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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朝詩集》閏集“香奩”撰集考

http://www.newdu.com 2017-10-22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女性詩歌選本及其經典化問題,已成為明清女性文學研究的一個熱點,不少中晚明以來編纂的女性詩歌總集因此獲得關注與探討。相形之下,對於錢謙益《列朝詩集》閏集“香奩”的研究則頗顯沉寂。其中的原因當然很複雜,然就明代女性詩歌的編選而言,該集無疑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文本。這不僅因為相較諸明人選本,有晚出而集大成之實,更因為作為編選者的錢謙益,乃當時一流的學者文人,既確然以史家職志自命,背後又有柳如是這樣出眾的女詩人襄助,選詩論人皆非凡俗手眼,代表了其時主流的史家觀念與女性文學批評趣尚。[1]雖然,因為錢氏個人政治上的原因,其著述之命運亦隨之波蕩,但實際影響仍不可小覷。僅就“香奩”之編來看,所撰傳記,為修明史者採納沿襲,可舉談遷《棗林雜俎》為例證;[2]至若曾充明史修纂官的朱彝尊,其《明詩綜》小傳,專以正錢氏之謬為務,[3]恰可反觀《列朝詩集》的地位與作用;其他采其說者不勝枚舉。所選詩歌,從康熙間翰苑奉敕纂《歷朝閨雅》乃至《御選四朝詩》,[4]到諸多明詩總集,亦皆有所沾溉。鑒於該編相關基礎研究尚未充分展開,本文擬就其成書過程、材源、體例及標準等事實略作考述,亦藉此清理與之前諸女性詩歌總集的關係。
    甲、《列朝詩集》撰集始末及“香奩”編校相關問題
    關於《列朝詩集》之撰集經過,事實大端較為清楚。據錢謙益《歷朝詩集序》,起始于程嘉燧讀《中州集》將“仿而為之”的動議,所謂“吾以采詩,子以庀史”,而錢氏已有行動:“山居多暇,撰次國朝詩集幾三十家,未幾罷去,此天啟初年事也。”[5]按,程嘉燧自嘉定往訪錢氏拂水山居在萬曆四十五年(1617)夏,錢氏《張公路詩集序》、[6]《耦耕堂記》[7]等皆有所記,二人相與論詩,當即在此共處的旬月間。至天啟元年(1621)八月還朝補官前,錢氏一直以史官里居,有從事史籍之暇,[8]所記“天啟初年事”,應為是年八月前事。《歷朝詩集序》續述“越二十餘年”,“復有事於斯集,托始於丙戌,徹簡於己丑”,知順治三年(1646)重興此業,順治六年(1649)初成。按,錢氏于順治二年(1645)五月降清,是秋隨例北行,次年六月引疾歸。而順治四年(1647)三月晦日被逮,“鋃鐺拖曳,命在漏刻”,[9]至順治六年春始“釋南囚歸里”,[10]此即《歷朝詩集序》所謂“瀕死頌繫”。[11]陳寅恪先生推考,“牧齋于順治四五兩年,因黃(毓祺)案牽累,來往于南京、蘇州之間”。[12]則其“復有事於斯集”,當始于順治三年六月引疾歸,[13]而頌繫期間往來南京、蘇州,適成其采詩之役。在南京自不必說,如錢氏《黃氏千頃齋藏書記》曰:“戊子之秋,余頌繫金陵,方有采詩之役,從人借書。林古度曰:‘晉江黃明立先生之仲子守其父書甚富,賢而有文,盍假諸?’余於是從仲子借書,得盡閱本朝詩文之未見者。”[14]《列朝詩集》丁集卷七“金陵社集詩”曰:“戊子中秋,余以鋃鐺隙日,采詩舊京,得《金陵社集詩》一編,蓋曹氏門客所撰集也。”[15]蘇州方面,據其《與周安期》,述鼎革之後欲選定明朝一代之詩,囑周永年兄弟、徐波、黃聖翼等共蒐訪。[16]詩集之編定,大部分當在順治六年春歸里後近一年的時間完成。
    錢氏《與毛子晉》諸書中,有若干《列朝詩集》諸集編寫之消息,容庚先生《論列朝詩集與明詩綜》已摘列,並作案語曰:“觀此可知各集編成即付刻,而無先後次序者。故閏集雖在末而早刻也。”。[17]然或尚有可作進一步解讀者。其中“獄事牽連,實為家兄所困”一通,當寫于順治五年(1648)仲冬,陳寅恪先生已據其中“歸期不遠,嘉平初,定可握手”等語,釋錢氏本以為是年十二月“能被釋還常熟度歲”。[18]書中一言及“羈棲半載,采詩之役,所得不貲,大率萬曆間名流。篇什可傳,而人不知其氏名者,不下二十餘人,可謂富矣”,當指在南京采詩之所得,實多為《列朝詩集》丁集之資源;一言及此集初名“國朝”改為“列朝”之議,謂“板心各欲改一字”,“幸早圖之”,[19]則詩集中應已有繕寫定者。聯繫“詩集之役,得暇日校定付去”一通,謂“丁集已可繕寫”,而其中又提到“《鐵厓樂府》,當自為一集,未應入之選中,亦置之矣”,[20]似至少甲集前編早于丁集而成。此通書中引蘇軾“因病得閒渾不惡”云云(同上),宜為順治六年(1649)春歸里後作,在南京、蘇州所采詩,編成亦需時日。此又可證之“德操家藏詩卷,幸為致之”一通,其中述及“甲集前編方參政行小傳後,又考得數行,即附入之”,“鐵崖樂府稿仍付一閱,楊無補在此,殊為寂寞”,[21]或可據以認為發此書時丁集尚未完成(王人鑑詩即在丁集),而甲集前編已成而有所補訂。查證《列朝詩集》甲集前編卷十“方參政行”,“余之初考如此”以下當即附入補考內容;[22]卷七“鐵厓先生楊維楨”一百二十四首後,復有卷七之下,補詩一百七十首,[23]解決了上一通所謂“《鐵厓樂府》,當自為一集”的問題。而之所以甲集前編先成,當緣于錢氏天啟四五年間在史館修史,得見太祖手詔等史料,歷三年編成《皇明開國功臣事略》;[24]崇禎十六年,又於所編《國初事略》、《群雄事略》,“取其文略成章段者,為《太祖實錄辯證》一編”,[25]刊入《初學集》中,于元末國初事,有其撰史之基礎。[26]錢氏《與周安期》所述,應為鼎革後“復有事於斯集”之初的設想,其中“而國初人為尤要”[27]一語,或亦可視為先編甲集前編乃或甲集的佐證。至於“諸樣本昨已送上,想在記室矣”一通,當亦順治六年春歸里後作,以同在常熟,相距不甚遠,錢氏謂“頃又附去閏集五冊、乙集三卷。閏集頗費蒐訪,早刻之,可以供一時談資也”,[28]可據以推知閏集繼而校定,並促其早刻,而乙集僅三卷,或仍在編纂中。“八行復伯玉”一通,據其所述“《夏五集》有抄本,可屬小史錄一小冊致伯玉(按:蕭士瑋,卒順治八年四月),俾少知吾近況耳”,知此通書當作于順治七年(1650)五月後、孟冬絳雲樓焚毀前,因錢氏《夏五集》成於此間,[29]其中謂“乾集閱過附去,本朝詩無此集,不成模樣。……不妨即付剞劂,少待而出之也。”[30]可知乾集之校定,至早亦在是年五月後。另《列朝詩集》丙集卷五末附論長沙門人,有“庚寅十月初二日乙夜蒙叟謙益書於絳雲樓下”[31]之題署,或可據以推斷丙集編定的大致時間,當在順治七年孟冬絳雲樓焚毀前不久。據錢氏《歷朝詩集序》,全部詩集校定交付毛晉刊刻,即在絳雲樓焚毀前,故得以幸免於難;而“集之告成”在順治九年(1652),序作於九月十三日。[32]錢氏《耦耕堂詩序》又謂“歲在甲午,余所輯《列朝詩集》始出”,[33]則該集行世始于順治十一年(1654)。
    再來看閏集“香奩”編選的相關情況。該項工作有柳如是的參與,應已無疑問。《列朝詩集》閏集“許妹氏”小傳記柳如是評語,末有“承夫子之命,讎校《香奩》諸什,偶有管窺,輒加槧記”,[34]是為鐵證。故如顧苓《河君小傳》記曰:“宗伯選《列朝詩》,君為勘定閨秀一集。”[35]自有其依據。陳寅恪先生對此亦作過考察,以上引“許妹氏”條證之《牧齋遺事》所記河君小照跋語,而以王澐所謂錢氏“托為姬評”之說“殊不近情理”。[36]事實上,錢、柳共同關注閨秀之詩,在《列朝詩集》重新啟動編纂前已開始,錢氏崇禎十六年(1643)九月作《士女黃皆令集序》,已言“余嘗與河君評近日閨秀之詩”,而以“草衣(王微)之詩近于俠”,柳氏則謂“皆令(黃媛介)之詩近於僧”,[37]斯為二人琴瑟燕好之樂事。錢氏“復有事於斯集”後,無論是陳寅恪先生推考的,順治四五兩年,往來于南京、蘇州,其在蘇州,寓拙政園,而南京頌繫之所,當為丁家河房;[38]還是周法高先生糾察的,順治四年三月被逮北行,是年秋由北京返里,是冬及次年春僦居吳苑,順治五年四月第二次被捕,繫獄南京,[39]柳氏皆得隨行,故采詩、評選並可隨時商榷。《牧齋遺事》所記柳氏小照,由其婿趙管攜至,所畫河君“坐一榻,一手倚几,一手執編。牙籤縹軸,浮積几榻”,又據幅端自跋,謂“知寫照時,適牧翁選列朝詩,其中閨秀一集,柳為勘定,故即景為圖也”,[40]似亦非無稽之談。這讓人很自然聯想到沈虯《河君記》所載柳氏在絳雲樓校讎文史事:“牧齋臨文有所檢勘,河君尋閱,雖牙籤萬軸,而某冊某卷,立時翻點,百不一失。所用事或有誤舛,河君從旁頗為辨證。”[41]絳雲樓雖成於崇禎十六年(1643)冬,然據錢氏《贈別胡靜夫序》,謂“余自喪亂以來,舊學荒落。己丑之歲,訟繫放還,網羅古文逸典,藏弆所謂絳雲樓者,經歲排纉摩娑盈箱挿架之間,未遑於雒誦講復也”,雖屬自謙之詞,仍可證鈕琇所謂“益購善本”、“與柳日夕相對”,當在錢氏順治六年春復得歸里後。其時錢氏盡發所藏書,有修撰明史之任,而編纂《列朝詩集》,亦是其相關的一項工作,絳雲樓便也成了他與柳氏編校“香奩”詩的工作場所。不過,柳氏的參與,在采詩階段,會有商較去取之事,在最後編定階段,如其自述,主要是校讎,所謂“偶有管窺,輒加槧記”,可以是文字、史實校訂方面的辨證,當然也可以是詩學成就得失的評論,如其于許景樊之評語,然其作用亦不可任意誇大。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著錄柳氏《古今名媛詩詞選》一書,中西書局一九三七年據傳抄本排印,有柳氏自跋,錄入刊書序中。[42]鑒於該著不見公私書目著錄,在對其來歷及真實性未作進一步考察前,似不宜先就其與錢氏《列朝詩集》閏集“香奩”的關係作出某種推論。[43]
    乙、閏集“香奩”撰集之取資
    據上引錢氏《黃氏千頃齋藏書記》,知其在南京采詩時,黃氏千頃齋藏書是撰集《列朝詩集》的一大資源。蓋其所搜集,大抵為有明一代之書,與絳雲樓藏書不同。時黃虞稷自述,其父黃居中“藏書千頃齋中,約六萬餘卷”,“余小子褎聚而附益之,又不下數千卷”;[44]而至其康熙中入明史館,已編成《千頃堂書目》以備藝文志採用,雖又經進一步裒集,至八萬卷,[45]然其規模在錢氏借書時大體已具,故錢氏謂“得盡閱本朝詩文之未見者”,殆非虛語。作為其中“香奩”一部,自亦不例外。僅就《千頃堂書目》卷二八“別集類”之“婦人”所著錄,在75家。[46]其中或未必在順治四五年間俱備,錢氏本身亦未必悉數編入,況據丁丙《善本書室藏書志》卷十四“千頃堂書目”條,該書目有參取朱廷佐書目者。[47]據筆者統計,《列朝詩集》閏集“香奩”所收諸家,《千頃堂書目》已著錄者,有47家(另有朝鮮許景樊未計入,錢氏《絳雲樓書目》亦自藏有《朝鮮詩選》)。當然,作為一代詩歌總集,其材源無疑是廣泛而多方面的,因此,這個數字僅具參考意義。然從理論上說,無論如何,別集應為曾為史官又立志以詩存史的錢氏撰集最為主要的資源,至少可提供準確的文本依據。據閻若璩記載:“嘗聞前輩撰《列朝詩集》,先採詩於白下,從亡友黃俞邵及丁菡生輩借書。每借,輙荷數擔至。前輩以人之書也,不著筆,又不用籖帖其上,但以指甲搯其欲選者,令小胥鈔。胥奉命惟謹,於搯痕侵他幅者亦並鈔,後遂不復省視……而前輩指搯本,余猶就俞邵家見之。”[48]可證其利用之實。此處尚提及丁菡生,為金陵另一藏書名家,富於著述,嘗與黃虞稷互抄所無之書。[49]其與錢氏為友,亦可以錢氏《與毛子晉》“蓉莊南望”一通[50]證之。
    除此之外,其撰集所取資,未必有那麼集中的材庫,尤於那些稿多不存或未有其集者,無論采輯作品或征諸文獻,皆需費力蒐訪。即就千頃齋藏書言,除女性詩歌別集,其他利用的書類亦難以辨清。故再試從以下數端分別考述,窺其一斑而已:
    1、總集類。此類文獻當是其實際操作的重要來源,至少可提供甄選家數的線索。首先是田藝蘅《詩女史》,編刊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為目前我們所知明代最早刊行的通代女性詩歌總集之一,十四卷,末二卷收錄明代女性詩人26家,又有4家未錄詩。雖然錢氏自己並未言及對此書的利用,然該集見收於《絳雲樓書目》,是一個值得重視的事實。作為中晚明女性詩歌總集商業化出版高潮的發端,該書實為明代女性詩選所形成的公共資源中極為重要的一種,幾為之後刊行的各種女性詩歌總集所利用。檢《列朝詩集》閏集“香奩”,已見於《詩女史》卷十三、十四的有13家(其中1家有目無詩),另“香奩中”有“葉正甫妻劉氏”,《詩女史》錄于卷十二,蓋田氏系入元代,錢氏作明初。這當然也不能用來說明錢氏即直接從《詩女史》錄入,但如下事例或可作為錢氏利用的內證:1)“香奩上”之 “濮孺人鄒氏”僅選其《鷺鷥小景》1首,蓋依錢氏體例,“香奩上”以宮闈命婦為主體,重在存人述行,詩則舉要而已。之前女性詩歌總集如《詩女史》、《淑秀總集》乃至《古今名媛彚詩》、《名媛詩歸》等,于鄒氏選詩皆不少,分別為15首、4首、10首、14首,唯《詩女史》卷十四以《鷺鷥》居首,《古今名媛彚詩》與《名媛詩歸》並未錄此首。故錢氏或即從《詩女史》錄其第一首以為代表。這樣的情況又見“夫人陳氏”,選其《春草》1首,系《詩女史》卷十三“陳德懿”所選23首的第一首,《淑秀總集》“陳氏”選15首,于《詩女史》有所增刪而次序同,《春草》亦為第一首。2)“香奩上”之“夫人楊氏”,所選《折楊柳》等三首,其中《折楊柳》僅見于《詩女史》卷十四“楊文儷”,《淑秀總集》及《古今名媛彚詩》、《名媛詩歸》雖各選其詩44首、8首、18首,然未錄此首。3)“香奩上”之“儲氏”,錄其《戲贈小姑》1首。該人未有集,此詩僅見于《詩女史》卷十四、《名媛詩歸》卷二七(《淑秀總集》、《古今名媛彚詩》未選其人),然《名媛詩歸》詩題作《雨後詠桃》,文字亦有出入;或錢氏此題,即據田氏所撰小傳“其小姑嫁時,儲戲贈詩曰”[51]而擬定,其所錄詩文字亦同《詩女史》。4)“香奩中”之“江西婦女”,錄其《一葉芭蕉》1首,其人亦無集,僅《詩女史》卷十三錄其人其詩,《淑秀總集》及《古今名媛彚詩》、《名媛詩歸》等皆未錄。
    其次是俞憲《淑秀總集》,列《盛明百家詩前編》末,錄明17家女詩人。《前編》成於嘉靖丙寅(1566);隆慶辛未(1571),俞氏又輯成《後編》,末有《楊狀元妻集》、《馬氏芷居集》、《夫人集》、《潘氏集》為女性詩,除潘氏屬再輯,合計20家。錢氏撰集“香奩”,雖亦未言及取資於《淑秀總集》,然於閏集卷五“青衣三人”之“李英”小傳,引 “無錫俞憲曰:計有功《唐詩紀事》,三百餘年,詩人千一百五十家,而末卷有僕二人:一為咸陽郭氏捧劍之僮;一為池陽刺史戟門門子朱元。余輯《盛明百家詩》,僅得李英一人,可以為難矣”[52]一段,系據《盛明百家詩後編》最末《李生集》卷首俞氏題識隱括而成,[53]錢氏選李英詩8首,當亦從《李生集》出,可證其于《盛明百家詩》有所利用。作為無錫前賢,俞氏所編《盛明百家詩》乃嘉隆以往卷帙最巨之明詩總集,雖被認為“其學沿七子之餘波,未免好收摹仿古調、填綴膚詞之作。又務以標榜聲氣為宗,不以鑒別篇章為事”,[54]然多存吳中詩亦是其特色,錢氏欲撰集明詩總集,不能無視其存在。俞氏編纂《盛明百家詩》,“蓋盡平生所藏”,又得好文之世士“集刻見投,或繕所傳示”,且“益加搜訪”,[55]然就前編《淑秀總集》而言,當主要參考《詩女史》末二卷增刪取捨而成,[56]原因如其《明詩凡例》所言:“女婦詩自當別論,數且不多,故但彙集以附諸家之後,明非所重,亦秪以異耳。”[57]錢氏《列朝詩集》閏集“香奩”所錄家數,見於《盛明百家詩》前後編所選女性詩者,有12家。由其選詩觀之,下例或可作為錢氏利用俞氏該集之內證者:1)“香奩中”之“孟氏淑卿”,共錄詩9首,依次為《悼亡》、《長信宮》、《香奩冬詞》、《春日偶成》、《春歸》、《秋夜》、《登樓》、《秋日書懷》、《過惠日庵訪尼題亭子上》,次第皆同《淑秀總集》“孟淑卿”(共10首),唯其中《題畫》、《席上贈妓》未選(《過惠日庵訪尼題亭子上》則為《淑秀總集》所無)。而《詩女史》卷十三“孟氏”僅選《悼亡》、《春歸》、《長信秋詞》三詩,次第亦不同。其中《長信秋詞》所錄僅二句,系《長信宮》後半首,且詩題有異。2)“香奩中”之“朱氏靜庵”,共錄詩21首。檢《詩女史》卷十三“朱氏”,錄詩22首,《雙鶴賦》1篇;《淑秀總集》“朱靜庵”先錄此賦,再錄詩20首,依其錄詩次第,當據《詩女史》增刪而成。其中《詩女史》選錄而俞氏未選者,為《雨中寫懷》、《暮春即事》、《春蠶詞》其二、《答李都憲》;其較《詩女史》增入者,為《虞姬》、《吳山懷古》。由錢氏選錄《虞姬》、《吳山懷古》二詩,未選《雨中寫懷》、《暮春即事》、《春蠶詞》其二、《答李都憲》四詩來看,或即參酌《淑秀總集》甄錄,當然,他自己又有增刪。3)“香奩上”之“陳宜人馬氏”,共錄詩5首,並在小傳中說明:“有詩十四篇,名《芷居集》。”[58]《詩女史》未錄其人,而《盛明百家詩後編》錄《馬氏芷居集》即14首,其卷首題識曰:“世傳金陵馬孺人詩十四篇,名《芷居稿》。”[59]錢氏所選5首或即從此出,其中除《苦雨》一詩所列次第不同外,餘皆同。
    再次是方維儀《古今宮閨詩史》,錢氏在所撰小傳中有三處提及,當有利用。一在“香奩上”之“王司綵”《宮詞》附注辨正,謂“近刻《宮閨詩史》遂載‘天外玉簫’一首為權妃之作,今削而正之。”[60]一在“香奩上”之“姚貞婦方氏”小傳,記其“刪《古今宮閨詩史》,主刊落淫哇,區明風烈,君子尚其志焉”。[61]一在“香奩中”之“范允臨妻徐氏”小傳,錄“桐城夫人評之曰:‘偶爾識字,堆積齷齪,信手成篇,天下原無才人,遂從而稱之。始知吳人好名而無學,不獨男子然也。’”[62]方氏《古今宮閨詩史》,《千頃堂書目》有著錄,卷數缺項。王士祿《然脂集》載其《宮閨詩史》、《宮閨文史》、《宮閨詩評》一卷等八種著作,今皆未見。[63]有學者推測《宮閨詩評》或即將《宮閨詩史》中評論部分析出單行,[64]頗有理據。朱彝尊《明詩綜》尚錄存方氏另三則評語,一為“朱妙端”《白苧詞》下,“方維儀云:雖乏新奇,而句句鏗鏘”;一為 “黃安人”《寄夫》下,“方維儀云:不纖不庸,格老氣逸。”一為“董少玉”小傳下,“方維儀云:夫人詩詞皆有韻致”。[65]略可窺其眉目。王士祿《然脂集例》曰:“夫人仲賢《宮閨詩史》,持論頗駁《詩歸》,實以《詩歸》為底本。以云‘區明風烈’則有之,辨正舛偽,功尤疏焉。”[66]所論自可以上述錢氏辨正等相證。謂其“持論頗駁《詩歸》,實以《詩歸》為底本”,是一條十分重要的信息。此《詩歸》即承上所論之《名媛詩歸》,若其說屬實,則《宮閨詩史》卷帙不小。如果說,《詩女史》、《淑秀總集》僅為錢氏選隆慶前女詩人提供某種參考的話,那麼,《宮閨詩史》及其背後的《名媛詩歸》,其明詩部分則延展至萬曆以來至明末。謂其“持論頗駁《詩歸》”是可信的,二書編撰宗旨不同,《名媛詩歸》帶有明顯的商業化出版色彩,王士祿所謂“雖略備古今,似出坊賈射利所為”(同上),持論又以鍾惺“詩,清物也”相標榜;而方氏則有強烈的正統道德觀念,志在“刊落淫哇,區明風烈”,如《然脂集例》“區敘”注記曰:“夫人《宮閨詩史》、《文史》二書,並有《正集》、《邪集》之分。”(同上) 在這一天枰上,錢氏顯然會傾向方氏而非《名媛詩歸》的立場,從其將方氏置於“香奩上”亦可看出,所重不僅在文藝,更在德行。
    這裏順便對明末流行的《名媛彚詩》、《名媛詩歸》兩種通代女性詩歌總集與錢氏之關係稍作討論。有學者已注意到嘉、隆以來愈盛之女性詩編選出版,至泰昌間鄭文昂《古今名媛彚詩》、明末題名鍾惺《名媛詩歸》出,就明代部分而言,不僅家數劇增(據其統計,《名媛彚詩》為54人,《名媛詩歸》更高達110人),而且自《名媛彚詩》開始,已收入像陸卿子、徐媛這樣當時剛出版詩集不久的名媛之作,像薛素素、景翩翩這樣有完整署名的當代名妓之作,以及由作為序作者的朱之蕃自朝鮮攜歸並付梓的女詩人許景樊的作品。[67]那麼,像這樣最新形成的公共資源是否為錢謙益撰集“香奩”所攝取(包括其以此為對象的相關辨正),是我們所應關注的。在錢氏各種著述中,目前未發現有任何相關的敘論,這並不意外,畢竟就錢氏在士林的地位以及以詩存史的自負而言,其眼界會在此類總集之上。不過,以錢氏之博識多聞,對當時的流行出版物又不大可能無所知曉,就其撰集“香奩”等女性詩的規模來看,也很難說不受到這一新增公共資源的影響。鄭文昂,字季卿,古田人。太學生,為瀘州判。能詩,善書畫。移家秣陵,客死。[68]《古今名媛彚詩》即刊于南京,從該著所列“同校姓氏”來看,[69]是以閩籍寓居南都詩人為主的一個群體,同時亦可以說,是竟陵鍾惺、譚元春萬曆中晚在南京的交遊圈所在,[70]鄭氏本人與鍾、譚即有往來。[71]而中如參與其事的林古度,恰恰在順治四五年間的南京與錢氏交往甚密,不僅多有唱酬,而且熱心為錢氏采詩介紹黃虞稷家藏書,故不能排除這一錢氏可能獲知《名媛彚詩》的渠道。至於《名媛詩歸》,據筆者初步比對,無論選詩或作者小傳,實多有因襲《名媛彚詩》處,確有在該著基礎上擴大收錄範圍,並施以評點,以迎合時好的商業化操作之嫌,王士禛謂其“乃吳下人偽託鍾譚名字,非眞出二公之手”,[72]或即援據專門從事歷代女性詩彚輯的其兄王士祿的考察,作為尚能直接聞知明清之際舊事的一代,恐亦非無稽之談。[73]若其說屬實,則刊刻當即在吳中坊間,錢氏亦無理由視而不見。然錢氏還是有意回避了,原因當即在此集屬錢氏在為王端淑《名媛詩緯》所作《題辭》中所批判的:“明朝閨秀篇章,每多撰集。繁荷採擷,昔由章句豎儒;孟浪品題,近出屠沽俗子。”[74]更何況其標舉的是錢氏所惡的竟陵派之論。
    可視作總集類的其他著作尚有冒愈昌《秦淮四美人詩》(萬曆四十六年刻本),錢氏在“香奩下”之“趙今燕”小傳引述冒氏序,[75]“鄭如英”小傳亦述及冒氏該著,[76]當為錢氏“香奩下”選錄馬湘蘭、趙今燕、朱無瑕、鄭如英四姬詩的參考。作為志北里之作,重要的尚有《青泥蓮花記》等,下面再作討論。又,“香奩中”吳江葉氏一門及相關閨友詩,錢氏在“沈氏宛君”小傳中述及葉紹袁集妻女詩及哀輓傷悼之什,都為一集,總曰《午夢堂十集》,盛行於世,[77]當即據此而錄(《千頃堂書目》卷二八著錄為“《午夢堂集》十卷”)。“張倩倩”小傳述沈宜修“悼其女,追懷倩倩,為倩倩作傳,並錄瓊章所記詩,附傳中”,[78]亦可作為證據,傳見《鸝吹》卷二《表妹張倩倩傳》(崇禎間刊本)。另如錢氏在“香奩上”據高播《明詩粹選》選入正統間“錢氏女”,[79]該著《千頃堂書目》亦著錄;“香奩中”之“鐵氏二女”,引張士瀹《國朝文纂》錄范昌期詩,證鐵氏長女詩實為范氏題老妓卷作。[80]
    2、別集類。這裏檢察本人詩文以外之取資。傳記如“香奩上”之“夏氏雲英”小傳,引述周憲王朱有燉撰夏氏墓誌,[81]見《誠齋錄》卷四《故宮人夏氏墓誌銘》(嘉靖十二年同藩刻本);“陳恭人董氏”小傳,謂事詳陳束傳中,[82]陳傳見張時徹《芝園集》卷二五《陳約之傳》(嘉靖二十三年鄞縣張氏原刊本)。“莆陽徐氏黃氏”小傳,全引自宋玨《莆陽二婦傳》,[83]《元明事類鈔》卷二五“吉凶門”之“指硯屬句”條錄莆陽徐氏事,標出“明宋玨集”(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按:宋氏有《遺稿》刊于金陵,《列朝詩集》丁集卷十三“宋秀才玨”謂“其里人所掇拾,非比玉意也”。[84]該集今未見,疑已不傳(所傳僅有1964年鈔本《古香齋詩輯》一冊)。序跋如“香奩上”之“韓安人屈氏”小傳,引康海序稱其女。[85]按,康海《對山集》中,僅見《韓汝慶集序》(卷二八,萬曆十年潘允哲刻本)。《千頃堂書目》卷二八著錄“韓安人屈氏詩集”,下注“武功康海序”,或據屈集卷首引。[86]“香奩中”之“朱桂英”小傳,引田藝蘅《閨閣窮玄敘》,[87]《敘》見《歷代婦女著作考》“《閨閣窮玄集》”條所錄。[88]該敘未收入嘉靖刊田氏《香宇初集續集》三十四卷,然田氏《留青日劄》卷五“杭婦朱桂英”亦記曰:“所著有《閨閣窮玄》,余為之敘”(萬曆重刻本),或據朱集卷首引。“董少玉”小傳,述周弘禴為求序于王世貞事,[89]王序見《弇州四部稿》卷五五《西陵董媛少玉詩序》(萬曆刻本)。“屠氏瑤瑟 沈氏天孫”小傳,記“兩家兄弟彚刻其詩曰《留香草》,而長卿與虞長孺為之序”。[90]屠隆序見《歷代婦女著作考》“《留香草》一卷”條所錄,“原本不可見”,系據乾隆四十五年庚子(1787)刊《留香詩選》錄存。[91]虞淳熙序見《虞德園先生集》文集卷四《留香草序》(明末刻本)。“香奩下”之“馬湘蘭”小傳,著錄馬氏“有詩二卷”,下引王稚登萬曆辛卯序,檢明刻本《王百榖集十九種》,未收該序,錢氏或即據其集卷首錄入。[92]
    3、詩文評類或文史類,主要即詩話。如 “香奩中”之“朱氏靜庵”小傳,引顧起綸評語,出《國雅品·閨品》“朱靜庵”條。[93]顧氏為錫山人,著《國雅》二十卷、《續》四卷、《國雅品》一卷。“閨品”錄“洪武迄嘉靖凡十九人”,又有“閨品目”,錄“自嘉中迄今凡三人”,錢氏“香奩”所錄家數與之同者凡17人,[94]值得重視。他如“香奩上”之“王莊妃”小傳,引郭子章《豫章詩話》,指出其將莊妃詩誤記為宮人張氏[95](該著《絳雲樓書目》亦有著錄)。“宮人媚蘭”,最早當見於游潛《夢蕉詩話》“南寧伯毛公舜臣”條,作為親聞所記。[96]此人無集,亦不見於《詩女史》、《淑秀總集》、《名媛彚詩》、《名媛詩歸》諸集,錢氏或即據《夢蕉詩話》錄,以備典故。《千頃堂書目》卷三二著錄“游潛《夢蕉詩話》二卷”。“楊安人黃氏”小傳,引王世貞之評,[97]見《弇州四部稿》卷一五二說部《藝苑卮言》附錄一(萬曆刻本)。 “香奩下”之“正德間妓”,引《藝苑卮言》,見《新刻增補藝苑卮言》附錄卷八(萬曆十七年武林樵雲書舍刻本)。
    4、小說類與雜史傳記類。“香奩下”之“朱斗兒”小傳曾提及梅鼎祚《青泥蓮花記》,以其誤載朱氏《題柳》詩為角妓楊氏而正之。[98]鑒於上述《詩女史》、《淑秀總集》等集所錄多以良家為主,該集于錢氏選錄妓女詩當有重要參考價值。《千頃堂書目》著錄入“小說類”,然因其錄諸家詩,故實可作總集看,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即如是。梅氏此《記》錄女詩人計30家,錢氏閏集“香奩”所錄與之同者有10家,其中如朔朝霞、姜舜玉、王儒卿等,無論小傳、選詩,多少似可看出參酌痕跡。錢氏該小傳尚引周暉《金陵瑣事》載成化間林奴兒從良後題畫柳詩,辨其采謝天香聯句詩而削之;[99]《列朝詩集》丙集卷十四“景中允暘”小傳亦錄《金陵瑣事》所載其佳句,[100]可證其曾利用該著。
    又,“香奩下”之“馬如玉”小傳引潘之恒《亙史》所論,[101]《列朝詩集》丁集卷五“謝山人榛”亦引《亙史》記“趙王雅愛茂秦詩”,[102]則錢氏嘗利用此著亦無疑問。該著為集錄女性傳及詩的重要文本,《千頃堂書目》卷八著錄“《亙史鈔》九十一卷”。粗檢今存明刻本《亙史鈔》(存一一六卷),其中可與錢氏“香奩”所錄參看者,如《內篇》“閨懿”卷一“濮太夫人鄒氏”(錄《士齋集》詩並鉛山費宏序),卷二“韓安人屈氏”(錄其詩並康海序與己敘),卷三“劉文貞”(錄其詩並麻城丘坦序),“貞節”卷三“劉文貞毛氏”(錄周弘禴序),《外紀》卷一“楊玉香”、“徐姬”(徐禎卿所記,未言出處),卷四“馬姬傳”(王稚登撰)、“張楚嶼傳” (即馬如玉)、“記王莊妃遺事”,卷五“崔嫣然傳”、“妥十二傳”(即鄭如英)、“郝文姝傳”,卷六“朱無瑕傳”,卷十四“馬文玉傳”,卷三四下“《遙集編》”(錄楚人丘謙之序並其與呼文如詩),[103]《雜篇》“詹言”卷七“顰語”(錄馬文玉《春日泛湖憶舊》四首及詞客屬和之作,並縉雲鄭士弘序)[104]等。尤其錢氏所錄不見於前舉總集如《詩女史》、《淑秀總集》、《名媛彚詩》、《名媛詩歸》及《青泥蓮花記》等,而《千頃堂書目》亦未著錄者,如“香奩上”之“劉文貞毛氏”,“香奩中”之“呼文如”,“香奩下”之“馬文玉”等,很有可能即據潘著錄入。
    他如“香奩中”之“女秀李氏”小傳,引楊循吉《吳中往哲記》,[105]《絳雲樓書目》亦著錄該著。“田娟娟”小傳,記“虞山楊儀傳其事”,[106]楊儀《娟娟傳》見其《高坡異纂》,《絳雲樓書目》著錄該著。“孟氏淑卿”小傳,在《詩女史》小傳基礎上加引徐禎卿評語,[107]系出《異林》;“香奩下”之“金陵妓徐氏”小傳,錄徐氏《春陰》詩末二句(又見《列朝詩集》丙集卷九“博士禎卿”所選《徐姬詩》小序,[108]該和詩當收錄于昌穀《歎歎集》),雖引其出處為“徐昌穀五集”,[109]然據《青泥蓮花記》卷十二所錄,實亦見載于徐禎卿《異林》(《絳雲樓書目》著錄該著)。“香奩中”之“雲間女子斗娘”小傳,引吳人沈津《吏隱錄》,[110]《絳雲樓書目》亦有著錄。“顧氏妹”引何良俊評語,[111]見《四友齋叢說》卷二六(萬曆七年張仲頤刻本);其下“嘉定婦”引殷無美語,[112]亦見《四友齋叢說》卷二六。此二人無集,亦不見於《詩女史》、《淑秀總集》及《名媛彚詩》、《名媛詩歸》等集,當據何著錄入(《絳雲樓書目》著錄該著)。“孫瑤華”附見“汪宗孝”,《有學集》卷二有《新安汪氏收藏目錄歌》,注曰:“王同軌《耳譚》載其詩”,[113]故小傳謂“景純,天下大俠也。人不知其能詩,于瑤華後附見一首”,[114]或即據《耳譚》錄入。
    值得一提的,還有閩人徐《榕陰新檢》,錢氏閏集“香奩”雖未提及該著,然據《列朝詩集》丁集卷十五“徐舉人熥、布衣”小傳,記“嗜古學,家多藏書,著《筆精》、《榕陰新檢》等書,以博洽稱於時。崇禎己卯,偕其子訪余山中,約以暇日互搜所藏書,討求放失,復尤遂初、葉與中兩家書目之舊……林茂之云:劫灰之後,興公鰲峰藏書尚無恙也”,[115]則已知其所著,且可見二人之交往。《列朝詩集》丁集卷十“鄭布衣琰”小傳嘗引“徐興公《榕陰詩話》”于鄭詩之述論,[116]而該《詩話》即刊于《榕陰新檢》之卷十六(論鄭詩一段見該卷“邊塞風景”),則意味著錢氏實已利用該著。經初步比對,錢氏集中諸多閩中相關女性詩人小傳乃至詩作,如“香奩上”之“鄧高行鄧氏”,“香奩中”之“張紅橋”、“王女郎”,“香奩下”之“楊玉香”、“張璧娘”,以及閏集“神鬼”之“瑤華洞仙女”、“王秋英”、“花神詩”等,或即出自《榕陰新檢》一書,依次見卷三“貞烈”之“截耳表貞”、卷十五“幽期”之“紅橋唱和”、卷十六“詩話”之“春閨罷繡”、卷十五“幽期”之“玉香清妓”、“烏山幽會”、“秋英冥孕”、卷八“神仙”之“仙女憐才”、卷十“靈異”之“花神托夢”(萬曆三十四年刻本)。
    對於錢氏《列朝詩集》所撰小傳之取資,在清初尚有一說,為宋徵輿所持論,謂王世貞長子士騏家有一部編輯先朝名公卿碑誌表傳之書,類焦竑《獻徵錄》,而益以野史,捜討精備,卷帙頗富。其後人不肖,家藏圖籍次第流散,錢氏即令人以微貲購得此著,更益以新稗及聞見所記,傅會其中。尤喜述名賢隱過,每得一事,必爲旁引曲證。以是捃摭十餘年書未就,漫題卷上曰《諱史》,俟成,擇令名名之。庚寅歲(1650),錢壽七十,欲於懸弧日成書,不能如期。後數日乃告成。書成之夕,其所居絳雲樓災,於是所謂《諱史》者遂不可復見。錢意猶未巳,乃取程孟陽所撰《列朝詩集》一書,於人名爵里下各立小傳,就其燼餘所有及其記憶所得,差次成之。宋氏並謂乃其丙申(1656)在京師,吳梅村祭酒言如是。[117]鑒於宋氏與柳如是、錢謙益之間的微妙關係,其說之可信程度值得推敲,由前面《列朝詩集》撰集始末的相關考述印證,一些重要關節頗有出入,至少與該總集完成時間不合。至於所謂“王氏舊本”,很有可能據萬曆甲寅(1614)董復表編刊的《弇州史料》穿鑿附會而成。[118]周亮工的說法稍有不同,儘管其亦有引據宋氏者,然徑謂“聞牧齋先生手撰前人遺事,高至數尺許。後燬於絳雲樓,先生復以胸中記存者追錄之,亦高至尺許”,未提王氏舊本事;並記曰:“聞此書尚藏其猶子家,若得借鈔,則先生之書不一載成矣。”[119]或即指錢氏裒輯《明史稿》之部分底稿而言。若此,則此錢氏“手撰前人遺事”,與《列朝詩集》小傳無直接關係。附記於此。
    丙、閏集“香奩”編選體例與標準
    作為一部大型斷代詩歌總集,《列朝詩集》的體制與明代中晚流行的女性詩歌總集不同,後者多為通代女性詩歌選編專集,倒是俞憲的《盛明百家詩》與之性質相類。從編撰宗旨上說,應該也有實際的差異。如果說,那些女性詩歌總集更多面向現時的廣大讀者之文化消費需求,那麼,在錢謙益,其史官職志的意識更為自覺,況且時值鼎革之後,以《中州集》為範例,本身更具有目標決定體制的理由。不過,《中州集》並未錄女性詩,故《列朝詩集》專設閏集,將女性詩與僧道及宗室、外國等置於其中,亦為變通《中州集》體例之一端。所謂“閏”者,餘也;又與“正”相對,有偏、副之義。此亦承之前總集編纂之例,如高棅《唐詩品彚》之“傍流”,[120]固然是正統觀念的反映,然僅此未必即意味著于女性文學的輕視。由其編纂的規模來看,應該說,還是能正視中晚明女性詩歌發展之事實。錢氏在《歷朝詩集序》中自陳曰:“然則何以言集而不言選?曰:備典故,采風謠,汰冗長,訪幽仄,鋪陳皇明,發揮才調,愚竊有志焉。”[121]此可看作是其撰集宗旨之總述,閏集“香奩”部分當然亦在此宗旨之下。
    所編女性詩以“香奩”命名,竊以為有其考慮。自南北朝有女性文字結集以來,一般皆以“婦人”而名。《世說新語》“賢媛”第十九,始有“賢媛”、“閨房之秀”之指稱,[122]故其後如宋有《閨秀集》,詩話著作亦多有“閨秀”類。然“閨秀”這一名稱,在明代人編女性詩歌總集的題名中反而不常見,唯俞憲作《淑秀總集》,所收自然以良家為主。該詞在錢氏的著述中出現過兩次,一在《士女黃皆令集序》,作“閨秀之詩”,[123]一在《明媛詩緯題辭》,作“閨秀篇章”,[124]皆用作女性詩的泛稱。不過,他並沒有以之題署閏集中的女性詩。從正名的角度考慮,或以“閨秀”偏指良家之故。至明代中晚,“名媛”一詞在文人士夫著述中忽而流行,以至多有以之命名女性詩歌總集者,[125]然錢氏亦未採用。檢錢氏諸集,未曾出現過“名媛”一詞,即為王端淑《名媛詩緯》題辭,亦作“明媛”,這令我們頗費揣測。蓋“名媛”一詞的出現,很可能由“名士”孳生。自東漢、魏晉以來,“名士”的義項已由古來指稱隱居不在位而有德行道術之人,逐漸向才名之士擴展。在中晚明,名士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而“名媛”之指稱,亦因而具有某種廣告效應,尤其當它與商業出版聯繫在一起時,更是如此。或許這是錢氏有意避忌的原因。其特標出“香奩”,一方面或即為顯示溯至《玉台新詠》的傳統,《玉台新詠序》即有“猗與彤管,麗以香奩”之句,[126]當然還有晚唐之流波。明人也有以“彤管”命其集者,然細辨其義,雖亦以物件指代女性文墨之事,卻因乃古代女史記事所用,而仍涉及身份問題。如酈琥《彤管遺編》,在錄詩範圍與標準上實已表現出新的觀念,卻仍以“孽妾、文妓別為一集”;[127]《詩女史》所收,亦以良家為主。故在另一方面,“香奩”作為一種指代,應該僅與性別有關,那意味著可廣包並蓄各種身份的女性。假若這樣的推測不算無稽,那麼,錢氏用此名目,應該還有為了適應中晚明女性詩歌作者階層或身份明顯擴展的目的。
    闰集“香奁”共分上、中、下三部分,應該意味著一種品第,體現其價值觀念。至於品第的標準,首先當然是身份。如列入“香奩上”36人,以宮闈命婦為主體(宮闈中尚按帝妃、郡主、藩王妃等分列);“香奩中”57人,以良家為主體;“香奩下”30人,以妓女為主體;反映的是以家庭體系為中心的社會性別秩序。這也是由史例所決定的,而與之前諸多力圖表現某種觀念突破的女性詩歌總集不同。其次是德行。列入“香奩上”之宮闈命婦自不必說,宮闈如“王莊妃”、“夏氏雲英”,前者述“性恭儉,戒子性毋效戚畹驕侈”,[128]以記諡號之來歷;後者引周憲王為作《墓誌》“國有大事,多與裁決。明白道理,有賢明婦人之風”[129]以為表彰。命婦如“濮孺人鄒氏”、“夫人楊氏”,述其“四德渾圓,五福咸備,近代婦人所稀有”,兩大家之詩“儼然筓幃中道學宿儒,不當以詞章取之也”。[130]至於“郭氏真順”獻詩而“一寨得全”;[131]“武定橋烈婦”為保貞節,“題詩於衣帶間,赴武定橋河而死”;[132]“鄭高行鄧氏”于夫鄭坦卒後“刲雙耳自誓”;[133]“女郎周玉簫”以“一弱女子,好譚古今節義事”[134]等,雖非命婦,然事皆關貞烈風教,故亦置於“香奩上”。同理,列入“香奩下”之“謝五娘”、“嫏嬛女子梁氏”、“季貞一”、“女郎羽素蘭”诸人,雖為良家,然謝氏“風懷放誕”,[135]梁氏詩“語風懷,陳秘戲,流丹吐齊,備極淫靡”,[136]季氏“以放誕致死”,[137]羽氏亦“風流放誕,卒以殺身”,[138]故皆入“香奩下”。再次則是文藝。其“香奩中”所錄,多為有詩名者,如“黃恭人沈氏”,雖為四品命婦,卻似以“文優於行”且一門風雅而置於“香奩中”。“張紅橋”,與林鴻相好,不僅自己“聰敏善屬文”,而且“欲得才如李青蓮者事之”,[139]錢氏並未如《詩女史》、《淑秀總集》僅錄林鴻妻朱氏詩,而反將朱氏附于張紅橋後。“孟氏淑卿”,引徐禎卿《異林》語,謂“其佳句傳者,真欲與文姬、羽仙輩爭長”;[140]“朱氏靜庵”,謂其“幼聰穎,博極群書”,又引顧起綸《國雅品》:“劉長卿謂李季蘭為女中詩豪,余於靜庵亦云。”[141]雖與陳德懿詩相往還,然一置於“香奩上”,一置於“香奩中”。田藝蘅撰“陳德懿”小傳,還為陳氏抱不平,謂聞故長老言,“與夫人同時者,有海甯朱氏,往來倡酬,庶幾力敵。而朱氏之作,傳播已藉,夫人顧闕然久湮。豈婦人之名,亦有幸不幸哉!”[142]
    三類品第之下,則按時代排列。當分別如甲集之洪武、建文,乙集之永樂至天順,丙集之成化至正德,丁集之嘉靖至崇禎,分時段依次而列。嘉靖以降作者日繁,其間又大抵注意地域,如“香奩中”之“顧氏妹”、“嘉定婦”,屬蘇州府;[143]“西陵董氏少玉”、“呼文如”屬楚;[144]“屠氏瑤瑟 沈氏天孫”至“朱氏德璉”,皆與鄞縣相關。[145]且一門風雅及相屬者,依其關係繫於一處,如“香奩上”之“王氏鳳嫻”母女,[146]“林娙”母女,[147]“張秉文妻方氏”等姑嫂姊妹;[148]“香奩中”之“黃恭人沈氏”至“項氏蘭貞”,[149]沈氏宛君”至“張倩倩”[150]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品第的三個標準須互參共貫:身份決定大的格局,這是依據修撰史志的傳統。在此基礎上,以德行優先,可決定其品第的升降,在這一點上,也是當時較為普遍的價值觀念。如酈琥《彤管遺編》自序記曰:“學行並茂,置諸首選;文優於行,取次列後;學府行穢,續為一集;別以孽妾文妓終焉,先德行而後文藝也。”《凡例》曰:“孽妾文妓別為一集,然中有賢行者升附于前後集之末,以為後世修行者勸。”[151]故如錢氏“香奩上”宮闈7人中,“女學士沈氏”顯然以其學行並茂,[152]受到相當的重視。在《詩女史》、《淑秀總集》中,皆僅選其《送弟溥試春官》(《淑秀總集》作《送弟就試春官》)一首,而錢氏則增選《寄兄》、《宮詞》十首,這在“香奩上”諸家中算是特例。“香奩中”之“呼文如”、“詩妓齊景雲”、“孫瑤華”、“草衣道人王微”,皆屬妓女。然呼氏於詩才之外,表現出“以意氣相傾”之執著;[153]齊氏亦有專情于士人傅春之種種義行;[154]孫氏于汪景純“期毀家以紓國難”之舉,“多有佽助”,詩又“怨而不怒”,可謂“《小雅》之遺”;[155]王氏既以其“才情殊眾”,又以其助穎川君諫諍並“誓死相殉”;[156]故升入“香奩中”。至於文藝,並非不重要,毋寧說,錢氏編纂女性詩,實際關注的重心即落實於此。我們看到,凡列於“香奩上”者,選詩大抵“備典故”而已,重在傳其人,所謂“不當以詞章取之也”。故即便有其集者,不隨其本集之多寡,亦僅選其一二首,如“夫人陳氏”、“濮孺人鄒氏”、“夫人楊氏”,《詩女史》分別選錄23首、15首、12首,《淑秀總集》分別選錄15首、4首、44首,他如《名媛彚詩》分別為23首、10首、8首,《名媛詩歸》為23首、14首、18首,而錢氏則分別選錄1首、1首、3首。凡列於“香奩中”者,情況則有很大不同。如“孟氏淑卿”,《詩女史》、《淑秀總集》、《名媛彚詩》、《名媛詩歸》分別選錄3首、10首、11首、13首,錢選9首。“朱氏靜庵”,前四集分別選錄22首、20首、22首、24首,錢選21首。“西陵董少玉”,因時代關係,《詩女史》、《淑秀總集》無,《名媛彚詩》、《名媛詩歸》各選8首、10首,而錢選17首。至如錢、柳皆欣賞的“草衣道人王微”,《名媛彚詩》僅選3首,而《名媛詩歸》以標榜竟陵手眼錄為一卷(王氏與鍾、譚交好),計98首,[157]錢氏所錄亦在57首(其與鍾、譚交遊詩則大抵被刊落)。“香奩下”之“楊宛”,儘管其為人與“皎潔如青蓮花,亭亭出塵”的王微恰成對比,被錢氏評為“終墮落淤泥”,[158]卻仍錄其詩19首,以其“能詩,有麗句”(同上),而《名媛彚詩》、《名媛詩歸》皆僅選1首。從絕對數字來看,上舉錢氏選詩,或仍有不及他本女性詩歌總集者,但依其自身的比例,亦已可說明問題。
    這種看似存在矛盾的標準,歸根結底,還是由該總集的性質所決定的。作為真正旨在存一代之史的著作,當然有其歷史編纂原則與成例,何況雖屬私撰,立場卻在館閣。然而這畢竟是一部文學總集,同時具有文學批評的目標。儘管錢氏並沒有像俞憲編纂《淑秀總集》那樣聲明:“是編所取在詩,不系人品。”[159]更不像鄭文昂說得那麼赤裸裸:“集以‘彚’稱者,謂彙集其詩也。但憑文辭之佳麗,不論德行之貞淫。”[160]而是標榜“鋪陳皇明,發揮才調”(見上),前者為政治立意,後者為藝術裁斷,二者合成其文學批評的標準,卻顯然已經顯示其自命擔當重心之所在。[161]不僅如此,在這樣一部申明乃“集”而非“選”(見上)的大型文獻彙編著作中,其實隱含了不少有魄力的裁斷。譬如,王士祿《宮閨氏籍藝文考略》引《玉鏡陽秋》曰:“《文皇后詩》一卷,目見焦《志》(《國史經籍志》),是副在秘府矣。虞山宗伯身居館閣,網羅舊聞,撰為《列朝詩集》,可謂詳且備矣。乃於后詩不錄一篇,何哉?”[162]按:《千頃堂書目》卷十七亦有著錄,作“《仁孝皇后詩集》一卷”。不管這種質問是否屬苛責,至少錢氏並未爲了史著之賅備,而一定要費心錄入后詩。又如,對於在士人中風行一時的吳中二大家陸卿子、徐媛之詩,錢、柳所表現的“別裁偽體”,或許與方維儀側重的道德批判尚有差異。然無論如何,相比較《名媛彚詩》于陸、徐,分別選錄29首、24首;《名媛詩歸》各錄為一卷(卷三二、三三),分別為65首、89首,錢氏各選8首、2首(錢氏于陸、徐二人評價尚有軒輊),是很可顯示其自出手眼的(可作為其“汰冗長”之一例)。同樣,為其所重之女詩人,如“香奩中”之“呼文如”(此或可作為其“訪幽仄”之一例),錢氏錄其詩21首,反而認為與之情辭酬贈的丘氏詩“多傖夫面目,殊不敢唐突”;[163]被錢氏評為“詩近於俠”的王微,如前已述,所錄在57首;而如列入“香奩下”之“景翩翩”,王稚登所謂“閩中有女最能詩”,[164] 所錄詩亦在52首(《名媛彚詩》、《名媛詩歸》分別為5首、18首)。這在錢氏該編中,皆已屬巨大篇幅,雖身份皆為妓女,賢行之升降亦不等,卻不惜取與之豐,以副“發揮才調”之旨。                       
    注释:
    [1]同時如屈大均,在其《東莞詩集序》中,對《列朝詩集》即有如下總體評價:“今天下錄詩之家,亡慮數十,惟牧齋《列朝詩集》所載,自帝王將相、卿大夫士庶以及婦女緇黃,人各為傳,美惡無隱,絕似一朝人物之志。蓋借詩以存其人。其人存,則其行事大小可考鏡,是亦詩之史云爾。”(《翁山文外》卷二,康熙刻本)
    [2]《棗林雜俎》義集“彤管”所錄,與錢氏同者在31家,體例亦大抵以宮闈、命婦、節烈、女士、文侍、義妓、難婦等類分,末有“彤管志餘”。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四《南京太常寺志跋》曰:“曩海寧談遷孺木館於膠州高閣老宏圖邸舍,借冊府書縱觀,因成《國榷》一部,掇其遺為《棗林雜俎》。”(四部叢刊本)該著僅有鈔本流傳,據吳騫《愚谷文存》卷六《棗林雜俎跋》,所得為陳氏漱六閣舊鈔本,首列崇禎甲申九月高宏圖於白門公署序。又據談遷跋,“謂舊稿二帙高相國序之,後歲有增定”,推測“則此當屬後來增定之本”( 嘉慶十二年刻本)。按:據高宏圖序之題署日期,知所謂“舊稿二帙”早于錢氏《列朝詩集》之編纂,然談遷《北遊録》記曰:“乙巳,候吳太史。其鄉人周子俶肇至,兼訪之太史。強起,語移時,因借其錢牧齋所選明詩。”(清鈔本)則其後歲增訂當利用錢氏該著。
    [3]《靜志居詩話》卷首曾燠序曰:“《靜志居詩話》,朱竹垞先生綴于《明詩綜》中,所以正錢牧齋之謬也。”(人民文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頁)又參見《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九集部四三“總集類”五“《明詩綜》一百卷”條。
    [4]《歷朝閨雅》十二卷,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禮部侍郎揆敘輯;《禦選四朝詩》三0四卷,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修撰張豫章等纂選。二著雖未言及錢氏《列朝詩集》,然所選明代閨秀詩可比較。又,《歷朝閨雅》卷首“凡例”有關“詩句流傳,不無偽謬”條所記:“明則權賢妃之《宮詞》,乃寧王權作;錢氏長女詩乃范昌期作;章節婦見志詩乃高啟作;陳少卿寄外詩乃釋道原作;甄節婦歌乃羅倫作;小青本無其人,其傳與詩皆常熟譚生作。”(康熙刻本)實皆據錢氏之說,可分別參看《列朝詩集》閏集“香奩上”之“王司綵”《宮詞》注、“香奩中”之“鐵氏二女”小傳、“香奩下”之“女郎羽素蘭”小傳。
    [5]《列朝詩集》卷首,第1頁上,上海三聯書店1988年據汲古閣刊本縮版影印,下引同。
    [6]《牧齋有學集》卷十九,錢仲聯標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815頁。
    [7]《牧齋初學集》卷四五,錢仲聯標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37頁。
    [8]如錢氏《記鈔本北盟會編後》記神宗末年,“余以史官里居,思纂緝有宋元祐、紹聖朋黨之論,以及靖康北狩之事,考其始禍,詳其流毒,年經月緯,作為論斷,名曰《殷鑒錄》,上之於朝,以備乙夜之覽。”(《牧齋初學集》卷八四,第1762頁)。又,萬曆四十七年夏四月作《重輯桑海遺錄序》,以元吳萊輯《桑海遺錄》不可得見,而有重輯之意(《牧齋初學集》卷二八,第847頁)。
    [9]《和東坡西台詩六首序》,《牧齋有學集》卷一,第8頁。
    [10]《賴古堂文選序》,《牧齋有學集》卷十七,第768頁。
    [11]有關錢氏降清以來行跡,尤其“頌繫”一事,記載頗多,說法不一,陳寅恪先生《柳如是別傳》第五章“復明運動”中有詳考,可參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864-924頁)。周法高《讀<柳如是別傳>》認為錢氏于順治四年三月、順治五年四月二度被捕,而前次乃牽連淄川謝陞案。參見范景中、周書田《柳如是事輯》附錄,中國美術學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517-529頁。
    [12]《柳如是別傳》,第920頁。
    [13]陳寅恪先生據錢氏《丙戌初秋燕市別惠、房二老》,推斷 “其離京之時間,至早亦在是年七月初旬以後。到達蘇州時,當在八月間。”(《柳如是別傳》,第877頁)
    [14]《牧齋有學集》卷二六,第994頁。
    [15]《列朝詩集》,第467頁中。
    [16]《錢牧齋先生尺牘》卷一,《牧齋雜著》,錢仲聯標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36頁。
    [17]《嶺南學報》第十一卷第一期,1950年12月,第138-139頁。
    [18]《柳如是別傳》,第923頁。
    [19]以上均見《錢牧齋先生尺牘》卷二,《牧齋雜著》,第313頁。
    [20]《牧齋雜著》,第301頁。
    [21]《牧齋雜著》,第304頁。
    [22]《列朝詩集》,第77頁中。
    [23]《列朝詩集》,第47頁上。
    [24]參見《皇明開國功臣事略序》,《牧齋初學集》卷二八,第844-845頁。
    [25]《與吳江潘力田書》,《牧齋有學集》卷三八,第1319頁。
    [26]上引《與吳江潘力田書》曰:“今《列朝詩集》載劉廌、劉三吾及朝鮮陪臣諸事,皆出於《辨證》初稿之後……”可證其編纂《列朝詩集》曾利用《太祖實錄辯證》之基礎。參見《列朝詩集》甲集卷一“小誠意廌”、卷十三“鐂學士三吾”、閏集卷六“守門下侍中鄭夢周”小傳中相關辨證,分見第91頁下、第158頁中、第680頁上。
    [27]《牧齋雜著》,第236頁。
    [28]《牧齋雜著》,第305頁。
    [29]錢氏《庚寅夏五集》小敘曰:“歲庚寅之五月,訪伏波將軍于婺州。以初一日渡羅刹江。自睦之婺,憩于杭,往返將匝月。漫興口占,得七言長句三十餘首,題之曰《夏五集》。”(《牧齋有學集》卷三,第83頁)而《牧齋有學集》卷首“目錄”第三卷《夏五詩集》題名下注則曰:“起庚寅五月,盡一年。”(第3頁)。
    [30]《牧齋雜著》,第305頁。
    [31]《列朝詩集》,第307頁下。
    [32]《列朝詩集》卷首,第1頁下-第2頁上。
    [33]《牧齋有學集》卷十八,第781頁。
    [34]《列朝詩集》,第684頁中。
    [35]《柳如是集》附錄,遼寧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18頁。
    [36]《柳如是別傳》,第982-984頁。
    [37]《牧齋初學集》卷三三,第967頁。
    [38]《柳如是別傳》,第918-919頁。
    [39]范景中、周書田《柳如是事輯》附錄,第517-529頁。
    [40]參詳《柳如是別傳》第983頁所引。
    [41]《牧齋雜著》附錄,第966頁。吳江鈕琇《觚賸》卷三《吳賸》下“河東君”條,亦記錢氏為柳構絳雲樓後:“至是益購善本,加以汲古雕鐫,輿致其上,牙籤寶軸,參差充牣。其下黼幃瓊寢,與柳日夕相對。……宗伯吟披之好,晚齡益篤,圖史較讎,惟柳是問。每于畫眉餘暇,臨文有所討論,柳輒上樓翻閱,雖縹緗浮棟,而某書某卷,拈示尖纖,百不失一。或用事微有舛訛,隨亦辨正。”
    [42]見氏著《歷代婦女著作考》(增訂本),張宏生等增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34頁。胡氏錄柳氏自跋曰:“山莊無事,輒親筆硯,間錄古今名媛詩詞以遣興。雖以朝代為標則,而隨憶隨錄,年代之先後,知所不免矣! 惟此乃自遣之事,本未欲如彼選家之妄冀傳後也。積久得詩一千餘首,詞四百餘闋,歷代名媛,聚於一帙。披誦把玩,不啻坐對古人也。”
    [43]如孫康宜《陳子龍柳如是詩詞情緣》,推測這部詩選合刊在錢謙益所編的《列朝詩集》裏。(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版,第42頁。
    [44]《黃氏千頃齋藏書記》,《牧齋有學集》卷二六,第994頁。
    [45]參詳《清史列傳》卷七一“黃虞稷傳”、吳騫《重校千頃堂書目跋》(《愚谷文存》卷四),《千頃堂書目》附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795、799頁。
    [46]其中“孟淑卿《荊山居士集》一卷”、“左掖小娥言氏《乙丑宮掖雜詩》一卷”,系盧氏校補。
    [47]《千頃堂書目》附錄,第801頁。
    [48]《跋初刻唐百家詩選》,《潛邱劄記》卷五,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49]黃虞稷《千頃堂書目》著錄丁氏著述多種,其中卷二六著錄“丁雄飛《詩刪》”等,下注曰:“字菡生,上元人。衢州知府明登子。”(第653頁下-654頁上)又楊鍾羲《雪橋詩話續集》卷一載:“菡生,名鴻飛,江浦人。與黃俞邰以收藏名。積書數萬卷,多祕本。每出必擔簏囊載以歸。”(民國求恕齋叢書本)“鴻飛”當為“雄飛”之誤。
    [50]《牧齋雜著》,第304頁。
    [51]《詩女史》卷十四“儲氏”,嘉靖三十六年刻本。
    [52]《列朝詩集》,第673頁下。
    [53]參見《盛明百家詩後編》之《李生集》,嘉靖至萬曆刻本,《四庫全書存目叢書》308冊,第808頁下。
    [54]《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九二集部“總集類存目二”《盛明百家詩》條,中華書局1965年影印本,第1749頁上。
    [55]過庭訓《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二八“俞憲”引俞氏自序,天啟刻本。
    [56]其較《詩女史》所增,為劉方、陳氏(少卿妻)、潘氏、俞節婦(俞憲母)四家。中如錄陳氏《寄夫》1首(“野雞毛羽好”),錢謙益在“香奩中”之“鐵氏二女”小傳已辨其實為釋道原樂府,見《列朝詩集》第656頁上。
    [57]《盛明百家詩前編》卷首,嘉靖至萬曆刻本,《四庫全書存目叢書》304冊,第403頁上。
    [58]《列朝詩集》,第652頁中。
    [59]《盛明百家詩後編》,《四庫全書存目叢書》308冊,第800頁上。
    [60]《列朝詩集》,第651頁上。
    [61]同上,第654頁下。
    [62]同上,第660頁上。
    [63]參見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卷五“方仲賢”相關著述著錄,第81頁。有關《然脂集》卷帙及存佚情況,見胡著附錄二 “總集”《然脂集》條,第906-911頁。
    [64]連文萍《詩史可有女性的位置——方維儀與<宮閨詩評>的撰著》,《漢學研究》第17卷第1期,1999年6月。
    [65]以上均見《明詩綜》卷八四,康熙四十四年六峰閣刻本。
    [66]《昭代叢書》乙集卷二八,世楷堂藏板。
    [67]參詳方秀潔《性別與經典的缺失:論晚明女性詩歌選本》,原載Chinese Literature: Essays, Articles, Reviews (CLEAR)Vol. 26, (Dec., 2004), pp. 129-149,譯文載《南陽師範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
    [68]《閩中書畫錄》卷四“鄭文昂”小傳(據《古田縣志》著錄),民國三十二年合眾圖書館叢書本。
    [69]茲據該著卷首迻錄如下:程漢,字孺文,歙縣人;胡宗仁,字彭舉,上元人;畢良晉,字康侯,歙縣人;洪寬,字仲韋,莆田人;劉潢,字師藩,莆田人;王龍起,字震孟,龍溪人;張士昌,字隆父,莆田人;林楙,字子丘,福清人;林古度,字茂之,福清人;吳鼎芳,字凝甫,洞庭人;茅元儀,字止生,歸安人;鮑山,字元則,歙縣人;張正嶽,字士貞,南平人;鄭文星,字明卿,古田人(泰昌刻本)。
    [70]參詳拙著《竟陵派研究》的相關考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172頁,第271-275頁。
    [71]如鍾惺有《送鄭季卿之金陵兼寄南中所知》,《隱秀軒集》詩玄集;《鄭季卿採木行引》,《隱秀軒集》文餘集,天啟二年沈春澤刻本。譚元春有《鄭季卿移家至題其春草齋》,《譚友夏合集》卷二二,崇禎六年刻本。
    [72]《池北偶談》卷十八,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73]據筆者撰作《鍾惺年譜》(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及《竟陵派研究》時的考察,確無鍾惺編纂《名媛詩歸》的證據。
    [74]《明媛詩緯題辭》,《牧齋有學集》卷四七,第1556頁。
    [75]《列朝詩集》,第665頁下。
    [76]同上,第666頁上。
    [77]同上,第660頁下。
    [78]同上,第662頁上。
    [79]同上,第652頁上。據高儒《百川書志》卷十九“集”著錄:“《明詩粹選》十卷。皇朝山陰高播居獲,布衣人也。所選公卿、名士、異人、閨秀,參拔諸選,得二百四十六人。”(觀古堂書目叢刊本)
    [80]《列朝詩集》,第656頁上。《國朝文纂》卷首有張氏嘉靖四十三年自序,謂“自癸丑(1553)冬迄甲子(1564)之秋,十一年間,得詩文總若干卷,繕寫成帙,以備觀風考政者之一助云。”(隆慶六年銅活字本)《千頃堂書目》卷三一著錄為“五十卷”。
    [81]《列朝詩集》,第651頁中。
    [82]同上,第652頁下。
    [83]同上,第655頁上。
    [84]同上,第556頁上。
    [85]同上,第652頁中。
    [86]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卷五“明代一”之“《韓安人遺詩》一卷”條,著錄“萬曆四十年壬子(1612)刊本,附于其夫韓邦靖集後。前有康海序,後有屈受善跋” (第127頁)。又,潘之恒《亙史鈔》內篇卷二“韓安人屈氏”亦錄入,並錄己序。
    [87]《列朝詩集》,第657頁中。
    [88]卷五“明代一”,第97頁。
    [89]《列朝詩集》,第657頁中。
    [90]同上,第658頁下。《千頃堂書目》卷二八著錄“屠瑤瑟《留香草》一卷”,注曰“兩家兄弟彚刻,懋學及隆為之序”,未言及虞序。
    [91]卷五“明代一”,第173頁。
    [92]姚旅《露書》卷四“馬守真”條記曰:“舊有稿二冊,今散落,僅見冒伯麐所選四美人數首耳。”(天啟刻本)
    [93]丁福保《歷代詩話續編》,中華書局版,第1125頁。
    [94]其中“閨品目”之“王文卿”,疑為“王儒卿”之誤,《青泥蓮花記》選其《寄吳郎》一詩,即從《國雅》出。
    [95]同上,第651頁中。
    [96]該著不分卷,明刻本。朱彝尊《靜志居詩話》卷七“王佐”,據曹學佺《十二代詩選》所錄辨其出於王佐《宮怨》,亦引游用之《夢蕉詩話》(人民文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99頁)。
    [97]《列朝詩集》,第652頁中。
    [98]同上,第664頁中。
    [99]同上。
    [100]同上,第380頁中。
    [101]同上,第666頁中。
    [102]《列朝詩集》,第439頁中、下。
    [103]該集為丘氏錄與江夏營妓呼文如往來酬贈之詩。梅鼎祚《鹿裘石室集》卷十八有《送泰符入楚吊丘潮州往謙之寄余書及遙集編》,天啟三年玄白堂刻本。
    [104]按:鄭士弘,名孟仁,鄭汝璧孫。
    [105]《列朝詩集》,第655頁中。
    [106]同上,第656頁上。
    [107]同上,第656頁中。
    [108]同上,第340頁中。
    [109]同上,第664頁中。
    [110]同上,第657頁中。
    [111]同上。
    [112]同上。
    [113]《牧齋有學集》,第58頁。
    [114]《列朝詩集》,第663頁上。至於孫瑤華本人詩,乃“景純子駿聲,以手跡示余”(同上)。
    [115]同上,第594頁下。
    [116]同上,第511頁上。
    [117]參詳《書錢牧齋列朝詩選後》,《林屋詩文稿》文稿卷十五,康熙九籥樓刻本。
    [118]該著內容詳見《鄭堂讀書記》卷二三“史部”九《弇州史料》條,吳興叢書本。《澹生堂書目》(宋氏漫堂鈔本)、《千頃堂書目》卷五皆有著錄。李清《三垣筆記》記錢氏作《開國功臣事略》時,嘗自言讀《王弇州史料》事,求清核實所載相關史料(卷下“錢宗伯謙益博覽群書,尤苦心史學”條,嘉業堂叢書本)。談遷《棗林雜俎》聖集“王元美《讀書後》《毀論》”條尚有一說:“王元美所著《讀書後》四本,捐館後,公子吏部士騏於貨郎擔中重價得,今行世。又《毀論》十本,係先生手書,無副刻,常熟錢牧齋乞於吏部者,秘不示人。辛卯九月書室災,不存。惜哉!”(清鈔本)又,《絳雲樓書目》附《靜惕堂書目》卷首曹溶《題詞》,記絳雲樓焚毀後,“余聞駭甚,特過唁之。謂予曰:‘古書不存矣。尙有割成明臣志傳數百本,倶厚四寸餘,在樓外。我昔年志在國史,聚此。今已灰冷,子便可取去。’予心艶之,長者前未敢議値,則應曰,諾諾。別宗伯,急訪葉聖野,托其轉請。聖野以稍遲,越旬日,已為松陵潘氏購去。嘆息而已。今年從友人得其書目,手鈔一過,見不列明人集,偏於瑣碎雑說,収彔無遺。方知云厚四寸者,卽割文集為之,非虛語也。”(康熙休甯汪氏摛藻堂抄本)亦備一說。
    [119]《與張瑤星》之六,《賴古堂集》卷二十,康熙十四年周在浚刻本。
    [120]可參看《唐詩品彚》之諸體《敘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影印本。
    [121]《列朝詩集》卷首,第1頁下。
    [122]《世說新語》卷下之上,四部叢刊本。
    [123]《牧齋初學集》卷三三,第967頁。
    [124]《牧齋有學集》卷四七,第1556頁。
    [125]如《名媛彚詩》、《名媛詩歸》以及池上客《名媛璣囊》、不詳撰人《名媛新詩》等。至於其時文人士夫著述中使用“名媛”一詞,不勝枚舉。如艾穆《賀太學李玉齋暨配黃孺人七十雙壽序》:“其有名媛淑懿之助。”(《艾熙亭先生文集》卷二,萬曆刻本)陳懿典《書法雅言序》:“貞玄少負不覊,頃刻千言。所至,詞人名媛,傾動奔走。”(《陳學士先生初集》卷二,萬曆刻本)范鳳翼《蘭社詩(有小引)》:“予友鄭超宗孝亷,……猶得稍以餘閒,物色眉生諸名媛之為丹青妙手。”(《范勛卿詩文集》詩集卷十四,崇禎刻本)范允臨《絡緯吟小引》:“細君曰:……深慕古賢姬名媛,英敏明慧。”(《輸寥館集》卷三,清初刻本)費元祿《名媛襍詠七十首有序》:“暇日取名媛有致者,人加題詠。”(《甲秀園集》卷十八,萬曆刻本)沈德符《禾城道中逢李澹生女史和眉公韻》:“集將名媛分身豔,補盡凡男未有奇。”(《清權堂集》卷七《鐡硯堂草》,明刻本)各種身份皆有。
    [126]《玉台新詠》卷首,嘉靖十九年鄭玄撫刻本。
    [127]《姑蘇新刻彤管遺編》卷首《凡例》,隆慶元年刻本。
    [128]《列朝詩集》,第651頁中。
    [129]同上。
    [130]以上並見《列朝詩集》,第652頁上。
    [131]同上,第651頁下。
    [132]同上。
    [133]同上,第653頁上。
    [134]同上,第655頁上。
    [135]同上,第667頁中。
    [136]同上,第667頁下。
    [137]同上,第668頁上。
    [138]同上。
    [139]同上,第655頁中。
    [140]同上,第656頁中。
    [141]同上。
    [142]《詩女史》卷十三,嘉靖三十六年刻本。
    [143]《列朝詩集》,第657頁中。
    [144]同上,第657頁中、下。
    [145]同上,第658頁下-659頁中。
    [146]同上,第653頁上。
    [147]同上,第653頁中。
    [148]同上,第654頁中、下。
    [149]同上,第660頁中。
    [150]同上,第660頁下-第662頁上。
    [151]以上見《姑蘇新刻彤管遺編》卷首。
    [152]《列朝詩集》,第651頁上。
    [153]同上,第658頁上。
    [154]同上,第658頁中。
    [155]同上,第662頁下。
    [156]同上,第663頁上。
    [157]見《名媛詩歸》卷三六,明末刻本。
    [158]《列朝詩集》,第668頁中。
    [159]《淑秀總集》卷首《明詩凡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308冊,第403頁上。
    [160]《古今名媛彚詩》卷首《凡例》。
    [161]由其下續言“討論風雅,別裁偽體,有孟陽之緒言在,非吾所敢任也,請以俟世之作者”(《列朝詩集》卷首,第1頁下),那樣一種頗顯敘述策略的說法,益可見其自負。
    [162]參詳《歷代婦女著作考》卷六“明代二”之“徐皇后”條,第138頁。徐皇后,即仁孝文皇后,明成祖後,中山王徐達女,所著有《內訓》一卷,《勸善書》二十卷等。
    [163]《列朝詩集》,第658頁上。
    [164]同上,第664頁下。
    [作者简介]陈广宏,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暨古籍所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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