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科里奥兰纳斯热爱自身的高贵即“勇武”的德性更甚于城邦本身,并以城邦为实现自身高贵之工具;但在城邦特别是城邦平民看来,“勇武”无论多么高贵,终不过是保障城邦和平或人民安全的工具。双方均自视为城邦的主人,城邦就此分裂。科里奥兰纳斯公然蔑视大众,竟被后者逐出家园;为复仇他不顾一切,甚至舍弃亲情,几乎毁灭了自己的祖国。然而,爱欲的力量不可战胜:受其感召,化身嗜血“孤龙”的罗马之子科里奥兰纳斯最终实现了城邦(同时也是自身灵魂)的和平,以死亡为代价完成了自己作为城邦爱人和高贵战士的德性与命运。 关 键 词:科里奥兰纳斯/高贵/德性/爱欲/城邦 作者简介:张沛,北京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 罗马贵族马尔休斯·科里奥兰纳斯(Martius Coriolanus)的故事初见于普鲁塔克(Plutarch,约46-120)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后来尤特罗皮乌斯(Eutropius)在《罗马史略》(约370年)中也有简略记载(I.15)。《希腊罗马名人传》于1559年译为法文(译者James Amyot),托马斯·诺斯(Thomas North)据此转译为英文并多次再版;莎士比亚即以此为蓝本——同时参考李维的《罗马史》(Ab Urbe Condita)——而创作了《科里奥兰纳斯》。 《科里奥兰纳斯》是莎士比亚三部罗马剧(或可称“罗马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同时也是他“悲剧时期”(1601-1608)的殿军之作。①有学者指出:这是一部伟大的“政治悲剧”,甚至是莎士比亚政治剧中“绝无仅有的杰作”;②与之相应,“这里没有爱的故事”,③科里奥兰纳斯——作为城邦戏剧的英雄——不过是“无爱的”物化存在(a thing loveless)④罢了。事实上,如果我们将“爱”理解为柏拉图—弗洛伊德意义上的“爱欲”(eros),那么《科里奥兰纳斯》恰好讲述了一个“爱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公共事务”(res publica)或者说城邦政治(polis-politics)有关,而城邦政治的基础即是爱欲;⑤正因为如此,它也是——而且首先是——爱欲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科里奥兰纳斯。 这个科里奥兰纳斯被认为是“无爱的”。然而,他果真无爱(anerotic)么?或者,他果真能无爱么? 一、“我们都爱他” 从一开始,科里奥兰纳斯即处于罗马城邦(政治)生活的爱欲中心。他出身名门,为罗马王政时代第二任国王努马(Numa)的外孙、罗马第四任国王安库斯·马尔休斯(Ancus Martius)的直系后裔(II.iii.235-243)。他幼年丧父,由寡母弗伦尼亚(Volumnia)抚养成人。这位“高贵的夫人”(III.ii.59:Menenius:“Noble lady!”)以纯正的、甚至是极端的罗马精神——即对战争和荣誉的热爱——教导她的长子(IV.i.33:“my first son”)和独子(I.iii.6:“the only son of my womb”),使之成为罗马的伟大战士(V.iii.62-63:Volumnia:“Thou art my warrior:/I holp to frame thee”)和贵族的领军。科里奥兰纳斯深爱自己的母亲——对他来说,弗伦尼亚不仅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精神父亲和罗马城邦的化身:他视弗伦尼亚为“世界上最高贵的母亲”(V.iii.49),对她无比依恋(V.iii.158-159:“there's no man in the world / More bound to's mother”),甚至上阵杀敌立功也是为了取悦母亲,为她的自豪而自豪(I.i.37-38:“he did it to/Please his mother and partly to be proud”)。 与之相应,科里奥兰纳斯也爱他的城邦——以自己的方式,并为他的城邦所爱。他的妻子维吉利娅爱他:后者的爱默然无声(II.i.174:“gracious silence”),却胜过千言万语。⑥他也爱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孩子):他对她深情款款,且始终不渝。⑦他也爱他的朋友:他敬爱米尼纽斯(Menenius),事之如父;⑧他在战场上奋不顾身援救科米纽斯(Cominius),用铁和血⑨见证了同袍之爱(I.vi.29-32:“O,let me clip ye / In arms as sound as when I woo'd;in heart / As merry as when our nuptial day was done,/ And tapers burn'd to bedward”)。他的朋友们同样爱他(IV.vi.122:Menenius:“We lov'd him”),如罗马的敌人、蛮族(Volscian)将领奥非丢斯(Aufidius)所说:“罗马的贵族都倾心于他,元老们也都爱他。”(IV.vii.29-30)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罗马(城邦):为罗马(城邦)而生,为罗马(城邦)而死。这是政治(城邦生活)的爱欲,也是爱欲的政治(城邦生活)。正是出于“城邦之爱”,科里奥兰纳斯少年时即从军参与驱除“高傲者塔昆”(Tarquinius Superbus,罗马王政时代的第七任也是最后一任国王)之役而成为共和(res publica)卫士(II.ii.87-101);⑩也正是出于“城邦之爱”,他先后17次与外敌作战(II.ii.100),功勋卓著而被视为“罗马之敌的克星”(II.iii.90)。在战场上,他身先士卒,豪气干云(I.vi.71-75);战后论功行赏,他却坚辞不就(I.ix.38-40),并当众——他的同胞和同袍——郑重声明(I.ix.15-17): 我和大家一样,不过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我这样做,如你们所见,是为了我们的国家。 这就是科里奥兰纳斯!难怪他的朋友喜爱他(IV.vi.122:Menenius:“we lov'd him”),就连他的敌人——异族敌人——也情不自禁地爱慕他,称他是“高贵的马尔休斯”(IV.v.107:“all-noble Martius”)、“世上最罕见的人”(163-164:“the rarest man i'the world”)、“战神之子”(197:“son and heir to Mars”),甚至直呼为“战神”(119:“Why,thou Mars!”)。后来他向敌人投诚,敌将奥非狄斯见之欣喜若狂,欢若平生(IV.v.110-119),(11)也就不难理解了。 可是,“高贵的”(12)罗马之子科里奥兰纳斯怎么会叛变投敌呢?他不是爱城邦(罗马)的人和城邦(罗马)的爱人么?这不可能,这简直荒谬——但它确实发生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