在原稿中,第二十六回交代了传国玉玺的“诞辰”,而薛蟠与冯紫英分别在第二十五回和第二十七回两次宴请宝玉,这又说明什么呢?“四月二十六日”,不仅是传国玉玺的“诞辰”,还是宝玉的生日。也就是说,宝玉也诞生于“秦二十六年”。那么宝玉,来自于传国玉玺也。所以张道士“做遮天大王的圣诞”,才要“请哥儿来逛逛”。
    书中还写道,宝玉去赴冯紫英之宴时,“带着焙茗、锄药、双瑞、双寿四个小厮”。“双瑞、双寿”这两个小厮,在《石头记》中只出现过这么一次。为什么呢?显然是在暗示贾宝玉及其前身的生日。“瑞”和“寿”用于生日恰如其分;而“双”字也不会是随意而写,其寓意十分明显。
    上面已经证明贾宝玉来自于“金镶玉”之传国玉玺;这里又证明贾宝玉来自于传国玉玺,那么“赤瑕宫神瑛侍者”和传国玉玺的相同部分是什么呢?乃崩掉一角的传国玉玺。也就是说,宝玉即“有病”之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又名传国玺,武则天因“玺”与“死”谐音,改传国玺为传国宝,所以“宝”即“玺”。那么宝玉,“玺”之“玉”也,即传国玉玺的“玉”的部分,也就是“有病”之传国玉玺。(而宝钗,“玺”之“金”也,即传国玉玺的“金”的部分)
    2、通灵宝玉,从传国玉玺上崩掉的“汉玉”也。
    通灵宝玉来自于由“青埂顽石”变幻而来并“镌上数字”的“宝物”,即传国玉玺;宝玉既来自于传国玉玺,又来自于“金镶玉”之“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的传世过程是:“传国玉玺”从秦朝传到西汉时还是完整的“玉玺”,但到了王莽篡汉时,“传国玉玺”被崩掉了一角,后王莽“以金镶之”。而到了今世的宝玉时,宝玉又是缺着一角的传国玉玺了。
    那么,被王莽崩掉的那块“汉玉”,即“西汉之玉”,又到哪里去了呢?它不投胎转世吗?
    我们来看《石头记》原文:“……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甲戌侧批:青埂顽石已得下落。]就取名叫作宝玉。”
    我们知道,宝玉所“衔”之玉就是通灵宝玉,而“青埂顽石”是“镌上数字”的“宝物”的前身,通灵宝玉就来自于“镌上数字”的“宝物”,即传国玉玺,那么通灵宝玉就是传国玉玺吗?非也。
    宝玉是缺了角的传国玉玺,而宝玉又“衔”着通灵宝玉,如果通灵宝玉是传国玉玺,那么缺了角的传国玉玺“衔”着传国玉玺吗?显然不对,通灵宝玉显然是被王莽崩掉的那块“汉玉”的今生。
    所谓“通灵宝玉”,“同另宝玉”也,与“另外的宝玉”相同。“宝玉”是缺了一角的传国玉玺,那么“另外的宝玉”是什么呢?乃被王莽从传国玉玺上崩掉的那块“汉玉”也。
    所以,所谓宝玉的缺角,就是他的“嘴”!通灵宝玉就是宝玉缺角处的“玉角”。那么脂砚斋对宝玉“衔玉而生”所写下的批语:“青埂顽石已得下落”,显然并非是针对通灵宝玉而批,而是针对“衔玉而生”的宝玉而批,也就是说,所谓“青埂顽石”是“衔玉而生”的宝玉的前身,而并非只是通灵宝玉的前身。
    这就是所谓“宝玉衔玉而生”的来历。
    《石头记》第一回,“青埂顽石”听了一僧一道“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不觉打动凡心”,于是“口吐人言”,恳求僧道将其携带到红尘之中,“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后来更是“凡心已炽”,完全听不进僧道的劝告,“二仙知不可强制”,才将它变幻为“宝物”,并交割给了警幻仙姑。而通灵宝玉就来自于“宝物”。
    说到“赤瑕宫神瑛侍者”时,作者写道:“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而宝玉就来自于“赤瑕宫神瑛侍者”。
    上下文完全一致,这也是所谓“两呼两起”。通灵宝玉的前身“凡心已炽”,而“赤瑕宫神瑛侍者”则“凡心偶炽”,一起“下凡造历幻缘”,于是宝玉及其“缺角”通灵宝玉一起诞生了,也就是传国玉玺投胎转世了。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衔玉之宝玉”即传国玉玺。所以,所谓“宝玉”决不可能是“红学”所认定的“曹雪芹”,《石头记》也不可能是“曹雪芹”的“自叙传”。
    《石头记》的第一主人公宝玉及其通灵宝玉即传国玉玺,而“玉玺”本就是“石头”,那么《石头记》就是“传国玉玺传”吗?欲知真相,请读《石头印红楼》。(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2月版)
    原载:《博览群书》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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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博览群书》2009年9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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