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的陈维崧(1625-1682年)才华横溢,其诗、词、骈文均脍炙人口,在当时享有巨大的声名。但由于陈维崧身处改朝换代的乱世之中,导致他的生平事迹,尚有不少空白和模糊之处。缘是之故,近年来已有陆勇强、马祖熙两位先生的同名著作《陈维崧年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试图勾勒和描绘这位词人的生平。其中陆勇强先生的《陈维崧年谱》(以下简称“陆谱”)广泛钩稽史料,业已取得很大的成绩。周绚隆先生的《陈维崧年谱》(人民出版社2012年4月)最为晚出,在充分吸收陆谱和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陈维崧生平的挖掘与考证达到了新的高度,可谓集大成之作。 周著《陈维崧年谱》包括三部分内容,依次为《陈维崧传论》、《陈维崧年谱》及作为附录的四篇探讨陈维崧词的论文。《陈维崧传论》的论述言必有据,且文采飞扬,是一部极为难得的文人传记;至于四篇研究陈维崧词的论文,谨慎地借用了形式主义文论,亦是一部极有特色的《迦陵词研究》;都值得重视。然而,作者既以“陈维崧年谱”命名全书,说明在作者心目中,全书无疑以第二部分的《陈维崧年谱》为主体,而《陈维崧传论》及所附的陈维崧词研究,均是附属于主体部分《陈维崧年谱》的副产品。那么,作为主体部分的《陈维崧年谱》(以下简称“周谱”),其学术价值到底体现在那些方面呢? 周谱最大的价值在于发现并利用了一批珍藏于各地的家族、地方文献,将陈维崧的家世、生平、交游活动等前所未有地清晰化。具体来说,如乾隆三十三年所刊的《亳里陈氏家乘》十分珍稀,早前严迪昌先生《阳羡词派研究》曾加以利用,但陆勇强先生未能寓目,只能在其《陈维崧年谱》中转引《阳羡词派研究》所用的相关材料。周谱则充分利用了《亳里陈氏家乘》,完整再现了陈维崧及其祖、父、兄弟三代人的情况。如考出陈维崧弟维嵋出生于崇祯三年(1630年) 其次,周谱最大程度地将陈维崧的诗、词、文进行了系年。珍稀史料的发现和运用,固然重要,但周著的价值并不仅仅体现于此。更为重要的是,周著运用了娴熟老到的考证方法,将珍稀史料和常见史料结合起来,综合考证,发现并解决了陈维崧生平和著述中的许多问题。对于诗、词、文的系年,便是这种综合的研究。众所周知,诗题因为往往能透露出写作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所以较易系年。但词调不含有任何时间、地点等准确的历史信息,倘无可以透露相关信息的词序,则极难判定词的写作时间和背景。陈维崧在康熙十二年(1673年)以后渐不作诗,词在其创作中逐渐占据主要的位置。这批词倘若无法充分地编年,则不利于“知人论世”,即结合陈维崧的生平来讨论其词作中所表露出来的思想和情感。周谱则充分利用南开大学图书馆馆藏的陈维崧《迦陵词》手稿,根据手稿中相关词作是否接抄来判断前后相关词作的写作年月,从而对陈维崧的大量词作给予了最大限度的编年。因稿本错简严重,作者在运用这一方法时十分谨慎,所以常常有“极有可能作于本年”(第410页)、“暂系于此”(第425页)之类的说法。与词类似的还有陈维崧的古文、骈体文,它们的编年有时甚至比词更为困难。举例来说,《陈迦陵俪体文集》卷八有《送汪考功钟如给假省亲序》一文,从文意来看,当作于陈维崧入仕之后、两湖初平之时,然无确切写作年月可考。周著运用《湖广通志》卷四十七、《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一四三,考知汪錞生平,又据史书考知清廷平定湖南在康熙十七年(1678年)年底至康熙十八年(1679年)年初,最终判定此文写作于康熙十八年。(第617页)周著熟练运用这种内证和外证综合考订的方法,最终使得它在古文、骈体文的编年上取得大量的突破。这些考证成果,应当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再次,周谱对陈维崧的生平提出了一些新说,也订正了旧说中的一些不精确之处。提出新说最为精彩的莫过于考出陈维崧入京纳妾一事。周著据陈维崧《湖海楼诗集》卷八《赠董侍讲默庵》、曹亮武《南耕词》卷三《贺新凉·寄其年兄八用前韵》及《昭代丛书》本毛奇龄《西河诗话》,考订出陈维崧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曾纳妾陶氏。(第682-683、694-695页)。此时距离陈维崧去世仅一年。陈维崧一生都有一个心病,即没有子嗣。直到四十七岁时(康熙十二年,1673年),他在河南商丘所纳之妾才为他生一子狮儿,然而狮儿年仅三周岁即夭折。这导致陈维崧彻底失去对家庭生活的依恋,重新投入仕途功名。直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其夫人储氏病故,临终前希望陈维崧“广求妾媵”,才有次年纳陶氏为妾之举。此事的考出,对于了解陈维崧“无后”的心态,极有帮助。 周谱订正旧说之处也有不少。如吴伟业曾赞誉陈维崧与吴兆骞、彭师度为“江左三凤凰”,这是陈维崧早年最大的荣耀之一。但吴伟业在何时何地对陈维崧加以褒奖,则很难落实。陆谱认为,顺治九年(1652)陈维崧“与彭师度、卢元昌游处,吴伟业誉其年、兆骞、师度为‘江左三凤凰’”(陆谱,第91页),周谱则将之系于顺治十年(1653),是年 当然,周谱亦有值得进一步完善之处。如周谱的结论有许多推翻旧说之处,或与旧说有所参差,为取信读者故,应对何以与旧说有不同,加以更为详细的考订和说明。如周谱认为陈维崧顺治十年(1653)与朱彝尊初识,其证据为朱彝尊有两首诗提及与陈维崧相识一事,周谱云“朱彝尊《曝书亭外集》有《醉歌送陈维崧归宜兴》云‘问君三十何能尔,白皙鬑鬑已如此。’三十云云乃概言之。另《曝书亭集》卷四十《陈纬云红盐词序》云:‘其年与余别二十年,往来梁宋间。……方予与其年定交日,予未解作词,其年亦未以词鸣。’此序作于康熙十二年,上溯二十年当为顺治十年无疑。”(第147页)陆谱亦断两人相识于顺治十年,其证据也是上面两首朱彝尊的诗歌,但陆谱云“上溯二十年,即为本年(即顺治十年)。……此‘三十’,即约数也。……姑系于此。”(陆谱,第98-99页)同样的材料,陆谱持存疑的态度,似较周谱更为审慎,周谱或于此需要有更进一步的说明。 另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龚鼎孳赴粤东颁诏返京途经南京,应早前与冒襄有约,故冒襄于是年八月初抵达南京。八月十五日中秋节,龚鼎孳在南京宅第广邀文人雅集,陈维崧当时亦在南京,得以躬逢。但中秋节之前,陈维崧与龚鼎孳在冒襄家已先相遇。周谱引《同人集》卷六龚鼎孳诗《中秋前二日过辟疆老盟翁寓楼下留饮……》诗,断定陈维崧与龚鼎孳见面为中秋前二日,即 [作者简介]张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