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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记忆与《秋柳》诗之微旨(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山东社会科学》(济南 周兴陆 参加讨论

    二、少年记忆与“沧桑之感、云亡之痛”
    问题是,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将《秋柳》四首与明清易代的历史剥离开来?或许不能直接说《秋柳》四首与某一特定的历史事件有关,但是诗中提到白下、洛阳、梁园等帝王之都,运用黄骢曲、永丰坊、扶荔宫、灵和殿等有关帝王生活的典故,诗中浸透了浓重的惆怅哀怨的情思,不是一再提醒我们此定非流连光景之作吗?王士禛在《秋柳诗四首序》中自道:“仆本恨人,性多感慨。寄情杨柳,同《小雅》之仆夫;致托悲秋,望湘皋之远者。”这不是已经告诉读者诗中有“寄”“托”了吗?清代诸多的研究者从诗中也品味出了“沧桑之感、云亡之痛”,或许那些本事并不可信,但是诗中寄托了家国世变丧乱的“感痛”,是不容抹杀的,不能以“词不害意”来搪塞而不去探究。
    撇开“本事”索隐的方法,去勾稽史料,考察王士禛作诗的历史情境和当下心境,对于理解《秋柳》诗的寄托微旨,是有帮助的。王士禛作《秋柳诗》时二十四岁。一个二十二岁就会试中式的“早达”青年⑩,为什么不能意气风发、充满豪情,而是在诗中有如许的莫名的惆怅呢?这大约不能仅仅归结为“仆本恨人,性多感慨”的性格因素,而是与他的早年经历、少年记忆有着直接的关系。
    王士禛少年时居住在山东新城,亲身经历了流贼的屠杀和异族的蹂躏,王氏一门,死者十余人,凄惨的一幕幕留给他深刻的印象,他后来一再记述崇祯年间的家国灾难。据《陇首集》附载《明史·忠义列传》(11),崇祯五年十一月(1632),吴桥兵变(12),南陷新城,王士禛的伯祖王象复及其子王与夔死之,时在王士禛出生前之两年。这样的家族悲剧,他年幼时应该有所耳闻。崇祯十五年(1642)十二月,清兵破新城,即“壬午之难”,王士禛伯父王与胤的长女、儿媳,伯父王与朋和两个儿子王士熊、王士雅等十余人死之,时王士禛已八九岁。这场惨烈的家国之难,在少年王士禛的心灵上留下了沉痛的创伤。他一生都在反复回忆那一幕幕凄惨的场景,如《古夫于亭杂录》卷三记载“从兄孤绛(按,王士纯,从伯父王与夔子),殉崇祯壬午之难”。又,《五烈节家传》记载,“壬午冬,清兵再入关,以十一月至济,二十九日驻兵。新城沦陷。十二月初一日,伯母孙孺人(伯父王与龄妻)投井死,二子士瞻、士鹄守城,士瞻死于兵。士熊、士雅,皆守城死。”在《五烈节家传》里,王士禛还特别回忆了当时亲眼目睹他的母亲与堂嫂张氏(王士和妻)对缢自杀的一幕情景:
    壬午十二月初一日,城陷,(张氏)自经东阁中,以发覆面。初,先宜人与张对缢,先宜人绳绝不死。时夜中,喉咯咯有声,但言渴甚。士禛方八岁,无所得水,乃以手掬鱼盎冰进之,以书册覆体上。又明日,兵退,得无死。视张,则久绝矣。(13)
    这是多么惨烈的一幕景象啊!给年方八岁的王士禛的幼小心灵蒙上了阴影,记忆深刻,多年以后细节都历历在目。王士禛在文中赞叹曰:“壬午、甲申之间,诸母而下,节烈辈出!”
    一年多以后的“甲申之变”,王士禛十岁,家庭又遭变故,伯父王与胤一家多人殉难自杀。(14)关于此事,王与胤在崇祯十七年甲申四月二十六日绝笔书《自撰圹志》中记述得非常清楚,当时他因为上疏劾总兵官邓玘纵兵殃民而被罢归。家居已九年,本指望养亲教子,闭门读书,以终天年,“不意京师卒破,圣主以殉社稷上升。余闻之,雪泣沾衣,即欲攀龙髯而授命,特以望九老父,未有归着,欲奉之走海滨,老父以祖宗坟墓故,入舟复返。余不敢强,相次归家,遂偕妻于氏、子士和,并命于寝室。命也如斯,可奈何!”(15)王士禛在《世父侍御公逸事状》里记载曰:
    世父侍御公讳与胤,字百斯,大父方伯公次子也。……甲申三月,闻流贼陷京师,泣涕不食。买舟利津之三汊,将浮于海。闻海道梗,夜起投水,为家人所持,不死。买冰片潜服之,又不死。乃舍舟归里,笑谓家人曰:“吾不死矣。”家人信之。伺少怠,夜半登楼,与孺人于氏、子廪生士和同缢死,甲申四月二十六日也。留绝命词壁间,遗命薄葬,公死时年五十六,孺人少于公一岁,士和年二十八。……公死时,士禛方年十岁,稍长,与四方贤士大夫游,恐世父之事遂湮没而无传也,既乞能言者为志表传赞。(16)
    伯父一家殉国而死,这是王士禛在世变中又一次亲身遭际的丧乱之痛,后来在《五侄墓志铭》等文里,他还一再提及。《分甘余话》卷四,王士禛还记述先伯父王与胤《咏梅》“南枝与北枝,不作春风格”等句,陈伯玑评曰:“公忠烈之性,已见于此。”若深文周纳的话,此二句正是有违碍字句。
    令年轻的王士禛悲痛的不只是伯父的殉难,更在于伯父的忠烈没有剖白于天下,没有得到新朝的认可。顺治十年六月,清廷颁诏,“赐故明殉难大学士范景文、户部尚书倪元璐等,及太监王承恩十六人谥,并给祭田,所在有司致祭”(《清史稿·世祖本纪》)。汪琬《御史王公传并赞》云:“世祖章皇帝既定天下,诏礼官具甲申死难诸臣本末上之。为之临朝太息,特命赐谥,宣付史馆,甚盛典也。凡蒙赐谥者,二十有三人,而公以左降家居,独不得与,议者至今惜之。”(17)因为王士禛的伯父殉难时居家,已无官职,因此不在旌表赐谥之列。汪琬同文又记曰:“予友王子贻上,痛从父之不得闻于朝也,以其事寓予。”正是这种悲痛、遗憾与不平,促使王士禛花费心力,请陈允衡、钱谦益、汪琬、朱彝尊、杜浚、纪映钟等撰序、传、赞、墓表和跋,甚至自作了一篇《明史·忠义列传》作为附录,并在康熙二年(1663)刊刻了伯父王与胤的《陇首集》,表彰伯父的忠烈,立传不朽。(18)这既是抚慰伯父亡灵,也可说是对自身心灵创伤的一次安抚。从顺治十年清廷给殉故明之难者赐谥,到康熙二年伯父《陇首集》的刊刻,正是创作《秋柳》诗前前后后的几年时间,或许我们并不能同意方功惠把《秋柳》诗(其二)“不见琅琊大道王”一句直接解释为“痛诸父也”(19),但是,说伯父殉国等家庭丧乱变故在王士禛心头上一直盘旋,为《秋柳》诗的创作奠定了情感的基调,应该是符合情理的吧!
    在明清世变中遭际丧亡离乱的不仅是王士禛本宗,他的元配张夫人一家也未能幸免。王士禛《诰封宜人先室张氏行述》云:“甲申之乱,公兄弟携百口南渡,侨居金陵。乙酉去金陵,转徙京口,外舅以疾殁于金沙。宜人随诸母崎岖兵间,备历艰厄,丙戌始归故里。”(20)岳父逃难,病死于外。丙戌为顺治三年(1646),四年以后,王士禛与张氏成婚。在创作《秋柳》诗之前,王士禛定当备悉夫人张氏一家甲申年的艰厄,加重了他的丧乱之痛。
    翻阅王士禛文集,他有不少文章如《任民育杨定国传》、《刘孔和王遵坦传》、《孝廉申君观仲墓志铭》都记载了耳闻目睹的明末忠烈死难的悲剧。(21)当然我们不能说所有这些都是他的少年记忆;但是若《张先生传》记载新城人张心勿之兄“死戊寅济南之变”,《刘烈妇郝氏传》记载“明崇祯四年,叛将李九成等发难吴桥,反戈而南,破山东一郡五县,杀人如草。十二月七日陷新城,刘前徽妻郝氏死之”,这些发生在家乡的悲壮故事,他应该早有闻见,这构成了他少年记忆的一部分。
    可见,王士禛少年生活于兵荒马乱的明清易代之际,家庭屡更丧乱,特别是在八岁的“壬午之难”、十岁的“甲申之变”时,亲眼目睹多位亲人殉国罹难,这些血腥惨烈的场面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深刻的印记,也是塑造他“仆本恨人,性多感慨”性格的重要现实因素。我们不能说《秋柳》诗就是吟咏壬午、甲申的本事,但是少年饱经丧乱留下的创伤性记忆,构成了他睹物兴情的心理基调,致使他的《秋柳》诗中浸润了浓厚的丧亡、世变感。这种丧亡、世变感无疑是有现实基础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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