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小说作品到小说商品:通俗小说时代姗姗来迟 一般认为,《三国志演义》与《水浒传》创作于元末明初,而通俗小说的最早刻印,则是嘉靖元年《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印行。基于此,陈大康先生提出:“《三国演义》与《水浒传》是两部相当成熟的作品,而人们的‘争相誊录’则充分地表现了读者的欢迎。然而,通俗小说的创作并未从此就繁荣起来,随后而来的竟是近两百年的空白,就目前所知,直到嘉靖年间才出现了屈指可数的几部新作。在各种文学体裁中,还不曾有过这种起点极高,紧接着却又是长期沉寂的反常现象。”(16) 欧阳健先生不赞同这一看法,其《历史小说史》一书中设专节《非“明代前期空白论”》加以驳论。欧阳先生认为:“乍一听去,这种见解好像很‘唯物’,很重视‘实证’,但稍微追索一下,就可以发现它是建立在如下‘假设’之上的:历史上产生的通俗小说,全都得到了妥善的保存,无一湮没,无一损失;既然现在没有看到嘉靖以前的版本,就证明在明代前半期小说创作是一片空白。——谁都明白,这种假设是不合事理的”,“所幸在遗存文献史料的字里行间,仍有蛛丝马迹透露明代前期小说的种种信息,证明并不存在什么创作的‘空白’。”(17)但我们无法回避一个事实,便是在此期间,是否存在有如《三国志演义》与《水浒传》之类的作品?迄今为止,也并没有任何确切的文献资料可以证明。拙见以为,陈大康提出的“近两百年空白”说固有其可商之处,也存在着合理的一面。 首先,陈文认为,“通俗小说在传播过程中对其物质形式的依赖,却是它与其他文学体裁的重要区别”,“通俗小说的第一次繁荣是在明末,这正是印刷业开始普及并迅速发展的时期”。我们认为,印刷业的发展之于通俗小说传播,显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却不是制约通俗小说创作最重要的原因。即如陈文中举证,《西游记》、《红楼梦》、《歧路灯》以及毛批《三国演义》,便都是诞生在出版繁荣时代的作品,其出版时间距离其创作完成时间,仍然间隔了相当长的时段;而且,即便是在出版业进入繁荣时期之后,以毛晋刻书的工价刻印《三国演义》,“仅刻字费就高达二百馀两”,显然亦非易事。然而,这并没有影响到明代后期通俗小说创作的繁荣。 其次,陈文认为,“明初统治者对意识形态的严密高压控制,是通俗小说发展陷于停滞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明代关于文化的禁令非常稀见,从王利器辑录《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18)中所收资料来看,也仅有不多的几条,如《大明律》颁布禁搬做杂剧律令,限制杂剧的内容;洪武二年禁优人应试;洪武二十二年三月禁军官军人学唱;明太祖禁歌舞;成祖朝重申《大明律》禁令;英宗正统七年禁《剪灯新话》之类,禁唱《小寡妇上坟》曲;神宗万历三十年禁以小说语写入奏议;思宗崇祯十五年禁《水浒传》。文字禁毁,特别是对于小说的禁毁,则在清代达到高潮,禁令频出,三令五申,措辞严厉,这应该是真正的“对意识形态的严密高压控制”时期。如众周知,清代前中期恰恰是中国古代通俗小说的巅峰期。其中特别是艳情小说,一方面是主流文化一边倒的“全面威压”,另一方面则是此类创作的“潜流涌动”(19)。以具体数字看,如陈大康先生所说,“从嘉靖元年(1522)至万历十九年(1591)这七十年间,新出的通俗小说有八种”,而“自万历二十年(1592)后……到明亡时,已刊印行世的通俗小说约有一百五十馀种”(20),合计120馀年,小说创作约160种;清初的通俗小说创作,从清朝顺治三年(1646)至康熙三十年(1691)凡46间有100种,康熙三十一年(1692)至雍正十三年(1735)凡44年间有23种,加上具体年代不能确定者20种,合计90年间有143种。如此数据足以证明,在清朝“对意识形态的严密高压控制”时期,通俗小说创作,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 其三,陈文认为,明代前期重农抑商的政策“伤害了通俗小说”,“通俗小说最初的读者群必须有钱,同时文化程度又不高,若从阶层角度划分,那只能是商人……商人的钱袋使书坊主对刊印通俗小说产生了兴趣……如果没有商人的购买,书坊刊印通俗小说的最初动力就会消失。”商人群体自然要算是通俗小说商品的消费者,但绝对不是唯一的消费群。从上引资料中我们知道,“太祖令乐人张良才说平话”(21),明武宗“夜忽传旨取《金统残唐记》善本”(22),武定侯郭勋“自撰开国通俗纪传,名《英烈传》者”(23),章回小说的最早刻本嘉靖元年刊本《三国志通俗演义》为司礼监刻印,武定侯郭勋与都察院分别刻印《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嘉靖时有内府抄本等,均说明帝王勋贵也是通俗小说的消费者。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云:“今世人耽嗜《水浒传》,至缙绅文士亦间有好之者。……嘉、隆间一巨公案头无他书,仅左置《南华经》,右置《水浒传》各一部;又近一名士听人说《水浒》,作歌谓奄有丘明、太史之长。”(24)这是缙绅名士、文人墨客喜读通俗小说的明证。其他,在基层社会,秀才童生、私塾先生、市井商贾、皂隶衙役、仆人随从、少儿孩童等等,其喜读小说的记载并不鲜见,可谓大众读物,大众消费。 明代嘉靖以前,通俗小说创作没有出现繁荣的局面,这是显见的事实。原因何在?浅见以为,这恰与通俗小说作为大众娱乐休闲文化,具有文化商品的性质,而大众娱乐文化消费时代尚未形成直接相关。 一般认为,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因素,供自己消费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商品是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历史范畴,它的出现是社会分工和产品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结果(25);而文化商品,包括用于交换的文化劳动产品或文化劳动服务,则是在文化经济化趋势下文化的商品属性日渐被发掘出来的产物。具体到作为文化商品的小说,应该是在书坊的组织下,包括获得小说文稿、纸墨等材料的购置配备、工匠的写勘、雕刻、印刷、装订、商业销售、读者购买这诸多环节,缺一不可。小说家的创作,只能是小说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水浒传》与《三国演义》的创作,它们至多只是具备了成为小说商品的可能性。准此,我们可以说,作为小说商品,明代前中期,根本不曾存在什么“空白”;而作为小说文本创作,就创作发展史的角度而言,在《水浒传》与《三国演义》之后,的确出现了较长时段的断档。 《三国志演义》与《水浒传》在明代后期出版,特别是书坊竞相刻印,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它们的性质,使其由文人的编辑创作,实现了向小说商品的转化。以《三国志演义》为例,今见之嘉靖元年刊本《三国志通俗演义》,未必是书商所为,其究竟是都察院刊本、金陵国学版,抑或是司礼监版、武定侯郭勋版,遽难论定。但在其落款“弘治甲寅仲春几望庸愚子拜书”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中,已见出大众娱乐休闲文化兴起对它所产生的影响,具体反映在作序者对于作为娱乐休闲之小说文化的期望,如云:“前代尝以野史作为评话,令瞽者演说,其间言辞鄙谬,又失之野。士君子多厌之。若东原罗贯中,以平阳陈寿《传》,考诸国史……留心损益,目之曰《三国志通俗演义》。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盖欲读诵者,人人得而知之,若《诗》所谓里巷歌谣之义也。书成,士君子之好事者,争相誊录,以便观览,则三国之盛衰治乱,人物之出处臧否,一开卷,千百载之事豁然于心胸矣。”庸愚子(金华人蒋大器)生活在享乐之风开始蔓延的成化、弘治时代,以及享乐之风盛行的江南,其序中表现出他对《三国志通俗演义》由衷的欣赏,认为与评话之“言辞鄙谬,又失之野”比较,“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的《三国志演义》,才是真正的休闲娱乐读物,是能够寓教于乐的适宜著作,所谓“士君子之好事者,争相誊录”,其是否属实另当别论,起码它表明作序者有这样一种期待。落款“嘉靖壬午孟夏吉望关中修髯子书于居易草亭”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引》,则表现出对于大众娱乐休闲文化更明确的认识。其中云:“史氏所志,事详而文古,义微而旨深,非通儒夙学,展卷间,鲜不便思困睡。故好事者,以俗近语,隱括成编,欲天下之人,入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正史文古深奥,非“通儒夙学”者难读,在他看来,大众休闲读物,自然当如《三国志演义》这样,用“俗近语”,非“义微而旨深”,而能够令“天下之人,入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由此可以说,《三国志通俗演义》的最初刊刻,虽未必已然成为文化商品,却毫无疑问是成化以后享乐风潮以及与之相应而生的大众娱乐休闲文化潮流的产物。 书坊刻本是“小说商品”的具体真实的标本。仍举《三国志演义》的例子做些分析。如嘉靖二十七年(1548)建阳书商叶逢春刊《新刊通俗演义三国志史传》本,在钟陵元峰子撰《三国志传加像序》中,便鲜明反映出其“小说商品”的特征。其中有云:“三国志,志三国也。传,传其志。而像,像其传也。三国者何?汉、魏、吴也。志者何?述其事以为劝戒也。传者何?易其辞以期遍悟。而像者何?状其迹以欲尽观也。……而罗贯中氏则又虑史笔之艰深,难于庸常之通晓,而作为传记。书林叶静轩子又虑阅者之厌怠,鲜于首末之尽详,而加以图像。又得乃中郎翁叶苍溪者,聪明巧思,镌而成之。而天下之人,因像以详传,因传以通志,而以劝以戒……而黎民之于变、四方之风动、万国之咸宁、兆民之允殖、四海之永清,万一其可致也。”书名即标“新刊”以为号召,序中则不仅标榜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的文辞通俗,“以期遍悟”,更标榜其“虑阅者之厌怠”,率先增插绣像,“状其迹以欲尽观”,处处考虑读者,也具备更适宜普通黎民百姓阅读的特征。又如万历二十年(1592)建阳书林双峰堂余象斗刊《音释补遗按鉴演义全像批评三国志传》,书名中“音释”、“补遗”、“按鉴演义”、“全像”、“批评”,不惮其烦的罗列,突出其注音释义、全本无缺、忠于史书、全书配像、新作批点等五种元素,以为广告。封面有《识语》云:“余按《三国》一书,坊间刊刻较多,差讹错简无数。本堂素知厥弊,更请名家校正润色批点,以便海内一览。买者须要认献帝即位为记。余象斗识。”另有署名余象乌撰《三国辩》云:“坊间所梓《三国》何止数十家矣,全像者止刘、郑、熊、黄四姓。宗文堂人物丑陋,字亦差讹,久不行矣。种德堂其书板欠陋,字亦不好。仁和堂纸板虽新,内则人名诗词去其一分。惟爱日堂者,其板虽无差讹,士子观之乐然,今板已朦,不便其览矣。本堂以诸名公批评圈点校正无差,人物字画各无省陋,以便海内士子览之,下顾者可认双峰堂为记。”刊本已多,说明其书流行,乃畅销书;其中全像者仅有四家,可见其稀罕,尚存在很大市场空间;而全像者四种,或画像丑陋、文字错讹,久已不行,或书板残缺粗糙,文字不好,或纸张版式虽新,人名诗词去其一分,或刻板无错,板已用坏,如此,舍我其谁,最为精美的余家刻本便呼之欲出了。这种骂尽诸色,自我吹嘘,将“小说商品”利益之争的本色暴露无遗。 就章回小说而言,《金瓶梅》大约创作于嘉靖年间(或以为在嘉靖二十六年后),距离今知之最早刻本“万历丁巳季冬东吴弄珠客”序本约70年;主张《西游记》吴承恩创作说者,有认为其创作于隆庆年间,距离其最早刊本万历二十年世德堂本,有20馀年;吕抚费时十多年创作《廿四史通俗演义》,“藏之笥策者凡三十年(26);吴敬梓《儒林外史》在乾隆十五年(1750)之前已经完成,距离今见之最早刻本嘉庆八年(1803)卧闲草堂本,有50馀年;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其最早刊本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木活字印本,距离其去世已近30年;李绿园《歧路灯》乾隆四十二年(1777)完成,今见最早刊本为1924年洛阳清义堂石印本,相距时间近150年;夏敬渠《野叟曝言》最迟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前完成,最早刊本为光绪七年(1881)毗陵汇珍楼活字本,相距时间为105年。我们想说的是,《水浒传》、《三国志演义》的创作时间,即使从明朝建立算起,讫于明朝嘉靖元年(1522),其间隔相距154年,此并不足以为奇。在小说已进入繁荣时代之后,小说作品遭遇这样的命运同样并不鲜见。这并非出版印刷技术及出版成本等原因可以作简单解释,因为清朝出版繁荣的时代,小说作品一样有这类情况出现。 值得探讨的是,为什么在《水浒传》、《三国志演义》创作完成之后,非但没有能够续有新作,而且是经过了漫长时段的间隔,方始公之于大众?我们以为,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水浒传》、《三国志演义》创作的年代,及其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并非大众追求享乐消费、娱乐休闲的时代,遑论原本还滞后于大众享乐消费风潮而产生的大众娱乐休闲读物的出版!《三国志演义》与《水浒传》是天才的创造,施耐庵、罗贯中们应该是从说书艺术与元刊平话得到了启示与灵感,在前人创造积累的基础之上,完成了他们的巨著。但生不逢时,在享乐消费以及大众娱乐休闲尚未盛行的时代,消费制约着生产,加之长篇巨帙,前无古人,生产成本过大,没有出版商会为这些难登“大雅之堂”的野史稗说,去做有可能蚀本的冒险,小说作品既然不能实现向小说商品的转换,读者微乎其微,也就不会形成一种小说创作的氛围。话说回来,即便是在娱乐休闲文化已经盛行的弘治、正德、嘉靖朝代,《三国志演义》最早刊刻,也是都察院、司礼监等官刻,《水浒传》的最早刻本,今所知者,也是都察院、武定侯郭勋刻本。正是它们以官刻或半官刻开创了通俗小说出版的先河。而书坊由眼前所见实实在在的小说刻本流行,捕捉到了巨大的商机,于是加以翻印,并加以模仿,于是如可观道人《新列国志叙》中所说:“自罗贯中氏《三国志》一书……为世所尚,嗣是效颦日众,因而有《夏书》、《商书》、《列国》、《两汉》、《唐书》、《残唐》、《南北宋》诸刻,其浩瀚几与正史分签并架。”通俗小说时代应运而生。 嘉靖以后,《三国志演义》、《水浒传》的刻印,适逢大众娱乐休闲文化滋长盛行其时,巨大的利润空间,诱惑刺激着书坊主竞相刻印、翻印,或谋求新品问世,如万历十七年天都外臣序《水浒传》,称其“为行中第一”;万历二十二年双峰堂刊《忠义水浒传评林·水浒辩》,称“《水浒》一书,坊间梓者纷纷”;万历二十年余象斗《三国演义·三国辩》说,“坊间所梓《三国》何止数十家”。为开辟新的出版资源,建阳书坊清白堂主人杨涌泉,更是十分迫切地造访熊大木,“恳致再三”,请他“敢劳代吾演出辞话”,于是有了熊大木模仿《三国演义》,创作《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等等。《三国志演义》与《水浒传》的刻印出版,至少有这样三层意义:其一,它们为世人广泛展示了一种新的文体及其达到的高度;其二,随着它们被大量刻印,商业价值被发掘而出,读者的购买阅读与认可,培养形成了小说商品的消费群体;其三,它们为后来的创作者提供了可资学习或者是仿效的作品范本。有了这些,才会形成小说创作的具体氛围,使小说创作史的发展迈上正常的轨道,不至于再发生创作断层的现象。 关于小说家受既有小说作品的影响,熊大木创作历史演义已如上述。《金瓶梅》的创作,据韩南《金瓶梅的原材料》考证,其来源计有八种:(1)长篇小说《水浒传》;(2)白话短篇小说;(3)公案小说;(4)文言色情短篇小说;(5)宋代历史;(6)戏曲;(7)清曲;(8)说唱文学,特别是“宝卷”。在词话本中,共选用了20组散套和120支小令(27)。这足以说明,作者对于当时的娱乐休闲文化,特别是小说,有过大量的阅读积累,非常熟悉,故而能够运用这种形式进行创作。吴承恩,据其《禹鼎志序》中说:“余幼年即好奇闻。在童子社学时,每偷市野言稗史,惧为父师诃夺,私求隐处读之。比长,好益甚,闻益奇。迨于既壮,旁求曲致,几贮满胸中矣。”吴承恩出生于正德元年(1506),其在社学时期,值正德年间,其所阅读者,大约也就是如他所说的牛僧孺《玄怪录》、段成式《酉阳杂俎》之类文言小说;及其“既壮,旁求曲致”者,自然应该包括了新刊的流行读物——长篇通俗小说。小说家首先为小说的阅读者,其创作小说的缘起种种不一,或应书贾约请,如熊大木等;或如吴承恩,由读小说激发写作热情,“每欲作一书对之”,“斯盖怪求余,非余求怪也”(28);或如凌濛初,“偶戏取古今所闻一二奇局可纪者,演而成说,聊舒胸中磊块”(29);或如曹雪芹,“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30)。无论其创作能否出版,他们都进行了小说创作。他们生活在通俗小说流行(或开始流行)的时代,具有着不同于《三国志演义》、《水浒传》刻印之前的时代环境与学习资源,受到既有小说作品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大众享乐风尚及大众娱乐休闲文化的崛起,催生了商业出版的繁荣;商业出版的发展需要,使得作为大众娱乐休闲读物的小说,其商品价值得以被发掘而出;小说商品的流行,既刺激了书商追加投资,或吸引着更多的书商为“射利”而投资,集体铸造了一个小说商品消费的时代环境;现有小说,既为读者接受阅读,也为各类作者的创作提供了文体的范本,于是,通俗小说创作真正迎来了其繁荣的时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