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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本批评与桐城派文论构建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求是学刊》 武海军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编纂散文选本是桐城派构建与宣扬其文论主张的一项重要举措,方苞所编的《古文约选》、《钦定四书文》是其“义法”理论的具体体现,姚鼐的义理、考证、文章三者统一,“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等理论也是通过编纂《古文辞类纂》来进一步构建与实践的。方、姚的选本批评及其构建起来的桐城文论对桐城后学的散文选本编纂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后来桐城派选本选文定篇、文风取向的自觉理论依据。这种独特的选本批评视野对于深入考察桐城派的文论思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关 键 词:选本批评/桐城派/文论思想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散文选本批评研究”,项目编号:12CZW013;第53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3M530415。
    作者简介:武海军,男,文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陕西 西安 710119;赣南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从事明清散文研究。
     
    选本是编纂者文学理念的具体化,既有助于文学观念的成熟、定型,也以一种更为直观而有效的方式促进文学观念的传播。桐城三祖方苞、刘大櫆、姚鼐都通过选本将自己的文学观念付诸实践,并以评点方式使所选作品成为自己理论的示范。他们的文学观念以及编纂选本、评点作品的选本批评方式一起构建了桐城派的家法,为桐城后学接受并效法。
    一、“义法”视野下的方苞选本批评
    桐城派的文论,以方苞的“义法”说为纲领,逐步丰富发展,成为一个体系。方苞解释“义法”的来源与内涵时说:
    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1](P59)
    所谓“义”,就是“言有物”,指文章的内容;“法”,就是“言有序”,指文章的形式;“义以为经,而法纬之”,就是要求文章的内容和形式统一。此外,方苞还在《左传义法举要》、《读史记八书》、《书史记十表后》、《书归震川文集后》等文中多次论及“义法”,涉及文章义理、篇章结构以及文辞雅洁等许多具体内涵。
    雍正十一年(1733),方苞为果亲王允礼编成《古文约选》一书,在该书的序言及编选体例中,方苞系统阐述了“义法”说的内涵。其《序例》云:
    盖古文所从来远矣,六经、《语》、《孟》,其根源也。得其支流,而义法最精者,莫如《左传》、《史记》。然各自成书,具有首尾,不可以分剟。其次《公羊》、《穀梁传》、《国语》、《国策》,虽有篇法可求,而皆通纪数百年之言与事,学者必览其全,而后可取精焉。惟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家之文,篇各一事,可择其尤。而所取必至约,然后义法之精可见。……学者能切究于此,而以求《左》、《史》、《公》、《穀》、《语》、《策》之义法,则触类而通,用为制举之文,敷陈论策,绰有余裕矣。[2](卷首)
    方苞认为古文“义法”之源在六经、《论语》、《孟子》,得其支流而“义法最精者”为《左传》、《史记》,其次为《公羊传》、《穀梁传》、《国语》、《战国策》,再次为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家之文,进而又明确指出:“但序事之文,义法备于《左》、《史》,退之变《左》、《史》之格调而阴用其义法,永叔摹《史记》之格调而曲得其风神,介甫变退之之壁垒而阴用其步伐。学者果能探《左》、《史》之精蕴,则于三家志铭,无事规模而自与之并矣。”[2](卷首)在方苞看来,《古文约选》之所以只选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家散文,是因为它们每篇只写一事,却取古文之精,读者只要掌握了它们的义法,就能溯流穷源,触类而通,在写作制举、论策等各类文章时就能得心应手、绰有余裕,这是明“义法”的根本所在。揭橥所选文章的“义法”,使承学之士得其津梁,也成为方苞《古文约选》评点的最核心内容。如其评《过秦论下》云:“此篇言子婴不能救败,而深探其本,则由于秦俗忌讳,故三主失道,乱亡形见而人莫敢言,己终不知,因重叹雍蔽之伤国,以总结三篇之义也。古文之法,一篇自为首尾。”[2](西汉文约选)先总结文中所蕴含的秦亡之“义”,后指出为文之法,从“言有物”与“言有序”两方面对《过秦论下》作了精确的阐释,可谓得其津梁,尽其精蕴也。评董仲舒《汉武帝策贤良制一》云:“古文之法,首尾一线,惟对策最难,以所问本叉牙而难合也。惟董子能依问条对,事虽不一,而义理自相融贯,且大气包举,使人莫窥其熔铸之迹,良由其学深造自得,故能左右逢源也。”[2](西汉文约选)这种结合具体文章阐述的“义法”理论,既直观明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承学之士理解并运用其“义法”理论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方苞对两汉及唐宋八家文中的不合义法之处,也不留情面地明确指出,如评刘向《谏起昌陵疏》云:“左氏叙事,于极凌杂处间用总束,或放首,或于尾,或于中。子政用之,多于篇末,此古文义法之最浅者,不可数用。”[2](西汉文约选)认为该文有“古文义法之最浅者”之弊,只能偶尔一用,不可数用。方苞在《古文约选·序例》中也明确表示:“子厚文笔古隽,而义法多疵,欧、苏、曾、王亦间有不合,故略指其瑕,俾瑜者不为掩耳。”[2](卷首)认为唐宋大家文章的“义法”也有瑕疵,指出这些瑕疵,是为了使其优点不被掩盖,如其批评柳宗元《封建论》篇首“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等几句话,有眉批云:“起势奇特,而按之无实理。”[2](柳子厚文约选)认为这几句话看似很奇特,其实并没有多少实理,没有做到言有物。
    “义法”说的内涵还包括语言文字的“雅洁”和谋篇布局的“尚简去繁”。方苞主张古文当以“雅洁”为尚,反对俚俗和繁芜,他在《古文约选序例》中指出:“古文气体,所贵清澄无滓。”[2](卷首)“清澄无滓”即是“雅洁”的具体说明。又说:“《易》、《诗》、《书》、《春秋》及四书,一字不可增减,文之极则也。降而《左传》、《史记》、韩文,虽长篇,句字可薙芟者甚少。其余诸家,虽举世传诵之文,义枝辞冗者,或不免矣。未便削去,姑钩划于旁,俾观者别择焉。”[2](卷首)认为《易经》、《诗经》、《尚书》、《春秋》及四书是最雅洁之文,一字不可增减。其次雅洁者为《左传》、《史记》、韩愈之文,句字可薙芟者甚少。而其余诸家之文,多有不够雅洁而义枝辞冗者。对于入选《古文约选》的一些文章,方苞认为其不雅洁之处则以钩划的方式标出。《古文约选》中被钩划的文章甚多,涉及到字、词、句、段等。如柳宗元《封建论》中的“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这几句,被方苞钩划掉,并在旁边加了一个“稚”字,意思是这几句话很幼稚,不够雅洁,可以删去。又如曾巩的《福州上执政书》一文,被钩划的内容有“其人材既众,列于庶位,则如棫朴之盛,得而薪之”,“当此之时,后妃之于内助,又知臣下之勤劳,其忧思之深,至于山脊石砠仆马之间,而志意之一至于,虽采卷耳而心不在焉”,“巩独何人,幸遇兹日”,“士气始奋,而人和始洽,至于”,“巩与斯民与蒙其幸,方地数千里,既无一事,系官于此,又已弥年”,如此等等,一篇一千四百余字的文章,被其钩划的内容多达三百余字,这三百余字在方苞看来,均是不雅洁之词,均可删削掉,可见其雅洁标准之苛严。其评欧阳修《泷冈阡表》云:“斩其繁复,则格愈高,义愈深,气愈充,神愈王。学者潜心于此,可知修辞之要。”[2](欧阳永叔文约选)批评苏轼《眉州远景楼记》云:“观此篇可知子瞻颇熟于班史,而未尝窥太史公之樊,故其序事之文皆辞烦而不能节也。”[2](苏子文约选)均是雅洁角度的评判。在此标准的观照下,不仅韩愈之外的唐宋诸家之文遭到删削,即便汉代刘向、扬雄之文也在所不免。
    乾隆初年方苞奉命编定《钦定四书文》,其《凡例》曰:“故凡所录取,皆以发明义理、清真古雅、言必有物为宗,庶可以宣圣主之教恩,正学者之趋向。”[3](卷首)方苞以古文为时文,此虽说的是时文的选文标准,其实与古文是一脉相通的,这也是其“义法”说的一种凝练表述,在具体评点时文时也常用“义法”、“雅洁”等词语来评判。如以下数条:
    归震川文有二类,皆高不可攀。一则醇古疏宕,运《史记》、欧、曾之义法而与题节相会;一则朴实发挥,明白纯粹,如道家常事,人人通晓。(评归有光《孰不为事》)[3](卷6)
    高古跳脱,其夹叙夹断,使题之层折,无不清出,开后人无限义法。(评商辂《管仲之器小哉一章》)[3](卷2)
    稳切深透,语皆明洁。(评顾清《学而不思则罔一节》)[3](卷3)
    寔能抉礼仪之精微,古茂雅洁,典制文字,此为极轨。(评王鏊《邦君之妻一节》)[3](卷3)
    文境清洁无滓。(评张昺《我知言二句》)[3](卷10)
    “醇古疏宕”、“高古跳脱”、“明洁”、“古茂雅洁”、“清洁无滓”诸语皆是其“义法”内涵的具体呈现。
    时人对方苞的评判标准并非没有质疑,但是“义法”内涵积淀了方苞多年的文章经验,自有其入于人心之处,且《古文约选》、《钦定四书文》都是官修选本,渗透于其中的“义法”与朝廷一再强调的“清真雅正”正相合拍,因此具有权威性,成为官方认可的具有导向性质的为文准则,在士子中广为传播,同时也成为桐城派衣钵传承的法印。后来的桐城派文论,即以方苞所倡“义法”说为纲领,不断发展完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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