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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是最后的童贞

http://www.newdu.com 2017-10-11 未知 未知 参加讨论

秘密是最后的童贞
    ——读《时间的灰》
                                             
     
    拉开窗帘的一瞬间,阳光经过各种玻璃的折射奔腾着城市的尘埃笛鸣节奏人声如一根巨大的阳具穿刺进卧室,又一个夜晚消失,伴随这露水般蒸发的还有你尚未交谈足够的梦,你甚至还能重温它最后一点语重心长。
    你整装待发,吃完早餐,坐电梯下楼,融入街道,你像一个无足轻重的耳语消失在庞大城市的轰鸣里。《时间的灰》收集的,就是这么些耳语。
    世界总是又大又辽阔,这个杂交杂合富含杂质的垃圾场,我们的秘密就像每一只飞舞的苍蝇的振翅,乍一听千篇一律,但事实上,一定有细微的区分。这样的区分,在中系身上体现的最为完整。就像无数个碳酸化合物和蛋白质组成的地球生灵,但她的灵魂里,装着一个个细小的碎片,她的过往、发现、伤痕和喜乐,如果说她觉得那个男人“阿瑟”是个“高智商的婴儿”,那她就是个青春肉体的老年人,是的,当她体悟到人正在以无可挽留的速度奔向一无所有的衰老,她就老了,就像时间走过,留下的那些许灰尘。她不需要像“上海”那样有一个“沧桑的阴道”,她不需要像“木”那样有一场证明青春过的盛宴,她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用她近乎梦呓的刁钻的言辞,就像把生命看成一罐积灰的折纸星星,她拥有过一段爱情,短暂而纯粹,但那也仅仅是无数星星中不起眼的一颗,星星也是时间的灰尘。
    阿瑟像彗星一样出现在中系的人生轨迹中,童年的冷漠和伤害注定了他的漂泊,他需要一种他无法掌控的自由,在这种无法掌控所带来的憧憬和恐惧中,他把自己的肉体摔碎,像个暴徒,去体验生命的硬度。不像某类畅销书里的男主角那么纯情、细腻、翩翩英俊、多愁善言,但阿瑟是个有硬度的生命,他纯粹、热烈、不羁、自我,他有一颗内核,这样的秉性让他在一段糖水般的爱情里无法呼吸,最终决然离去,去自虐、去受罪、去感受他心中的苍凉和归属,在这种自我放逐中逐渐把冰冷的核融化,每一个人的青春期都必须渡过这样的自我虐待和解放,最终,他才会成熟,感受到生灵的合唱里自我的渺小,去珍惜这个渺小的自我所值得珍藏的一些色泽,比如,爱,或许,已经错过了某一段。
    狗是一个尚未发表任何作品的作家,或许只是他这样自我称谓,他看见世界堕落的速度远比他解开姑娘们裤带的速度快,太快,有过荒唐的游侠般的岁月,他最终在一次离奇的机缘下“从良”,有了家庭和孩子,最要紧的,是他的灵魂也曾有“招安”的动摇,跟这个世界舞一段,左右逢源,盆满钵满,在最后关头,他还是守住了自己。这个世界主动从良的写作者太多太多,而缺少的,恰恰是一两个贼头贼脑顽固到底的破坏分子。
    在中系黄色巡洋舰的所有租客里,木和她走的最亲近,她们互相懂得,又互相疏离,就像她一开始用“丹顶鹤”的谎言骗了她,她也不会时刻告诉她自己的形成生活打算,作者昭示了一种“必须如此”的客体关系,就像木说的马里安巴——“要么是你对他触手可及,要么是,你对他触手不及,这其中没有任何中间点”,我们总是生活在一种自以为了解的人际关系里,事实上,你真的触手可及的吗?
    《时间的灰》是一本适合清晨读的小说,它不是一本不费脑子的偶像童话,也不是带来欢乐的冷笑话集锦,它很美,很机智,很沉痛。
    它需要读者有一颗被清洗干净的脑袋。
    刚从睡梦中醒来,生活的繁冗还来不及接入呼叫,你就像一部还没搜索到信号的空手机去验证这一本字符。当你缓慢而深切地去阅读,就会看见作者的真诚,看见原来每个人自以为修葺完好的院落里,一定有座荒芜的后园,藏着所有的童年、背离、说不出口的话、无意义却美好的的灵感,你静静驻足,看着薄雾里的空水槽、不再晾衣服的竹竿、一只拖鞋、倚墙的脚踏车、半盒磁带、奶奶喂你汤药又被遗弃的调羹,直到黄昏如鸟雀般降临,炊烟升起,星空浩荡,对楼的灯火、河流、孤独的被观察而不自知的人,和你自己一样。
    这样一个后园,终究会被发现,继而推倒重来,成为城市的新的肌肤,这就叫“从良”——只是你是否愿意?
    《时间的灰》是绝望的,就像中系的祖母所说,“惦记他们有什么用呢?”,就像那列载着14岁阿瑟逃亡的列车,带给他一个礼物,又毫不留情地夺走,就像那面曾猎猎迎风的“海贼旗”,最终被一个臃肿的胖子降下来。中系早就看清楚了这一点,她早就明白生命无非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她很聪明,她在这一点上没有被轻易骗倒。但是,作者系显然知道,如果任何一个用“理智”洞见生命本相的人就只能被绝望囚禁,那生命简直太索然无味了,幸好,还有那称为“爱情”的闪光。木对于莎乐美的还念,中系对阿瑟的沉醉和痴缠,这都是生命中的歌咏,你可以说在“落花流水春去也”的大背景下这歌咏是苍白和无力的,但是,这歌咏的深入骨髓只有体会者方才明白,这闪光和歌咏,除了爱情,还有写作,“你可以写作写到死,这是你终身的工作,你自己终身雇用了你自己”,这既是小说里狗的原话,也是作者系的态度,一个认清了生命本质的人,才能成为一个“自己雇佣自己”的人,否则,你只是一个生命骗局里的临演,拿着稿酬和盒饭。
    尼采的“永劫回归”像一段生命冷漠的咒语,塞林格在《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借埃洛依斯之口也细致表述了这种悲恸——
    “我那会儿是个好姑娘,”她恳求地问,“我那会儿是的,对吗?”
    当嫁给花匠多年之后的中系如果用同样的口吻问木,是否自己曾是一个好姑娘,是否自己曾拥有一段奇特的爱情,是否自己和别的人有着哪怕一丁点的区别,木只需告诉她——
    亲爱的,你曾杜撰了一只看不见的丹顶鹤,你曾经目击了一只准备吃花朵的鹿,你有过一座宫殿般的合租房,伙伴们,唱片们,酒们,你和一个男人睡在帐篷里一整晚却什么都没做,就像我,莎乐美只能是我梦里的爱人,不属于任何别人。
    所以,祖母究竟看见了什么就不重要了,就像你看完这本小说,急匆匆地去上班,去应付和上一个和下一个一模一样的日子,你也会回味那座尘封的房子里曾经有过的所有故事,生活把我们生命中的珍宝一件件偷走,我们只能死死留下一些秘密,伴着我们衰老,坐在炉火边,自己回味,那是曾经来过的青春和最后留下的童贞。
     
     
                                                     2012-3-1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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