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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唐文学文本的“完整性”与“碎片化”——兼论文学文本的“不可靠性”问题(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 孙少华 参加讨论

    二、文学文本的生成及其学术特征
    文学文本也具有“完整性”与“碎片化”两个方面的特征。经史文本的“完整性”,是为特定的政治教化服务的;文学文本的“完整性”,除了具有此类功能,还有增强故事的曲折性与吸引力、增强说话者的感染力等功能。
    《史记·伍子胥列传》记载的伍子胥复仇故事,在先秦典籍《左传》、《国语》、《战国策》、《鹖冠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中皆有记载。汉代子书如《韩诗外传》、《淮南子》、《盐铁论》、《新序》、《说苑》、《法言》、《论衡》,文学文本如王逸《楚辞章句序》,都有伍子胥的记载。司马迁对伍子胥形象的塑造,文学性更强。他对伍子胥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来自先秦。①先秦子书与文学作品中,伍子胥与比干并列,并且皆以“忠臣”形象出现,如庄子《胠箧》、《至乐》、《盗跖》等,皆有记载。大概屈原与伍子胥的人生命运相似,故《楚辞》作品多有吟诵伍子胥者,如《哀时命》:“子胥死而成义兮,屈原沉于汨罗”、《沉江》:“成功隳而不卒兮,子胥死而不葬”、《怨世》:“思比干之恲恲兮,哀子胥之慎事”、《怨思》:“子胥谏而靡躯兮,比干忠而剖心”、《哀岁》:“俛念兮子胥,仰怜兮比干”、《悲回风》:“浮江、淮而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惜往日》:“逢汤武与桓缪兮,世孰云而知之!吴信谗而弗味兮,子胥死而后忧”等等。伍子胥的“忠臣不遇”形象,就不断被强化,其“完整性”不断增强,而从理论上对此“完整性”进行系统阐述的,则是《荀子·宥坐》引孔子语:“王子比干不见剖心乎!女以忠者为必用邪?关龙逢不见刑乎!女以谏者为必用邪?吴子胥不磔姑苏东门外乎!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多矣……夫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时,虽贤,其能行乎?苟遇其时,何难之有!故君子博学、深谋、修身端行,以俟其时。”这种“忠臣不遇”,在司马迁那里又升华为赋体作品——《悲士不遇赋》。文学文本的“完整性”,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史实”基础上,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亦有经史文本那样的“实录”成分。例如,文学作品中的伍子胥,就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但是,笔者认为,在文学作品中,文本的“完整性”,还是“虚”的成分更大。伍子胥的英雄形象,是到《吴越春秋》与《越绝书》才完全定型的。[5]二书已经有了很多虚构成分,后世的戏曲作品中,伍子胥的虚构成分就更多。
    在子书、《楚辞》、汉赋中,文学文本的“完整性”,主要与说理与抒情的文学功能有关。但在其他文学体裁中,“完整性”又具有经史文本那样的政治教化意义。这种特定的文学需求,决定了文学文本不可能完全依赖“实录”,否则,文学的上述基本功能就无法完全实现。这一点,在小说与戏曲那里,可能体现得更为明显。
    “虚与实”的辩证关系,是处理文学文本“完整性”的基本依据。清人金丰在《说岳全传序》中说:“从来创说者,不宜尽出于虚,而亦不宜尽由于实。苟事事皆虚,则过于诞妄,而无以服考古之心;事事皆实,则失于平庸,而无以动一时之听。……实者虚之,虚者实之,娓娓乎有令人听之而忘倦矣。”[6]“听之而忘倦”是小说“故事性”的作用,这也是小说文本被“完整性”的文学意义。
    除了小说、戏曲,其他文学体裁,也有“完整性”的一面。但文学文本的“完整性”,是为了抒情、叙事和说理,与经史文本的“完整性”主要是为保持文本的完整与系统有很大不同。这么说来,即使那些具有历史本事的文学文本,也不能被简单等同为历史事实。“以文释经”、“以诗证史”或“以文证史”不是不可以,但要慎重;尤其对于文学文本而言,过于坐实,不但会失实,而且会丧失文学研究的主体地位。
    与“完整性”相比,文学文本的“碎片化”特征似乎更为明显,也就是说,经史文本在被文学文本使用时,受关注的往往是“碎片化”之后的材料。例如,文学文本中的“雊雉升鼎”与“雉”,有的时候并非实指这个历史事件或这个动物本身,而是将其作为一种“符号”叙写在文学作品中,最终将其虚化为一种修辞方式。一言以蔽之,文学文本中的“雊雉升鼎”与“雉”,一般是以“用典”与“比兴”方式出现的。
    “雊雉升鼎”在秦汉时期具有明确的文化指涉意义。但在文学作品中,它已经不具有政治与文化内涵。东汉以后的奏议文中,“雊雉升鼎”往往以典故形式出现,如三国时期高堂隆上疏:“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此则前代之明鉴也。”[7]五代康澄《上六惧五畏书》:“臣闻童谣非祸福之本,妖祥岂隆替之源,故雊雉升鼎,而桑谷生朝,不能止殷宗之盛。”[8]在这里,吉凶争议已经没有了,作者只是关注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联系。而在赋体文学中,作者连这种联系也不考虑了,只是把“雊雉升鼎”这个典故用作抒发个人感情的工具,如东晋王廙《兔赋》的“雊雉登夫鼎耳兮,武丁责躬而教纯”、唐代沈瑱《贺雨赋》的“臣闻昔者飞雉升鼎,用坠殷宗之德”。“雊雉升鼎”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完全消退了,我们听到的只是作者本人的声音。在文学作品中,“雊雉升鼎”被“再碎片化”,成了文人抒情、说理的工具,或者说成为一个代名词。在这种情况下,文学文本就造成了两个层面的解读困难:不了解典故者,很难理解作者所指;而要从文学文本中获得典故的原始意义,也难。“雊雉升鼎”进入文学文本后,完全丧失历史与文化意义,成了文学表达的附庸。
    “雉”在《诗经》中,是以正面形象用作比兴的,例如:《邶风·雄雉》:“雄雉于飞,泄泄其羽。”《邶风·匏有苦叶》:“有渳济盈,有鷕雉鸣。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王风·兔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有兔爰爰,雉离于罿”。《小雅·小弁》:“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诗经》篇章多采自民间,在先秦上层贵族纠缠于“雊雉升鼎”的灾异时,从民间视角看到的却是“雄雉于飞”、“雉鸣求其牡”的祥和景象。而在贵族屈原的眼里,“雉”是卑下的形象,其《怀沙》称:“变白而为黑兮,倒上以为下。凤皇在笯兮,鸡鹜翔舞。”起码在先秦或者汉初,民间与贵族心中对“雉”的价值判断是有差异的。
    “雉”的地位发生转化,主要在两汉之际。士人社会地位的变化,是不是造成“雉”的叙事文本发生变化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此后的文学文本完全接受了“白雉”形象,则是事实。班固《两都赋》后附录五首诗,其五为《白雉诗》。《两都赋》称:“主人曰:‘复位,今将授子以五篇之诗。’宾既卒业,乃称曰:‘美哉乎斯诗!义正乎杨雄,事实乎相如,匪唯主人之好学,盖乃遭遇乎斯时也。小子狂简,不知所裁,既闻正道,请终身而诵之。’”[9]班固在此将《白雉诗》与《明堂诗》、《辟雍诗》、《灵台诗》、《宝鼎诗》并列,而后四者皆为政治权力象征,可知“白雉”在汉代社会的重要地位。同时,班固将《白雉诗》等五首的辞赋成就,比作扬雄、司马相如,这是将《白雉诗》五首提升到了很高的文学地位。如此,“白雉”进入文学文本,并在政治与文学形象上完全神圣化,就成为必然的事情。左思《蜀都赋》:“白雉朝雊,猩猩夜啼”;《吴都赋》:“白雉落,黑鸩零”,都具化为单纯的文学形象,褪去了政治意味。
    魏晋之后,士人多以射雉为戏,潘安《射雉赋》表现了以文学形式此类活动。“雉”的政治象征意义可能发生了变化,但其一变而成为文人笔下自由的化身,即使潘安射雉,眼中也是此种景象:“天泱泱以垂云,泉涓涓而吐溜。麦渐渐以擢芒,雉鷕鷕而朝鸲。”这当然是一种文学表达,并无政治或文化意义,且此种文学形式,此前已经出现,如马融《长笛赋》:“山鸡晨群,壄雉晁雊。求偶鸣子,悲号长啸”、曹丕《善哉行》:“野雉群雊,猴猿相追。还望故乡,郁何垒垒”、张华《杂诗十首》:“泽雉登垄雊,寒猿拥条吟。溪壑无人迹,荒楚郁萧森”,皆是。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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