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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江户时代女性汉诗对中国文学的因革——以江马细香、梁川红兰为例(5)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 乔玉钰 参加讨论

    三、江户女性汉诗本土化演变成因举隅
    日本汉诗作为一种“变异体”,是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在“相抗衡与相融合的文化语境”中形成的[21],一方面受到中国文学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持续进行着本土化演变。这种演变在江户女性汉诗人涉及“弓鞋”、“三从”的作品中正有所体现,而促成这种演变的,是文化传统与社会形态的差异。与同一时期中国及朝鲜的女性诗歌对照,江户女性汉诗呈现出自身的本土特征,这大致可从创作环境、家庭地位、道德观念等方面探究其原因。
    在创作环境上,“朝鲜闺秀文学的交往活动基本上限定在家族以内……即便有刻本,也都是在其身后刊印,因此,几乎谈不上什么文学社交。凡有社交,皆属妓女文学”[22]。中国得益于明代中后期开始的思想解放风潮,女性文学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诸多文士提携女性创作、刊刻女性作品,越来越多的闺秀走出闺门,结成诗社,甚至参与文人交游,蕉园五子、吴中十子、随园女弟子、碧城仙馆女弟子等女性作家群可谓翘楚。然而,明清时期又是一个儒家女德观念空前强化、节妇烈女数量空前的时代,虽然创作环境的宽松使女性文学达到前所未有的繁荣,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言论正出现于明末并在清代广为流传[23],袁枚及其女弟子的文学活动亦招致不少儒林人士的抨击,章学诚便是其中代表。相比之下,虽然女性汉诗隆兴于江户时代,但日本女性自古就有用假名写作的文学传统,《源氏物语》、《枕草子》等日本“国文学”经典都出自平安时代的女性之手。日本学者加藤周一曾言:“平安时代的文学不一定就是‘女官文学’。但是就像这个时代的京都,妇女能肩负起一个时代的文学重任这种例子,在古今东西都是鲜见的”[24],足见日本女性文学的悠久历史与深厚积淀。这与同时期的中国及朝鲜刊刻女性作品时,往往于序言中上溯到孔子删诗不废女性之作,以此来为女性文学正名颇有不同(14)。
    至于男女诗笺唱酬,日本自平安时代起便在知识阶层间风行,不同于在朝鲜与文人唱酬的基本为妓女诗人,也无中国所谓“妇言不出于閫”、“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不同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创作环境,江户女性汉诗人师从男性学习汉诗文、参与诗会无碍“男女之大防”,舞文弄墨也没有“女子弄文诚可罪”的心理负担,因而细香诗中多有与男性文人交游赋诗的自叙:“日射缃簾卷起迟,水楼晚色待新诗。东山最好轻烟抹,例是先生呼酒时”(《奉访山阳先生凫川水楼侨居》)[10](P76),“吟步三四里,清伴五六人。嵲峗撰平处,兼就眺望新。瓢酒甘于蜜,醉颜背斜日。入洛二旬余,此游是第一”(《己卯重阳,陪山阳先生、云华上人游吉田山纪事》)[10](P77)。
    就家庭地位而言,中国古代“休妻”的决定权掌握在男性手中;而在江户时代的日本,妻子同样可以迫使丈夫写下离婚书,甚至自作主张舍弃婚姻返回娘家,或将入赘的夫婿扫地出门。“夫妇离缘”(离婚)之例在知识阶层中也并不少见,赖山阳年轻时多有放荡之举,第一任妻子婚后不久即与之“离缘”;星岩与红兰成亲后飘然远行,两年杳无音讯,亲戚中多有劝说红兰改嫁者。针对这种婚姻习俗,葡萄牙传教士弗洛伊斯曾惊叹:“在欧洲,除了犯罪,离婚是最有失体面的事,而在日本却很随意,随时可以离婚,且女性不会因离婚而毁坏名声,仍然可以再婚。”[25]同等状况在明清士大夫阶层的妇女身上是决不会出现的。非但如此,在江户时代的日本平民之间,女性拥有与男性同等的继承权,丈夫也不得擅自变卖妻子的嫁妆[26]。女诗人吟松为细香之友,继承了濒临破产的“富冈吴服店”并以一己之力使之复兴,细香为此赠诗曰:“读书千卷力堪支,当日曾逢倾厦时。兴业正闻因女手,持家何必在男儿”(《寿吟松女学士七十》)[6](下P317),嘉许其振兴家业之功。女诗人原采蘋为秋月藩(今福冈县)儒生原古处长女,一兄一弟皆体弱多病,因而被寄予扬名显亲的厚望,二十八岁只身远赴江户游学前,其父勉之以“不许无名入故城”之语。而明清时期虽不乏寡妇辛勤抚孤、不堕家声之例,但女性不能独立继承家业,纵然出现黄媛介等依靠出售字画或担任闺塾师换取酬金的“职业艺术家和作家”[27],也止于养家糊口,与江户时代的日本女性肩负一门盛衰之责显然有所不同。
    在道德观念方面,出于巩固自身统治的需要,德川幕府大力推行儒学,倡导节、义、忠、孝等儒家道德,对当时的道德观念产生了较大影响,著名的“赤穗四十七士讨敌事件”(15)就发生于江户时代,被视为武士践行忠义的典范。然而,儒家道德作为一种中途植入的外来文化,未必能够在短时期内扎根民族文化深处,更何况男女之间暗通款曲从平安时代起就在贵族中风行,并被视为风流韵事而津津乐道(《源氏物语》便提供了佐证)。红兰有《失题》组诗,抨击了“夫弃寡妻妻亦然,共言彼此恶因缘”,“孀妇亦能专媚秾,不知膏沐为谁容”,“轻薄春风桃李容,宁知婉娩与听从”[8](下P366-367)等不良风气,虽本意在于道德说教,却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状况。儒家道德规范对中日女性的钳制力度反差巨大,造成了江户女作家与明清女作家对待“三从四德”等儒家女德的不同态度。
    由于上述原因,江户女性汉诗与朝鲜女性汉诗、明清女性诗歌的不同风貌,广泛呈现于社会活动、个人心态诸方面。如随园女弟子虽热衷渲染袁枚“所到四方,裙钗引领”(孙云凤《湖楼送别序》)[28]的盛况,仍不免以“随园、兰泉、梦楼三先生苍颜白发,品望之隆,与洛社诸公相伯仲,海内能诗之士,翕然以泰山北斗奉之”(骆绮兰《听秋馆闺中同人集序》)[29]之语自辩,声名师生间绝无儿女私情。而江马细香与赖山阳虽未成眷属,却终身维系师生关系,细香笔端亦不乏“旧欢一梦十三年,犹记投侬诗句妍”(《奉次韵山阳先生戏所赐诗》)[10](P220),“市灯未点长堤暗,同伞归来此际情”(《砂川饮赋呈山阳先生》)[10](P177)之类的暧昧表述。再例如,诸多明清才女囿于性别的限制,发出恨不生为男儿的呼喊:“算缟綦、何必让男儿,天应忌”(顾贞立《满江红·楚黄署中闻警》),“闷欲呼天说。问苍苍、生我在世,忍偏磨灭”(吴藻《金缕曲》),“慵折花枝对镜簪,可怜身不作奇男”(李媞《自悼六首》之二),“非关剑不利,自惭匪男儿”(刘淑《感怀二首》其一),或借助戏曲、弹词虚构女扮男装建功立业的传奇故事来实现心理补偿(16)。与之相似,朝鲜女诗人金氏在《自伤》诗中也悲叹:“自伤闺女身,苍天不可知。奈何无所为,但能各守志。”[30]而大约同时期的日本女诗人原采蘋却在前往江户游学之际赋诗曰:“一饮骑鲸觞,此行气色扬。唯我二十八,愧亮出南阳”(《乙酉正月廿三日,发乡》)[18](P137),意气风发,以诸葛亮初出茅庐自比,充满建功立业之豪情:在有人嘲讽其年近三十尚未婚配时,又声言“如教志业青年遂,世上宁无逐臭夫”[18](P170),显露出功成名就后自能觅得佳偶之信心。关于江户时代、朝鲜时代的女性汉诗文与明清女性作品的对比分析,限于篇幅,笔者将另撰专文作进一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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