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学文本“可靠性”与“不可靠性”的辩证思考 《剑桥中国文学史》对明人改元杂剧而使其结构、语词发生变化加以指摘。其实,如果结合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这一问题很容易理解。一切文学文本都不能脱离社会需求,这必然使得文本产生变化,也就是说,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是时代学术发展的必然产物,这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角度认识一些学术现象。比如,宋明人刊刻古书时的随意改易,清人编纂《四库全书》过程中对古书的毁禁与删改,都属于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现象,属于中国古代学术发展与文化心理的自然现象。诸如此类,决定了古代文本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靠性”。但一切文本的“可靠”与“不可靠”都是相对的,对这个问题要作辩证的理解。就文学文本而言,“可靠”与“不可靠”的矛盾关系,往往不如经史文本那般突出。 文学文本,尤其是先唐文学文本,受到经史文本的深刻影响。例如,《文选》注中,经史文献俯拾皆是。但这些经史文献,只不过是作者卖弄文采的“用典”,而非“实录”。他们的目的,还是借题发挥,言在此而意在彼,重在个人感情的抒发、义理的阐释。很多情况下,经史文本的材料被移植到文学文本之后,已经不再是“原始的义理”或“真实的历史”,而成了作者本人借题发挥的噱头。经史文本的“可靠”与否,也就不再是文学研究者考虑的事情。 先唐文学文本与经史文本虽然有雷同与重合,但二者并不等同,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二者堆砌在一起进行文学研究。例如,《乐记》中的材料,分别见于《史记》、《礼记》,但载录者对它们学术性质与价值判断的认识不一样,就不能简单地将它们归拢在“音乐文献”中进行简单的文献比较研究。同理,韩日对朱子之学的接受与认识,不同于中国大陆,将流传在三地的朱子文献进行简单的版本文字对比,而不考察导致差异的学术与政治动因,是不科学的。 文学文本只是“代经史立言”。文学文本中的经学哲理、历史事件或描写对象,即使在经史中都能找到原型,但与文本原意、历史记载或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文学文本研究,如果像经史研究那样紧盯“真伪”或“是非”,可能会得到与原始文本完全相反的结论,甚至会离文学研究越来越远。在经史文本中,作者与文本是客观的,事与理都是特指的,我们仅仅关注作品的实际内容就可以了。文学文本恰恰相反,作者、文本都是主观或感性的,事与理都具有多义性。这就决定了文学研究在方法与理念上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一个愤怒的诗人,因何愤怒、愤怒为何,从其作品中是无法完整把握的。如果将其人与文,放在特殊的历史事件与政治背景中,虽然可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很可能与文本原意相去千里。文学文本的复杂性,来源于人性的复杂性。所以,除了作者本人与文本这个实物是可靠的,文字意涵永远是不可靠的。我们说“文本不可靠”的时候,主要是就此而言。 问题是:如果文学文本具有“完整性”与“碎片化”特征,并且由此会造成文本的“不可靠”,那么,我们究竟如何开展我们的文学研究呢? 这就需要我们对中国传统的文学研究方法与西方汉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全面反思,同时,尽可能寻找文学文本研究的出路。 中外研究中国古代文学者,都能注意到文本的“不可靠”问题,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却有不同的学术目的与研究理念。西方汉学家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接受者(即读者群),所以他们的研究,就是力图还原“原始文本”,在更接近“原始文本”原貌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个人的研究符合西方学术传统。他们非常在意读者与社会对其研究成果的认可程度,较少考虑因中国历史悠久而产生的文本“完整性”与“碎片化”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学术影响,当然,更不可能关注古代文本蕴含的历史价值,以及可能产生的当下意义。中国大陆及亚洲其他区域的汉学家的研究则与之相反,他们更多地关注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造成的各种影响。这就决定了大陆与亚洲其他区域的文本研究的“中国文化特色”。如何将西方汉学家与亚洲学者的研究方法与理念结合起来,也就是将“学以致用”与“世道人心”的研究相结合,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文学文本的研究有其特殊规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学文本研究的方法、出路与学术功能。文学文本无法拒绝不断被“完整性”与“碎片化”的过程,其文字不断被讹传、误读、伪造与转换,在文化背景与知识结构不同的受众那里,在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读者那里,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符合文学的基本规律;简单地依据不同版本、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字差异考证孰是孰非,可能符合历史文本的规律,但未必完全符合文学文本的衍化进程。 文学文本具有不断被“完整性”与“碎片化”的过程,预示着文学研究的出路,主要在于通过揭示文学文本被“完整性”与“碎片化”的原因、历程,总结文学文本形成与衍化的基本规律,方法可以是“文献呈现”,也可以是“理论阐释”,但无疑都属于文学研究的范畴。如果说文学文本的“完整性”与文本的自我完善、自圆其说相对应,文学文本的“碎片化”则与文学文本的自觉反动、自我更新相联系。文学文本的接受与传播之类的研究,显然与“完整性”或“碎片化”的文本有关。但是,文学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具有明确的学术目的甚至政治意图,都是使“古”文本满足现实的政治、社会、学术或文化需求。“古为今用”、“学以致用”,是文学文本“完整性”与“碎片化”的内在动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古代文学研究,要适应文学文本的这种变化规律,就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即古代文学研究者也要关心“国计民生”与“世道人心”两大主题。 文学文本的“不可靠”,会带来两种研究倾向:第一,为尽可能保证材料的“可靠性”,文学研究者会尽最大可能尝试不同的研究方法,例如仪式、口传、图像、音乐文学研究等;第二,“不可靠”主要是对文献而言的,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论,研究者会避开文献,去进行纯理论研究。问题是既然“书于竹帛”的文本都“不可靠”,那么仪式、口传、音乐、图像等呈现的文学材料②,由于具有更大的随意性而“完整性”或“碎片化”,似乎更加“不可靠”;而理论是建立在材料分析基础上的,如果文学文本“不可靠”,由此衍生出来的理论又会有多大说服力和生命力,也值得怀疑。例如,“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证实的文本是可靠的吗?如果地下之材料是在“不可靠叙述”基础上产生的,那“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的结论不也令人怀疑吗?那些与“三重证据法”相关的传统治学方法,或者由西方舶来的人类学、统计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因为文本问题,其使用不一样需要慎重吗? 对于清儒以来的文献考订、文字校正等方法,我们也需要从辩证的角度去认识。一方面,我们可以追寻与考证出任何文本中某字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那些看似窜改、舛误之字,恰恰是为满足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需要,后人故意为之。脱离历史语境与时代背景,局限于文字正误的考订,而不顾及文学文本“完整性”或“碎片化”之余的学术与文化考量,是不科学的。 我们的反思,并不是将大陆与海外汉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一次“大洗牌”,或者一棍子全部打死③。我们只是想提出一个问题,供大家讨论。如果我们陷入无条件、无原则的“疑古”,而文本的“不可靠”现象又确实存在,那么文学文本的研究可能会无路可走。但文本的“可靠”与“不可靠”,只是相对的概念。“绝对不可靠”的文本,一样可以给我们提供“相对可靠”的研究空间;看似“可靠的”文本,也可能存在很大问题。关键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如何理解与使用文本。任何看似“原始”的文本,未必是文本的最初记载。“原始”是一个相对概念,文本的“可靠性”也是相对的。处在特定历史与学术背景下的研究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文本的不可靠”,而无法选择其“可靠程度”。将“不可靠的”文本,放在它所处的历史与学术环境中,它无疑是“可靠的”。 可以说,文学阐释允许多义与多向,文学形象允许衍生与嫁接,文学文本具有不断被“碎片化”、“代文本立言”的特征,这为文学文本的研究提供了可能。经史文本的“不可靠性”,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例如被“完整性”与被“碎片化”的时代),承载着特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对后来研究者来说,这种“不可靠的文本”就转化成了“可靠的文本”,文学文本尤其如此。在特定的“完整性”或“碎片化”时代,当文学并不关注“实录”,而是更关注“审美”的时候,“不可靠”的文本,就成了研究者“可靠”的研究对象。 古代文学文本产生之后,它的首要特征,并非历史文本的“实录”性质与经学文本的政治教化功能,而是能打动人心、使读者产生情感共鸣,从而去追求崇高与优美的感召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断被“碎片化”,或者说“不可靠”,恰恰是文学文本的典型特征。而从学术发展的过程看,“碎片化”与“完整性”,是各学科文本共有的。当今人文社会科学的各门学科中,都存在这种学术特征与研究倾向。这在使学术成果迎合历史潮流,或者将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同时,也造成了“原始文本”的“失真”与“新思想”、“新文本”的不断“衍生”。所以,“不可靠性”是一切“次生文本”的共性,也是社会历史与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学术研究的“求真”、“求实”、“求美”,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在认识到“原始文本”与“次生文本”的差异之后,还要注意到“次生文本”的确适应了它所处时代的历史、文化、政治要求的事实。惟其如此,我们的学术研究才能不断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